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冪集

【1】

黑白相間的路面蒸騰出灼人的熱浪,對岸的紅燈如燭影般在滯悶的空氣間緩緩扭動。

綠燈亮起,周邇邁開步去,隨即感到鞋底似乎粘黏著因高溫而化為糊狀的瀝青。

湖州市雖位於沿海,但近年來高樓如竹筍般林立,格擋住了習習海風,使得其一躍登頂國內火爐之最。

周邇快步走進一家咖啡廳,立馬呵來一杯冰可樂一飲而盡。待涼意總算通透全身後,他才再次點了兩杯卡布奇諾,一溫一冰。

他在等一位女人,或者說——一位女病人。

一天前的高鐵上,周邇遇見了許久未見的初中同學,張珺。

張珺隸屬於湖州市某區警局,是一名刑警。

兩人是初中時期無話不談的兄弟,屬於上廁所必須結伴而行還互窺私處的損友。

原本這只是一次驚喜的重逢,但在寒暄過後,張珺卻告訴了他一件發生在探案過程中的怪事。

一個月前,張珺接到了一起報案。

報案人是個30歲出頭的網路女主播,小有名氣,曾是某直播平台的當家花旦,但如今也早已淹沒在日新月異的網紅圈。

她聲稱自己遭遇到了闖空門。

彼時,湖州市內正陸續接到關於「飛車賊」的報案,犯人專挑網紅女主播下手,甚至在搶劫受害者的皮包後還以對方手機內的隱秘私照相要挾,勒索到了巨額錢財。

由於諸多報案人對於被勒索的「隱秘」始終三緘其口,因此,警方實際上沒能搜集到更多線索。

調查過程磕磕絆絆,一度陷入僵局。

鑒於此次報案人的特殊身份,張珺親自帶隊前往女主播的宅邸。可在一番調查過後,卻並沒有發現任何財物丟失。

以防萬一,張珺還親自徹查了女主播的住所,也沒有發現任何竊聽及攝影設備。

本來這事就該就此了結,女主播卻不依不饒,三番兩次前往警局。

就在警方不勝其擾時,張珺調查發現,這位女主播曾在一個月前的2月17日——從階梯上滾落,前額遭受到了撞擊。醫院出具的診斷顯示,女主播因為這次事故失去了兩個月前的記憶。

也就是說,她患有失憶症,無法想起受傷前一個月的記憶。

張珺開始懷疑此事並不是簡單的闖空門。在再次盤查女主播宅邸時,她發現了一本日記。

日記是從兩個多月前,也就是從1月17日開始記錄的。

張珺本以為這是女主播在失憶前所寫下的日記,然而詭異的是,他發覺日記中所記載的內容——竟完全不符實。

日記中的內容從某種程度上說更像是一堆顛三倒四的夢境。

幾番詢問及調查後,張珺幾乎可以肯定一個事實。這個所謂的報案人,除了失憶——還患有嚴重的妄想症。

或許是基於希望恢復記憶的焦慮,這位女主播將支離破碎的回憶橋段與夢境,甚至是影視劇中的情節融為一體,創造除了這本「虛假的日記」。為了麻痹自己,她拒不承認這一殘酷的現實,更不接受任何精神治療。

