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讀書筆記·宇文所安《中國文論》
摘要:宇文所安的《中國文論·英譯與評論》是東西方比較詩學領域的大作,玉石琳琅,但是也有瑕疵,中國學界不少學者已指出其部分闡釋的錯誤疏漏之處。本文並不贅述宇文所安研究方法的得失,亦不考據其闡述的疏離,而是針對宇文所安作為一個外國人研讀中國古典文獻時表述方面的啰嗦與不夠清晰的問題,在第一部分進行重新疏離與建構宇文先生的理念,第二部分針對學界一些學者對於「中國古代的詩人們到底會不會說謊」這一問題提出看法;第三部分總結全文,試論述作家「說謊」或者立象盡意過程中的施加主觀控制力的原因。
關鍵詞:宇文所安;《中國文論》;文體層次;《文賦》
一.文學的文本層次縷析
因為本書涉及多家文論,綿延千年,所以書中出現了較多文學批評和文學理論概念術語,經過我個人的理解與梳理,結合艾布拉姆斯「文學四要素觀點」,
我對目前涉及的文學文本各層次劃分,整理出兩條主線的概念,分別是:
(王弼)言————象————意
(陸機)物————意————文
這兩條概念線看起來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與差別,尤其是都存在「意」這一概念術語,但是我認為可以繼續細分。
(一) (王弼)言————象————意
首先來看王弼的觀點,這是東漢經學家們對《周易·繫辭》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以及「聖人立象以盡意」的觀點進行闡釋辨清的結果,在當代童慶炳主編的《文學理論》教材中,更是將「言象意」作為廣義上(包括文學與非文學)文本構成的三個要素,進一步劃分出文學作品的文本三層次「文學語言層面」「文學形象層面」「文學意蘊層面」,可以說,這是對王弼的繼承。
在我看來,這一條線上的三個概念可以從讀者和作者雙重概念上進行理解,正如上圖右側所言,創作和欣賞是一個相對應的過程。
一方面,對讀者來說,指出了「讀者如何把握分析作品」讀者通過讀作品的語言文字體會把握意象,進而感知作者想要表達之意,這是很容易理解的讀者角度「言象意」的關係。
另一方面,從作者角度,「言象意」則指向作品及其意蘊層:作者內心有想說的話(言),產生創作衝動,進而有了造境的過程,所造之境即是物象(象),而憑空造境的目的則是為了表意,這裡面的「意」,可以指向後世爭論不休的情,或者志。
因此,在艾布拉姆斯的四要素示意圖之外,我添加了兩個很有意思的元素「?」和「意」(見示意圖)。
很多學者批評宇文所安解讀中國傳統文論作品有失偏頗,認為中國傳統文學理論的三層級架構與西方文學理論「模仿/再現說」格格不入,我則不以為然。
一方面,中國傳統的三層次「言象意」是很便於理解,但是我們可以看到,西方文學理論家,如波蘭現象學理論家——英伽登的劃分法,將文學作品由表及裡劃分為四個層面:
「①字音及其高一級的語音組合
②字音及其高一級語音組合所傳達的意義組織,及意義單元
③多重圖式化面貌——由意義單元所呈現的事物的大略圖影,包含若干「未定點」有待讀者去具體化
④再現客體,即通過虛擬而生成的客體。」
不難發現,這位波蘭現象派理論家英伽登的見解,其實除了①②層面是對於「言」的再次細分,③指向的是象,④指向的是意。可以說,中西方文論其實是有所溝通聯繫的,只不過宇文所安對比東西方文學層次劃分時,偏偏採用的是西方最古老原始的二分法學說,這當然是不可取的!(中國文化本來就是早熟的,早先中國傳統文論和西方不斷發展出的近現代文論產生了共鳴,這才是正確的比較之道。)
另一方面,既然是比較詩學,強調文學思想理論的共鳴與互通,那麼則有必要求其同,辨其異。相比於西方文學理論中艾布拉姆斯的四要素觀,我在之外增添的兩個概念「?」與「意」,則可以一定程度上「用西方的理論」來解釋中國傳統文本層次的劃分理論。
