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鬥與決鬥者 浸滿血污的悲喜劇
幾乎每個人,應該都至少曾經在某個瞬間想過要把另外一個傢伙弄死,這是流淌在我們基因里的動物性的殘留物在作祟,倒是沒啥難為情的(沒錯,在下是個性惡論者)。可由於有法律的利劍懸在頭頂,就算因一時血勇動了殺念,在當代真正敢將這種惡意付諸實施的人少之又少,而那些不幸真的將暴行付諸實施了的傢伙們下場多半也不咋地。
儘管自發的殺人行為幾乎被任何時代的任何法律系統所禁止,但滋生人們想要殺人的社會溫床卻一直存在,縱觀數千年的文明史,似乎還沒有哪部法律真正能夠從源頭處解決這個問題。而在這個方面,其實古人要比我們有更多的自由,因為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人們都能夠用一種更加直接的方式來解決他們的殺意和爭端,那就是決鬥。
決鬥可以有很多形式,這與爭鬥雙方的身份與職業有很大關係。比如就有傳說稱鐵血宰相俾斯麥就曾經挑戰過一位名叫魯道夫·裴爾紹的醫生,後者提出的決鬥方式是在兩根香腸中的一根里植入霍亂孤菌,由俾斯麥挑選一根吃掉,自己吃掉另一根。如果解釋得再簡單粗暴一點兒,決鬥大致可以定義為兩個單獨的人類個體使用同樣的武器在一定的規則下比賽誰能將對方弄死。
「神二代」們的對決
決鬥這種行為從一開始就有很強的儀式性特徵,過程的意義幾乎從來都和結果本身一樣重要,這種儀式性的重要程度甚至也超越了決鬥者的生死。從西方歷史來看,最早的決鬥可以上溯到古典時代,在希臘城邦之間那在很多情況下都彷彿體育競賽的戰爭中,決鬥曾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也經常是解決外交爭端的有效手段。盲詩人荷馬在《伊利亞特》中就曾描寫過許多場決鬥,下面這段就是特洛伊之牆赫克托爾與與埃阿斯之間的一場對決:
說著,他持平森然的長槍,奮力投擲,
刺中了那塊墊有七層牛皮的盾牌的第八層銅面。
頑強的槍頭穿行了六層,
被第七層阻擋了下來。
此時,宙斯的後代,埃阿斯也擲出了長槍,
擊中了赫克托爾的渾圓的大盾。
尖銳的槍頭穿過閃亮的盾眚,
又迅速地扎透精工製作的鎧甲,
劃面裡面的襯袍,直刺腰間。
赫克托爾將身閃過,逃脫了可怕的死亡。
幾乎同時,兩人高舉長槍來回刺殺,
如同生吞活剝的獅子和力大無窮的野豬。
普里阿摩斯之子將槍刺入埃阿斯的盾牌,
扎在正中,卻未能刺透,反而頂彎了槍尖。
埃阿斯也向前撲殺,
長槍刺穿了對手的盾牌……
代表城邦進行決鬥是當時英雄(可以理解為《全面戰爭:羅馬2》里的Champion)們的一項日常業務,朱莉他老公演的那部《特洛伊》里也描寫了一些當時的決鬥場景,「神二代」阿基里斯也最終在決鬥中殺死了上面的赫克托爾。不過考慮到當時史料的詳實程度不甚理想,到底有多少戰爭是由單挑決定了最終結果還真就不太好說。
赫克托爾被阿基里斯殺死,這陶罐據說是公元前500年的物件
有一點倒是確定無疑,那就是總體看來,古代社會對殺人這事兒沒有現代人看的那麼嚴重,無論是在戰爭時期與和平時期都是如此。縱觀東方和西方,私人之間的決鬥一直都有其生存的土壤,而這種土壤的不同也催生出了形態迥異的民間私鬥傳統,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能算作被真正禁絕。兩千多年的決鬥史衍生出了許多有趣的故事,而這些掌故,正是我們今天的講武堂所要向大家展示的東西。
狂野西部,決鬥者最後的天堂
