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咪蒙:我是來工作,不是來賣命的

前幾日咪蒙的一篇《職場不相信眼淚,要哭回家哭》刷爆了朋友圈。

裡頭的觀點引起了廣泛的共鳴和——批判!

我不得不站出來,高舉反對大旗,狠狠地說一句,「職場不相信眼淚,要哭回家哭」,說得沒錯。

可是,請記住一點,我是來工作,不是來賣命的。

按照咪蒙開篇的說法,因為一個實習生躲在廁所和家裡人打電話,說來公司三天,每天要下樓好幾趟替老闆拿外賣而委屈落淚,她就報以「我又把一個實習生惹哭了,並不是因為我強暴了她」。

且不說強暴兩個字是多麼刺眼又令人不適,因為相較於她後面令人髮指的做法,實在不算得什麼。

「我回辦公室,把她叫過來,是時候告訴她一些職場生存法則了」

而被咪蒙譽為職場生存法則的事情就是,不要在廁所附近說老闆壞話影響老闆拉屎和如果你的老闆堅持每天自己去拿外賣,你就趕緊辭職吧。

咪蒙可真是個接地氣的老闆,這兩點完全和職場搭不上邊,中心思想就是——不能影響老闆新陳代謝。

她還說「因為她連基本的職場分工都不懂。」

可是我想知道,是只有她家公司的招聘啟事上會寫著,拿外賣屬於實習生的工作範疇?

她字體加粗著重說明「老闆的時間就應該是最值錢的,不應該拿來做雜事;所有的新人,就應該從雜事做起。」

這句話在我看來簡直無理取鬧,如果拿外賣被歸類為雜事,請問收拾垃圾,打掃衛生,清理廁所,是不是都該被歸為雜事,而讓實習生做這樣的雜事,是為了請一個不交金低工資的人來代替保潔阿姨么?!

之後咪蒙還舉例了劉若英與金城武曾任陳升助理時,替他打掃廁所的事,可是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如果你的老闆讓你去掃廁所,難道你接下來應該做的不是直接辭職,然後去勞動局告她么?

實習生剛畢業,還沒有社會經驗,在公司上班難免唯唯諾諾生怕做錯了什麼,我當實習生的時候也是這樣。

那時每個星期工作六天,忙到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工資也少得可憐,可我依然很珍惜這份實習,因為畢竟是老師親自介紹的。

可我一味忍讓的後果就是,所有人都覺得這人好欺負,於是許多不屬於我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也順理成章全攤到了我的頭上。

我只是個小小的前台,莫名其妙地我要擔負起許多行政和助理的工作,每個月的生日宴會禮物要我去準備,每個部門員工的快遞還得讓我直接送到他們手裡。

正因如此,我時常不在前台的位置上,反而被部門領導叫去談話。

當時的我非常委屈,「我做了那麼多份外的事情,為什麼沒有得到表揚,反正要責備我呢?」

「你的所有工作績效只看你本職工作完成的如何,這裡不是學校,不是你做其他事情就會加上附加分的。」

這句話我一直記到現在。

現在職場需要的是倒T型人才,就是你有某一項才能特別突出,其他部分不要有明顯短板就可以了。

這與在學校里算總分的「木桶原理」可是大大不同,一個公司想要高效運作長遠發展,就是要讓每個員工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與長處。

像咪蒙這樣,讓一個受過高等教育讀過四年本科的實習生用來拿外賣,這完全是大材小用,真不知道她會不會算賬,是怎麼當老闆的。

如果她說,她本職工作當然不能懈怠,可是讓她拿外賣也無可厚非。

那就請她說個請,「請你去替我拿一下外賣」。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趾高氣揚的命令道,「你,去替我拿一下外賣,因為我是你的老闆,我的時間更值錢。」

如果是我,一定會告訴她,我是來工作,不是來打雜的。

對於咪蒙所言「在職場被罵是很正常的」,我更是大大的不認同。

罵,不是指摘出工作上的失誤,而是一種言語攻擊,少不了問候父母與生殖器的。

許多時候,我們被罵並不是因為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罵人者與被罵者之間身份的懸殊,就像小時候被父母罵,讀書了被老師罵,除了這兩者,在其他地方的「罵」都是另一種表現形式——對罵。

可明明已經是成年人了,卻因為在職場上有職位的懸殊,就只能忍受被領導罵到狗血淋頭,這豈不是很沒有人權的事么。

文中一個做設計的實習生被老闆罵,說她設計太土,色彩不夠強烈沒有辨識度,讓她重新改,她卻發飆了。

只看這樣的語句我們當然會覺得這個實習生無理取鬧,改就改唄,發什麼飈呢。

可是設計師真的是一個很苦逼的工作,我曾見過公司設計的背後站著五個人,每個人都對她的作品指手畫腳,屢屢戳她的屏幕,而那個設計兩眼無神地呆坐著一言不發。

每個人的審美品位不一樣,可每個人都看得見圖片說得出意見,但我們不是專業的,即使我們是專業的,在向他人指出問題的時候,難道不該稍微和顏悅色一點么。

這實習生只是說了「你為什麼說話要這麼難聽這麼直?這樣很影響我的情緒。」,這老闆就發怒說「我給你工資,不是讓你來教我說話的藝術的,愛做做,不愛滾!」

實在奇怪,這實習生只是說出了內心的真實想法,而且有理有據有節,這老闆卻直接炸毛了,他原本想的肯定是實習生會低眉順眼任其責罵,可沒想到她竟然會反抗。

只是,兒時被老師父母罵,是因為我們還小無力反抗,難道成人了還要這樣被老闆罵?!

