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忍住,只做朋友就好了

「今天是戀人,明天說分手就分手。」

現在的感情太脆弱了,好像都更喜歡比誰更沒心沒肺,誰更不愛。

記得當初分享給你金玟岐的那首《我們到最後終於變成朋友》,你說你看到這個歌名就不想聽。

我笑你又在逃避。

你還是那樣,喜歡拖拖拉拉,不清不楚的。

最開始你對我的吸引,我不否認;

不過當初我們其實完全大可不必在一起,做朋友挺好,畢竟像我們那種境遇,根本不可能有未來的。

或許不理智的才叫愛情吧?

所以越來後來,你給的承諾永遠只存在於聊天記錄里,直到感情越磨越透,越磨越光,我就知道我不會再喜歡你了。

這次我不刪你好友了,而我也終於放下你了。

一直以來,我是一個「如果喜歡的東西不再屬於我了,我就徹底拋棄」的那種人。

所以第一次和你提分手後,我毫不猶豫地拉黑了你…

當時是我心虛,是我知道自己還沒放下。

但「分手」我只會說一次,如果出現第二次,那就是永遠say bye.

後來在網上看到一個分手之後的標準套路

刪除好友,微博取關,換頭像,換網名,改密碼,剪短頭髮,紋身,發好友圈可見的微博,轉發傷感微博所有人可見,經常去視奸對方微博,把情侶裝深藏衣櫃,把對方送的禮物打包好放起來。把情侶手鏈卸下。

第一次分開的時候,我的確是把能做的都做了。

可在那之後

我已經是短髮了

紋身你沒有陪我去

你沒送過我什麼,我也不需要扔

想了想取關後又關注了的微博/拉黑後又加回來的微信,也懶得再重來一遍了。

原來真正的不愛,不是避而不見

是我保留下一次遇見你的權利,說一句:

「哦,是你呀。」

是我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了。

所以第二次分手時,我什麼都沒有做。

我甚至沒有說再見。

有些感情就像兩個人在下象棋,遇到了「死局」——

眼看著你快要輸了,對方也想讓你贏,但事實懸殊太大。回不去了。

就好像我之前聽過的一個比喻:

「那些手機里存著的照片,我們肯定一開始都不捨得刪。

但是如果有一天,你的手機突然被偷了,你可能會魂不守舍、心如刀絞一段時間。等沒過幾天,你估計會覺得,彷彿丟了的手機,是上天給你安排的一個契機,又或者是一個推力,逼你下決心刪掉那些回憶的舊相片。

於是你心想:呼,那就這樣吧。就到這裡吧。」

這就是我們最後不得不分開的時候,也想做點什麼去紀念自己的愛情。

但其實什麼都證明不了,也什麼都紀念不了。

我只是覺得:

「如果當初忍住,只做朋友就好了。」

最終我們。

在這場錯誤的愛情示範里,一點也不特別。

——

微博@龔莞婷的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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