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第1-3章筆記

(正式進入筆記啦。目前的打算是想到什麼寫什麼,沒有一個完整的主題/結構,因此會很亂……畢竟這本書太豐富了,只能挑一小部分點到為止,如果能展現一點點喬伊斯的天才之處也就夠了。)

題圖就是比真實場景好看一萬倍的Martello Tower,也是文中的Stephen和現實中的喬伊斯住(過)的地方啦。

1922年之於西方文學(尤其是現代主義文學)是極其重要的一年。除了《尤利西斯》的出版之外,T.S. Eliot創辦了雜誌《標準Criterion》並於同年在雜誌上發表了影響西方文學界的作品《荒原 Wasteland》,伍爾夫出版了《雅各布的房間 Jacob』s Room》並在同年夏天完成了短篇小說《邦德街的達洛維夫人 Mrs Dalloway in Bond Street》,這也是後來伍爾夫的代表作《達洛維夫人Mrs Dalloway》的前身。1922年,卡夫卡開始創作《城堡》,里爾克完成了《杜英諾悲歌Duino Elegies》並開始創作《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詩Sonnets to Orpheus》。《追憶似水年華》的第四卷《索多姆和戈摩爾》在巴黎發表,第一卷《在斯萬家那邊》的英譯本也正式出版。這一年在巴黎,馬塞爾·普魯斯特、詹姆斯·喬伊斯、巴勃羅·畢加索、伊戈爾·費奧多羅維奇·斯特拉文斯基以及埃里克·薩蒂等各個領域的現代主義大師,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一起聚餐。

不過,這篇筆記的重點是《尤利西斯》。

喬伊斯曾說他覺得文學人物中最完整的一個人/角色是奧德修斯,因此我們大概可以期待,他的《尤利西斯》也想向讀者展現一個最完整的角色。全書共十八章,每一章都以《奧德賽》相關的事件或角色命名,因此在每一章中尋找《奧德賽》的影子也成了一種樂趣,像是小時候六一遊園會的全校尋寶活動。前三章以Stephen早上8點到11點的生活為主線,第四至六章以Leopold Bloom早上8點到11點的生活為主線。由於才看到第七章,並不知道後面到底是怎麼樣的,不過似乎從第六章開始,敘述者漸漸的離開了某一個固定角色的意識,開始全局遊走,而每章的文體語言等等都有了更獨立自由靈活的發揮,不再受某一個角色限制(雖然Leopold Bloom似乎還是全書主人公)。當然啦,著名的最後一章Penelope中,讀者又被困進了Molly Bloom的腦海里,看著全篇流動的意識我能想像喬伊斯寫到後來是有多嗨。

第一章是Telemachus, 奧德修斯的兒子。第一段就非常值得細細品味。

Stately, plump Buck Mulligan came from the stairhead, bearing a bowl of lather on which a mirror and a razor lay crossed. A yellow dressinggown, ungirdled, was sustained gently behind him on the mild morning air. He held the bowl aloft and intoned:

- Introibo ad altare Dei.

最後一句是來自於《聖經 詩篇》中的拉丁文,意思是「我將上到神的祭壇。」在聖經的讚美詩中,受壓迫者的祈禱往往通過祭壇傳達給神。整個第一段便是一幅諷刺祭壇的畫面。Mulligan所在的台階暗指通往祭壇的台階,他所拿的碗也是聖杯的象徵。不過有趣的是,Mulligan的碗中一面鏡子和一把剃刀擺成了一個十字架的樣子。大概十字架代表宗教,鏡子表示「認識」而剃刀暗指「暴力」?也許(對於部分當時的愛爾蘭人來說)宗教的本質是壓迫和屠殺?

通過後兩段Mulligan和Stephen的對話,我們可以看出Stephen在Mulligan樓下,即Mulligan在Stephen 之上,因此喬伊斯不無嘲諷的將Mulligan刻畫成了祭壇上的神的形象,而Stephen成了祭壇下受壓迫的正在祈禱的眾人。除了神/人的關係之外,Mulligan與Stephen以及上帝和信徒之間的主僕關係也漸漸顯示了出來。Stephen對於主僕關係特別的敏感,在之後與Haines的對話中,Stephen有一段特別有名的對白:

- I am a servant of two masters, Stephen said, an English and an Italian.

- Italian? Haines said.

A crazy queen, old and jealous. Kneel down before me.

- And a third, Stephen said, there is who wants me for odd jobs.

- Italian? Haines said again. What do you mean?

- The imperial British state, Stephen answered, his colour rising, and the holy Roman catholic and apostolic church.