除去前面提到的神與神二代們之間的對決以外,大眾傳媒向我們營銷的「歐式」決鬥大概不外乎類似於擊劍的相互搏殺與相對後期的手槍對射兩種。事實上,在古典時代之後、中世紀以前的西方世界也有許多有趣的決鬥故事。盛極一時的羅馬自然也有自己的決鬥傳統,在圖路斯?荷提里烏斯(前673年—前642年)統治時期曾經發生過一次決鬥,也就是著名的「三胞胎決鬥」。
三胞胎決鬥,三個一模一樣的兄弟在現代人眼裡也是很神奇的存在
這場決鬥的史詩意味還很濃厚,決鬥的起因是羅馬與鄰居城邦阿爾巴朗格(今拉齊奧地區)的一次戰爭,雙方在戰爭中達成協議,由雙方各派出一組年齡相當的三胞胎兄弟進行決鬥,以決定戰爭的結果(大概三胞胎在當時人的眼裡看來是很神奇的生物,神奇得有了某種不容忽視的宗教隱喻)。在決鬥中,羅馬方的三胞胎先有兩人被殺死,但令對方的三人都負了傷。最後,倖存的一名羅馬人詐敗逃走,追趕他的三人因為傷勢輕重不一未能保持同樣的追擊速度,反而被他逐一擊殺。
有許多描寫這一次決鬥的畫作
有趣的是,這場決鬥還有後話,羅馬青年回到了家裡報告勝利的消息,他的妹妹卻開始為死去的敵人哭泣,原因是死去的一個阿爾巴朗格人是她的丈夫,自己兄弟勝利自然意味著自己失去了愛人。羅馬青年大怒,拔劍殺死了自己的妹妹,也因此犯下了謀殺大罪。不過其所帶來的勝利和父親的求情最終讓他得到了赦免,其被允許以奉獻犧牲來贖罪,並在城中建造一個象徵軛頭的門廊在下面反覆通過以銘記他的罪孽。據說這個被稱為Tigillum Sororium的建築依然存在,不過我沒能找到相關的照片。
回家怒殺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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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們的榮耀
讓我們將視線從鬱鬱蔥蔥的亞平寧轉移到白雪皚皚的斯堪的納維亞,在這片貧瘠的土地上,相對較為原始的維京人的決鬥文化卻格外發達。這其實並不難以理解,要知道,如果一個民族將戰鬥中的死亡視為至高的、又幾乎是唯一獲得來世終極報償的途徑,私鬥的盛行就幾乎是一種必然的結果。維京人的決鬥叫做Holmgang,與一般意義上的決鬥一樣,Holmgang也是依靠有限的暴力解決爭端的一種手段,只是在北方特殊的文化環境之中,Holmgang衍生出了許多比之後來的、建立在騎士文化基礎上的決鬥傳統更多世俗化的意味,也曾多次扭轉維京人的社會發展走向。
美劇《維京傳奇》中的雷格納一家,左邊是老婆,右邊是弟弟。在劇中,雷格納就是靠Holmgang幹掉了自己部族的Boss。當然,Boss被刻畫成了一個陰險而保守的反派
簡而言之,Holmgang幾乎是醫治爭議事件的萬金油,任何是非對錯不能算作完全一目了然的糾葛都能用這種決鬥方式來解決。它可以用來爭奪財產、榮譽,甚至是權位和女人。理論上講,一個維京人可以用Holmgang挑戰任何一個人,無論對方是普通百姓還是尊貴的領主。不過現實中下克上的例子並不很多,只有一些非常非常具有傳奇特色的例外,比如電視劇《維京傳奇》中就描寫了鼎鼎大名的雷格那靠著Holmgang挑戰了自己原先的領主進而上位的故事(是否確有其事還有待考證)。
Holmgang在北歐被基督教徹底征服以前在社會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維京人的生計主要靠揚帆劫掠的那個時代斷層里,這種「生產方式」對勇士產生的天然尊敬維繫了Holmgang的基本法則。一首冰島史詩記載了Holmgang的一些有趣細節:決鬥的場地是由牛皮覆蓋的、方圓大約三米的區域,可想而知,在這樣小的範圍內,用戰斧、短劍和圓盾互毆是一件多麼慘烈嚴酷的事情。