恐怕連頻頻「遭竊」都只是這位女主播的被害妄想。

怪事說到此處,張珺不禁希望周邇這位年少的死黨能幫助這個悲哀的報案人。

周邇姑且算是名作家,目前正四處取材。此外,他更是個實打實的精神科醫生。由他出面,借採訪之名行治療之實——是再合適不過的選擇。

周邇同意了張珺的請求。

當然,由於即將接觸的對象將是名曾經的當紅女主播,他還是泛起了一絲「英雄救美」的幻想。

周邇整了整方才因燥熱而扯開的衣領,並再次看了眼手錶,三枚指針列隊般整齊劃一地擺向頂端。

恰在此時,似是為了敲響整點的鐘聲,店門口發出曼妙的鈴鐺聲響。玉立在門前的,是位濃妝艷抹的女子。

女子徑直向周邇移步而來。她腳下的紅色高跟顯得異常奪目。

「您好,我是趙晴,沒認錯的話,您就是周邇,周作家吧?」

【2】

「您的大致情況我已經從張珺那所了解了。」

幾番客套後,周邇直奔主題。

「您的開場白倒像是個醫生呢。」

趙晴艷麗的唇角勾勒出一道淺淺的弧度,她自然地托起杯墊,呷了一口咖啡,杯沿留下一抹淡淡的酡紅。

這女人想必經常應對男人的招待吧?周邇不由得如此自忖。

他故作不經意地打量著面前的女子。儘管妝容幾乎如易容面具般覆蓋著面孔,但還是依稀能辨她肌膚上不時浮現的細紋。

不過,趙晴絕對稱得上是個美人。

「我只是以作者的身份和你談話罷了,不用緊張。」

周邇也抿了一口咖啡,感到杯內充盈著的都是面前女子所散發出的成熟韻味。他難以自持地又喝了一口。

「能讓我看看你的那本日記嗎?」周邇問道。

「當然。」

趙晴拿起挎包,取出了張珺所說的那本「虛假的日記」。

而周邇的視線卻不免聚焦在了她的挎包上。他曾翻閱過某本時尚雜誌,這個挎包是當季發布的最新款,時價恐怕在10萬元以上。

看來網紅不是他這等工薪階級可以企及的對象啊。

周邇翻開了日記,內容果然如張珺所說,更像是些顛三倒四的雜糅妄想。

其中一則日記的情景還是最近一部熱映影片的名場景。男主角熄滅了整座城市的燈光,只為了在一座高樓的LED大屏上呈現出對女主角的告白。

周邇記得,那部電影的男主叫作楊昕瑋,是時下最炙手可熱的鮮肉派男藝人。周邇所在的醫院甚至還接診過數位因此陷入情愛妄想的狂熱女粉絲。

「你也是楊昕瑋的粉絲?」

「怎麼,不行嗎?」趙晴對周邇的詢問似乎感到微微的不悅。

「不不不,隨口問問。」周邇慌忙解釋道。

趙晴會對這個問題如此敏感,恐怕是最近楊昕瑋屢見報端的一個「傳聞」

據傳言,楊昕瑋早已秘密隱婚,對象正是某家影視公司的製片人。兩人的年齡差距足足有11歲。

顯然,年長的那位,是女方。換言之,這位當紅小生也是潛規則的犧牲品。

周邇對這些花邊向來不太感冒。他將思緒遷回眼前的日記本上。

趙晴失去的是受傷前一個月的記憶。而這本日記,如今也已完成了虛無的「記憶重建」。

從1月17日到現在3月26日,這本日記——至今還在繼續。

周邇的眉頭不禁緊鎖。

「你也不相信我是嗎?」似是發覺他的焦慮,趙晴也顯得有些煩躁。

「一個月前你曾向警方報案,說你的公寓遭竊,這樣的情況後來還有發生嗎?」周邇一時不知如何應答,只好撇開話題。

「不僅是遭竊,現在我還感到有人時時刻刻地監視著我!」

趙晴兀地提高音調,聲音卻不自覺地放低,目光更極其不安地遊離著。

「另外,我也已經知道犯人到底偷走什麼了…..」

「是什麼?」

趙晴沒有回答他的疑問,而是拿過日記本,快速翻動起來,並在中途停下了三次。

1月25日、2月10日、2月11日——日記本內,獨獨缺少了這三天的記錄。

儘管痕迹微小,但依然能發覺日記本的夾縫內還殘留著撕過後難以清除的紙屑。

也就是說,有人偷走了——趙晴的「日記」。

「犯人偷走這三頁日記做什麼?」

周邇有些恍惚。

然而趙晴卻一臉淡然。

「我懷疑,丟失的這三頁日記——或許隱含著對那位盜竊犯不利的線索。」

趙晴篤定推斷道。

「您會幫我的,對嗎?」

【3】

「但是,你也不記得這三天的日記里到底寫了什麼,對吧?」周邇再次確認道。

「沒錯,不管我怎麼回憶,都想不起那三頁到底寫了什麼。」趙晴顯得有些自責,眉頭顯現出褶皺的細紋。

這本日記幾乎都是趙晴妄想出的「回憶」,事後不記得也算是情理之中。

可既然是妄想——又為何會有人覬覦?盜竊犯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難道這些因妄想而拼湊的「日記」——真的夾雜著對那名盜竊犯不利的線索?

疑慮如颶風般在眼前盤旋,席捲著支離破碎的線索。而兩人正身處風眼。

消失的第一頁日記是「1月25日」。

周邇將一張白紙壓在「1月26日」的頁面上,並用2B鉛筆快速在白紙上塗抹開來。這是小學時他常玩過的伎倆——依靠書寫時在後一頁留下的印記復現出文字。

他本來只抱著試試的心態,卻沒想到這一招的效果竟出奇得好,隨著鉛墨鋪陳,模糊的筆畫正一一顯現。

「有、有人要殺我?!」

趙晴突然發出一聲尖叫。咖啡廳內靜謐的氣氛頓時被攪動起來。

周邇立即將紙倒轉過來,仿若被墨水侵染的白紙已經顯現出了數行扭曲的字體。儘管字跡模糊,但還是微微能辨。

日記的內容簡短,只有寥寥數語,但如海蛇般浮游的文字卻足以讓人倒吸一口涼氣。

半夜2點35分。手機鈴響。電話那頭傳來陌生男子的喘息聲。

那喘息猶如野獸。

他以異常尖銳,不似人聲的聲音對我吼道:

「離開那個男人。否則——我會殺了你。」

1月25日

「離開那個男人?哪個男人?」

「我、我不清楚……我完全想不起來……」趙晴神色迷離,她的瞳孔正在一片渾濁間顫動。

離開那個男人?難道趙晴曾在一個月前和某位男子有不正當的曖昧關係嗎?

周邇抬頭看了眼趙晴。她已全然陷入了恐慌。

周邇繼續對後續兩頁紙用了復現字跡的方法,卻沒能再次發現2月10日與2月11日留下的記錄。

他拿出手機,撥通了張珺的號碼。恐嚇電話的存在或許能讓警方對後續兩頁「消失的日記」進行字跡重現。

「吱吱吱——」

屏幕雖顯示張珺接通了電話,電話那頭卻頻頻傳來刺耳的噪音,宛如炎炎夏日時陣雨般的蟬鳴聲。

「信號不好?」周邇拿下電話,打算走到咖啡廳外。

然而剛一起身,他就發覺趙晴的挎包底部粘黏著一塊綠色的異物,那樣子像是一塊咀嚼過的口香糖。

他取下那塊異物,指尖旋即傳來僵硬的觸感。

僵硬?

