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為什麼保持郊野公園60%左右,以此為傲,卻不減少,讓700萬人住?房?


如果這個問題的答案局限於」環保團體「、」飯中亂港「, 這是幼稚園級數的水平。 要理解這個問題的答案,首先要認識一下幾個詞:

1. 香港基本法:

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基本法保護 - 在土地政策來說這就是丁權。見:當年香港只有新界一部分是租借給英國99年,其餘是割讓,中國政府有什麼法理條件收回整個香港? - 知乎

2. 祖堂地

3. 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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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說政府為何對發展郊野公園一直琵琶半遮面,我認為不只是考慮到市民感受的問題,而是考慮一旦毅然下海賣身,能不能賣個好結果的問題。

劃為郊野公園的土地大部分位於新界,之前有討論說地勢、交通等等是不是阻礙發展郊野公園的具體困難。我還有一個更加深層的因素要提出,就是土地業權問題。郊野公園土地不一定由政府擁有,而有可能是原居民村共同持有的土地,即祖堂地,祖堂意指同一祖宗、祠堂。要決定土地買賣等事宜,需要祖堂內所有人同意。現時香港共有400公頃祖堂地,但分布範圍極廣而且分散,並有一部分被劃入為郊野公園範圍內。

如果政府大規模發展郊野公園成為住宅,首先要將土地剔出郊野公園範圍,假設一切順利,沒有人提出司法複核,也要面對一個重大困難:

如何收購祖堂地

除非政府決定郊野公園的土地全部用來建公營房屋,否則收購土地的程序是需要發展商的買手來進行的,那就牽涉土地買賣是否容易,才能吸引買手買了。賣地需要司理委員會通過,並經過民政事務局批准才能賣。這個過程對每塊祖堂地(記得上面提過雖然香港有400公頃祖堂地,但是分布分散嗎?),都要走一次,而且求神拜佛沒有人中間阻攔或不同意。引用一篇關於祖堂地的文章,作者認為在商業角度上,發展商收購祖堂地的動力不高:

扣除農地(地產商已圈起)、屋地,剩下的祖堂地在空間上是如何分佈?就是我想指出的問題,多、廣,但非常散。祖堂與祖堂之間大部分距離太遠,中間太多阻隔,集合潛力非常低,所以就算能放出巿場賣,亦不會賣得好價錢。但同時政府亦不會想收。當然,現在的政府天天嚷著要「搵多D地」,會否因此嘗試在祖堂地插針起屋,我不知去向。很多祖堂地都變成貨倉和垃圾場。他們都好像很大,每每幾萬尺,但只要細心觀察,抽離觀察,birdview一下,不難發現除某些地方有大量貨倉集結外(如洪水橋),大部分的元朗貨倉都是這兒一個,那兒一個的,大家不能組合。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7201)

說回」丁權「, 政府解凍位於祖堂地的郊野公園範圍之後,需要估計到村裡的原居民會反映現時等候劃分土地興建丁屋的時間過長,希望在土地里划出部分興建,縮短輪候時間。丁屋和政府計劃中的發展計劃能不能融合,我表示相當懷疑。一個是低密度住宅,一個打算容納越多人越好的房屋計劃,可原居民那邊的問題卻不能再拖(現在輪候時間動輒10年計),政府有沒有能力在解凍土地之後解決他們幾乎必定提出的丁權問題。現在政府沒有公布預留了多少土地給原居民建房,萬一解凍,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落實時間卻沒有改善,你猜他們的代表團體 - 鄉議局,在特首選舉中有票的團體,會有什麼動作?環保團體在這些鬥爭中只是幼兒園級數的對手而已。

最後說棕地, 棕地是在新界一些用作低增值工業用途的土地,例如落馬洲邊境附近大量的貨櫃儲存倉庫、物流公司倉庫等,土地利用效率低,還造成污染。最令我不服的是政府欺善怕惡,先打沒有任何交通配套、基礎建設的郊野公園的主意,卻不敢動棕地這些鄉紳勢力犬牙交錯的蛋糕。棕地本身大多靠近主幹道或鋪裝道路,有基本水電通訊設施,正因為土地本身或者其上的業務都由原居民鄉紳持有,政府壓根不敢動他們。在提出郊野公園發展之後,迫於民間和環保團體的壓力,政府才進行棕地利用統計,衡量發展郊野公園和棕地的成本哪個較具成本效益。

所以下次再說這個問題的時候,麻煩先多搜索香港土地政策的來龍去脈,關於這個問題討論極多,遠非一句環保團體如何如何可以總結。個人認為,舒緩土地供應問題,必須勇於面對香港土地無法滿足原居民以現有規格(即3層高,700平方英尺)興建丁屋的需求,改變這個規定,才能釋放現有土地作其他用途。至於打郊野公園的主意,恐怕原居民造成的風波不會比環保團體更小,我們拭目以待。


700萬人住?房是誰給你的數據.......

