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學政治系課程解讀:當代分析政治哲學|城與邦

作者介紹:黃欽,牛津大學政治系在讀研究生,本科畢業於清華經管學院。

前言

作為傳統的政治哲學重鎮,牛津大學培養了霍布斯、洛克、德沃金和托馬斯·內格爾等在近代、當代具有持續影響力的哲學家。歷史上,牛津的哲學院、政治系和法學院都有研究政治哲學的教授以及培養政治哲學家的學術項目。目前,牛津政治哲學研究和教學主要在政治系,不過哲學院和法學院均有研究道德哲學或法哲學的研究者。政治系的MPhil in Political Theory是目前牛津最主要的政治哲學培養項目,相關教職和學生人數佔到政治系的三分之一左右。哲學系的BPhil in Philosophy項目(Peter Singer, Thomas Nagel和Gerald Cohen均畢業於此)也開設政治哲學、倫理學課程。

本文將簡單介紹牛津政治系MPhil in Political Theory項目下「當代分析政治哲學」課程的授課方式、討論主題以及主要的閱讀材料,希望能讓大家直觀地了解到牛津政治哲學研究和授課的主要內容。

授課方式

課程授課主要為兩部分:每周兩小時的討論課(seminar)和一小時的導師輔導(tutorial)。討論課在兩位老師、十餘位學生之間展開。每周一個固定的主題,學生們會提前一周收到兩個具體的思考問題和一系列閱讀材料,兩名同學需要分別對分到的思考問題做出廣泛的閱讀、完成回應此思考問題的論文,並在課堂的前半小時內為同學們梳理文獻、提出相應的論點和分析。在老師的簡單點評過後,同學們提出質疑,並自由發言討論。導師輔導一般由老師和學生一對一進行,學生在輔導前完成一篇3000字左右的論文,導師提前給出對文章的意見和建議,並在輔導課中針對具體問題與學生進行討論、甚至是辯論。學年結束後,將會有一個論文考試,十道題目任選三個,三小時內完成三篇論文。這是整個項目第一年唯一的考核。

這樣的授課和考核方式在牛津的文科課程里是很普遍的,之前提到的BPhil in Philosophy也採用相似的方式。個人而言,我對討論課的效果不是特別滿意,主要有兩方面原因。第一,老師的引導和反饋太少。兩個小時的討論課里,老師說話的時間可能不超過十分鐘,他們也沒有在必要的時候引導討論的主題,同時也沒有給同學的觀點提出足夠多的質疑和反饋。問題來源可能是組織課程的老師,我在今年政治系的其他課程中沒有發現這個問題,今年課堂的討論大多是有計劃的,幾個關鍵的問題都會得到充分討論,老師也提出了很多質疑和反饋。第二,學生的準備不足,課程氛圍很散漫。這個問題在很多課程中都是普遍的。因為平時的論文和課堂表現都不被考核,所以學生缺乏激勵去充分準備和深入思考。同時,學生背景很多元,對政治哲學的理解也有所不同,但課程是在英美分析哲學的情境下展開討論的。八個周的討論下來,我們發現女性主義研究者、政治暴力研究者每堂課都在提批判理論,現實主義研究者也在不停指責分析政治哲學過於理想化,沒有反映現實政治中存在的價值衝突。學生缺乏在一個情境下去思考和討論的意願,導致很多批判流於形式,缺乏洞見。

課程內容

分析政治哲學課程討論了八個主題。這些主題直觀地展現了牛津政治哲學的研究傳統,主要圍繞兩個基本的政治哲學問題展開。什麼社會是好的社會?由此開啟對正義、平等、自由權利等政治價值的討論。政治權力如何具有合法性?在這一問題下討論了政治權威與公民義務、民主價值和政權合法性等主題。我們可以在不少牛津學者所寫的政治哲學介紹性讀物中閱讀到關於這些主題的討論。但個人覺得,這八個主題的設計過於保守。不得不承認,這些問題的確是政治哲學最基本的問題,也是我們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都需要反思的問題。但是政治哲學的研究和教學不應該局限於這些基本問題。然而牛津的本科碩士課程、博士論文主題和學者的學術興趣大多都局限於此,顯得缺乏生機與創造性。但不得不說,這也算是牛津政治哲學一貫的傳統和特色。

課程從羅爾斯的《正義論》及其批判開始,要求學生理解在無知之幕下,假定的契約基礎如何推導出兩個正義原則。與此同時,思考和討論兩個主要派別對羅爾斯正義理論的質疑和反對。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代表桑德爾(Michael Sandel)認為《正義論》基於一個具有獨立於歷史情境和社會關係的個人概念(the Self)。他反駁到,個人是存在於社會中的、具體歷史下的個人,個人的理性和道德價值不可能獨立於社會和歷史的特殊性而存在。課堂也討論了努斯鮑姆(Martha Nussbaum)從女性主義的角度對羅爾斯的批判。核心閱讀材料:J. Rawls, 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2001); M. Sandel, Communitarianism and Individualism (1992); M. Nussbaum, 『Rawls and Feminism』 in S. Freeman (e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Rawls (2003).

第二周接著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討論國家是否應該價值中立。主要問題:國家應該在哪些人和哪些東西之間保持中立?哪些國家中立理論是自洽的?國家是否應當受這些完美的自洽理論約束,在現實意義上變得更加中立呢?核心閱讀材料:J.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1993); G. Sher, Beyond Neutrality: Perfectionism and Politics (1997); J. Quong, Liberalism Without Perfection (2010).