一絲可怕的預感在周邇腦中閃現而過。周邇掰開了異物。而包裹在異物里的——是竊聽器。

兩人的視線瞬間交織在一起,他們的眼神在告訴彼此一個相同的念頭。

他們有危險了。

【4】

「你是開車來的嗎?」周邇問道。他正拖著渾身酥軟的趙晴走出咖啡廳。

「不,我不會開車。」趙晴氣若遊絲地應道。

「剛才你也看到了,確實有人正在監視你的一舉一動。警方是不會坐以待斃的。放心,我和張珺會保護你的。」

周邇故作輕鬆地安慰道。可恐懼的陰霾此刻也正籠罩著他。

倘若趙晴真的因為知曉了某個秘密而遭到監視,那麼方才發覺日記內容的他——恐怕現在也已成為那名盜竊犯的目標。

當務之局必須爭分多秒。找出2月10日與2月11日——另外兩篇日記失去的內容。

恰在此時,張珺回了電話。

「喂,周邇嗎?剛才是怎麼回事?」

「啊,我和趙晴正打算往你那去,她的事恐怕沒這麼簡單。」

電話那端的張珺有些興奮,他不免覺得委託周邇果然是個正確的選擇。

「你發現了什麼線索嗎?」

然而話音未落,電話那頭便猛地傳來低沉的引擎轟鳴。

尖叫、碎裂、急剎。接踵而至的巨大雜訊正反覆震蕩著張珺的鼓膜。

「發生了什麼!周邇!」

他握緊話筒,掌間的力道幾乎要將聽筒捏碎。焦躁自耳根處蔓延到了整個脖子。

在通話停止的最後一秒,張珺聽見了一個女人的嘶喊。

三秒後,他衝出大門。

【5】

「你的傷還好嗎?」

市中心的醫院裡,張珺對著周邇問道,視線卻沒有轉向對方,而是緊盯著玻璃窗內昏迷不醒的趙晴。

「擦傷罷了。」

一小時前的咖啡廳外,就在他和張珺通話的時候,一戴著黑色頭盔的男子,駕駛著一輛黑色摩托徑直向著兩人疾沖而來。千鈞一髮之際,趙晴推開了周邇,但也因此撞到了車前燈。

由於車的加速距離並不長,事實上撞擊並沒有對趙晴造成太大的損傷。但或許是受到了驚嚇,加上腦部曾經受損,趙晴至今還在昏睡。

「襲擊現場附近的監控捕捉到了一名撬車男子的背影,現在警局內正在盤查。但至於你所說的那本日記,現在看來是無法取證了。」

方才,周邇已將探知的事實告訴了張珺。

襲擊現場的混亂間,那名暴走的「飛車賊」奪走了趙晴的挎包。當然,日記本也就此丟失。

「對方一直在監聽趙晴,否則襲擊的時機不會掐的這麼準確……」

周邇篤定斷言道。他的腿腳還殘留著躲過一劫的恐懼,正在微微發抖。

「未必。」張珺打斷了周邇的話,「或許只是個單純以搶劫為目的的飛車賊?」

「有這麼巧的事嗎?!」

周邇不禁慍怒道。但他馬上明白,張珺只是不想徒增自己的心理負擔罷了。

他倚靠在玻璃窗上,他感動有些無力。畢竟日記本——這唯一的線索已經斷了。

「線索還沒斷呢。」似是察覺到了他的失落,張珺對他說道,並總算轉過了身來,「失去的另外兩頁日記——是2月10日及2月11日,我沒記錯吧?」

「所以呢?」

「記錄人生活的可不只有日記。通訊、郵件、快遞,網路——只要仔細盤查,一定能找到蛛絲馬跡。」

「也是……」

周邇隨口應和著,他覺得張珺只是換了個方式安慰他罷了。對於無端把他牽扯進案件漩渦的這件事,恐怕現在最為愧疚的就是這位多年不見的好友了。

兩人不禁陷入沉默。

不知過了許久,傳來一陣歌曲的旋律。

是楊昕瑋的成名單曲,周邇曾在各大音樂榜上聽過。

「是電話。」

張珺率先反應過來,他快步走進了病房,周邇不明就裡地緊隨其後。趙晴病床旁的柜子上,她的手機正在喧鬧。

屏幕上顯示四個字——未知號碼。

張珺按下了靜音,但趙晴卻已被鈴聲的喧鬧驚醒。

不,或許應該說是楊昕瑋的動人歌聲令她蘇醒了過來。周邇對自己無聊的想法不禁感到好笑。

「你醒了?」

「誰的電話?」趙晴惺忪著雙眼問道,但在看到「未知號碼」這四個字後,她的五官瞬間凝結為惶恐。顯然,不安還未在她體內消除。她正處在風聲鶴唳的邊緣。

張珺迎上她那畏怯的視線,他的瞳孔里充盈著這樣的信息:放心,有我在。待趙晴稍稍安下神來後,他按下了免提。

「是誰?」趙晴壓抑著膽怯發聲。

但電話那頭卻沒有傳來一絲聲響。三十秒後,電話戛然中斷。

「惡作劇?」周邇的語氣里儘是對這通莫名電話的氣憤。

「不,恐怕不是。」

張珺的眉頭不禁緊鎖。電話中斷的剎那,手機收到了一條簡訊。簡訊里的,是一張照片。

而照片中的景象,令在場的三人瞬間駭然。

「這、這怎麼可能?!」

不知過了多久,趙晴才率先發出驚恐的尖叫。

照片下的水印顯示著時間——

2月10日。

正是日記丟失的「第二頁」的日期。

而在這則簡訊的最後,漆黑冷漠的字體顯現出幾句話:

「告知——那個人,若不想這張照片的存在曝光,立刻準備30萬現金,具體交易方式稍後聯繫。若敢報警,後果自負。」

【6】

「好,我知道了,謝謝。」

掛下打往交警隊的電話後,張珺轉過身來看向周邇,他的目光里已顯現出了明亮。

「果然沒錯,2月10日那天,局裡接到了一起車禍報案。事發路段和照片里的景象幾乎一致,位於A山的環山公路。」

「那照片里的那個人?」

「恐怕正是楊昕瑋本人。」

聽及此言,周邇不禁木然。他從沒想過,一個遠在天邊的當紅男星,會在這種情況下「出現」在他的眼前。

傳訊至趙晴手機里照片中的景象,稱得上極其詭異。

場景是A山的盤山公路,照片的遠處樹立的站牌透露出了這一點。

楊昕瑋——也就是那位當下正炙手可熱的藝人,佇立在一輛轎車的後備箱後。快門定格的瞬間,楊昕瑋的手正搭在箱蓋上,似乎正想關閉後備箱。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後備箱里——似乎躺著一個女人。

後備箱內里的左側,伸出了一個女人的足尖。那宛如血色的鮮紅高跟在朦朧的細雨下異常駭人。

沒錯,那雙紅色高跟鞋,無論怎麼看——都和病房裡趙晴腳下穿的一模一樣。

可是為什麼?為什麼趙晴會出現在楊昕瑋的後備箱里?從照片上看,後備箱里的趙晴顯然已經不省人事。

而一個人又會出於什麼理由——會把一個女人放置在後備箱里?

難道…….是綁架?或是……殺人?!

周邇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他的思緒瞬間躍至日記中——「1月25日」的那通恐嚇電話。

離開那個男人——否則,我會殺了你。

這會是動機嗎?因為趙晴不顧恐嚇而繼續與某個男人交往,所以招致了殺意?

