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獎勵無賴的方式維穩,上海警力永遠不夠用

上周,因為對上海警察的工作方式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我給徐匯區沿江綠地的一群盡職保安引來了一場麻煩。本著自己惹事自己擔的原則,我不得不把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公示一下,順便也給各位讀者提供一個警民關係惡化的案例。

【2017年 4月13日更新,派出所初步調查,已經排除了保安(及同事)的責任。現在上海市局成立調查組,複查此事】

【2017年 5月3日更新:不得不說警方的名聲是自找的。這事早就處理了,男女被叫來給保安道歉,退錢,保安也諒解。結果不算差。可警方閉嘴不開口,不給書面結論也不發個公告。要知道你們願意翻案,就是因為這事成了公眾事件啊!不給公眾一個交代,假裝事情會自己消失,完全沒有網路時代的意識啊……不怪別人黑你們。】

下為原文:

我在四月五日的新聞簡報中曾經提到當天的見聞:

睡前消息【17-04-05】挨罵也是一種榮耀 - 知乎專欄

這裡再回顧事件的前半程:

4月4日下午五時左右,我騎車來到上海徐匯區的沿江公園跑步。地點如下:

(圖中紅色標記處,右側水域為黃浦江)

在龍騰大道和沿江綠地之間,有一條自行車騎行道。但沿江步行區(綠色部分)是不允許自行車進入的。有明顯的地面標誌(鎖鏈)和禁入標誌。

(鎖鏈為騎行區和步行區的分界線,缺口處是行人通道,旁邊有禁止自行車的標誌)

我當時把自行車放在鎖鏈外側,準備走到下面的步行區。此時有一對男女(見上面截圖),推著橙色共享自行車,帶著一條狗(未帶狗繩)和一個橄欖球,從人行入口進入步行區。保安上前阻攔。我聽到爭吵聲,拿出手機開始拍攝:

上面這張圖,前面回頭的男人和自己的女友把共享自行車車鎖在步行區,帶著狗和球進入。(前方為黃浦江)。

(對應的監控視頻截圖,注意其他人的自行車都自覺停在鎖鏈外側)

保安發現這是一輛很難搬動的共享單車,大聲喊這對男女回來,自己把車推走,得到這樣的回應:

保安無奈,拿出對講機,要求景區內部的同伴攔住這兩個人。二人回身理論:

女人走到保安面前,主動倒地:

視頻見我的微博,地址:沿江綠地男狗女球事件視頻之一

一分四十三秒到一分五十秒的視頻證明,女人毫無徵兆地自行撞到保安身上,隨即倒地。男子立刻回身毆打保安,直到保安摔倒。

女人坐在地上,男人毆打保安:

男人繼續揮拳打保安,狗跳出來,女人擔心狗跑掉,不再假裝倒地,起身抱狗:

保安不得不呼叫更多的同伴。男女打人後繼續向景區內部走,我拿著已經拍攝的照片和視頻給保安看,說你可以報警,我這裡有照片,還可以留下來給你當證人。保安報警。

然後,保安的同事在景區內部攔住了這一男一狗一女一球,警察也很快到來。女人立刻把狗交給男人,順暢地再次倒地,指責保安打人:

男人抱著狗,憤怒地對警察控訴保安:

男女被攔住的地點遠景拍攝(不是最初扔下自行車的地方):

我此時也從第一事發點趕來作證,把手機里的照片給警察看,表示我證明保安無辜。一個警察記下了我的姓名和電話。我和被打的保安互相加了微信,把照片發給他。

警察和當事人爭執很久,我個人以為,既然人證物證都有(保安告訴我景區還有攝像頭,即上面的視頻記錄),到了派出所里應該可以得到嚴肅處理,就騎車離開。一直到現在,我也沒接到警方的電話。

過了2天,當初加微信的保安班長忽然給我發微信,問我能否再當一次證人。他告訴我,我走以後,警察宣布保安必須為打人負責,把保安扣在派出所里,不付錢不放人。最後保安班長被迫認錯,掏錢把自己的部下帶走:

我大吃一驚……發現事件發展完全脫離了常理和我當初的判斷。當然我第二天就出差了,人不在上海,也不能輕信保安的一面之詞。我表示,我在網路媒體工作,而且也親眼看到了事件全程,可以幫你交涉一下這件事,但前提是你必須保證前面的描述是真實的。保安猶豫了一下,把身份證和個人資料發給我。

既然這事(報警)因我而起,而保安也願意對自己的發言負責,我沒有理由不把事情公布出來,否則豈不是害了維護公共秩序的保安?

必須承認,我的「圍觀」有一定瑕疵。真正能做到「無縫」觀察並拍攝的部分,只是衝突的第一現場,即上面監控視頻記錄覆蓋的區域。我能證明在這期間保安絕對沒有打人,也能證明女人自行倒地,男子毆打保安。但從這個現場到女子最終躺下的地方(警察站立處)有200米左右的距離,期間有沒有其他肢體衝突,我不敢保證。而保安也告訴我,攝像頭尚未覆蓋景區內部,只覆蓋了景區入口這一塊。

  • 但是,這首先意味著徐匯警方也沒有證據證明保安打人。

  • 其次女子要求驗傷,賠償了300塊,我很想知道什麼樣的傷勢300塊就能打發。

  • 第三,我明確向警方提供了電話號碼和姓名,也看到警察記到紙上,從案發到現在,警察沒有向我進行過任何詢問。

  • 第四,監控視頻和我都能證明女子在第一現場自行倒地,因為狗跑掉又自行起身,她自己有偽證嫌疑,證言不能信。

  • 第五,男子毆打保安的事實沒有任何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保安描述的處理結果為真,警察的工作是有極大問題的!

保安和警察,雖然分工不同,雖然一個沒編製,一個有編製,但他們的身份都是政府僱員(公園是政府財產),都奉命用暴力保護公共秩序。現在保安為了維護政府的指令被打了,警察毫無理由地懲戒保安,保護敲詐勒索者,我很懷疑接下來沿江綠地的治安狀況將如何發展。翻了一下保安同志的朋友圈,我發現人家頂風冒雨值班,被冤屈之後還要到江上救人也挺不容易的,眼下為了維護秩序和步行者的安全挨打,反過來賠錢,我作為旁觀者也實在看不下去:

過程說完了,再站在警察的角度上說幾句。

中國現在大部分地區的警力不足,這是事實。許多派出所需要用個位數的人手維護幾萬人轄區的治安,不得不用「糙」辦法來處理一些日常矛盾。但無論如何,再想節約時間,再想儘早去休息,也不能在人證物證俱全的情況下,簡單地判定【誰躺在地上誰有理】,或是【誰給警方找麻煩的能力大誰有理】。否則的話,積極配合警方維持秩序的一方總是吃虧,撒潑耍賴的一方總是得利,普通人(和保安)怎麼有動力去配合警察?無賴又如何能夠收斂?這次事件中的一對男女,穿著和寵物的價格都不菲,卻不惜當眾打滾來敲詐。警察不懲戒這種惡意詐騙也就罷了,為何還要繼續激勵他們的敲詐熱情呢?就為了避免麻煩?

我這裡危言聳聽一句吧,這樣發展下去,最好的結果是警察的治安任務越來越繁重,警力進一步不足。最壞的結果……就是報警越來越少,群眾不再相信警方公正處理治安事件的能力,轉而用私刑來對付嫌犯,用暴力來點燃警車。等到那一天,警察同志們就可以永久地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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