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申請「獲得通過」和「予以核准」是一回事嗎?
01-24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本次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的結果後,應當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並在公告中說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決定後,將另行公告。想請教一下,這裡的「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和「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是一回事嗎?有什麼區別嗎?
謝邀。
想請教一下,這裡的「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和「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有什麼區別嗎?
「是否通過申請「是第一步,決定的是中國證監會的發行審核委員會。
」是否予以核准「是第二步,決定的是中國證監會。
第一步是第二步的前提,發審委也只是證監會的一個「部門」。
上市公司進行非公開發行股票,需要向中國證監會進行申請,由中國證監會的發行審核委員會進行審核,發審委審核後,會給出「本次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的結果。
上市公司收到上述結果後,必須在次一交易日進行公告。
若「本次發行申請獲得通過」,該上市公司仍需等中國證監會下發的書面文件,該文件將做出對「發審委通過本次發行申請」而「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決定。
拿到證監會的「核准」文件,才算真正通過發行申請。
申請通過指證監會同意受理上市公司的發行申請,核准指證監會核准上市公司發行股票。
王大力總說得很對。
稍微行話一點地話,通過發審委的發行審核,叫「過會」。理論上來講是發審會上委員們投票決定的。理論上。證監會予以核准了,叫「拿批文」。這個基本可以認為是劉主席才能拍板的…王大力基本已經答完了。證監會開會審核通過後,企業最終要拿到蓋證監會紅章的批文才能真正去發行。證監會為了控制節奏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在開會和發批文中間會隔一段時間。這些都是對影響企業的重大時間,所以都要公告。
推薦閱讀:
※2016 年 3 月,Basel 廢除 OpRisk 的AMA,改用 SMA 的舉措會帶來哪些影響?
※怎麼看過去十年比爾蓋茨的財富年增長率僅為5%?
※現階段國內資管業務和PB業務的區別?
※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33 年銀行法)是否保證了美國銀行業長達 60 年的安全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