「交警隊怎麼說,既然有車禍報案,為何這張照片的事沒被披露?就憑這張照片,楊昕瑋就已經有犯罪嫌疑了吧?」

周邇感到自己正漸漸接近風暴的核心。待張珺結束電話後,他迫不及待地詢問道。

「不,事情沒這麼簡單。」張珺的瞳孔間再次顯現出一股渾濁,他接著說道,「由於2月10日當天A山那片區域下了場暴雨,交警隊的人接到報案後不敢懈怠,幾乎是第一時間就趕到了現場,然而,警車繞了環山公路整整三圈——都沒有發現任何事故痕迹。局裡因此認定這是一次惡作劇。」

「惡作劇?開什麼玩笑?沒有事故痕迹不過是因為被暴雨沖刷了吧?」

「不,事實上,那通報案電話也是匿名的。是未經實名註冊的電話卡打來的。」

「匿名?」

「是的,歸隊後,警方數次試圖聯繫那名報案人,卻杳無音信。除此之外,報案人在報警時說明情況時態度也是模稜兩可,甚至在被詢問至是否有受害者時,報案人就回了一句『絕對沒有』後就突然掛斷了電話。」

「就是因為這樣不才顯得可疑嗎?」周邇顯得有些憤懣。

「事故痕迹、案發地的失蹤者報告、目擊者證言——在這些線索均沒有的情況下,警方確實沒有理由立案。你知道警方一天會接到多少惡作劇性質的報警嗎?」

說到最後一句話時,張珺刻意提高了音調。

「至少現在我們已經知道,這絕對不是一起單純的惡作劇。」

張珺又補充了一句。

「那通報案電話會不會就是楊昕瑋打的?因為剛剛遭遇車禍一時恐懼報了警的,但旋即反應過來這或許會斷送自己的演藝生涯才就此隱瞞?」

周邇推斷道,張珺點頭贊同他的推斷。

「現在局裡正在進行聲紋匹配,相信結果很快就會出來。」

「虧你們沒把那通報案電話給刪除了。」張珺對著周邇的斜眼冷笑聳了聳肩。

而周邇已徑自陷入沉思。

從現在掌握的信息來看,趙晴與楊昕瑋——兩人正是那起車禍的兩名當事人。

不,恐怕這也不是一場單純的車禍。

倘若報案人真的是楊昕瑋,那麼,2月10日的車禍應該並非是一次有預謀的謀殺,而是意外。畢竟沒有哪個兇手會在有一次預謀的殺人後還選擇報警,這樣的可能性極低。

假設——趙晴交往的對象正是楊昕瑋,那麼,前陣子爆出的楊昕瑋隱婚的事實,或許會成為兩人關係惡化的緣由。

那通恐嚇電話,極有可能也是楊昕瑋的傑作。目的是威脅趙晴結束這段危險的曖昧。

若順著這條線索進一步推測,當天兩人因此產生了爭執,且意外發生了車禍,趙晴因此負傷,不省人事。

那麼,楊昕瑋又該怎麼做呢?

若是此事曝光,倚賴製片人妻子的楊昕瑋恐怕會就此跌入人生的谷底,再無翻身可能。

如果楊昕瑋真的懷有這種恐懼——恐怕這正是他掛斷報警電話的理由。

而他在猶疑間所作出的抉擇,只怕會引向一個惡意的極端。

就此順水推舟——毀屍滅跡。

這也能夠解釋他為何要將趙晴放入後備箱里。

但是,這個推理有個漏洞。

趙晴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七天滾落階梯,那絕不是一次意外的跌落,這世上恐怕沒有這樣的便宜的巧合。楊昕瑋顯然已經有了殺人的決意。監視和竊聽趙晴的人恐怕也是楊昕瑋,目的就是隨時防範趙晴的記憶蘇醒。

因此他才盜走了寫有線索的那「三頁日記」。

那麼,又是什麼讓楊昕瑋在案發後的第七天才決定下死手?他明明有條件,也有機會在車禍當天就殺害趙晴,何必夜長夢多,等到第七天?

周邇感到自己的思緒正陷入瓶頸。他抓著凌亂的頭髮,緊緊閉目,試圖走出推斷的死胡同。

日記。

日記?

沒錯,消失的三頁日記一定隱藏著對楊昕瑋不利的線索。

1月25日是恐嚇電話。

2月10日是A山車禍。

2月11日——那麼,在事故發生的隔天,是否又發生了什麼?

難道正是這一天所發生的某件事,讓楊昕瑋延遲了滅口計劃?

