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電寶的本質是什麼?

共享充電寶這撥熱潮也折騰的差不多了,今天老司機來給大家分析一下,這到底是個什麼模式。

首先你得清楚,共享充電寶,其實是不同行業不同模式的生意。大型設備,如「來電」,像自動售貨機一樣杵在公共區域的,那是b2c模式;小機櫃(如「街電」)或者桌面插頭(如「小電」)的模式,統稱小型設備,本質上是b2b。

為何要這麼區分,因為處於公共開放區域的設備,面對不特定的、較大的人流量,是類似自動售貨機一樣直接面對c端用戶,進行所謂的租賃動作。設備的投放方是b端,當然這些設備可能是由運營方直接投放,也可能是由場地的所有方向運營方租賃或者購買後投放,但本質上都是服務於個人的c端用戶。

而小機櫃或者桌面插頭模式,雖然最終受用方是c端用戶,但這些c端用戶首先是場地所有方的客人,而設備擺放進入具體的門店以及桌面,本質上是一種b2b服務模式。終端用戶在潛意識中,會認為設備的所有方,是場地所有方,而不是所謂的設備運營方,因此當設備的使用過程需要對用戶產生一定收費時,用戶或者心理比較抵觸,認為我已經在你店裡消費了,手機充個電還要另外付錢,簡直是窮瘋了;或者即使付費,也認為交易對象是場地所有方,而不是設備運營方。

不要小瞧這種場景差異以及用戶心理差異。日久天長,b2b模式,對設備的買單方會由個人客戶變成場地所有方,成為其服務於客戶的一種手段。還記得微信掃碼列印照片的套路么,利用類似設備或者收費,或者給自己公眾號吸粉,或者兼而有之,對場地所有方,是有意義的。因此這種場景下,設備運營方如果對模式的設計,有利於場地所有方的利益,這種模式是很容易產生正向現金流的。

而說到大型機櫃式共享充電寶,機會又在哪裡呢?這種模式,本質上是充電寶的銷售而不是租賃業務。為何這麼說,因為用戶遭遇設備的場景下,用戶是流動的不特定的,在租賃設備後,未必有足夠時間精力返回歸還充電寶。則將一個市場價50-60的設備以100元(押金)的價格賣出,其實是非常合算的。

在這個基礎上,如果充電線也需要單獨購買,那簡直堪稱暴利。要知道,以蘋果數據線為例,沒有通過MFi(蘋果授權認證)的數據線,在深圳的出貨價早已低至兩元,則10元的零售價,利潤是非常驚人的。如果哪天你發現任何大型機櫃出售的充電線竟然號稱通過了MFi認證並且價格也是10元,麻煩告訴我,我趕緊去批發一斤。

更有甚者,在機場之類消費人群較為高端的場合,大型機櫃式共享充電寶的押金更是高達199。這裡更是摸准了乘坐飛機的商旅人士中,相當一部分是不差錢只差時間的,這點錢根本不值得他再跑回去歸還一次。這種場景下,利潤更是非常理想。

近年來,國內電芯和充電寶行業過熱,產能過剩,成本幾度下跌,利潤空間進一步上升,所以綜合看起來,無論是大型設備的b2c銷售型模式,還是小型設備的b2b對企業服務模式,共享充電寶的前途應該是一片光明。以及,大型設備的外部廣告平台收入又是一塊新的收入,簡直好賺到不行,那麼為何萬達家的小王,會喊出如果共享充電寶能成,他去吃翔呢?

要知道,那條被曝出來得朋友圈截屏,是否真的來自王思聰,並無從考證。而各家共享充電寶廠商卻藉此機會大大提高了存在感,更有聚美陳歐對此高調回應,要求其投資的「街電」進入萬達時,不要受到限制。要知道「街電」可是小型設備,在店家投放時,與萬達有什麼關係呢?

都是套路,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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