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妖孽,不做怨婦

30歲以後,一個人變成什麼樣,都是自己允許的。

也就是說,生命在由少女變成婦女前,會試探地問你:要妖孽,還是要怨婦?

你說:怨婦。

於是你就成了怨婦。

這樣聽起來似乎很不靠譜。但你認真檢索一下記憶,看一個成年人的生活,從他能賺錢、能選擇、能負責之後,活成什麼樣子,是不是自找的——

自律,還是不自律?你可以選擇。

行動,還是不行動?你可以取捨。

聽從劣根與本性,還是擺脫困境實現自我?你可以定奪。

走哪條路,過什麼生活,權利都在你。

你選擇後者,那生命自然被動而狼狽,你能怪別人嗎?或許能。但你最應該怪的,是自己。

因此,不要太相信一個人的抱怨,哪怕他的眼淚足夠多,遭遇的確值得同情。這樣說起來很冷酷。但請相信,真相與真理,都是冷冰冰的。

我喜歡妖孽,不喜歡怨婦。哪怕我自己身上就有這種因子。但是,不得不說,妖孽更酷,有野心,生機勃勃。

妖孽的規則是:去選擇,然後去負責。

怨婦的規則是:去依賴,然後去抱怨。

這就會導致一種謎之現象,妖孽的生活,會如同流動的盛宴,遇見一個接一個機會。

怨婦所遇見的,卻是一個接一個人渣——她們需要受苦,需要一個人到來,令她不斷犧牲,藉此尋找到存在感;也在不幸之中,尋找到道德的優越。

在這個強大的心理召喚下,生活會不動聲色地幫助她們滿足這一願望。

於是,人渣來了,不那麼人渣的,也會被暗示、調教成24K純人渣。

真是悲催。

更悲催的是,這一切的發生都是不知不覺的。

在虛幻的付出感與道德感中,怨婦們會失去自省能力,將錯誤盡數推於他人,將正確全部歸於自己。

不不不,親愛的,誰都不是過錯的絕緣體,也沒有免於責罰的豁免權。請相信,兩個人的悲劇,絕對不是一個人的責任。

以前認識一個女人,就是一個這樣的人。

婚姻解體之後,她起碼有兩三年時間,專心致志地黑前夫。

說他渣,說他爛,說他沒教養,說他讓自己變成了現在的失敗樣兒。

可問題是,當初選擇他時,沒人拿刀逼你,也沒人給你下藥迷惑你。相處的過程中,你又不是一個嬰兒,也不是一個植物人,失去了一切事務的主動權。

因此,這樣的抱怨,只能讓他人笑話:哈,那個女人又可憐,又討嫌!

肯亞的諺語說:哀怨只能說三遍,第四遍就變成了你的靈魂。

因為在反覆的咀嚼中,你會成為怨恨本身。余年末日里,靈魂只能靠負能量來養活。這就很可怕了。

有的情感雞湯文會不顧理智地討好女人,說,壞的婚姻,會讓女人成為怨婦。壞的男人,會讓女人成為毒婦。

這些話,聽起來讓人解氣,卻是無用甚至有毒的。

因為,這也是一種怨婦體,只有責任的外推,沒有自我承擔與自我成長。

什麼時候,一個被哀怨痛苦不幸仇恨所困的祥林嫂,能強大而堅定地告訴世界:我做的,我負責,我改變。就會走入新的境界。

中華幾千年來,因為權力與文化原因,女性都被虐怕了。所以,經常會聽見有人說,「男人沒一個好東西」,「男人都是讓女人受傷的」 ……其實,2017年的你和我,大可不必這樣恐懼。

當你不再依賴和乞求,所有的需要——經濟也好,安全感也罷——都能自給自足,你就不會被他人毀掉。

即使遇人不淑,受了傷,也只是皮外傷,不傷筋骨,不傷心臟,幾天癒合,不留後遺症。

誰都有不幸。

你有,我有,大家有。

如何處理不幸,就可以證明一個人的尊嚴。

妖孽們會盡我所能,用能力、情商與智慧,控制局面,處理好這一切。也就是說,她會讓不幸僅僅是不幸,麻煩僅僅是麻煩,不會擴大化,延長化,成為一群人的悲劇,一輩子的悲劇。

而另一些人,巴不得將自己的不幸搞成公害。

「我真傻,真的。我單知道……」

問題是,既然知道「傻」,那就趕緊去吃藥。如果還以「很傻很天真」當成道德資本,就是傻上加傻了。

我現在越來越相信,微觀可行的行動,即使改變一個髮型,翻一頁書,出門去見一個人,也比抑揚頓挫的怨嘆有價值得多。

同時也相信,每一隻妖孽,必見遼闊之地。每一個怨婦,必輪迴於被救贖而不得的僵局。

因為,怨婦被情緒所惑,看不到身體內部,那個小小的、沉默的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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