果然,日記才是拼起這起事件的關鍵線索。要尋得真相,必須找到這最後的拼圖。

「喂,你還好吧?」

張珺對他投來擔憂的視線。

「你覺得,發來勒索簡訊和照片是誰?總不至於是楊昕瑋本人吧?」周邇問道。

「我想,極有可能是那個襲擊你們,劫走挎包的『飛車賊』。」張珺應道,並旋即從好友的視線中感受到了贊同。

一開始,張珺與周邇都認為頻繁騷擾趙晴的犯人正是近來屢屢作案的那位「飛車賊」。

但如今看來,飛車賊與闖空門無關,若盜走趙晴「三頁日記」的人是他,恐怕早就實行勒索了。

同理,楊昕瑋也不是在咖啡廳外劫走挎包的飛車賊,因為他也沒必要暴露自己「犯罪」的照片。

也就是說,飛車賊與楊昕瑋——是兩個不同的人。

上述周邇所設想出的推斷,完全仰賴於未知者發來的勒索簡訊與照片。這是不可含糊的關鍵。

「告知——那個人,若不想這張照片的存在曝光,立刻準備30萬現金,具體交易方式稍後聯繫。若敢報警,後果自負。」

由這條簡訊看,寄來照片的恐怕正是近來專挑網紅女主播下手的——「飛車賊」。

飛車賊或許是在咖啡廳外劫走了趙晴的包後發現了這張照片而起了勒索的念頭。這也是這個飛車賊慣犯一貫使用的伎倆。

因為不知曉楊昕瑋的聯繫方式,他只好對趙晴發來轉告的勒索簡訊。

可是,這個推理同樣存在一個漏洞。

「不過,既然照片原本就放在趙晴的挎包里,為何她卻沒有發現?」

周邇說出了困惑。可他明白,趙晴的失憶癥狀反覆不定,即便詢問她恐怕也只會得到諸如「完全忘了」的回答。

「我們,需要證據。」

周邇說出了一句令張珺不禁苦笑的話。證據?這傢伙辦起案來還真是有模有樣。

但這位年少好友的下一句話卻讓張珺明白,眼前的人,並非是在開玩笑。

「我有一個計劃,至於是否實行,由你說了算。」

【7】

「Cut!」

導演再次發出呵斥。這已是這一幕所拍攝的第三十條樣片了。就連舉著反光板的工作人員都已筋疲力盡,不時發出牢騷。

在那聚光燈的中心,正是楊昕瑋。

而從一個小時前開始,他的狀態就已陷入恍惚。對他來說,周遭的光影與喧囂,悉數來自地獄。那是對他所犯下惡行的懲戒,是厲鬼的召喚。

一小時前,楊昕瑋收到了一條簡訊。是勒索簡訊。

「若不想這張照片的存在曝光,立刻準備10萬現金,具體交易方式稍後聯繫。若敢報警,後果自負。」

照片上的,是咀嚼過後揉成一團的口香糖。

換作他人恐怕會對此只覺莫名其妙,但對於楊昕瑋來說——這足以擊破他的心理防線。

他很清楚,包裹在那口香糖里的,是他監聽趙晴所用的竊聽器。目的無他,正是為了防止趙晴的記憶恢復。

一個月前,2月17日。

為了偽裝成意外,楊昕瑋從階梯上推落趙晴。可沒想到,趙晴居然沒死。

更詭異的是,趙晴失去了兩個月前的記憶。

而楊昕瑋恰好是在兩個月前與趙晴相識的。不,應該說,兩人罪惡的出軌關係自那時候開始。

正如傳言所說,楊昕瑋早已隱婚,女方大他11歲,是一家知名影視公司的製片人。沒錯,他是混跡於潛規則間的爛俗小人。

他不甘心。

紛亂的燈紅酒綠間,他和趙晴陷入戀情。

那時候,兩人的曖昧關係是如此美好。為防秘密泄露,楊昕瑋可謂是小心謹慎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可儘管如此,趙晴也毫無怨言,更同意隱瞞兩人的關係。

但楊昕瑋很快明白,這一切不過是趙晴的陰謀。

她接近他,並配合隱瞞兩人的秘密——竟只是為了勒索。趙晴喪心病狂地要價500萬,否則將把這一切公諸於世!

如今的一切榮耀,都是楊昕瑋苦心經營來之不易的結果。為此,他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肉體!

他決不允許有人破壞!

「離開那個男人,否則——我會殺了你。」

他以變聲器向趙晴打了恐嚇電話。但趙晴竟不為所動!他不能就此被束縛。殺意逐漸在楊昕瑋的夢魘中蔓延。

2月10日,A山的環山公路上,兩人因此起了衝突。

殺意爆發到了頂點。

他猛踩油門,按下了按鈕,解開了趙晴的安全帶。剎那間,輪胎與地面發出交媾般的嘶鳴。

他踩下了剎車,趙晴瞬間徑直撞向擋風玻璃。

重力彷彿對他失去了作用,楊昕瑋感到自己終於掙脫出了殺意的泥沼。但當他回過神時,身旁血流不止的趙晴竟又令他恐慌不已。

他竟撥打了報警電話。

不,這一切都是趙晴的錯!與他無關!他掛下了電話。

而此時,趙晴正發出微弱的呼吸——她還沒死。要想神不知鬼不覺,他必須繼續處理趙晴的「屍體」。

楊昕瑋從副駕駛座上抱起趙晴,直接放入了後備箱。她腳下的鮮紅高跟如血色般刺眼。

那是他送給她的第一份禮物。

「咔嚓。」

然而,就在楊昕瑋試圖關閉後備箱的剎那——他的身後竟傳來貌似快門的聲響!

刺骨的寒氣裹挾著驚恐霎時竄入他的脊樑,直直蔓延至他空白的大腦。他緊促的回頭。

但身後,卻沒有人。難道……是錯覺?

2月10日,晚上八點。

信箱里一封郵件的到來令楊昕瑋恍然明白——那個快門聲所代表的意義。

是勒索簡訊,並附有一張現場的照片。照片的景象如他所料,正是他試圖關閉後備箱的時刻。與此同時,趙晴的手機也接受到了同樣的簡訊。

被人目擊了。

他感到自己正墜入深淵,不得不放棄了殺害趙晴的計劃。

2月11日,午間。

在楊昕瑋的應急處理後,趙晴蘇醒了過來。或許是感受到了楊昕瑋的殺意,趙晴竟沒有追究他的所作所為。

楊昕瑋同意給趙晴500萬元,但必須代他履行與「照片勒索犯」的交易,取回被拍攝到的證據——照片。

但他始終明白——趙晴必須帶著一切秘密死去。否則,他將永遠困囿她的威脅之中。

2月17日。

楊昕瑋從階梯上推落了趙晴。可這一次,趙晴竟依舊躲過一劫。只不過,她似乎失去了一個月來的記憶。

真可謂是不幸中的大幸。

然而,事態竟急轉直下。趙晴竟產生了記憶妄想——她正將往日支離破碎的記憶片段一一寫在日記本中!

