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教你寫小說

傻瓜堅持做他的傻事,就會變得聰明

勞倫斯教你寫小說

文丨勞倫斯 圖丨源自網路

「設定你的視野」

兩個月之前,我回到安提阿學院 (Antioch College) 上一門小說技巧的密集研究課程。在校園閑逛的時候,我馬上想起曾經貼在英文系布告欄上的一幅漫畫。那時,我才是大學新鮮人。漫畫上有一個八歲的孩子,悶悶不樂,眼前是一個看起來挺熱心的校長。「天才是不夠的啊,阿諾」校長說,「你得是幹什麼的天才才行。」

我自認與阿諾頗有神似之處。我在稍早的時候確定:我想當一個作家。但是,只有當作家的意願,顯然是不夠的。

你必須要坐下來,寫點什麼。

有些人是天生的作家,整套本領從胎裡帶來。他們具備寫作的十八般武藝,天生就知道哪些題材大可發揮。肚子里有搬不完的故事,又有講故事的技巧,於是下筆行雲流水,毫無窒礙。簡單來說,他們就是天生要吃這行飯的。

有些人不是。我們只想當作家,卻不知道要寫些什麼。

我們怎麼才能決定要寫些什麼?

碰運氣吧,我猜,說真的,經常是這樣。但即便是如此,還是有一定的步驟,讓一般人可以按部就班的向作家這個職志前進。咱們現在就來分析一下。

· 找出選項

在我十五六歲的時候,開始確定我好像可以當作家過活,那時的我,並沒有好好想想,到底要寫哪一類的東西,只是整日苦讀二十世紀的偉大小說,飢不擇食,從史坦貝克、海明威讀到伍爾芙、多斯·帕索斯(Dos Passos) 與費茲傑羅,與他們互相來往的文友以及其他風格神似的名家,無一不讀。我堅信不疑:總有一天,我會創造出屬於我自己的偉大小說。

自然而然的,我先去上了大學,在那裡,我對於「偉大小說」是怎麼寫成的,開始有些概念。首先,我得先生活(Live, 我不確定這個大寫的L會帶來上那麼弦外之音,但我相信,既然是生活,在裡面,就免不了掙扎求生的卑微,外加大量的酒精與性)。生活,會組合成有意義的經驗,萃取之後,就是「偉大小說」的主題。

這種說法沒有什麼爭議。好些文學史上的重要小說,都是這麼來的。而且這麼做還有附帶的好處:你嘛,要不什麼都不寫,要嘛,就寫點偉大的,意思是你在創作過程中,得喝一大堆酒,來一大堆性。

就我的例子來說:我是個作家,這形象很清楚,但我有沒有偉大作家的潛力,答案就開始模糊了。我開始閱讀作家傳記與文學評論。我零零星星的從《作者文摘》上學到了幾課。我愛上了好些成功的小說、認同它們的取材。隨後,我開始研究市場報告,在偉大的但略具封閉性的嚴肅文學經典之外,我發現了職業作家無盡的創作空間。於是我才明白:不管我最後的目標是什麼,我中介的手段就是寫點什麼——什麼都行!——然後看著它印出來換錢。

我看了許多不同類型的書籍與雜誌,試著開發出我寫得出來的作品。我根本不在乎它偉不偉大,有沒有藝術性,甚至有沒有意思。我只想搞清楚我到底能寫什麼。

· 你總得讀下去

在我開始寫作的時候,《自白》(confession) 雜誌是業界公認最能包容新進作家的類型,因此堪稱最佳起點。而且,稿酬也挺不賴的。

我或買或借,弄來一大堆《自白》雜誌,下定決心要把它們讀個通透,但總是半途而廢。我連一篇這種類型的小說都讀不完,多半是注意力渙散,囫圇翻過。我怎麼看都覺得:整本雜誌,從封面到封底,全都是腐蝕心靈的垃圾。

我當然寫不出這種自白的故事。我勉強擠出的幾個點子,平庸老套,根本不可能滿足市場的要求。我沒法把點子轉換成為故事,筆下的情節荒腔走板。有一天,有家出版社跟我訂了幾篇這種類型小說,雜誌就快截稿了,他們還有好幾個洞要填;我這才在一個凄慘的周末,勉強趕出三篇來。慘不忍睹。我寫這種類型小說,純粹是因為我接下了這份工作,出版社要把它們印出來,也是迫於無奈。這是我人生中,最難賺的一筆錢。

我知道其他作家涉足陌生領域的時候,有跟我一樣的痛苦經驗。道理簡單得很:如果連讀都讀不下去,你何必浪費時間去寫呢?