香港人反對動郊野公園,是因為在郊野公園之前仍有可用用地,其中很大一部分被地產商閑置未開發,而政府不嘗試遏止地產霸權收購原住民建宅用地的行為,而直接想要開發郊野公園這一不可再生資源。並且開發郊野公園後,這些土地用於何處?新建商業城?再次拍賣給地產商用於建造高檔住宅或是別墅?偌大郊野公園最後又能有多少土地會真正用於建造公屋解決普通市民的住宅需求? 郊野公園起碼是市民共同享受的自然資源,但開發後僅有少數人獲利?所以覺得以解決住宅問題為借口要開發郊野公園這一方案毫無誠意,寧願支持環保。


被這篇文章清奇的觀點吸引而來:

鼠目寸光與虛無縹緲的一小部分香港人 - 知乎專欄

只不過這些竭盡全力保護香港郊野環境的香港人,可能真的沒有意識到,正如@肥肥貓 所說,這些郊野公園對於香港人來說是不能承受之重,實在是太奢侈了。算下來這些郊野公園對於每一個港人的機會成本是23,000元。也正如肥肥貓發問(真的建議大家閱讀下本文開頭推薦的肥肥貓的回答,太棒了):

青山綠水好不好?當然好了。但是對於卧室小到開門就上床的香港人,對於40平米擠5個人的香港人,對於要坐在馬桶上洗澡的香港人,其當務之急、輕重緩急的重點是什麼

真是振聾發聵!


再直觀點,看下谷歌衛星圖,我用紅色矩形框出來的都是一大片一大片未經開放的香港處女地,黃色矩形框出來的是相比之下少得可憐的深圳處女地。矩形是我大致畫的,僅供參考。

這種「環保組織阻礙開發郊野公園從而推高房價」的論調,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在你乎出現,順便再騙一波群眾。稍有常識的人,或者去過一次香港的郊野公園的人,都能看出,以郊野公園的地形特點而言,開發出的只會是更多的低密度住宅區,即富人所居住的別墅區。也就是說,全體香港人失去了一片假日行山的地點,專門給地產商和富豪做後花園。

我這麼說的依據,就是2010年的西貢大浪西灣擬建豪宅事件。

在政府劃定的郊野公園區域內,有一些是屬於私人土地,這一部分土地被政府稱為「不包括的土地」。2010年,一位內地富商買下了一片在西貢郊野公園範圍內的私人土地,大興土木建別墅,被《南華早報》揭發。由於這片土地本身屬於農地,不能開發房屋,並且開發房屋本身也並未得到政府批准,所以政府立即叫停。隨後,政府將這片地,即大浪西灣納入西貢東郊野公園範圍。再然後,代表鄉紳利益的立法會議員劉皇發,在立法會動議要求把這片地剔出郊野公園範圍。但是最終動議在功能組別和直選組別都被否決。

重點是:在立法會的投票結果可以看出利益取向。

支持將土地剔出郊野公園範圍進行建屋的,基本都是帶有商界背景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如經民聯、自由黨);而反對將土地剔出郊野公園範圍,支持保護環境的,則是代表中產及底層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如工聯會、新民聯)和泛民的立法會議員。

問題來了:按照商人的思維思考,為什麼獲得商界支持的立法會議員會支持郊野公園建屋呢?在郊野公園開發,最符合誰的利益呢?

再看這位寫文批評香港人短視的「高瞻遠矚」的作者,已經在個人簡介中申報了利益:「香港地產監管局地產代理(個人)牌照(E-400663)」。

完。


首先劏房戶是二十萬人。

其次,郊野公園多為香港水源集水區,建屋將污染水源,所以法例才規定不能建屋

三,郊野公園山多坡度較大,開發成本高,多數不能建適合低收入人士的高密度住宅,能建的土地只能發展低密度別墅賣給富人,所以開發郊野公園只會有利富人,對窮人無益

四,親中愛國發展商在新界囤積土地,卻不發展,政府縱容某些親中愛國原居民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作停車場牟利,這些土地才應優先考慮發展的,不是郊野公園。

參考資料:

發展商土地儲備比政府多3倍

【經濟日報專訊】政府強調會加快土地供應穩定樓市,但政府實質可以隨時運用的土地,是否足夠配合加快加大供應措施?一直受到市場質疑。本報調查5大地產發展商的土地儲備數量,與政府數據作一比較卻有驚人發現,地產商合共持有的土地面積竟超政府的3倍之多,土地作為政府調控市場的重要因素,彈藥明顯不足。

本報計算政府與地產商的土地儲備,政府方面,主要土地儲備來源包括勾地表、不定期賣地表、地鐵公司和已經公布進行的新發展區用地,政府生地和熟地合計有320公頃,即約3,448萬平方呎(見附表)。

恆地擁地稱冠 達4220萬呎

已公開披露的地產商資料方面,最多土地儲備依次排列是恆基地產、新鴻基(新聞 - 網站 - 圖片)地產(新聞 - 網站 - 圖片)、新世界發展(新聞 - 網站 - 圖片)、信和置業(新聞 - 網站 - 圖片)和長實(新聞 - 網站 - 圖片),五大地產商合共所持有的土地,包括計劃中、發展中及待發展的總面積,合計有1,279公頃,即約1.37億平方呎。

比拼之下,五大地產商的土地儲備,總數超政府的3倍,而恆地更是當中的大地主,根據該公司2009年年報公布,土地儲備有940萬平方呎,另農地有3,280萬平方呎,合共4,220萬平方呎,大約392公頃,單以恆地的土地儲備量,已超過政府手上持有。

不過,撇除農地,單以各區土儲數量計,新地和信置均稱冠,不相伯仲,信置持有1,602萬平方呎,即149公頃,而新地亦有1,590萬平方呎,即148公頃。


1. 郊野公園60% (錯)

香港郊野公園是指由政府將市郊未開發地區的地方劃出,作為康樂及保育用途。目前全港已劃定了24個郊野公園,連特別地區總面積達44,300公頃,佔香港約四成(39.98%)

2. 700萬人住劏房(錯)

統計處2016年出版《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0號報告書》,本港去年有約19.9萬人居於劏房。

3. 香港為什麼保持...,以此為傲,卻不減少

並非所有郊野地方都是法例保護的郊野公園。香港境內1,108平方公里,超過7成是郊野 ,但不到4成是郊野公園,其中大部分不適合發展。香港有不少人混淆概念(包括前發展局長現財政司長人稱"劏房波"的陳茂波),聲稱要打郊野公園的主意。

以下摘自香港電台「通識網」"郊野公園土地用途的爭議",黃觀貴,香港浸會大學地理系退休教授:

"香港土地供應向來都是社會關心的議題。許多專業人士指出,香港並不缺可供發展的土地,例如「棕土」或「灰土」,這些都是需要修復和改善的前工業用地或未開發土地,可作優先開發。政府應加快舊區重建,以及考慮善用城市和郊區之間起緩衝作用的農地和綠化帶及未開墾地帶。政府不應向郊野公園和水塘打主意,當這些資源受到永久破壞時則難以逆轉,整個社會需要負上沉重代價。"

(回應問題: 香港為什麼保持郊野公園60%左右,以此為傲,卻不減少,讓700萬人住劏房?)


曾萌權當議員的時候提過一個議案,要每年建20萬套廉租房改善底層市民居住條件,議員高票通過,但是直到他從特首卸任也無法實施。

那些富豪各種阻撓,香港的土地開發率才20%多,大片荒地空著也不用。


中央需要穩定,簡單說就是維持現狀。

不觸及香港地產集團的利益,以換取其支持,就代表穩定。

而且中低層香港人也不是很討喜不是么。資本主義,資產階級早就大同社會了,就底層跳樑小丑還在揮舞港英旗,礙眼。實話說,那不代表酷,代表你是社會底層,代表窮,當然你要是投機政客,當我沒說。

所以就讓這群窮而且沒有自知之明的人繼續蝸居吧。


說山坡上不能建高樓的人都去看看重慶


因為法律和政府跟地產商坐在一起,或者說其是地產商木偶


房屋並不是說建就建,有幾個地方要考慮

1.交通配套,一般而言,正常人可以忍受的通勤時間是一小時(曾經有段時間,我要用一小時十五分鐘來通勤,整個人都覺得無法從疲勞中恢復,後來換近了一些,五十五分鐘,十分鐘的通勤時間差距,但是疲勞感明顯降低),而從郊野公園到核心地區(中環,尖沙嘴)的通勤時間很難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2.服務設施,光有住宅是不夠的,還要有學校,消防警察,配套不行的話,房屋就只能炒不能住了

3.香港的的房子還是有一定的剩餘的,也還是有一批房子空著,既不租也不賣的


700萬人住劏房……香港也就800多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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