西方文論沒有中國那麼微觀駁雜的術語,他們追求「理式」追求「文學的定義」,而中國文學家對「文學是什麼」這個問題大多興緻缺缺,更關心怎麼才能做好「文學」或者文學的「好」是什麼。「意」這一精神層面相對於「世界」「作家」「作品」「讀者」四個可見可知要素,則是最為玄妙幽微的維度層面,也是最值得商榷的層面。為什麼我要在這個不可見的層面劃分出「?」和「意」兩個概念呢?請聽我慢慢道來。
外在世界萬物紛擾,影響作家,作家有了文學創作的意識動機之後才會進行文學創作有作品的誕生,這個概念很好理解,陸機的《文賦》紛紛揚揚千百言,其述備矣。但是作品是怎麼誕生的呢?從「言象意」三層面是這樣分析的:作者作者內心有很多話想說,這就是言;很多話想說,但是不能一五一十什麼都說,什麼都寫,那樣的話就不是文學作品而是碎碎念了,因此,「哪些話該說,哪些話能說,哪些話該怎麼說更好」就進入了內心,即「?」的層面,這是一個不可見的維度。進過思考判斷之後,「意」形成了,這種意可以是以「我要抒情」,可以是「我要言志」,也可以是「我要用文學作品改變世界」之類各種文學判斷標準;是受外部文化判斷標準影響,作用於作者本身內心價值判斷價值選擇的結果。
文學作品的「意」在「心」中形成了,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文學作品的形成。就好比「我知道一件事我想要怎麼做,我不可以犯什麼錯誤」一樣,文學作品的創作也不是在思考判斷之後「作者之意」形成就完成的,真正的執行與呈現環節,還需要具體的加工與創作,之前之「象」是「我想要造的境界之象」,並非實際能夠原封不動製造出的境界之象,可能因為表達能力不足,可能因為各種內心創造加工中的失真或者臨時起意,作品呈現出的「意象」還可能與「作者之象」有差別。 這便是引入艾布拉姆斯四要素觀點後,我對「言象意」三層次劃分的作者創作論的理解。
至於讀者角度的接受論則同理可知,此處的「言」指的是文學作品中的「言語層面」(西方文論的原意),「象」指的是作者最後呈現出的「意象物象,塑造出的境界情景」,而所求之「意」,則是作者的「原意」——作者想要表達的意蘊層。
《孟子·萬章篇》提出了「以意逆志」是什麼呢?是以讀者之意識,結合各種原則,知人知言等待,去逆推(而非逆轉)作者想要呈現的意志境界。
為什麼會產生誤讀或者誤解呢?則是因為在作者「想要表達之意」與「最後表達出來的意」之間,存在著一道鴻溝,這道鴻溝可大可小,其產生也很有意思——客觀原因如前所言,可能是作者力有未逮,可能是表達時一時之變,胸中之竹變成手中之竹時無法避免的稍微走樣,主觀原因,則可能是因為故意的失真,讓呈現的意象,所造之境有所控制和改變。可以看到我繪製的圖片中,在「作家」和「作品」之間我繪製了一條虛線的箭頭,這條箭頭沒有經過「?」就指向了「作品 」,意味著那些程式化的文學作品,如六朝綺靡的文章的「製造」,如初唐的宮廷干謁詩,如很多頌聖文章的炮製,這些是文學作品嗎?我想算是的,可是他們是作者心甘情願,走心的文學創造嗎?不是的,不是這樣的,我們無法否認,在一些文學家那裡,他們掌握了「立象」的流程程式化規則,文學作品不是「創作」出來的,而是「製造出來的」,因此,我用鉛筆虛線繪製了這一類作品的產生過程,沒有經過「?」,所呈現之象也違背傳統文學正道的價值體系。(為什麼會產生如此現象,在下一個環節進行闡述)
(二)(陸機)物————意————文
接下來我們來看陸機的三層級劃分,結合《文賦》的內容,我認為這樣的劃分是從作者創作論的角度進行劃分的。
作者見物感懷而其意,起意而尋找表達的突破口,最終形成了文學作品。其中第一條「————」代表著的是感發與影響,第二條「————」則代表著文章作品從心理意識層面到現實層面落地的過程,原理與之前一樣,只是將「想要呈現的意象境界」與「最終呈現出的意象境界」之間的跨越過程整合在了一起。
總之,從中國早期文本到陸機文賦,無論哪種劃分層次其實都大同小異,闡述的重點不同而已,而在我看來,結合近現代西方文學理論,依舊可以開出中國傳統文學理論這個寶箱。
二.中國古代詩人會不會說謊?
