新魔幻中國式離婚之「及格」不能離婚

「離婚考卷」

近日,據成都商報、宜賓日報等媒體報道,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出現一份「離婚考卷」,推出《婚姻家庭考試卷》的首創人,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負責人王士雨稱,「由夫妻雙方分別為對方的試卷進行打分,並說明理由。不僅可以幫助離婚夫妻有效的溝通,更能讓承辦法官在調解時能有更多的依據,對每一個離婚案件的癥結都能清楚明白。」

也就是說,離婚前考試是為了考察雙方感情,以此作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參考依據。60分以上初步表明可挽回,60分以下初步認定岌岌可危。一對夫妻考出80分+,法官認為雙方「感情尚未破裂」,不準離婚

「離婚」考什麼

如下圖所示,這份試卷中包括了填空題、簡述題、陳述題,試卷總分100分,其中在填空題里我們看到主要考察關於雙方的結婚紀念日、喜愛的食物、家務事如何分工等等細節性信息,而簡述題、和陳述題回歸了婚姻問題的實質,如離婚後的打算、婚姻中的矛盾、分歧等等。

社會影響

在小編看來,上述的王法官出發點是好的,想要用「考試」這種形式,將離婚案件做到繁簡分流,盡量做到維持穩定的婚姻關係,可實際效果和社會影響如何呢?

我們來看下新浪微博下網友的評論:

法律規定

所以,這種「離婚試卷」的做法真的值得提倡嗎?

我們來看看我國《婚姻法》的規定:

從法條中可以看到,夫妻間感情確已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而從上述考卷中,是否分數及格就能判斷出雙方感情還有挽回的餘地?而不及格就說明雙方的感情已岌岌可危?這值得我們思考。

結合實際,我們再來回顧一下上述離婚案件中女方的訴求:

女方也就是此次離婚案件的原告,在試卷中不止一次提到「男方長期賭博且溝通過毫無改變」,而這個答案對應的問題是「夫妻間最大的矛盾和分歧是什麼」,對於女方的答案,法官給了10分的滿分。

小編就想問一問,試卷的評分標準是什麼?制定出這些問題來評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參考依據又在哪裡?有沒有經過實際的調查論證?或是經過權威的婚姻法學家、專業的心理學家等等研究?

專家意見

對此,法律界的一些人士也對這個問題有著不同的看法,讓我們來看看一些法學專家的看法:

小編覺得,設置這樣一個離婚試卷,出發點是好的。法律語言的模糊性,調整手段的單一性、以及調整範圍的有限性可能確實會使法律在應用具體的案件時存在局限性,尤其在涉及婚姻家庭這類的案件中,可能需要考慮的主觀因素更多。

但在離婚之前設置這樣的前置「考試」程序,可能社會效果並不理想。

還記得董珊珊案嗎?

婚姻悲劇的原因是多樣的,但如果法院在其提出離婚訴訟後能及時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保障女方的人身安全,悲劇發生的可能性會不會降低一些?

「我為什麼主張不加條件,一方要離就可離呢?理由是中國長期停滯在封建社會,最受壓迫的是婦女,在婚姻問題上婦女所受的痛苦最深。」

—— 鄧穎超

註:部分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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