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都在恭喜迪倫,安慰村上春樹,卻忘記了早就該得諾獎的米蘭昆德拉

昨晚,美國音樂家鮑勃·迪倫摘得了2016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大家應該也被刷屏了吧?

看到消息時,我其實有點懵逼:他不是唱歌的嗎?諾貝爾文學獎,有點越來越不走尋常路了。

不管怎樣,理應向鮑勃·迪倫表示祝賀。至於他拿獎是否合適,我想每個人心中都會有自己的判斷。

況且,諾貝爾文學獎歷來不缺爭議,今天我想說的這一位作家,無論從權威專家還是讀者來看,早就該拿諾貝爾文學獎了,瑞典學院卻好像有意迴避,次次都把獎給了別人。

我不是在說村上春樹,我說的是米蘭·昆德拉

有人可能要說了,還以為是誰呢,原來是米蘭·昆德拉啊,我們早就聽說過他了,「生活在別處」、「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甭管看沒看過,這些書名早就已經成了爛大街的短語啦。

沒錯,昆德拉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就被譯介到了中國,曾經火得一塌糊塗。可也就是在這種大眾化的閱讀與傳播中,我感覺老爺子遭到了過度的損耗,以致於聞其名者多,讀過、讀懂作品的人少。

不隱瞞地說,我也算是昆德拉的迷弟,我不敢講對他的理解有多深刻,但在我心目中,他就是在世作家中最傑出的,可以不加之一。

今天,借著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剛剛揭曉的熱乎勁兒,我想和大家聊聊米蘭·昆德拉,以及他廣為人知的神作,《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這本小說首版於1984年,曾被美國導演菲利普·考夫曼拍成電影並於1988年上映,大陸把片名譯為《布拉格之戀》。為了便於大家理解,我會使用一些電影的劇照作為文章插圖。

小說最重要的主人公有四個:

男一號托馬斯,捷克布拉格著名的外科醫生。

他與妻子生活不到兩年就離了婚,過著自由奔放的獨居生活,情人無數,直到遇見了女一號。

女一號特蕾莎,本來是一名小鎮酒館的服務員。

遇到托馬斯之後,她跑到布拉格,與托馬斯結婚,先是在照片沖洗室打雜,後來成為了一名攝影師。然而終其一生,她都因為托馬斯的各種情人而嫉妒。

女二號薩比娜,托馬斯最知己的情人,捷克畫家。1968年蘇軍入侵布拉格後,她移居日內瓦,最後又定居美國。

男二號弗蘭茨,薩比娜在日內瓦的情人,大學教授。

弗蘭茨有著安穩的小家庭,但憧憬轟轟烈烈的遊行與革命,在參與援助柬埔寨的「偉大進軍」時,他遭惡徒襲擊身亡。

四個角色中,尤以托馬斯和特蕾莎、薩比娜的三角關係為重。《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絕不是簡單的愛情小說,昆德拉真正的目的,是通過人物與故事,探討三個深刻的主題:

靈與肉

輕與重

刻奇與反刻奇

我們先說「靈與肉」。

人類有一種理想化的想法,就是靈魂與肉體的統一。這真的可以實現嗎?

過著獨居生活的托馬斯,老情人和露水情人從沒斷過。但他費勁心機設計了一種生活方式,任何女人永遠不能拎著箱子住到他家來。哪怕歡愉過後,時至午夜,他也要開車送情人們回去,因為「和別人同床就睡不著覺」

然而,在和前來布拉格找他的特蕾莎一夜激情後,他在她身邊睡著了。早上醒來,他發現特蕾莎攥著他的手,這讓他感到難以置信。

他感到了一種無法解釋的愛。她就像是個被人放在塗了樹脂的籃子里的孩子,順著河水漂來,好讓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

但是,對托馬斯來說,跟一個女人做愛和跟一個女人睡覺,是兩種截然不同甚至對立的感情。愛情不是通過性慾,而是通過和她共眠的慾望體現出來的。

也就是說,靈與肉在托馬斯這是自覺分離的。

然而特蕾莎正相反,她要求靈與肉的絕對統一。

特蕾莎有一個美麗但粗俗的母親,夏天光著身子在房間里走來走去,大聲地擤鼻涕,向別人表演如何用舌頭抵出假牙。她一直向特蕾莎灌輸一個觀念:你的肉體和其他人的沒有區別,沒必要有羞恥感。