在宇文所安闡述曹丕《典論論文》的時候,他提出「曹丕對文學的「自見」觀點是對經典陳述」詩言志」的有意修改。.......希望為人所知就是一種強大的動機......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為人所知的慾望,以及這強烈的語文如何使作家喪失公正的判斷」,以及在《文賦》的解讀中,開始直言提出一種猜測,中國文學創作中,可能存在謊言和欺騙的焦慮。
但是這種猜測和暗指在北京大學中文系的凌玉建先生看來是很荒謬的,他認為「陸機的焦慮實際上只指向作家的才能問題,而文學創作中關於欺騙與謊言的焦慮,在陸機那恰恰是不存在的」,因為他認為中國與西方歷史文化背景的差異不同,「中國傳統文學有一條漫長綿延的抒情傳統,所謂」詩言志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的遠古法則......與之相反,從柏拉圖對詩人的指責開始,西方的詩人們就一直與說謊有著不解之緣,這跟其文學歷史上高度發達的敘事傳統有著內在關聯」。
在一些學者看來,中國的文學傳統精神法則證明了,中國詩人作家不可能會說謊啊,因為我們一直喊著的口號原則都是「詩緣情」「詩言志」的啊!
可是我不以為然。
中國人自古以來喊的口號和原則還少嗎?不拿政治語境下「廉潔」「為民」之類大道理大理想的破滅和不堪一擊來舉例,多半是因為文學研究中那股子心知肚明的原則——若是作品不是作家真實的內心表現,那研究還有什麼意義呢?所以中國古代學者大多默認作品都是真實的內心顯露,作家詩人都沒有說謊都沒有造假。
可是,這種「默認」就是事實嘛?這是研究者給予作品和作家的信任,並不代表作家創作時沒有說謊,誰能保證每一個古代詩人的寫詩都是寫出了心聲,寫出了自己真情實感?那些干謁詩,那些華而不實造作綺靡的詩歌顯然不符要求。另外,中國也並非沒有敘事詩,誰能保證,那些敘事詩中沒有虛構,沒有額外的演示和誇大自己的形象?
更別說,從倫理學上來講,每個人都會有美化自己的認知,詩歌的寫作中也無法剝離對自己有利或者理想化傾向的塑造,從心理學上來說,當一個人,一個作家,具有元認知的意識,即有意識對自己的認知,自己的行為及行為後果進行預測,進行監控和再認知,一定會做出表達或其他行為的調整。既然一位作家能夠意識到作品流傳以及名聲顯露的重要性,並將立言作為一定的人生價值追求,那麼我們足夠有理由懷疑,機敏的文學家有在創作中「說謊」的可能性。
中國傳統文論中心理學的缺席讓位於倫理學的凸顯,文學「應然」的宣揚聲太過響亮,而「文學實然」的可能性推究聲音卻顯得格外渺小。而在宇文所安那裡,他深受施萊爾馬赫的心理學影響,直指面對作家表達中可能存在的道德與誘惑衝突,在我看來,是有道理的。我們不能把人本性想得那麼單純和平面化,作家不是神壇上熠熠生輝的絕對道德秉持者,同樣也不能苛責他們一直用「文學應然」原則進行每一次的文學實踐,否則也太過強人所難與理想化了。進一步來說,我們也不能忽視「詩人說謊的可能性」,正視研究對象的可能性,保持懷疑的態度總沒有壞處。
說到底,讀者的「以意逆志」,逆推的是作家想要呈現的世界呈現的意志情思,真實與虛構的對峙中,我覺得一切的解讀與再創造,都基於「假定他沒有說謊」這個基石。
三.總結
基於第一部分我構建的創作論和讀者解讀論的流程,我得出第二部分的結論「作家存在說謊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在心理學現實和倫理學道德的衝突中,文學創作存在一個「說謊的可能性」的盲區。
這種盲區的存在一方面是因為作家本身創作中無意識的主觀模糊,省略,加重,改變文學作品最終的呈現形式,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一種蓄意的引導與心理再加工,是在意識到創作這一「心理過程」的流程,進行判斷評估和引導的進一步修改,是以功利性結果目的為導向的在加工。因此在這一方面,我是基本贊成宇文所安的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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