勞倫斯·布洛克

· 尋找認同的作者

我畢生以讀書為樂,幾乎各類的書籍,我都可以讀得津津有味。但我心裡明白,在接下來的某些場合里,也得到證實:我讀得下某些故事,並不意味著我寫得出來。

舉個例子,有一度,我整天在讀科幻小說。大部分我都看得下去,某些傑作甚至讓我愛不釋手。我那時候還經常跟一些頗有名氣的科幻小說高手廝混。這些人都很好相處,我也很佩服他們把概念轉換成故事的眼光與能力。

但是我卻沒法寫科幻小說。不管我讀了多少本科幻小說,我的腦子就是想不出可以發揮的點子。我是個科幻迷,讀這種小說很開心,但我制服不住這種題材。「我應該寫得出來。我應該想得出點子,我應該可以跟他們一樣,發展出好玩的故事。我應該可以當一個科幻小說家」之類的話,我就是說不出口。

你喜不喜歡某本小說,其實要看你能不能認同裡面的人物。你如果能認同某種人物,又喜歡作者,那麼,你大概就能從事這種類型的小說創作。

最初的情景清晰的烙印在我的腦海里。我在安提阿學院念完第一年的那個夏天。尋得了一本短篇小說集,《叢林小子》(The Jungle Kids),作者是伊凡·韓特 (Evan Hunter),最近他更因為《黑板叢林》(The Blackboard Jungle)大獲好評,在文壇自成一格。這批作品悉數在《獵人》(Manhunt) 雜誌發表過,這次,我又再讀了一遍。我體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認同感。我並沒有那麼喜歡書里的人物,但是我卻異常欣賞伊凡·韓特這個人。

我至今依舊記得在我讀完這本書之後的興奮與悸動。有個人寫了一本動人的小說,找到出版社印行,贏得我的尊敬,帶給我閱讀的樂趣——我認為我也可以做他作過的事情。

如果當時的我能有我現在的經驗,我就會跑到舊書店,把所有過期的《獵人》買回來看。但我那時毫無概念。我的確跑到一個書報攤區找這本雜誌,但他們告訴我賣完了,我就忘了。我試寫兩篇青少年犯罪小說,自己看看都覺得不怎麼樣,當然也不好意思投稿。

幾個月之後,我又寫了一篇講少年罪犯的故事,跟韓特的作品完全沒法比。寫完了,我隨手一扔。兩個月之後,我在《作者文摘》上看到了《獵人》雜誌的目錄,想起這本雜誌曾經刊載過韓特的小說,就把我的小說寄出去,試試看。結果,我收到一封退稿信,《獵人》雜誌的編輯把我的結尾批評了一頓。到這時候,我才花好些力氣,找到一本《獵人》雜誌,從頭到尾看個仔細。我重寫結尾,再寄給《獵人》,這個結尾顯然也不怎麼樣,過沒多久,這篇稿子就被退了。

我還是孜孜不倦的在讀《獵人》,一個月之後,我終於琢磨出寫小說的技巧,三度該寫我的青少年犯罪小說。這一回,雜誌社登了,我也下定決心,主打犯罪小說。我不敢說這決定我無怨無悔,到至少在接下來的好多年裡,我都以此為生。如今,我的想法還是沒變:只要我在某個行業撐得夠久,我遲早能把事情做對。

「周日作家」

兩個星期前,一個朋友很客氣的向我致意,說我最近的一篇專欄寫得很有點意思。正當我徜徉在喜悅的光輝時,他又說了:「但我有個問題,不知道會不會冒犯你? 你寫這些專欄有沒有藉機漁利的味道?」

我說,願聞其詳。

「寫這個專欄是你的工作,」他說,「但你心裡恐怕很清楚吧,絕大部分的讀者,不可能寫出什麼可以印出來的東西。可是,你每個月依舊告訴他們怎麼鍛煉寫作技巧,這麼一來,不是等於鼓勵他們做傻事嗎?」

我還真有點老羞成怒。他的質疑也是我捫心自問的困惑。我曾經拒絕在某個成人教育計劃中,開設小說創作的課程,就是因為我答不出他的問題。我跟我朋友分手之後,我把這層難處又想了一次,找到了新的答案——我因此非常感激他的坦率。