同時,開篇對神的祈禱也呼應了希臘羅馬史詩傳統中開篇對繆斯的invocation,可以說是喬伊斯對史詩的一種致敬,對天主教的一種嘲諷,也是對未來pagan vs Christianity 以及局外人vs局內人的tension的鋪墊。

第一章中的Haines也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是一個英國人,來愛爾蘭學習愛爾蘭語和愛爾蘭文化,也是整章中唯一一個似乎會愛爾蘭語的人。他非常清楚英國曾經(並且在當時依然)對愛爾蘭進行的迫害,因此當Stephen說自己是英國的僕人時,他並不感到意外。他對Stephen說:

- I can quite understand that, he said calmly. An Irishman must think like that, I daresay. We feel in England that we have treated you rather unfairly. It seems history is to blame.

他似乎對愛爾蘭人的遭遇感到抱歉,然而順手就將鍋甩給了歷史。關於歷史,在第二章中Stephen有一句非常有名並且在整本書中反覆出現的定論 「History is a nightmare from which I am trying to awake.」而歷史本身,必然不是噩夢的製造者。相比於其他語言思想宗教都被殖民的愛爾蘭人,Haines這一角色似乎是第一章中最了解愛爾蘭和愛爾蘭歷史傳統的人,但是他明明又是一個最不愛爾蘭的人,沒有感受過愛爾蘭的苦痛,沒有體會過英國人帶來的愛爾蘭的噩夢。所以他才會這麼輕易的說,我很同情你們,都怪歷史。而Stephen只能說,歷史是一場我試著從中醒來的噩夢。

第一章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意象:鑰匙。Stephen付的房租,卻一直被當僕人使喚。室友Mulligan一副「鑰匙就交給我來保管吧」的姿態,而Stephen卻開不了口拒絕,雖然心裡一萬個不情願,在最後還是把鑰匙交給了Mulligan,甚至還贊助Mulligan喝酒。鑰匙代表著權力、財富和歸屬。在Stephen反覆糾結鑰匙歸屬權的內心戲之後,第一章的結尾, Stephen心想:

I will not sleep here tonight. Home also I cannot go.

A voice, sweettoned and sustained, called to him from the sea. Turning the curve he waved his hand. It called again. A sleek brown head, a seal』s, far out on the water, round.

Usurper.

加粗的第一句會在之後的章節中反覆出現,大概喬伊斯筆下的每一個愛爾蘭人都有著這種無家可歸的不適與流亡的感覺。結尾呼應了奧德賽中眼睜睜的看著家園被母親的追求者佔領財富被耗盡的Telemachus, 望著大海,終於決定啟程尋找父親。父親再不回來,家便不再是家了。廣義上的父親,在父系社會中往往是一個國家/民族的權威秩序或核心文化的象徵。同時,最後一句的Usurper (篡位者),不僅暗指Telemachus的心聲,也包含了哈姆雷特的憤怒(Hamlet也是本書的一個非常重要的sub-text,各種隱喻的來源之一)。於是Stephen的形象被賦予了Telemachus和Hamlet的生命,在之後的章節中這三個角色之間依然有非常多的對話(dialogue).

想著重寫第三章,於是就簡單帶過第二章了吧。第二章非常的好玩,寫的是一個說著各種cliche的老學究給Stephen發工資。如果有一點點類似經歷,看著這麼一個愚蠢又自大的人說著各種俗得要死的話,再看看Stephen內心的吐槽和打臉,大概會覺得非常有認同感。同時,這一章開始還給當時愛爾蘭(以及全歐洲)的反猶太氣氛做了鋪墊,而第四章開始出現的主人公Bloom就是一個猶太人。這一章中,這個老學究便是一個當時特別政治正確的反猶太分子。

前兩章的《尤利西斯》還算有著一點點現實主義文學的影子,而從第三章開始文本不再完全服務於情節和人物,有了自己獨立的個性。第三章就Proteus, 以一個不停變化的神的名字命名,因此「變化」也成了這一章的中心詞。如果說從之前的作品裡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喬伊斯對語言的掌控力,這一章中,他向我們展示了他的想像力、創造力以及他賦予他的語言的野性。

首先,在這一章中Proteus可以理解為語言,而最直接的體現在於文中出現了非常多的語言。我翻了翻蕭乾、文潔若的中譯本,似乎他們都把其他語言直接翻譯在了文中,然後在註腳里註明這在原文中用的是XX語言。而在原文中,喬伊斯直接把法語、德語、義大利語、拉丁文等穿插在英文文本里,看著看著就發現一段不認識的話或者一個不認識的詞,那種感覺大概和奧德修斯保住不停變化的Proteus很像,心累,根本不知道自己看的/抱的是什麼。放一小段給大家感受一下:

He halted. I have passed the way to aunt Sara"s. Am I not going there? Seems not. No-one about. He turned northeast and crossed the firmer sand towards the Pigeonhouse.

