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沒什麼「熊孩子」,只有虛偽而殘忍的成人

看到這樣一條新聞,我完全被震驚了。

5月12日,在大連市的一家餐廳內,一名女大學生由於鄰桌四歲女童和玩伴遊戲時發出喊聲,突然起身,一腳踹在了女童面前的椅子上。此時,女童正站在椅子和牆之間。在被男友和服務員拉出飯店後,又拿起桌上的水平仍向女童母親的朋友,此時她正抱著女童。

女大學生踹向椅子

女大學生扔出手中的水瓶

我是通過知乎得知這個新聞的。我已經數不清是多少次,一個和「熊孩子」有關的內容,被推到我的知乎Timeline上了。而QQ空間、微信朋友圈則更是如此。

在各色「智斗熊孩子」的故事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是這樣一個故事。

故事的敘述者「我」在半夜三更接到電話,一個親戚要帶孩子來自己家,並就此判斷這家孩子的素質一定低到可怕,因此提早布置好了「計劃」。第二天,到他家中的孩子果然要玩他的電腦和耳機,他有意沒有去太多阻止,而是在孩子三次輸錯存有公司文件的電腦的密碼後,立刻以「竊取機密」和「毀壞私人財產」的理由報了警,最終在孩子被處以行政拘留後,又利用關係將行政拘留改成了刑事拘留,因為自己曾有過類似的經歷,知道刑事拘留會給孩子帶來多麼可怕的三天。當父母問起要如此精心設計針對一個孩子的原因時,他說,因為小時候,曾經被迫要將自己某件心愛的玩具送給來家中做客的其他孩子,這成了他無論如何無法解開的心結,所以正好藉此完成對這些孩子的報復,了卻一樁心愿。

這是一條傳播相當廣泛的空間說說,想必很多人都讀過。當時,對於「熊孩子」這個話題,我也和大多數人一樣,恨不得除之而後快。

但是,這個回答讀完,我不禁真的開始脊背發涼。

再細想時,的確,這個故事中有太多不能自洽的地方,比如處以行政拘留的最低年齡是十六周歲,我雖然不記得作者所說孩子的具體年齡,但是一定遠小於這個數字。而且,我由衷希望這個故事並非真實。

一個成年人,處心積慮地設計圈套,一環套一環,明確地把一個孩子引入被拘留的結局;而如果說前多半部分,即使懷著極大的惡意,作者的行為至少還是在法律的邊緣內,那麼最後靠關係改變孩子拘留類型,就完全是赤裸裸的違法暴行了。

我又回想了一下自己曾經看過、並為之叫好的類似故事。這些故事大多像問題「摧毀一個熊孩子有多困難」下的一些回答一樣,敘述者被周遭孩子的一些調皮行為干擾,於是動輒對孩子大打出手、或弄壞孩子的東西,甚至有一名答主在孩子發生不幸溺水的意外事故後心中只有復仇的快感。

一個孩子,因為諸如父母等周遭原因尚未建立很好的是非觀,這雖然無法改變他行為中對他人造成侵犯的後果,但本質上,並非存心做惡,更多的是一種天性的釋放;相比之下,這些以「捍衛自身權利」甚至「維護社會公德」為名的施暴者,不知要恐怖、黑暗上多少倍。

且不說他們的懲罰手段里,有多少做為成年人,面對一個體力智力均不如自己的對手時「恃強凌弱」的部分,既然他們可以為了所謂「維權」而對自身行為會對孩子造成怎樣的影響不管不顧,那同樣並未犯錯的孩子,憑什麼要為家長的責任而遭受你的毒手?

那一刻,我真的不願意承認,自己也曾為這些扭曲的故事叫好稱快 。

當事女大學生的之所以能夠在餐廳不顧男友勸阻——不論是對一個孩子,還是對後面躲著一個孩子的椅子——大打出手,與輿論對這種行為的鼓勵一定不無關係。

我想起大約一年前,一個發生在美國,同樣在互聯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的新聞。

一對母女在遊覽辛辛那提動物園時,由於母親對孩子的看管不慎,導致孩子跨過動物園圍欄,掉進了一隻名叫哈蘭貝的大猩猩的籠子中。在母親的大聲呼救下,經過數十分鐘的僵持,最終動物園的工作人員為救出孩子,而射殺了哈蘭貝。

雖然在經過調查後,當地警方作出認定,動物園工作人員和涉事母親的行為並不涉嫌違規,但在Twitter上,立刻掀起了一場對男孩母親的「審判」。網友們紛紛表示,是母親的失職殺死了哈蘭貝,為此,她應該承受比死更加嚴重的代價。

她被迫關閉了自己的社交平台賬戶,但著依然沒有使爭議平息,反而自己和家人的隱私被悉數曝光,整日被辱罵的電話、信息騷擾。

這則新聞,是不是有些眼熟?