世界就像一個肉體集中營,根本看不見靈魂。

特蕾莎的一生,就是在反抗這種觀念,她有一種要區別於其他肉體的渴望。

在酒吧上班時,要攤開本書。

下班找托馬斯,也帶著本書,《安娜·卡列尼娜》。

在托馬斯身邊,她當然要表明自己的獨一無二。可她覺得托馬斯把她與其他情人們混在了一起,由此產生了折磨她一生的嫉妒。

昆德拉只用了一對情愛關係,就揭示了靈與肉這一人類存在境況中最基本的衝突。

不過,這還只是最淺的一對矛盾。

再說「輕與重」。

這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最重要的主題。很多人反映這本書看不懂,很難讀,正是因為昆德拉從一開篇就進入了哲學探討——

尼采有個說法,叫「永恆輪迴」,也就是說一切都將以我們經歷過的方式無限重複地再現。這意味著什麼呢?

比如,十四世紀非洲部落間曾發生過一次戰爭,三十萬黑人在難以描繪的凄慘中死去。然而,這一事件在六七百年後早已湮沒不聞,只成為了歷史書中不著痛癢的幾句記述,它對這個世界今時今日的面貌似乎毫無關聯,就像一縷輕煙,早已消散不見。

可是,如果這場部落戰爭永恆輪迴,無數次地重複,它就會成為一個突出的硬疙瘩,任何人都無法再忽略它的存在。

不僅這場戰爭,在永恆輪迴的世界裡,我們每個人生命的每一秒都會無限重複,任何行為都無法再被掩藏,任何錯誤也無法再被開脫或遺忘。

也就是說,我們會像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一樣被釘死在永恆上,一舉一動都承受著不能承受的責任重負。

然而永恆輪迴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們突然發覺,在這個世界上,一切都預先被諒解了,一切也就被卑鄙地許可了。再深的罪惡,再痛的苦難,時過境遷,也不過可以輕飄帶過的一句話。

同樣,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練就已經是生命本身,那麼生命還有什麼價值與意義?

重與輕,到底該怎麼選擇?

多年獨居的托馬斯情人眾多,他收穫了無數「性友誼」,體驗著無拘無束的輕鬆歡愉。然而特蕾莎緊握的手讓他感覺到了愛,他開始徘徊與糾結:

繼續享受自由之「輕」,還是扛起責任之「重」?

特蕾莎與托馬斯在一起7年後,因蘇聯的入侵,他們從布拉格遷往瑞士蘇黎世。在瑞士,特蕾莎感到一切都得靠托馬斯,她的「軟弱」和他的「強大」不可調和,於是她沒和托馬斯商量就搬回了布拉格。

托馬斯又獲得了難得的「自由」,他已經感覺到溫馨的生命之「輕」從未來深處向他飄來。

然而,很快他就感到了未曾有的沉重,眼前的病人都變成了特蕾莎,無處不在,無法擺脫。再也無法回到過去了,他開車回到布拉格,與特蕾莎抱在一起,用另一個靈魂的重量給了自己安定。

特蕾莎也曾經嘗試「輕」。

她無法接受託馬斯肉體背叛的特權,和一個工程師發生了關係,結束之後卻感到無盡的悲哀和孤獨,只想徹底羞辱自己。

糾結在輕與重之間,這是人類存在的又一境況。

追求意義常壓得人喘不過氣,可一旦放棄追求意義,看似把負擔都甩掉了,可亟待填補的空虛感無聊感又會馬上襲來,其折磨程度不亞於千斤重負。

最後,是「刻奇與反刻奇」。

kitsch,讀作/k?t?/,它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最重要的關鍵詞。

兩版中文版的譯者韓少功和許鈞都把它意譯為「媚俗」,然而實際上,由於「媚俗」在漢語中有本來的意義和用法,並不能完全等同於kitsch,為了不引起誤解,我更傾向於使用kitsch的音譯——「刻奇」(如果你覺得難於理解,仍可以把下文的「刻奇」視為「媚俗」)。

kitsch是德語詞,它誕生於浪漫主義大行其道的19世紀,後來也進入了英語,詞形未變。關於它的詞源,比較通行的一種說法是,它來源於英語詞sketch(速寫,素描),被慕尼黑藝術家讀錯了音,是對旅遊者購買的廉價肖像畫的貶稱。