對於旁人而言,那不過是虛假的妄想。可對於楊昕瑋來說,日記本中或許會出現對他不利的線索。

他開始頻繁潛入趙晴的公寓,待警方不再信任趙晴的報案後,他更監聽起趙晴的一舉一動,並盜走了隱含線索的那「三頁日記」。

可就在今天,一個名叫周邇的作家竟無意間發現了日記的內容!楊昕瑋當即趕到了現場。

但這一次,幸運女神終於眷顧了他。

就在趙晴與周邇兩人走出咖啡廳後,那名屢見報端的「飛車賊」恰好劫走了趙晴的挎包。

真是有驚無險。

楊昕瑋認定自己監聽、盜竊趙晴的案件會就此轉移到「飛車賊」的身上,不由得鬆了口氣。

可命運又給他開了個玩笑。

一個小時前,他收到了那則帶有「口香糖」照片的勒索簡訊。對方一定就是當日目擊車禍現場的人。

自始至終,他都沒有擺脫對方的控制。

「對不起導演,我有事必須離開一會。」

楊昕瑋沒有理會導演不悅的神情,他帶起隨手攜帶的口罩與帽子,徑自快步離去。

就在剛剛,「勒索犯」再次發來了交易的時間與地點。

17點30分。市中心醫院。314號置物櫃。

簡訊的最後,對方再次強調——「若敢報警,後果自負」。

楊昕瑋先行前往附近的銀行取出了10萬現金。事實上,為了對那位「妻子」隱瞞自己的行徑,他早早註冊了一個無人知曉的銀行賬號。

三十分鐘後,他趕到了市中心醫院。走進大廳,虛掩的314號寄物櫃當即進入視野。

趁著四下無人,楊昕瑋打開了314號寄存櫃。裡面果然放有一張照片。他看也沒看就迅速將照片塞進了褲兜,並無力地提起裝滿現金的包裹。

這樣的日子還要持續多久?他強迫自己壓抑住這樣的念頭。包裹放入後,他鎖上柜子。

而也就是這一刻,楊昕瑋的身後猛地傳來緊逼的腳步聲。

「我想你是該好好解釋了。」楊昕瑋的身後,傳來熟悉的聲音。

冷漠的聲線——正竄入他的脖頸。

【8】

「口香糖」照片以及勒索楊昕瑋的簡訊——是張珺和周邇發送的。目的是為了證實兩人的推斷:監聽趙晴的人,正是楊昕瑋。

這就是周邇所提出的計劃。沒想到效果出奇的有效。楊昕瑋竟真的出現在了交易現場。

張珺走出了審訊室,他剛剛結束對楊昕瑋的訊問。

方才的敘述,是楊昕瑋在盤問時的自白。在證據確鑿的狀況下,他只能招供。

自此,消失的「三頁日記」所包含的信息悉數明朗。

1月25日:恐嚇電話;

2月10日:製造車禍;

2月11日:目擊者的勒索。

這三天所記載的線索正串聯起整起事件。當下,是需要找到契合楊昕瑋所言的證言。

也就是這起事件的關鍵——出現在2月10日車禍現場的那位目擊者。

「只要找到那個目擊者,這個案件就了結了吧?」

現在,正輪到周邇錄入口供。他對著已然鬆懈的張珺問道。

「怕是不好找,對方雖是唯一的目擊者,但同時也是一名勒索犯。恐怕不會輕易出現。」張珺應道。

「還有那個專挑網紅主播下手的『飛車賊』,他也是關鍵證人。」

「我想這人就更難找了。」

「也是。」

言畢,周邇不禁看向窗外。在這個房間的對面,趙晴恐怕也在接受詢問。

對她來說,或許有太多難以承受的記憶。出軌、勒索——當聽見自己所做的這些行徑,她又會作何反應呢?

怕是會有恍如隔世的虛無感吧。

「說實話,我不相信她會幹出那些事。」

詢問的最後,張珺自言自語道。而周邇沒有理會。人不可貌相,這是最簡單的道理。

對於張珺來說,他也怕是難以接受這一事實。本該是要保護的對象,卻是這起案件的惡因。這多少令人有些唏噓。

詢問一直持續到晚上8點,一陣飢餓感向周邇襲來。

他走出了警局,發覺遠處的樹下正佇立著趙晴。她還和初次見面時一樣,渾身散發著成熟的韻味。唯一不同的是,她已脫下了那雙鮮紅的高跟,正赤腳踏在樹下的泥濘身上。

朦朧的細雨間,她的身影,顯得有些單薄。

「吃飯了嗎?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很不出的日料店,一起?」

周邇上前搭話。不得不說,危險的氣息往往更加誘人。哪有不帶刺的玫瑰?

「不了,您能送我回家嗎?」聞言,趙晴冷冷地應道。

周邇再次看了看她沾滿泥濘的雙腳。

「好吧,上車。」

一路上,趙晴一言不發,她只是倚靠在車窗,側目看著窗外轉瞬即逝的霓虹燈。搭配上窸窸窣窣的雨聲,光影在她側顏留下的陰影徒添了幾分傷感。

「我說,楊昕瑋所說的也不盡然就是真相,說不定你只是被他瞞在鼓裡,所謂的試圖加害你也只是他單方面的惡意使然呢?」

周邇試圖安慰她道,但他絲毫沒有感受到眼前人哪怕一點的情緒變化。她的容顏,彷彿就此凍結。

「事件還沒完全明朗呢——」

就在周邇正欲補充時,輪胎的打滑感兀地轉移至方向盤上雙手的觸覺,慌亂的調整間,一輛儼然暴走族裝備的摩托車冷不丁地突然在車前呼嘯而過。

周邇猛地剎車,他感到整輛車幾欲橫空翻轉,右耳登時震蕩而來趙晴的尖叫。

「喂,找死啊!」

後頭傳來怒路族的斥吼。

「喂,你沒事吧?!」

待車總算回復平穩後,周邇才關切地對著趙晴詢問道。後者因方才的意外已完全陷入驚恐,她的身軀,正在顫抖。

不,恐怕令趙晴如此驚恐的並不是方才的意外——

是2月10日的那起車禍。她的視網膜,一定重映出了當初的慘況。

五分鐘後,周邇將車停靠在了公安醫院旁。下車後,他忙不迭地繞至副駕駛的車門。趙晴正依然深陷恐慌。

難道她已經恢復記憶了?

他試圖抱起趙晴,但當左手剛剛搭上她的脖頸時,他竟不與自主地停了下來。

等等。

細雨、車禍、昏迷——支離破碎的片段正在他的眼前飛快划過。

還有……照片?

