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找死,平庸是等死,那活下去正確姿勢是什麼?

為什麼說平庸是個體的天性,進化是整個物種的要求?

你想做生前成名的「畢加索」,還是死後流芳的「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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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豆生病,為什麼導致一百萬人死亡?

1850年的愛爾蘭,一場全國性的大饑荒已經持續了5年,一百餘萬人死亡,佔總人口的四分之一。而這場饑荒的原因,竟然是……土豆生病了。

這真是一個奇怪的原因,死了張屠夫,大家還真就吃不上豬肉了?

原因很簡單,饑荒發生之前,大部分普通愛爾蘭人都是以土豆為生,因為價格便宜嘛。

原因又沒那麼簡單,之所以全國的土豆都在短時間內被全部傳染,那是因為都是同一個人工栽培出來的品種。

物種和物種之間,是有競爭的,因為產量高,所以大家都一窩蜂地種它。看上去競爭力很強,可一旦遇到生物災害,反而變成了最弱的。而且,正因為它之前太成功了,連一個替帶的品種都沒能保存下來,所以這場饑荒,才會在沒有天災的情況下,持續了5年。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的美國,同樣是人工培育的美國大豆,同樣是一場病毒,同樣是全軍覆沒,幸好,他們在中國找到了野生大豆做為種子資源,回去重新培育,這才有了後來橫掃全球的美國大豆產業。

所以人類開始反思,開始提出了刻意保持「物種多樣性」的理念:生物學家會收集各種人們不再種植農作物品種,雖然它產量很低,但總有一些未被發現的基因,說不定可以抵抗未來某種不知名的病毒。

環境的變化很快,保留那些看起來沒有什麼用的東西,說不定是為我們未來的子孫留一條活路。

為什麼我今天要講一個生物學的概念呢?因為這其中有一個值得我們思考的觀點:

一個物種的消亡,往往不是失敗太多,而是嘗試太少。

(插圖作者為愛沙尼亞平面藝術家Eiko Ojala,下同)

2、抗生素為什麼永遠無法戰勝細菌?

《愛麗絲鏡中漫遊記》里有一個國際象棋中的角色,叫「紅後」(不是《愛麗絲漫遊奇境》里的紅桃皇后),她說過一句很奇怪的話:

「在這個國度中,必須不停地奔跑,才能保持在原地。」

這句話後來被借用到生物進化領域,變成了「紅後理論」:所有物種都必須不停地進化,才能勉強不被淘汰。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細菌。人類發明了抗生素技術後,以為很快就能把細菌從地球上消滅光。但實際上80多年過去,真正一種種被淘汰的,反而是抗生素自己。因為葯是死的,細菌是活的,基因一刻不停地在發生著各種突變,雖然突變都是漫無的,絕大部分是自尋死路,但總有那麼一些細菌偶然變異出耐藥性。此時,抗生素的打擊讓其他的「兄弟」陣亡了,反而讓新一代耐藥性細菌獲得生存空間,這就完成了一次「物種進化」。

不過,這個例子也告訴我們一件事,進化是沒有方向的,無論是「進化」,還是「退化」,或者是「亂化」,只要是「變化」,就是evolution。所以嚴復把evolution翻譯成「天演論」,而不是「進化論」。

如果你以為我接下要跟大家打雞血,告訴大家要每天早上對著鏡子說「你要改變」,那你就大錯特錯了,事情遠沒有那麼簡單。

3、為什麼平庸是人的天性?

把進化論用在個人勵志上,犯了一個「偷換概念」的邏輯謬誤,因為個體不等於物種,物種必須進化,不代表進化也是個體的最優生存策略。

二千年前,一個聰明的古人看穿了這一點,留下一本「反進化」的書,那就是《莊子》,他在書中感嘆: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過隙,忽然而已。」

