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還是利他?就看你的認知停留在哪個層次了
一、初級階段
明朝大太監劉瑾,仗著正德皇帝的寵信權傾朝野。正德三年,劉瑾掌握了司禮監掌印大權,無論臣工奏疏、官吏任免、邊關來往文件,以及皇帝詔渝的傳發,都經由此部門,過劉瑾之手。加之皇帝好玩,劉瑾故意在皇帝玩樂之時請示,雖被罵一頓「吾安用爾為,而一煩朕!」得以專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被稱為「立皇帝」,正德皇帝則被稱為「坐皇帝」。
然而如此風光卻不長久,正德五年,劉瑾即被逮捕處於極刑,凌遲三日而死。從劉瑾家中搜出了黃金二十四萬錠外加五萬七千八百兩、元寶五百萬錠外加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寶石二斗、金勾三千、玉帶四千一百六十二條,其他珍寶不計其數。
若說劉瑾為財,他當時已經富有之極。2010年,《亞洲華爾街日報》認為,劉瑾的財富達到1200多萬兩黃金,2.59億兩白銀,把他列入一千年來,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單。然而作為一個宦官,作為皇帝的家奴,如此巨富意義又在何處?
若說劉瑾為權,他權力巔峰時已經被稱為「立皇帝」。當時,凡地方官員進京覲見皇帝,都必須先帶上禮物朝拜「立皇帝」,然後才有機會見「坐皇帝」。只要有人膽敢不向他送禮、表示敬意,就會給其顏色看。故史載「閹瑾擅權,有事非納賄不免於禍。」在這樣的位置上仍不知足,「立皇帝」難道還能再進一步成為真正的「坐皇帝」不成?
劉瑾這種自私自利,在我們現在看來可能是極度愚蠢的,可如果當真處於劉瑾的位置上,卻也不見得會比他好到哪兒去。因為貪腐而落馬的諸多高官,他們被公之於眾的貪婪行徑在我們看來不也同樣很幼稚么?然而就是這麼奇怪,在一定條件下,這種絲毫體現不出人類智慧的動物行徑,卻就是在人身上重現了。
完全被慾望所主導,只知道索取、佔有,無論誰有威脅,都像虎狼一般齜牙裂嘴。六親不認,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這種極度的自私自利,就是自利的初級階段。因為侵略性太強太顯,對周圍人群的威脅性太強,所以很容易被群起而攻之,就像虎狼一樣,現在幾乎已經絕跡於人前了,也同樣很少有人敢明目張胆地顯示自己的自私自利。
二、中級階段
在這裡要講三個小故事,兩個是關於孔子的,一個是關於墨子的。
子路受牛:孔子有個學生叫子路,有一次他看到一個孩子掉進湍急的河裡,就奮不顧身地跳下去把他救上來。小孩的父親送他一頭牛表示感謝,他高興地接受了。大家議論紛紛,認為他太貪心。
孔子卻對他說,你做得對,因為你的行為就像一個宣傳廣告:只要冒著危險救了人,就會得到獎賞,而且無論多大的獎賞都可以無愧於心地收下,這樣就可以鼓勵更多的人去救人。
子貢贖人:春秋時魯國政府有一條規定,魯國人到國外旅行,凡是看見在外國淪為奴隸的本國人,可以先墊錢把他贖回來,回國後再到政府去報賬。孔子的一個學生叫子貢的,贖人之後卻沒有去報賬,因為他是個大商人,自認為不需要這筆錢,於是人們誇讚他品格高尚。
孔子卻嚴厲地批評他,說他的行為妨礙了更多在外國淪為奴隸的人被贖回來。因為墊錢贖回了奴隸,不報賬自己會蒙受損失,而報賬則說明自己的品格不如孔子的學生,所以以後只好假裝沒看見。
儒墨之辯:墨子曾與儒家的信徒巫馬子展開過一場辯論。巫馬子認為:愛我本國的人勝於愛別國的人,愛我家鄉的人又勝於愛本國的人,愛我家中的人又勝於愛我家鄉的人,愛我父母又勝於愛我家中的人,愛我自己的身體又勝於愛我父母,愈接近我的愈愛。如同有人打我,我會感到痛,打別人,我不感到痛。所以「有殺彼以利我,無殺我以利彼。」對墨家「兼愛」思想提出質疑。
墨子反駁說,鼓吹不擇手段損人自利的利己主義對自己一無所利,因為如果將你的利己主義加以宣傳,贊成你的人必定會按照你的說法損人利己,甚至會把你殺掉,以滿足他的私利;而不贊成你的人,也會因為你「施不詳言」而厭棄你,甚至把你消滅掉。
墨子認為:人與人的關係是對等互報的,即「投我以桃,報之以李」。他說:「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
他以人們對自己的父母盡孝道為例,指出「必吾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也。」愛別人的父母,是使自己的父母得到愛的前提,只有愛別人的父母,才能得到別人愛自己父母的回報。所以做一個孝子,愛別人的父母如同愛自己的父母,不應有分別。
因此,墨子認為:人人實行「兼愛」,視人若己,愛人若愛己,不僅無損自己的利益,而且自己的利益正是只有通過愛人、利人才能得到保障。通過「兼愛」,能夠把「愛人」與「愛己」、「利人」與「利己」統一起來,即「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
其實孔子和墨子在「自利還是利他」這個問題上的意見是一致的,也就是「交相利也」。我可以利他,但是必須是有回報的利他,利他是為了更好的利己。
「毫不利己,專門利他」的人在孔子看來是根本站不住腳的,因此哪怕他的富豪弟子僅僅是自掏腰包做了一次好事,就被孔子大罵一通,認為他給後人樹立了一個壞榜樣。把目標提升至純粹利他的高度,結果反而會毀了利他本身,因為不合人性。
用更高明的方法——利他,來實現自利,這就是自利的中級階段。
三、高級階段
楊朱是道家思想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一毛不拔」這個成語就是出自於他。楊朱說:「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想要強行拔我一根毫毛,說對整個天下都有利,我也不會給。
墨子的學生禽子對楊朱「一毛不拔」的思想很不理解,就去問楊朱的學生孟孫陽,孟孫陽卻說禽子根本就沒明白楊朱的用心。他問禽子,如果有人說痛打你一頓,給你一萬金,你幹嗎?禽子毫不猶豫地回答,干!
