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與繆潔晶案後續
01-26
2016年8月,我在知乎上寫下了郎教授與繆潔晶的一系列訴訟案件分析:胡傑:如何看待文章《做牛做馬別做郎咸平的小三!退2套房,背900萬巨債!》?文章是否屬實?
裡面替繆潔晶想了一個辦法:
另外,這個案子要翻盤還有一個辦法:那900萬不是打給郎咸平的公司了嗎?既然沒有註明款項用途,那就去起訴那個上海高漢新豪投資管理公司,打不當得利訴訟,應該是可以贏的,畢竟這個轉賬毫無正當理由。
事實上,後來繆潔晶一方的確就是從這個方向展開訴訟的:
上海高漢新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上海馨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全文頁 - 中國裁判文書網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高漢新豪公司接受了馨源公司支付的900萬元,是否構成不當得利。
馨源公司按照郎咸平指令將民生銀行轉入的900萬元劃入高漢新豪公司賬戶,後郎咸平通過訴訟向馨源公司追回該900萬元,馨源公司要求高漢新豪公司返還,高漢新豪公司拒不返還,引發本案訴訟。經一審法院查實,高漢新豪公司在沒有合法根據的情況下取得該900萬元,取得不當利益,造成馨源公司損失,高漢新豪公司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高漢新豪公司辯稱涉案900萬元系馨源公司歸還其借款,但其舉證不力,一審法院對此不予認可。因此,高漢新豪公司佔有馨源公司涉案900萬元應及時返還。馨源公司主張利息損失,於法有據,但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
據此,一審法院作出如下判決:一、上海高漢新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返還上海馨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不當得利款900萬元,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履行;二、上海高漢新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應支付上海馨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利息損失
二審上海二中院駁回高漢新豪公司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
這一仗繆潔晶方算是扳回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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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前讓繆潔晶承擔900萬債務的判決,繆潔晶一方曾經想申請再審,推翻二審判決,可惜並沒有成功。
買賣合同糾紛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 全文頁 - 中國裁判文書網
實際上,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申請再審並沒有推翻原判的新證據和有力理由,駁回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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