難道那張照片……

當下,周邇才猛然意識到,他們忽略了一個細節。一個小到根本無人會在意的細節。

可這個細節,卻很有可能推翻,這短短一天內所發生的——

所有的一切。

【9】

「怎麼又來審問?」

審訊椅上,楊昕瑋正對著張珺發著牢騷。

他會發出這樣的牢騷也實屬正常。畢竟自被抓捕後的整整五天,張珺不下十次地反覆詢問他關於「2月10日」的車禍詳情。

楊昕瑋清楚,這不過是警方慣用的伎倆。一不留神,他或許就會在前後招供的敘述里出現自相矛盾的地方。

但他可不會犯這種低級失誤。

為了能夠「如實」的向警方報告口供——他暗自練習了不下百次。無論是口供的邏輯還是細節,他都需要確保萬無一失。

眼下,他甚至能夠倒背如流。再來幾次結果也是一樣的。他不免心中竊喜,就差不經意地發出哂笑。

然而這一次,張珺眼角流露出的某種自信卻令他感到一絲不好的預感。那樣的眼神,察覺不出有任何的疑慮。

「說吧,這次又想問什麼?又要我複述2月10日的詳情嗎?」

楊昕瑋試探性地問道。

「不,不問了。這次來是想告訴你,你被移交的罪名將產生變化。」

張俊冷冷應道。他身旁的警官正握緊筆桿,隨時準備記錄。

「變化?我的罪名不是故意殺人罪嗎?還能有什麼變化?」

楊昕瑋刻意提高了音調。他已微微感到不妙。

「請注意你的修辭,你的罪名應該是,故意殺人——未遂罪。」張珺稍稍停頓,緊接著同樣拔高音調說道,「但現在,你的嫌疑罪名變更了,你所犯下的,是故意殺人——既遂罪!」

「我不懂。有誰死了嗎?趙晴不是還活得好好的嗎?」

楊昕瑋正試圖掙扎。

「疑點這玩意,往往是一個案件的盲點。當你沒能發現它時,你往往會全盤接受既定的事實。可一旦出現疑點,我們對案件的視角就會試圖來個180度的翻轉。由此一來,疑點便會泉涌而出,而將這些疑點串聯起來,就將告訴我們事情的真相。」

見楊昕瑋已陷入沉默,張珺開始自顧闡述。

「我們所發現的第一個疑點,是照片。什麼?你說照片是真的?照片當然是真的了,我有說過是假的嗎?但是,那張照片所透露出的信息——卻是假的。」

「照片里,那隻鮮紅的紅色高跟鞋與趙晴所穿的一模一樣。由於照片發送到了她的手機上,任誰都會產生一個想法——躺在後備箱里,正是趙晴。但事實上,這只是一個錯覺。仔細想想,單憑一雙紅色高跟鞋就要認定一個人的身份,這未免太過武斷。可我們還是中計了。為什麼呢?」

「因為照片的日期恰好指向2月10日——也就是日記消失的第二頁,對於急於知曉日記真相的我們,這一招實在是太高明了。我們幾乎毫不懷疑地認定後備箱里的女人,就是趙晴。」

「什麼?你問我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那個女人不是趙晴?當然有。你以為這五天來,我為何要反覆詢問你那關於『2.10車禍』的口供?你錯了,我並非想獲得你前後矛盾的敘述,事實恰恰相反——我就是想讓你反覆確認自己的口供,讓你失去翻供的機會!」

「據你的口供,當時,趙晴是坐在副駕駛座上的。請注意你的描述——你從副駕駛座上抱起趙晴後,直接放入了後備箱——這幾天,我曾反覆確認過你這一句話里動作細節,結果你都不曾猶疑,並堅稱這是一系列連貫的動作。或許為了能夠說出虛假的口供,你曾反覆練習,以至於到了倒背如流的地步。沒曾想,這居然害了你。」

「怎麼?還聽不懂?那就請你仔細看看這張照片吧!麻煩你注意一下,照片里,紅色高跟的足尖是後備箱內里的——左側——伸出來的。還不明白?那我就直接告訴你吧。假設趙晴坐在副駕駛座上,而你直接抱起了她,那麼,你的左手一定是托著她的頭部,你的右手才是托著她的腿部。可你看照片——足尖卻出現在了左側。」

「那麼,是什麼造成了這個誤差呢?我首先想到的,是這張照片為假。然而,事發後第三天我們就抓捕了『2.10車禍』現場的那位目擊者,沒錯,就是用照片勒索你的那個車禍目擊者。在他的電腦里,我們找到了如出一轍的照片。也就是說,他確實是目擊者,照片也確實為真。」

「既然照片為真,那麼就只剩下一個解釋——趙晴並沒有坐在那輛車的副駕駛座上。那麼,難道趙晴是坐在駕駛座上嗎?不,趙晴根本不會開車,這一點我們已經確認過了。就此,我想到了一個可能,會不會——趙晴根本就不在車禍現場?」

「假設,趙晴根本不在車禍現場,那麼,你的口供便說了謊。可你為什麼要編造這個謊言呢?而你又是如何讓我們深信不疑這個謊言的呢?沒錯,是靠日記,是靠那消失的『三頁日記』。因為照片的時間正好對應了日記消失的第二頁——2月10日,所以我們自然地認定這起事件和趙晴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想到消失的『三頁日記』,第二個疑點出現了。那就是——假設日記中真的寫有對你不利的線索,那麼,你為何不把整本日記拿走,而只是撕去了三頁?這樣的做法真是欲蓋彌彰,可以說愚蠢至極。可我轉念一想,或許『欲蓋彌彰』——正是你真正的目的。你在引誘我們,找到日記丟失的頁碼,從而推導出錯誤的真相!」

「正是因為丟失,日記才有了值得探索的價值,才讓人產生了調查的慾望。而你所撕下的三頁日記——目的就在於為我們划下的虛假的調查『重點』。1月25日、2月10日、2月11日——或許這三天所記載的內容,根本就是虛假的。」

「什麼?你說日記本是趙晴寫的?1月25日你確實給她打了恐嚇電話?不不不,我還沒說第三個疑點呢。就像上述所言,假設你為我們已划下了重點,為什麼你不直接披露那三頁日記呢?恐嚇電話、車禍現場、目擊者勒索——只需要將這三頁日記交給警方,你的罪行早就曝光了。可你並沒有這麼做,這是為什麼?這是第三個疑點。」