沒錯,在國內發生的數起猛獸傷人的事件中,評論里都是清一色的叫好聲,認為由於貪小便宜、違反規則而身處險境乃至失去生命的人,都是活該,都是死有餘辜。

即使承認這樣一個前提後,試圖為動物園安全措施的改進提出一點點建議,都會不由分說地被罵作居心叵測的「聖母婊」。

作家毛姆在短篇小說《患難之交》中,描寫了這樣一個角色。他表面上和藹、好施、善良,當一個來自橋牌俱樂部的、有些遊手好閒朋友,在來自家中的資助被中斷後向他尋求一份工作時,他要求已經長期酗酒的那位朋友游過一個有暗流的海灣做為條件,並且,這個朋友和他預料的一樣,在暗流中溺水身亡。

以上這些例子,有一個共同點。

無論是設計陷害還是暴力攻擊,人們總不忘將「正義」扯來,做為自己行為的動機:

維護正當權利,維護社會規則,憎惡「不勞而獲」。

但稍作思考,就能明白,這些情況的實質,要麼是一個人承擔了遠遠大於自身過錯的責任,要麼甚至這些責任被放在了本沒有主觀過錯者的身上。

諾蘭的神作《黑暗騎士》中,瑞秋在餐桌上用玩笑的方式提示身為蝙蝠俠的布魯斯·韋恩,不要在化身正義使者的同時,漸漸墮落為濫用權力的暴君凱撒。

第一次看到這個被眾多影評人稱道的情節,我有一些不解。按照瑞秋對布魯斯的了解,難道不明白布魯斯是內心何等高尚而無私的人?

後來,我才明白,這樣的提示,十分必要。

因為當一個人明確地認識到自己正在做惡時,那麼他心中多少還會存有一絲愧意;而一旦我們相信自己站在一個正面的立場上,就立刻大大喪失了自我反思的能力,無論是我們行事的手段,還是這行為背後的真正的出發點。

就像一個為了劫財甚至性慾而痛下殺手的人,心中總會充滿恐懼,也不難為自己的行為作出懺悔;而深信希特勒那一套「種族優越論」,堅信納粹的行為是為建立一個更好的世界秩序的戈培爾,在柏林被聯軍攻破的前夕,依然憤恨地責問上帝,為何自己承擔了拯救人類的大業卻遭此「不公」。

你看,在這「正義」的遮羞布下,有多少人已經公然為一個並非罪不可赦的社會成員的死而歡呼,有多少人已經表達出置他們於死地的願望,有多少人希望他們背上可能一輩子都沒有機會改變的沉重代價?

揭開這層遮羞布,這些行為的本質也不難看出了。

我們享受觀看一個走投無路者的掙扎,享受看著他如何呼救,如何為了生存去乞求我們的憐憫,如何放下尊嚴,放下一切,最終依然絕望地沉入水底。

就像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所說的一樣:

「人們贊同一個消極的綱領,即對敵人的憎恨、對付人的嫉妒,比贊同一項積極的任務要容易些,這看來幾乎是人性的一個法則。」

其實,有多少人已經公然承認了這點,毫不猶豫地扯下了遮羞布?

在我並沒有多少關注者的公眾號上, 曾經有一個人公然質問我,在信奉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今天,為什麼要用「白左」的平等寬容博愛給人「洗腦」?

在知乎「基督教」的話題下,被推到我Timeline上的回答,絕大部分都是無神論者趾高氣揚的傲慢,不由分說地把這個包含了牛頓、培根、法拉第的群體是「愚昧」、「無知」、「科學的阻礙」甚至「世界毒瘤」。

在多少人心中,那些無助地漂流在地中海上,生死未卜的難民,已經同隨時會發動襲擊的恐怖分子畫上等號,並因此活該在戰火中自生自滅。

當索多瑪的百姓要求羅德交出上帝的使者,即使羅德苦苦哀求甚至交出自己的女兒也不肯罷休時,他們臉上的神情,我們其實並不陌生。

帥氣而風度翩翩的馬克龍當選法國總統,為很多人帶來了樂觀,他們認為,這是法蘭西傳統中的平等與博愛在全世界復興的開始。

但時,恐怕當說起「熊孩子」,依然有為數眾多的人希望除之而後快時,我覺得沒什麼可值得樂觀的。

此回答已經被發於我的個人公眾平台「程賢Allen」的欄目「回聲」中。

在那裡,你對「司空見慣」的每一點質疑,都會得到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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