Qui vous a mis dans cette fichue position?

C"est le pigeon, Joseph.

Patrice, home on furlough, lapped warm milk with me in the bar MacMahon. Son of the wild goose, Kevin Egan of Paris. My father"s a bird, he lapped the sweet lait chaud with pink young tongue, plump bunny"s face. Lap, lapin. He hopes to win in the gros lots. About the nature of women he read in Michelet. But he must send me La Vie de Jésus by M. Léo Taxil. Lent it to his friend.

C"est tordant, vous savez. Moi, je suis socialiste. Je ne crois pas en l"existence de Dieu. Faut pas le dire à mon père.

Il croit?

Mon père, oui.

Schluss. He laps.

斜體的都是英語之外的其他語言。第一個對話是法語的一個笑話,我覺得還蠻好笑的。翻譯過來就是:「你怎麼變成這個樣子啦?(你怎麼懷孕啦?)」「約瑟夫,都怪鴿子!」鴿子是聖靈的象徵,而約瑟夫是聖母瑪麗的丈夫。根據聖經的記載,在Mary和Joseph同房之前,通過聖靈Mary懷上了耶穌。因此,這個對話大概可以理解成法國男人回家發現老婆懷孕了,氣急敗壞的問你怎麼又懷上了,妻子故作姿態的說,哎呀耶穌他媽的丈夫,要怪就怪聖靈吧。(笑話真是越解釋越不好玩><)

後一段中的lapin是法語中的兔子。這個詞看似和上下文都毫無關係,句子里莫名其妙就多了一隻兔子,但其實它的存在還滿巧妙的。所謂意識流,就是仿照意識所寫出的文章,而這裡的情景就是,當Stephen想到lap這個詞的時候,不自覺的就想到了發音相近的lapin這個發語詞。也許對很多人來說這太跳躍,但是我覺得這就是我的腦迴路的真實寫照,所以我真的感到非常親切。以及,「兔子」其實是《奧德賽》中Proteus的各種變化之一,這一章中還會出現其他各種動物,因此這隻法國兔子也算是對《奧德賽》的一個回應。

而在上文引用的最後,一大段法文之後跟的是德語「Schluss,」意思是「夠了。」這邊突然出現德語還是蠻神奇的,不知道為什麼沒有繼續法語。不過,在這之前出現過義大利語的「Basta! (夠了!),」大概喬伊斯覺得一種語言的「夠了」並不能表現出它的意思吧。

再往後,有一個狗狗在海灘上奔跑的片段。在描寫它在沙灘上奔跑、與人與海浪嬉鬧的片段里,喬伊斯用各種隱晦或直接的方法暗示狗狗「變」成了不同的動物。舉幾個例子。直接的有:

Suddenly he made off like a bounding hare, ears flung back, chasing the shadow of a lowskimming gull.

狗變成了耳朵向後的野兔。不太明顯的有:

On a field tenney a buck, trippant, proper, unattired.

狗狗變成了一隻沒有角的鹿。Tenney:黃色/橙色;buck:雄鹿;trippant:鹿行走的樣子;proper:天然的顏色;unattired:沒有鹿角。

At the lacefringe of the tide he halted with stiff forehoofs.

海潮的泡沫變成了衣角流蘇,而狗狗變成了羊(hoof指羊蹄)。

He rooted in the sand… scraped up the sand again with a fury of his claws, soon ceasing, a pard, a panther, got in spousebreach, vulturing the dead.

狗狗從黑豹變成了美洲豹變成了禿鷲。Panther指黑豹。Pard(e)特指神話中像豹一樣的生物。聖經中記載,美洲豹(leopard)是parde和獅子通姦/交配(spousebreach)的產物,因此文中的spousebreach暗指狗狗「變」成了美洲豹leopard. 而前文中的claw 專指鳥爪,與後文中名詞變作動詞的vulture禿鷲相呼應,意思是狗狗不再是豹而化身為了兇猛的吃腐肉的禿鷲。

可惜的是,似乎這些變化都沒有在蕭乾、文潔若的翻譯中體現出來。

同時,這篇文章中的意識特別的跳躍,當下看到的情景、聯想和過去的回憶穿插在一起,各種碎片相疊加,因此也可以說Stephen的consciousness是Proteus的化身.在這裡就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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