孟孫陽再問,如果截斷你的一條腿,就能讓你得到一個國家,你願意嗎?禽子沉默了好久,沒有回答。因為他知道接下來的問題就會是砍掉你的腦袋,來讓你得到天下你願不願意。孟孫陽總結道,毫毛積累成肌膚,肌膚積累成肢體,一根毫毛就算是肢體的萬分之一,又怎麼就能因此而輕視它呢?
因此哪怕是毫毛之利的損害,只要損害他人利益的先例一開,就會從一根毛擴展到整個身體,從一個人擴展到天下人,從自願到被自願,最終拿天下人的利益去奉養極少數人。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極度的自私和不公平,就從剝奪一個人一根毛的利益開始。
所以在人們剛剛產生損人利己的念頭之時,就應該徹底斷了他們的念想——我一毛不拔。從自我做起,不損害包括我在內的任何一個人的利益,不傷害包括我在內的任何一個人,這才是真正的大公無私。
楊朱又說:「就算把天下人的利益都加在我身上,我也堅決不要。(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既不讓人來損己,也不去損人;既不損人來利己,也不去損己而利人。如此,「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楊朱所說的,正是自利的高級階段,建立在「不拔」、「不損」的基礎之上。不拔,是指沒有任何人有權力要求別人奉獻,站在道德的高度上綁架他人,讓人付出。不損,是指利他的行為,要建立在不損害自己利益的基礎之上。
打個比方:如果朋友結婚,你送彩禮,覺得是一種利益的損失,從而存在了以後收回之念,那還是不要送的好。如果你走在路上,幫助了一個陌生人,覺得對自己的時間精力是一種損失,從而存在了要求對方回報之念,那還是不要幫的好。
如此,就不會有沒完沒了的人情帳,不會有讓人內心抵觸的道德綁架,不會有施恩圖報的反目成仇,大家各自安好地生活著,互不羈絆。偶爾出手利他,也不覺得是損失了自己而要求回報,偶爾幫助他人,就像吃飯喝水打招呼一樣自然,並沒有那麼多的利益糾纏。這樣的話,天下就會大治了。
四、終極階段
《道德經》說:「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聖人不會為自己爭奪利益,而是用來成就他人,成就的人越多,他的德性就越廣博;聖人不會為自己累積財貨,而是用來造福他人,造福的人越多,他自己就越富有。所以天道有利於萬物,而不會傷害他們;聖人造福於萬民,而不會與人相爭。
「上善若水」,水自在流行天下,人人從中而得利,那麼對於水來說,它是在利人,還是在利己?火自在燃燒,照亮他人,那麼對於火來說,它是在利人,還是在利己?天地自然而存,萬物由此而生,那麼對於天地來說,它是在利人,還是在利己?
水、火、天地,它們都只是在順應自己的德性運行而已,但它們的運行,卻為萬物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好處。所以聖人自在行走於世間,就能為世人帶來自由、和諧、不爭和生機。有德者之所以為天下貴,正是因為他與世無爭、無害;與人無拘、無礙;能讓自己所到之處,都充滿生機與活力。
這就是利己的終極階段,已經超脫出了「利」的範疇,而只是自身道德品性的彰顯,是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就像光一樣,有光的地方,自然就有人向其靠攏,倚之而生,恃之而存。但對於光來說,照亮再多的人,也於己無損。
老子說:「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天地不會侵奪萬物以成就自己,而是孕育萬物,萬物生生不息,則天地不絕。「死而不亡者壽」,人的身體死亡以後,精神仍然能在世間運行不衰,這才是真正的長壽。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脫」,不拔、不脫,就能得以長久。一味盜取萬物以增益自己,一味積累權勢以強健自己,這本身就是一種取死之道。因為難以長久不說,還侵吞了萬物而斷絕了傳承。
所以天地不以充實自身為目的,而是孕育萬物;聖人不以增益自身為目的,而是成就他人;國家不以富裕自身為目的,而是使民強。唯不自生,方能避免自滅,方能代代相承,方能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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