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微博披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送審稿)》 」的部分內容?
微博原文:1月28日,經過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結束。其中改動頗多:1、首次准許外資拍賣機構等在我國從事經營活動!2、肯定了民間文物國內交易的合法性!3、建築工程選址,非文保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已不再受到文保法的保護。相關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送審稿)》 條文修改建議
不盡如人意。
1.一些原則性問題還是一團漿糊。
(1)保護客體界定問題,即什麼是「文物」,應該如何認定的問題,還是一塌糊塗;一些延展性的概念如「文物收藏單位」亦然
(2)文物保護法規定了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承擔者是所在地政府,社會所有成員都對文物保護負有責任的原則,但是在具體的法條上基本上只是對文物部門提出了規定,對其他文物保護的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的界定,也是不明晰的。現在文物的所有權、保管權逐漸地多元化,社會對文物保護的參與度比以前高,現行文物保護法在這方面有點脫離時代。2.不該放鬆的地方開了口子,重點有:
(1)權力過分下放,拆除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權力下放到縣級政府,而從目前文物違法的現狀來看,地方政府違法是最多也是最難管理的,這種權力下放無異於與虎謀皮。(2)建設工程選址,由要避開不可移動文物變成了文物保護單位,但並非所有的不可移動文物都是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的範圍一下子縮小了不少
(3)可移動文物,把大量限制博物館處置文物的禁則刪去了。
3.罰則太輕這個令人詬病的老問題也沒能得到徹底解決。雖然罰款金額調高了,但是和拆毀文物進行房地產開發所得的利益相比還是太少
4.文物司法鑒定問題,我覺得還是目前依靠體制內的老專家們比較靠譜。真找些所謂「熟悉市場」的專家來看,由於文物犯罪多通過文物市場進行銷贓,這些專家和市場乃至犯罪分子存在共同利益,鑒定出的結論才難言真實。何況這部分專家的水平,也未准就比國家鑒定委員會高到哪裡去了。微博上的消息避重就輕,嘩眾取寵;題主貼的鏈接也僅僅是收藏家的一廂情願而已。剛剛讀了下《文物保護法》2015修訂送審稿,其中對民間的文物交易與收藏作出了非常嚴苛的規定與詳細的處罰條款。
原《文物法》第四章「館藏文物」與第五章「民間收藏文物」合併為「可移動文物」一章,其中針對民間收藏文物的條款不多,修改的地方也不大。
首先就是明確了可交易與不可交易文物的範疇:原《文物法》規定的不可交易文物,除國有文物之外,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和來源不明的文物都是在禁止交易的範疇;送審稿中則規定,國有文物、文物單位館藏文物與盜掘走私的文物不可交易。這個範圍縮小了,指向性也更加明確,是好事。
然後就是將原有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拍賣企業更名為文物購銷企業和文物拍賣企業,規定這兩家經營的範圍不能交叉,做購銷的做購銷,做拍賣的做拍賣,並且都要向當地政府備案,並且由政府建立並公開信用記錄。送審稿還加了一條,當地政府部門應當對文物經營活動和場所進行監管。
這都是廢話。最重要的是送審稿第八章「法律責任」,對文物相關的違法犯罪問題作了非常詳細的處罰規定。個人在沒有取得文物經營資質而從事相關活動的,文物主管部門可以追究其責任,並處以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罰款。而文物經營資質的門檻是200萬註冊資金,以及五名中級職稱以上的文博專業技術人員。據我所知目前行業內95%以上的從業者是沒有取得相關資質的。那麼新法頒布以後,執法部門就可以上本地古玩市場挨家挨戶罰款、封店了。
總而言之,單從民間文物收藏這一塊來說,送審稿修改的部分可以看出文物部門試圖對目前國內亂象橫生的文物市場做出規範,並且加強對流通文物的監管。可惜制定法律的都是體制內的文博專家,站的角度不同,考慮問題的方法也不同,對市場從業者與收藏家關心的問題避而不談,試圖採取一種生硬而不切實際的手段,將文物市場引向正規,其執行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單就我個人來說,最不信任的就是所謂的文物司法鑒定。送審稿第九章「附則」規定,文物司法鑒定,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實施管理。體制內的專家,做理論研究是非常厲害的;但是由於他們並不怎麼接觸文物市場(這也是《文物法》規定的,文博工作者不允許參與市場行為),導致其對文物的真偽、價值判斷常常出現嚴重的失誤。而司法部門根據他們給出的鑒定結果執法,那簡直就是一場災難了。
我總覺得,一個伴隨著改革開放而興起、龐大而畸形的文物市場,依靠行政的手段來強行干預,最多也就是從線上轉入地下,明面轉入暗面而已。加強對盜掘古墓、遺址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從根源上杜絕非法文物流入市場,這才是文物執法部門的重中之重。
一時能想到的就是這麼多。求問,微博裡面「吐槽」的是不是這個鏈接里的附件一?(還是附件一又修改後的文件?我看的是鏈接里附件一和別的資料)國務院法制辦就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徵求意見 部門新聞
——————————微博這個挺嘩眾取寵的,把一些限制性規定 細節什麼的都完全不提。一些亂隨手轉發的網民實在也很搞笑....趁機(自以為是地)「抒發」對政府對TG的「不滿」...吐槽可不可以吐槽到正點上?可不可以在把資料文件都找出來 帶腦子看一看再張嘴?
歡迎圍觀該微博下的評論,請欣賞CN社會一角。某些網友的這素質其實跟他們吐槽的對象差別不大。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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