Holmgang場地
當決鬥成為日常
無論是希臘式的、羅馬式的還是維京式的決鬥都帶有著「神裁法」的意味,這些決鬥者與其說是將生死交付給了手中的武器,還不如說是在神明面前遞上了一紙訴狀,而戰鬥的過程和結果就是神明的判決。影視作品中最近的例子大概就是《權力的遊戲》里Tyrion所經歷的兩次「決鬥審判」,雖然這並非歷史上的真實片段,但卻也能很好的反映出以神裁法為基礎的決鬥究竟是怎麼一個樣貌。
到了中世紀前期,與決鬥相關的神裁法還被擴展到了可笑的地步,乃至於一場司法審判中可能會涉及到多場決鬥。例如,如果原告或者被告對某一位證人的證詞存疑,他們還可以向這名證人發起挑戰。如果證人戰敗,那麼它的證詞也將被視為偽證。這哪裡是在進行司法論證!根本就是在比誰家的人膀子更粗。或許正是為了拉平這種「壯漢必然正確」的潛在邏輯,也是在同一時期,代理決鬥的傳統開始逐漸形成,即決鬥的雙方不必親自下場,而是可以僱傭一名代理人代替自己進行決鬥,中心思想大概可以解讀為全知全能的上帝明白是非曲直,至於決鬥本身形式主義的應付一下就可以了。
在民風彪悍淳樸的維京(北歐)文化圈裡,代理決鬥的事情一般只會發生在親族或是廣為人知的摯友之間,但必須是當事人明顯不適合進行決鬥的時候才能被輿論所認可,比如被挑戰者過老或者過小,亦或是身有殘疾等。可在中世紀的歐洲,代理決鬥終於催生出了一個有趣的新興職業:職業決鬥者,它的崗位說明書用一句話就能概括:為僱主進行決鬥,並收取一定的費用。在大多數當代人眼裡,這恐怕都是一個同時因為極度的浪漫與荒唐而顯得缺乏了實感的職業吧。
職業決鬥者有一些典型的特徵,首先,他們的身份通常不能太低,因為身份過於低賤會讓對方能夠合理的拒絕與其戰鬥,因此,如果哪位看官矢志成為一名職業決鬥者,那麼血管里至少要有哪怕一點點的貴族血統才行。標準不用太高,某個騎士的次子之類差不多也就夠了。這種身份的要求也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因為職業決鬥者這個行業技術門檻較高,競爭也極其殘酷,只有受過良好戰鬥訓練的人才有機會在這行里混出點兒名堂,在中世紀,大多數情況下也只有貴族階級有機會從小就接受良好的戰鬥訓練,平民百姓當真就是輸在了起跑線上。
別只看見盔明甲亮,你需要有一身結實的腱子肉和多年的訓練才能玩得轉這一身裝備
決鬥在中世紀發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在中世紀前期不僅絕少受到來自統治階層的限制,最高統治者往往自己往往也在各種行動中鼓勵了決鬥傳統的「發揚光大」。至於決鬥在民間有多受歡迎?看看咱們現在街上圍觀打架的那人群就知道了。這一時期發生了許許多多有趣的決鬥,除了傳統的1對1單挑以外,還有一些在戰爭中發生的N對N決鬥,比如著名的三十人之戰。
三十人之戰
三十人之戰的起因是英國在法國的一位衛戍司令布魯赫想要為戰友報仇,對自己駐地周邊的法國村莊進行了殘忍的掠奪和殺戮。臨近的布列塔尼紳士布曼諾伊當面譴責了布魯赫的這種行為,譴責很快又演變成了決鬥挑戰。雙方約定將各組一個三十人的隊伍進行決鬥,地點就選在了普羅埃梅勒與若斯蘭之間的某課老橡樹下。儘管中間出了不少周折,決鬥還是在指定的日期如期舉行了,這也在一時間成為了整個西歐關注的新聞熱點。關於戰鬥的具體細節眾說紛紜,但結果大多說明了是英國人最終失敗,布魯赫也在戰鬥中被殺。有些版本中稱英國人全部戰死,有些則稱有4名英國人死去,1名布列塔尼人陣亡。在百年戰爭中還發生過一場七人之戰,決鬥發生在1404年,七名法國其實與七名英國騎士之間在塞恩同地區也發生了一次類似三十人之戰的戰鬥,英國人依然是這場戰鬥中的失敗者。