首先,他讓我了解一件事情,我們寫作,或多或少都希望作品有付梓的一天。乍看之下,或許會讓那些作品無緣上市的作家,覺得有些難堪,但等你觀察其他不同類型的創意努力,你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

在我認識的作家裡,沒有一個不想出書的。可是,請看看那些「周日作家」,放假,就在自己的油布上塗塗抹抹,享受純屬個人的創作感受。好些演員,除了業餘的劇院表演之外,也沒看他上過什麼大銀幕;學鋼琴的人,多半不會想要進卡內基廳舉行規模空前的首演:但他們還是樂此不疲。這世上拍照片的,總有幾百萬個吧,也沒見到幾個想出作品集的。更多人做首飾,玩雜耍,織披肩,有門手藝,沒賺到錢,還不是開開心心的?

我認識好些「周日畫家」,家族裡面就有幾個,頗有不俗的佳作,隨手畫畫,無限滿足,頂多就是在小地方舉行個個展,博得一點點的小名氣。他們不賣畫,也不打算賣畫,也從沒見到他們覺得有什麼落魄失意。

這些畫家很幸運——他們無須在市場上證明自己,博取成就感。畫畫完了,頂多就是送給朋友,或是掛在自己的牆上。他們的成就或許讓人振奮,或許讓人沮喪,要看他給自己設定了怎樣的藝術目標。但是,擱下畫筆,這幅畫成功與否,卻跟它賣出了沒有,毫無關係。

那,為什麼不能有「周日作家」?我們為什麼不能把寫作當成嗜好,自得其樂?

近日著名作家J.K.羅琳以曬出退稿信的方式鼓勵讀者寫作,布洛克卻建議讀者們

不妨安心當個周日作家

總是有原因的吧。最重要的應該是:寫作的首要之務就是流傳。寫小說沒人看,那又何必寫?一本沒出版的小說,總覺得是未竟全功,跟對著空蕩蕩的觀眾席,演一齣戲有什麼兩樣?

當讓沒有人把草稿掛在牆上欣賞。有的人會把創作拿給朋友看——私底下印一些。但是印費貴不說,而且總是甩不脫一層陰影:如果這作品真的那麼好,那何必要我們自己花錢去印?如果它通不過出版的專業考慮,何不束之高閣?

詩人就有這種優勢。賣詩為生,簡直就是天方夜譚,這就是他們的自由。每個詩人手頭好像都不寬裕,失敗就失敗,無傷大雅。只有一小撮技巧超群的詩人,有機會出版詩集,但稿費也少得可憐。因此,詩人的作品,經常在小圈子裡面流傳,頂多是花點錢,自己印一些,供同好欣賞;可是小說家做同樣的事情,大概就抬不起頭來了。所有的詩人,在本質上,都是業餘的創作者,專不專業,自然無須計較。隨便撿個鄰居問問,即便是有名的詩人,最暢銷的詩作,他們也未必聽說過。偶爾有八卦消息說,那本小說賣掉了電影版權,狠撈了一票,同樣的好事,應該不會發生在十四行詩集上。詩,跟美德一樣,本身就是回報。

沒刊印的小說,又有什麼回報?

在我可以理解的範圍里,回報並不是創作時,那種純粹的喜悅。

因為寫作不見得那麼有趣。

我自己也經常思考,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同樣的道理,跟其他的創作類型比較一下,或許會有些助益。根據我的觀察,畫家,職業的也好,業餘的也罷,都是發自內心的喜歡畫畫。他們就是喜歡那種在畫布上揮灑的感覺。有的時候,他們鬱悶難安,有的時候他們挫折沮喪,但只要一拿起畫筆,那就是純粹的享受。

音樂家也好像是這樣。他們只有在表演的時候,才會覺得自己活了起來。我認識的爵士演奏家,會話一個下午的時間練習音階,夜幕低垂,挑個深夜營業的酒吧,整夜的即興演奏,直到東方之既白,一毛錢也不拿。

作家完全相反。我認識的作家,每個人都會混到不能再混,這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回到自己房間,面對那部打字機。每天都得強迫自己打出好幾頁的草稿的作家,不可能從這種動作中,得到什麼快樂。我們只是知道,如果我們不寫作,感覺會更差。換句話說,驅策我們前進的,並不是蘿蔔,而是棍子。

我並不是說寫作得不到正面的樂趣。我就很喜歡靈機一動的喜悅——不管是信手拾得的故事片段,還是把想法拓展成為小說,都會讓我開心半天。我也很喜歡擱筆的剎那,特別是絞盡腦汁、卸下千鈞重擔的滿足感。

特別是後面的那種愉快,仔細想想,好像有點負面,是吧?如果我的喜悅是來自於作品終於完成了,等於是說,我是因為不用再做了,不用邊寫邊罵了,所以才那麼開心。

寫作之前,感覺很好;寫完之後,通體舒暢。在寫作的同時,怎麼就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地方?