進化是整個物種要操心的事,你說環境會變,我們也要變,是明天嗎?是明年嗎?瓦特?幾百年,上千年?關我屁事啊!我死之後,管他洪水滔天。

莊子又說:「巧者勞而智者憂,無能者,無所求,飽食而遨遊。」

事實就是如此,改變是一件危險的事,個體的進化,99%就是找死;基因突變,99.99%是怪胎;創新者的生存機率,遠遠小於保持不變者。

「生命」這個詞聽上去很高貴,好像其中有什麼重大意義,其實對於絕大部分個體而言,它們就是生存本能,就是「多活一天賺一天」的意義。所以保持不變,保持那點可憐的優(平)勢(庸),才是常見的生存之道。

現代社會還有一個無所不包的社會保障系統,不但保障平庸的人活得下去,還能活得舒服,活得有尊嚴,就像張楚的一首歌里唱的:「上蒼保佑吃完了飯的人民,……只要能夠活下去,正確地浪費剩下的時間。」

個體和物種就成了一對矛盾:平庸是個體的天性,變化就是找死;進化是整個物種的要求,平庸就是等死。

既不想找死,又不能等死,那就一定要出現抵抗這種天性的「捨生取義」的人。

4、為什麼「畢加索」生前成名,「梵高」死後流芳?

去年有一篇充滿了朋友圈爆文即視感的文章,叫《為什麼畢加索是富死的,而梵高是窮死的》,大意是說,畢加索會營銷炒作,而梵高只會畫畫。

這當然是一篇胡說八道的文章,把別人的成功簡單總結成「會營銷」,是洗腦文常用的伎倆。不過,同樣是現代藝術的開創者,為什麼畢加索能成為第一個生前就把作品送進盧浮宮的人,而梵高只能死後享受盛名,這確實值得研究。

最簡單的原因,畢加索活得夠長,92歲,畫得夠多,作品總計近37000件。如果梵高也能活這麼長,也能畫這麼多畫,他應該有更多的可能性。

你看,能活下去,是生命的頭等大事;能活下去,才談得上「改變物種」。而想要活下去,你就要耐得住寂寞,你就要保持平庸與創新的平衡。

梵高几乎是在一夜之間,完成了風格的蛻變,可惜此時上蒼留給他的時間只有最後兩年了,人們完全來不及理解這種鮮艷的色彩和凌亂粗糲的風格。

而畢加索呢,雖然他的風格也在不停地改變,但每次都是剛好在人們理解的邊緣,所以他的畫很早就能賣出去(絕不是因為他會營銷)。而且,在每次變化之前,他總能將一種風格的可能性發揮到極致。

從「立體主義」開始,他更是引領著整個藝術界的最新潮流。他不再是一個藝術家,而是一個社會的思想者,一個時代的偶像,帶來一種象徵未來的思維。

梵高就像是一個生命個體,在環境變化之前,他的基因就開始突變了,最後成為一個怪胎,在孤獨中死去。

畢加索就像是一個物種,有著自己一以貫之的風格,大部分時候保持穩定,但又保持了突變的能力,每次在人們厭倦了某種風格之前,他總能像魔術師一樣,變出新花樣,讓你眼前一亮。

梵高和畢加索,本質是一樣的,都是人類這個物種進化過程中的「使命承擔者」,但我們能不能只做「畢加索」,不做「梵高」呢?

5、你不光是一個個體,也可以是一個「物種」

前面把畢加索比喻成一個物種,這個看似荒唐的比喻,還是挺值得我們細想想的。

首先要搞清楚一個問題:「我」是永遠不變的嗎?昨天的我、今天的我、明天的我,是一個人嗎?

人是由細胞構成的,細胞的壽命很短,除了神經細胞之外,都在120-200天之間。事實上,大約每6-7年,你的細胞就要全部更換一次,你就是一個全新的人。不變只是我們的幻覺,可以說,每天早上醒來,你都是一個擁有「舊記憶」的「新我」。

所以,你完全可以把「自己的一輩子」看作成「一個物種」,把自己的每一天看成「一個個體」,大部分的時間,我們都需要保持穩定、保持平庸,在日常生活中積蓄生命的能量。

但我們一定要保證人生中一定比例的時間內,擁有創新突變的能力,嘗試各種自我改變。雖然這些改變,大多數是徒勞、甚至有害的,但這是作為「一個物種」的你,必須付出的代價?

人的一生中有無數個生日,一個是自己誕生的日子,剩下的,都是嘗試著改變自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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