那些奇詭的決鬥與決鬥者
1371年還發生了一次人與狗之間的決鬥。是的,你沒看錯,確實是人與狗。法國著名作家蒙田曾經在自己的文集中記錄了這個故事。據稱1371年,法國國王查理五世的寵臣騎士奧布雷被羅伯特?邁克爾殺死,唯一的目擊者只有奧佈雷的汪星人夥伴。在調查過程中,忠誠的汪星人多次向邁克爾露出凶態,讓國王產生了懷疑。最後國王命令邁克爾與狗決鬥以證明自己的清白,結果汪星人在決鬥中神勇的戰勝了邁克爾。後者驚為天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並因此被絞死了。
神勇的汪星人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沒有武術指導在側對每個動作進行精雕細琢,真實的決鬥場面往往並沒有影視作品中描寫的那麼具有觀賞性,一場發生在1559年的決鬥大抵能夠說明中世紀的決鬥能夠混亂到什麼地步。這是一次場發生在格斯男爵與德?佛迪樂斯騎士之間的對決,兩者先是用劍護擊,接著擊劍演變成了摔跤,摔跤又演變成了滾爬在地的扭打。最後獲勝的一方是男爵,因為在扭打中,男爵在親友團的提示下用沙土襲擊了騎士的眼睛,後者隨即投降。
真實的決鬥很容易演變成這樣
隨著決鬥越來越「普及」,中世紀的決鬥規則也開始逐漸形成。不同地區的決鬥規則在細微的條款上或許有所不同,但最核心的原則都基本一致,比如決鬥雙方的身份要大致相當、決鬥現場要有不止一名的仲裁者和見證人(不然無法區分決鬥和謀殺)、被挑戰的一方有權選擇決鬥的方式等等。最後一條的出現也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決鬥的泛濫,因為它往往意味著挑戰者將天然比被挑戰者承受更多的風險。
這已經算是很利索的決鬥了
一場發生在法國的決鬥很能說明這條規則讓被挑戰者佔據了多大的優勢。那場決鬥發生在法國的兩位平民之間,挑戰者是一位魁梧的巨漢,被挑戰者則是一位矮小的青年。由於被挑戰者有權要求制定決鬥的戰鬥方式,心思奇巧的他特意找人設計了兩套特質的「衣領」,或者說項圈。這種項圈有向上伸出的刀刃,佩戴者如果把頭低下來俯視,頜下就會被刀刃割破。這種古怪的機關讓青年的原本怎麼看都是劣勢的矮小身材變成了克敵制勝的關鍵,因為身材高大的對手根本無法低頭觀察他的動作。這場決鬥的最終結果也以巨漢的被殺告終。
除了利用古怪的決鬥機關以外,被挑戰者還有一些其他的方式來刁難對手。一則同樣是發生在法國的故事則表明了貴族階層是如何在決鬥規則方面大做文章逃脫決鬥。那是一場發生在兩名伯爵之間的爭鬥,被挑戰者雖然硬著頭皮的應了戰,卻在決鬥方式上打起了小算盤。他花了許多功夫列出了一份漫長的清單,詳細的規定了雙方決鬥時應該使用的武器(包括在當時在法國不太容易弄到的、極其昂貴的西班牙刀劍與長矛)、著裝(包含幾種罕見的防具、細緻到了重量、尺寸與顏色)、馬匹(詳細到了高度、毛色、品種與年齒)、鞍韉型號等等等等,並在對方籌備這些用具時不近情理的百般刁難。饒是挑戰者家資巨萬,還是在國王的支持下才最終搞齊了能讓對方滿意的裝備。
當然,等到馬匹被逐漸淘汰,這種事情也發生過
喜歡吹牛的統治者