「我很快意識到一件事情——飛車賊事件。我們一度認為,劫走挎包的人是那名屢屢作案的飛車賊,而向趙晴寄來照片的也是他。但這裡有個天大的疑點——假如照片真的在那個挎包里,趙晴真的發現不了嗎?她是失憶,可不是腦殘啊。」

「由此,我再次想到了一個可能性——照片根本不在挎包里,它是你寄給趙晴的,目的就在於引導我們接近『2.10車禍』事件。那麼,飛車賊劫走挎包又是怎麼回事?真的這麼巧合的事嗎?不,我想,飛車賊就是你。恐怕近來頻發的飛車賊事件,你就是幕後推手。」

「倘若你就是飛車賊,並向我們寄來了照片,那麼,你劫走挎包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加大那張照片的可信度。除此之外,你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目的——將趙晴的日記本劫走。」

「你說的沒錯,趙晴的日記本是她寫的,按照我的推斷,趙晴的失憶是真的,他與你的車禍也毫無關聯。那麼,你怎麼可能利用趙晴的日記本透露出你想誤導我們的真相呢?」

「很簡單,日記是趙晴寫的沒錯,可那消失的三頁日記——不代表也是她寫的。什麼?你說周邇曾看到1月25日那篇關於恐嚇電話的日記?別傻了,他並沒有看到真實的字跡,不過是用小孩子的伎倆顯現出日記罷了。在我看來,那則恐嚇電話的日記有兩個用途:第一,讓我們懷疑趙晴和某個男子與曖昧關係;第二,讓我們切實地相信每一頁日記都含有隱藏線索。」

「但實際上,1月25日日記所留下的筆跡印痕——只是你偽造的罷了。你很清楚,一旦進行筆跡鑒定,這個伎倆立馬就會被識破。因此你無時不刻地監聽趙晴的狀況,只為了等待時機,一旦『1月25日』的內容被發現,你就會立刻行動。奪走日記。」

「你真的很厲害。這是個非常緊密的計劃。為了成功在一本日記中弄虛作假,也為了能借他人的身份寄來曝光你犯罪嫌疑的照片,你竟早早扮演了『飛車賊』的角色。真可謂一箭雙鵰。而我們也根本想不到,你居然會是飛車賊。」

「什麼?你說自己沒瘋?你說的沒錯,會有哪個傻子會制定這麼周密的計劃,只為了曝光自己殺人嫌疑的事實啊?」

「不,要我說,這才是這場計謀最為可怕的地方。你利用了所有人一個固有的常識——不可能有人會謀劃使自己深陷殺人嫌疑的計劃。」

「說實話,我也一直想不通,你不惜成為殺人犯也要制定這個計劃的目的是什麼?就在我深陷疑慮時,我想到了一個可能,這個推想是如此駭人,以至於我一度懷疑這是否真的有可能。」

「你所制定的計劃——並非是把自己變成了殺人犯,而是殺人未遂犯。而你想要藉此隱瞞的,恐怕是一樁——貨真價實的殺人案。」

「讓我們回到最初的那張目擊者拍下的照片吧。如果照片里後備箱的女人並非趙晴,那會又是誰呢?我想,那個穿著紅色高跟鞋的女人,她恐怕是這個案子——真正的受害者。」

「2月10日,湖州市交警隊曾接到一通車禍報案電話。事發地點位於A山的環形公路。但報案人的態度卻模稜兩可,甚至在被詢問道是否有受害者時掛斷了電話。經過聲紋匹配,我們證實了你就是那個報案人。因此我推測,事情的真相恐怕是這樣的:2月10日,A山,你獨自駕車,撞傷了一個女人,你本報了案,卻意識這一事件一點會衝擊自己的演藝事業,恐怕,你還屬於醉駕。所以,你決定隱瞞,並將女人放在了後備箱里,準備處理『屍首』。不料,你被人目擊,更因此遭到勒索。我想,你一定很害怕這一切東窗事發,屍體被你處理了,卻被人目擊。但幸運的是,目擊者並沒有看到全部的狀況,據目擊者所言,他只發現你蓋下後備箱的舉動。2月17日——你在市中心醫院遇見了趙晴,並意外得知她竟患有失憶及妄想症。那時候,你就開始明白,這事還有轉機。」

「你決定利用她的妄想日記。計劃正如我上述所言,你頻頻潛入趙晴的家,實際上只是為了偽造那本日記中的信息。除此之外,你一定也買了和車禍受害者一模一樣的紅色高跟,並放在了她的家裡。對於一個失憶的人來說,她根本不會意識到這件事情。與此同時,你還利用身為藝人所掌握的信息,在湖州市內假扮飛車賊以網紅女主播為目標頻頻作案,目的就是為了到時劫走日記,並寄來照片。這就是你計劃的全貌。而這一切——只是為了解釋那張照片的存在,好讓這起車禍完全轉變為另一個樣子。」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是的,我沒有證據,一日不找到那具女人的屍體想必你根本不會承認。但是,你放棄吧,警方也不是什麼無能鼠輩。結合你案發時的狀態,恐怕埋屍地點不會距離事故現場太遠。你以為我這五天只是在這反覆訊問你嗎?我可是帶隊翻遍了整座A山啊!」

「可即便如此,發現屍體的那一刻,我還是錯了。我錯在——低估了你的惡意。屍體全身多處骨折,顯然是受到了諸如車禍的撞擊。然而,她死去的致命傷確是腹部的一道刀傷!換言之,發生車禍時她根本沒死!而你為了自己的事業,竟決定滅口!」

「埋屍地點甚至還發現了印有你指紋的匕首。除此之外,死者的體內也發現了你轎車的車燈碎片。這些——都是你無法推卸的證據!只怕若沒有那張目擊者的照片,這一切會真的石沉大海。」

「就算你已經笑不出來了,我也懇求你不要保持沉默。倘若你堅持不認,我也會用盡一切手段讓你開口。」

因為有個女孩,正因為你的惡意,而深陷不安啊。

完·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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