咪蒙說,只要你的銀行卡餘額高於2000萬,就可以炒老闆魷魚,可我想說的是,如果一家公司並不能給予我應有的尊重,無端質疑我的工作,我自當會第一時間離職,無論我的銀行卡里有多少錢,無論他能給我開出多高的工資。

我都會直截了當地告訴他,我是來工作,不是來受氣的。

接著,咪蒙加粗著重地說「不要渴望公司給你溫暖,給你工資本身就是溫暖。」

這樣的言論可笑至極,誠然,公司與員工就是單純的僱傭關係,可現在不是那個剝削剩餘價值的時代,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成立企化部門,印刷內部刊物倡導企業精神,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成立員工俱樂部,開展多項益智或體育活動增進員工情感。

並不是說,只有公司劃分給你股份,這公司的興盛盈虧才與你有關,並不是說,我們上班只是為了那每個月那些固定的死工資。

工作在普通人生活中佔據的比重越來越大,我們除了薪資,還看重公司是否有完善的獎懲機制,是否有和諧的員工關係,工作是否能帶給我們成就感,更高端一點的說法,就是這家公司能否帶給我們歸屬感。

古有不為五斗米折腰,當代人若為了那些死工資而忍氣吞聲,實在枉費受了那麼多年教育,一點做人的氣節都不要了么?!

有些公司,就是仗著發給你工資頤指氣使,完全忽略這工資也是員工用勞動換來的,兩者之間是平等的。

就比如我之前待過的一家奇葩公司,在入職前一天告訴我,第二天要開劇本討論會,必須帶著劇本入職,可當天我正開開心心的在動物園玩耍,這公園在郊區車程兩個小時,難道讓我回家不睡覺寫劇本么?

我把這話告訴了對方,可對方竟然說,這是你的問題,反正明天其他人都有劇本,就你沒有,你自己看著辦吧。

於是可憐的我只好大半夜寫劇本寫到兩三點鐘,第二天行屍走肉般地來到公司。

灌了好幾杯咖啡後,我才勉強保持清醒,終於等到五點,還一個小時就下班了,想著再堅持堅持就能回去好好睡一覺。

可是到了五點半,老闆突然喊我們開劇本討論會,這會一直就開到了十點鐘,還不帶吃晚飯的。

到了第二天,仍舊是五點半開會開到十點鐘,可這一次我忍不住了,就說開會可以,但總不能不吃飯吧,老闆這才給大家點了飯。

一連幾天都是這樣就算了,每次劇本討論會開完後,基本就是推翻之前的構思,就要讓整個劇本全部重寫,可部門領導非常變態地說,第二天一上班就要看到新完成的劇本。

當時我就火了,直接問他,我們開完會都十點了,回去還要寫劇本,還讓不讓人睡覺啊,而且不能明天白天在公司寫么?

他卻說,這次的劇本要得非常急,如果第二天早上看不到劇本,有問題你負責么?

我說,我要在保證充足睡眠的情況下才能完成創作,熬夜寫東西寫不出來。

最後協商的結果是,在第二天午飯前交稿。

可第二天我來到公司還沒有開始寫稿,卻被老闆叫進了辦公室,她問我,不是編劇為了劇本都會走火入魔的熬夜寫通宵寫幾天幾夜的寫,哪有你這麼舒服的。

當時我簡直要氣炸了,告訴她,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工作方式和習慣,而且我認為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與之相比更重要的是我自身,最後,請以結果為工作導向,不要光看這些表面功夫好么。

老闆被我說到噎住了,於是揮揮手讓我出去了。

三個星期後,我被這家公司開除,當時還失落了一陣,不過現在想想。

簡直要笑出聲來。

不讓人睡覺不讓人吃飯,打著創業的旗號畫大餅,壓榨員工剩餘價值的同時還否定員工的勞動成果,這樣的公司請你趕緊爆炸好么。

我好想穿越回去告訴那個傻逼女老闆,我是來工作,不是來賣命的。

通觀咪蒙此文,透露出一股封建腐朽之味,公司給我工作,我就應當感恩戴德,公司發工資給我,我更應當三跪九叩高聲喊出皇恩浩蕩么?!

不過她還是有一句話說得對,「強者只會用業績說話,用作品說話」。

所以,我們一定要努力工作,讓自己的長處長而又長,讓自己變得不可代替,這樣做不單單是為了更高的職位更多的薪資,而是為了在遇到那些咪蒙們的時候,可以強而有力有底氣的選擇離開。

我是來工作,不是來打雜,不是來受氣,不是來賣命,更不是來伺候你這種自以為是的老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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