沒錯,中世紀前期的國王們往往也非常熱衷於決鬥,不過大多數也就是耍耍嘴炮,或者是以VIP級看客的身份做做仲裁。這也很好理解,畢竟事業要是干到了這個地步,再以身犯險終歸有點兒二百五。不過道理雖然是這個道理,有些國王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比如法國國王弗朗西斯一世曾經向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挑戰,可當對方派人送來了應戰信後他卻後了悔,弗朗西斯一世很沒品(但很機智)的當著廷臣們的面將信件收走,隨即利用國王的權力不讓對方的使節開口說話,把對方趕走了,就此矇混過關。
征服者威廉與哈羅德之間也有過關於決鬥的糾葛,提出挑戰的是威廉,而哈羅德的答覆是:「戰爭之神很快就會在戰場上裁決我們的爭執。」現在看來,如果有機會再選一次的話,哈羅德或許會在決鬥場上碰碰運氣也說不準。在許多許多年以後,瑞典國王古斯塔夫四世也曾經向那個來自科西嘉的小個子發起過挑戰。機智的皇帝沒理這個茬,他的答覆是將向北方派出一名劍術大師代表自己進行決鬥,表示古斯塔夫可以與這位劍術大師商討具體的決鬥事宜。
德國大學生們在進行決鬥,學生們之間的決鬥通常不會致命,但也經常要到有一方流血才能罷休。
由於統治者態度模糊,且中世紀中前期統治者對社會的控制能力比較有限,決鬥這回事雖然開始有了規則的制約,卻還是越來越「蓬勃」的發展了起來,因為畢竟有許多決鬥根本就是你情我願的。而造成決鬥的原因也因為決鬥人群的擴大變得一如既往的荒唐,因為瑣事而進行生死相搏的情形愈演愈烈, 1167年,英國國王不得不下令禁止為不超過兩個半便士的權利主張尋求決鬥,足見當時肇始一場決鬥的可以是多麼雞毛蒜皮的小事、以及決鬥已經在多大程度上滲透到了平民階層。從這時起,有越來越多的君主開始試圖以法律的形式禁絕國內的決鬥行為,但往往收效甚微,最多也就能管住自己身邊的一些人,大貴族或國王近臣在參加決鬥之前要向國王申請許可的習慣就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
在同時期的中國,決鬥一直沒有形成風氣。這倒不是說我們的古代社會中沒有私鬥,而是指像歐洲那樣具有高度普遍性和儀式性的決鬥並不存在。民間私鬥自古就有,現在也有,甚至我可以肯定,打架鬥毆這回事就在當下這一秒鐘都正在發生。
中國的私鬥,在幾乎所有的時間段里,大概也就是私鬥而已。除了一些可疑的、記載在傳說故事與話本小說中的對決以外,真正能被稱為決鬥的事件很少很少。筆記小說與演義話本中經常出現的「擂台」或許是最接近西方決鬥的東西了,不過顯然兩者也不是一回事。總而言之,我們似乎無法在中國的歷史上找到與西方決鬥文化相互對應的例子,這雖不能說是一種遺憾,但蘊含其中的深層次文化原因倒是很值得我們探究一番。
文藝復興以後,較輕型的劍逐漸成為了新興的紳士階層們的愛物,圖中匕首要與劍搭配著使用,主要用來格擋和偷襲,而且,有些決鬥就指明了只用匕首進行戰鬥,而這類決鬥的背後通常都隱藏著深仇大恨
火槍的崛起與決鬥的泛濫
就像至今還有人在使用XP一樣,決鬥從冷兵器向熱兵器的過渡必然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一份流傳至今的、1599年的一份戲劇宣傳品上印有這樣的廣告語:「使用短劍和盾牌的搏鬥開始不再使用,為此我感到遺憾,我不會再看到真正的男子漢了。若劍術自此不再……那麼一條大漢、一個使用利劍和盾牌的好手將像一隻耗子或兔子一樣被射殺。」(摘自閻照祥《英國近代貴族決鬥析要》)由此可見,當時的決鬥已經進入了火器唱主角的階段。
當時販售的決鬥用手槍,一套兩支,形制完全相同,非常貼心