阿西莫夫是為數不多在寫作時始終保持愉悅的作家,不然大基地系列十幾部作品也夠他受的了

我想,有個事實可能會讓正在寫作的作家開心起來——寫作真的很辛苦。畫家跟音樂家當然也苦,但那不一樣。你在寫作的時候,沒法發送,不能隨波逐流——至少我沒辦法,如果誰有訣竅,我很樂意虛心學習。寫作需要全神貫注,所有的精氣神全部得集中當下。我沒法讓我的心思亂晃,只要一個閃神,我就寫不下去了。那種窘境經常讓我想殺人。

畫家畫不好了,還是可以畫下去,頂多就是把它遮起來。音樂家狀況不好,音符飄走了,他一下子就忘了。

但只要我心不在焉,我寫出來的垃圾,就會躺在紙上,橫眉豎眼,指著我的鼻子。如果真這麼印出來了,給全世界都看到了,我這一輩子翻不得身。

還有些作家,很能享受寫作時的快樂。伊薩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就是喜歡寫作時的一分一秒,應該也有別人得到類似的祝福。每個人都會有文思泉湧的暢快片刻,你好像連上了宇宙的心靈,下筆難以自休,不費半點力氣,筆下的故事,比你腦里的苦思,不知道高明多少倍。這種好事不會經常發生,但,靈感一旦來了,絕對是無與倫比的美妙經驗。

有的時候,我真覺得「周日作家」,比我們這些靠爬格子吃飯的人強。如果有朝一

日,他放棄業餘的身份,改向職業作家的道路前進,純然的愉悅,可能戛然而止。每一個步兵的背囊里,都有一支法國總司令的指揮丈嗎?同樣的道理,不過寫點東西,又何必逼自己非寫出點名堂來?我真不認為每個「周日作家」,看著自己的打字稿,就應該覺得它一定要成為暢銷書不可。

也許道理就是這樣吧。我們放得下把作品印成書的慾望,說不定在打字機前面,就沒那麼痛苦了。

我當然希望「周日作家」不要弄得跟職業作家一樣,把能不能出書當作是成敗的標準。如果你從寫作中得到滿足,如果透過練習能增加你的能力,如果你能在紙上留下你的特殊的感覺與認知。那,你大可認定:你成功了。至於作品能不能出版,有沒有一大筆錢進到你的口袋,恐怕是,也應該被當成是,偶然吧。

每個月寫篇專欄,不會讓我有什麼罪惡感。沒錯,我絕大多數的讀者,都不能出書,但是,那又怎樣呢?也許,讀了我的專欄,你能寫得更好一點呢?

「你不是等於鼓勵他們做傻事嗎?」

我真的是嗎?這句話隱藏的意義是:寫了半天又沒有辦法出版,是一件傻事。問題是,這個假設成立嗎?講到傻事,我倒想起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講過的一句話——「傻瓜堅持做他的傻事,就會變得聰明。」

我不知道「周日作家」堅持他的創作,會不會引他走向智慧之路,或是熬到出版的那一天。但,堅持一定會帶給他無上的滿足,而我認為,這是很大的回報。

節選自《卜洛克的小說學堂》,臉譜出版社,2008年5月

喜歡讀書,關注這個公眾號

以讀書為樂,以獨立為榮

拒絕媚俗、純粹讀書的微信平台

世上最孤獨的讀書俱樂部

微信公眾號 : lonelybeach924

QQ群:511108568

若覺本站有幫助,謝謝大家將此圖

轉發給親友、聊天群、朋友圈。


推薦閱讀:

盲目症
《雛菊》:一部韓國愛情電影背後的莎士比亞悲劇
蘇曼殊:踏遍北邙三十里,不知何處葬卿卿
校園暴力與友誼
《約翰?克利斯朵夫》因何偉大?

TAG:文学 | 阅读 | 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