羅爾斯的正義理論激起了諾齊克的強烈批判,第三周討論了以諾齊克思想為代表的自由意志理論(Libertarianism)。他的理論基於對自我所有權(Self-Ownership)、財產所有權(Property-rights)的辯護,進而說明自由權利的重要性。因此,第一部分討論關於「自我所有權是否必然推導出我們對私人財產具有所有權?」 閱讀材料:R. Nozick,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1974). 第二部分討論了「自我所有權財產所有權理論能否與平等主義的理論相兼容?」這一問題在近來的政治哲學研究中得到重視,一些左派自由意志主義者(Left-libertarian)在不同程度上接受自我所有權的不可能侵犯,同時也接受自然資源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以一種平等的方式由人們所有。G.A. Cohen, Self-Ownership, Freedom and Equality (1995); P. Vallentyne, 『Left-Libertarianism』 in D. Estlund, The Oxford Handbook to Political Philosophy (2012).

延續上一周的討論,第四周主要關注平等主義理論(Egalitarianism)。如果說平等是人類社會應該追求的價值之一,那麼最重要的問題是:我們需要做在什麼方面下的平等?機會的平等?結果的平等?閱讀材料:G. A. Cohen, 『On the Currency of Egalitarian Justice』, Ethics (1989); E. Anderson, 『What is the Point of Equality?』, Ethics (1999) and in M. Clayton and A. Williams (eds.) Social Justice (2003). 德沃金的機運平等主義(Luck egalitarianism)理論引入了責任和機運的概念,試圖論證人們需要對自己的有責任的選擇所產生的不平等負責,平等主義原則只應緩解由和責任無關的機運帶來的不平等。但這是否從根本上違背了平等主義原則?閱讀材料:Dworkin, Sovereign Virtue (2000).

第五周開始,課程轉向探尋政治的合法性問題。政治權威及其合法性的問題一直都是政治哲學最重要的主題之一。那麼,國家為何有權要求公民對其進行服從和支持?政治權威的合法性來源又是什麼?閱讀材料:A. J. Simmons, Political Philosophy (2007); R. Nozick,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1974). 對公平正義價值的考慮是否能成為促使政治權威具有合法性? 閱讀材料:G. Klosko, 『Presumptive Benefit, Fairness, and Political Obligation』,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1987); C. H. Wellman, 『Liberalism, Samaritanism,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1996).

第六周接著對政治權力合法性進行討論。民主作為一個政治價值和政治組織方式在很多程度上被認為是政治權力最基本的合法性來源。那麼,限制民主多數決議的司法審查等憲法機制如何具有合法性呢?閱讀材料:R. Dworkin, Justice for Hedgehogs (2011); J. Waldron, 『The Constitutional Conception of Democracy』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1998). 第二部分討論了審議制民主理論(Deliberative democracy)在什麼程度上能回應民主價值中存在的問題,也討論了墨菲對這一價值的批判。閱讀材料:J. Cohen, 『Deliberation and Democratic Legitimacy』 in A. Hamlin and P. Pettit (eds.) The Good Polity (1989); C. Mouffe, 「For an agonistic model of democracy,」 in The Democratic Paradox (2000).

第七周討論了全球正義理論。傳統的政治哲學都是討論正義價值在一個國家內所支持的分配原則,羅爾斯的正義論是最好的體現。但是,很多政治哲學家開始反對這一傾向,並論證到:正如我們對自己的國民同胞有義務一樣,我們對其他國家的公民也應具有相應的義務。因此,正義理論及其要求的分配原則的應用範圍不應該被國家疆域所限制。閱讀材料:J. Rawls, The Law of Peoples, (1999); P. Singer, 『Famine, Affluence and Morality』,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1972); S. Caney, Justice Beyond Borders (2005); T. Nagel, 『The Problem of Global Justice』,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2005).

最後一周討論了政治哲學的一個新關注地:父母的權利與義務。雖然女性主義理論已經討論了不少家庭相關的問題,但是對於這一倫理學問題的討論仍舊比較有限。本周討論了很多有趣的問題:父母是否在道德上有權利去教育孩子信奉一個特定的宗教?在什麼樣的程度上父母應該讓自己的孩子享受比其他孩子更多的有利條件?父母在撫養孩子的過程中是否應該考慮到其決定對其他孩子家庭的影響?是否應該考慮平等原則?H. Brighouse and A. Swift, 『Parents』 Rights and the Value of the Family』, Ethics (2006); J. Feinberg, 『The Child』s Right to an Open Future』 in his Freedom and Fulfilment (2002); H. Brighouse and A. Swift, 『Legitimate Parental Partiality』,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2009); M. Clayton, 『The Case against the Comprehensive Enrolment of Children』,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2012).

結論

在查閱了近十年牛津政治系「分析政治哲學課程」的大綱和閱讀材料後,我發現討論主題和主要閱讀材料的變化並不大,其中六個主題基本是固定出現在近十年的課程大綱中的,這些主題大多都出現在牛津學者們所著的幾本重要的政治哲學介紹性讀物中。由此可以看到,牛津的政治哲學教學比較注重傳統,但也直觀地顯現以牛津為代表的英美政治哲學的傳統研究刻意保持與歷史情境和現實政治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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