火器的廣泛應用到也使得決鬥變得更加「平民化」,原因就像我此前在「長弓手」一文中闡述的內容差不多:學慣用槍要比學慣用劍來得容易,前者對使用者個人素質的要求也低於後者。不過用槍進行決鬥也並非沒有技巧性,尤其是精度較差的早期火槍,想要在較遠的距離命中致命部位也不容易。至於相對比較後期的、在美洲比較流行的拔槍決鬥則將這項「活動」的技術性提升到了另一個更高的層次,甚至有些像是競技體育了。拔槍快速射擊至今依然是美國南部一些州的民間運動,其中有一項比較著名的硬幣挑戰,即槍手將手平舉至胸,在手背上放上一枚硬幣,拔槍的瞬間硬幣下落,而槍手要在硬幣落地前射光左輪手槍里的六發子彈才能算箇中高手。
西部片中的典型形象,美國西部也是快槍決鬥最常見的舞台
雖然缺少相關的統計數據支持,但我個人猜測,火槍逐漸代替冷兵器成為決鬥的主要選擇後,決鬥場上點到即止的空間被越發壓縮,決鬥的致死率應該也隨之大大增加了。而從相關史料的記載我們也能發現,決鬥對社會的危害確實開始變得空前嚴重。有許多大名鼎鼎的人物在這一時期開始在子彈橫飛的決鬥場上倒下,其中大家一拍腦門就能想起來的大概要首推「假如生活欺騙了你」的普希金。那場為了維護尊嚴的決鬥最終要了天才詩人的性命,其以詩人的身份挑戰軍漢也被許多人解讀成了愚行。可事實上,和那個時代許多血氣方剛、又有機會去念書的小夥子一樣,普希金的青少年時期中充斥著數量驚人的決鬥,他所參與過的決鬥有記錄可查的就有29次,其有不少詩作也對決鬥場面做出了獨到的描寫。儘管這場決鬥的前後一直有陰謀論的幽靈出沒,可要說普希金是個不會幹架的文弱書生,恐怕並不是事實。
後人通過猜想繪製的普希金的決鬥
這個時代的決鬥就像一架夾肉機,就在4年以後,另一位俄國青年詩人萊蒙托夫也慘死於決鬥場上;遠在大洋彼岸,美國的開國元勛、第一任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也死於決鬥造成的槍傷(十美元的鈔票上印著此公的頭像),而他的對手居然是美國的副總統阿倫?伯爾。法國的天才數學家伽羅華也在決鬥場上被子彈射穿了肚腸,死時年僅20歲……
漢密爾頓決鬥的再現
漢密爾頓決鬥當年的宣傳物
挺不值當的?是吧?
決鬥也是個與時俱進的活動,具體的執行方式也隨著時代的變遷變得越發多樣化。
1808年的法國上演了一次高空決鬥。法國人格蘭德普與皮克因為一位舞女發生爭執,說白了其實又是一個腳踏兩隻船的故事。大概是當時熱氣球才流行起來,兩人最終決定乘坐熱氣球在高空進行一場決鬥。在1808年5月3日,在眾目睽睽之下,兩位紳士分別乘坐著兩隻熱氣球升到了2000英尺的空中。雙方在80碼的範圍內開始對射,運氣不佳的皮克先生射出了第一顆子彈,結果錯失了目標。格蘭德普的還擊則有效的命中了對方的氣球,氣球因此失控,吊籃傾翻,皮克及其助手從高空落下,摔死在了巴黎的一間房子上。
想像圖,據記載當時氣球上兩人還各有一位助手
1806年一位英國議員與一位愛爾蘭人進行了一場「裸體決鬥」規則是議員堅持制定的。制定這一略顯「有傷風化」的決鬥規則的原因在於:他多年的軍醫生涯使得他明白,許多致命的槍傷都是因為衣物被子彈帶入體內導致了感染(魯索?克勞主演的電影《怒海爭鋒》中就有類似的段子)。不過雖然在大庭廣眾之下袒露了一回,但兩人最終都沒能射中對方,決鬥以無血和解的方式收場了。
1843年的時候還發生了一場「撞球決鬥」,法國的兩名紳士樂凡特與梅爾凡特在玩撞球時發生了口角,雙方最終決定用在相聚12步的距離上、輪流互擲撞球的方式進行決鬥。梅爾凡特先生幸運的抽到了先手,他也放下了狠話:要一擊幹掉樂凡特。結果被他說中了,臂力驚人的梅爾凡特出手的第一隻撞球就直直的砸在了樂凡特的額頭上,後者當場斃命。不過作為勝利者的梅爾凡特先生並沒有高興多久,他隨即被趕到的警察逮捕,以謀殺罪的指控被告上了法庭,最終以誤傷人命的罪行入獄。
界上最富傳奇色彩的決鬥發生在兩位法國軍官之間。故事緣起1794年,杜朋特上尉受命攔阻福涅上尉加入一場聚會。福涅感到受辱,當即挑戰杜朋特。由此開始,兩人在長達19年的時間裡共進行了30多次決鬥,每次都以流血收場,卻幸運的沒人因此丟掉性命。這近乎神跡的結果在兩人看來彷彿成了上帝交付給他們的某種考驗,因此到了第17次決鬥時,兩人決定擬定一條規則,那就是以後兩人間的距離不足100英里,就必須進行一場決鬥。
正所謂不打不相識,到了此時,惺惺相惜的情感或許已經超越了當初的仇怨。兩人再此後的決鬥前偶爾還會共進晚餐。到了1813年,想要結婚成家的將軍杜朋特已經開始厭倦了與同為將軍的福涅的一次又一次的決鬥,因此他在與福涅的下一次決鬥中提出了新花樣,即兩人在森林中各帶兩把手槍互相追獵。早有腹案的杜朋特在決鬥中將自己的衣服掛在了樹枝上,誘使福涅沖著偽裝的假人射出了自己的兩發子彈。杜朋特此時從暗處走出,並沒有對福涅開槍,但饒恕福涅的條件是:兩人如果再次決鬥,杜朋特將保留先開兩槍的權利。兩人長達19年的傳奇決鬥就此完結,這個故事也被導演雷德利?斯科特在1979年拍成了電影《決鬥者》。
決鬥者的黃昏
當民族主義開始在世界範圍內抬頭時,決鬥才終於既走出了法律允許的範圍,又走出了人們的心裡,當然,過程還是漸進的。此時的歐洲政府對國家的控制能力有了空前的提高,傳統的個人榮譽觀念也開始一點一點讓位於對國家的尊重與服從。而且,此時的各國政府禁絕決鬥的意願也在現實面前變得前所未有的高漲,因為它對社會的損害已經變得太大了。1685-1716年,光是法國軍官就參加過10000起決鬥,共造成了400人的死亡。工業革命前後決鬥發展到了空前的「繁榮」。據統計,19世紀初至美國南北戰爭時期,整個美國海軍在決鬥中損失的數量相當於在戰鬥中損失數量的三分之二。
粗略估算一下,人類歷史上出現過的決鬥可能有超過百萬次之多,上面講述的僅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雖然我在竭盡所能的使用比較輕快的文字來描述決鬥的歷史、雖然其中也確實有一些有趣的故事,可歸根究底,這依然是一部浸透著血污與淚水的悲劇集。如果說決鬥在一開始還曾經有那麼一點兒粘合社會關係的積極意義的話,那隨著歷史的發展,其所起到的破壞作用也越來越不能為社會、乃至輿論所接受了。
曾經在北歐大行其道的Holmgang大概是最早被成文法廢止的決鬥。這是一套明顯偏向於壯漢的法律,被濫用也是自然的,它也因此極大的破壞了北歐的社會穩定。1006年其在冰島即被宣布為非法,雖然在民間還有零星存在,但再也不能被作為爭奪財產與權位的手段了。1014年,挪威也廢止了Holmgang,所有參與者都將被作為謀殺犯處理。歐洲大陸上的其他國家也紛紛在此後以法律的形式禁止進行決鬥,不過從上面講述的故事發生的年代我們就能看出,這些法律咱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形同虛設。
中世紀開始就有了禁止決鬥的法律,可到了人們戴上了禮帽,決鬥依然廣泛存在
決鬥真正的大範圍禁絕恐怕要到二戰之後才算正式實現。其中發生在英格蘭的最後一場決鬥發生在1852年,發生在法國的最後一場決鬥則是在1967年,這大概也是人類歷史上的最後一場決鬥,雙方使用的是劍,最後還見了血。1967年的決鬥!你能想像嗎?那時美國人正在打越戰,彩色電視都出現了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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