後來,它被進一步分化出了三個不同層次的意義,情感與感性的泛濫是其中的共同點

在日常領域,kitsch指那些舊貨市場或旅遊景點售賣的廉價小玩意兒,比如風光明信片、微縮景觀鑰匙墜等等。

它們據稱可以「紀念一次難忘的旅行」,或者勾起一段「難忘的回憶」,讓你懷舊、感動。

在藝術領域,kitsch指媚俗的藝術作品,華而不實的庸俗小說,好萊塢電影等等,它們迎合了人們多愁善感的慾望。

第三種,則是昆德拉所闡發的kitsch的「形而上學意義」,它是存在的一種境況,指把人類生存中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視野之外。

比如……糞便。(kitsch的台灣譯法即為「忌屎」)

在基督教中,上帝是否排泄是個諱莫如深的問題。由於歐洲人的宗教與政治信仰都建立在《創世紀》第一章基礎上,所以糞便被絕對否定了,人們視糞便為不存在。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弗蘭茨和薩比娜是刻奇與反刻奇的典型。

弗蘭茨在巴黎讀大學,畢業後順利當上了大學教授,他明白自己一輩子將在書齋與教室的四壁中度過,從而渴望走出自己的生活。

在巴黎時,他就喜歡參加示威遊行,去慶祝或請願。呼喊著口號行進的人群在他看來是歐洲以及歐洲歷史的形象,從戰鬥走向戰鬥,永遠向前。

走在這樣的隊伍中,他會心潮澎湃

然而薩比娜卻最厭惡遊行,哪怕是俄國入侵紀念日的示威。

法國朋友問她:「別人侵佔你的國家,你不願意去鬥爭嗎?」她說——

在一切入侵、佔領之下,掩蓋著一種更為本質,更為普遍的惡,這種惡的表現,便是結隊遊行的人們揮舞手臂,異口同聲地呼喊著同樣的口號。

因為遊行是刻奇的典型,是這個世界所戴的漂亮面具之一,它只允許一種態度,只允許一種表情,把個人的真實、個人的態度全部排除在外。

刻奇是盲目的自我感動。

比如那個時代的勞動節遊行,人們統一著裝,齊步邁進,走近主席台的那一刻,即使最愁苦的人也都會馬上露出燦爛的笑容,心中想的是「幸福」「自豪」「滿足」之類的大詞。

刻奇是感動的隨意誇大與上升。

它往往與政治統治相聯繫,是所有政治家、政治運動的美學理想,因為再沒有比在情感和感動操控下的群體更容易指揮的了。換句話說,刻奇的敵人是理性、思考與提問。

然而即便是薩比娜這樣的反刻奇者,內心深處也有刻奇的一面:

她在紐約結識了一位喜歡畫的老人,老人的老伴兒稱呼薩比娜「我可愛的女兒」,三人一起用餐時,薩比娜常有種找回了年幼時就被奪去生命的父母的感覺。

看著夕陽中亮閃閃的兩扇窗子,她不禁心生感動。

她的刻奇,就是看到寧靜、溫馨的家,家中母親慈祥溫柔,父親充滿智慧。

昆德拉說,刻奇一旦失去專橫的權力,它就像人類的任何一個弱點一樣令人心動。因為我們中沒有一個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擺脫刻奇。不管我們對它如何蔑視,刻奇總是人類境況的組成部分。

也許你已經注意到了,無論「靈與肉」、「輕與重」,還是「刻奇與反刻奇」,我都提到它們是有關人類境況的主題。有人把米蘭·昆德拉稱為「存在的勘探者」,正在於此。

「存在」,可能是目前最底層,意義最豐富,歧義也最多的哲學概念。一位哲學系的朋友告訴我,你可以把它理解為「(只要)思,就(存)在」,它的極限就是思維的極限,「不存在」是無法想像和討論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就是一部探討「存在」的小說。它的英文版譯名就叫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輕)。僅從它立足於人類存在的深刻性與大格局來看,就已經遠遠甩開了眾多作品。

更讓我嘆服的,是昆德拉對刻奇的批判,到了今天這個大眾傳播愈加媚俗化的時代,越發顯示出前瞻性和深度——

在面對微信公號撩動情緒、聳人聽聞的標題時,我會想到刻奇;

在看到「現世安穩,歲月靜好」的雞湯微博時,我會想到刻奇;

在政治人物被昵稱包裝甚至「造星」時,我會想到刻奇;

在明星猝死,好友不發微博哀悼便會被群起攻之的時候,我會想到刻奇;

在點蠟和轉發成為悲天憫人的表演時,我會想到刻奇;

在歐洲多國的難民政策因一張照片而改變時,我會想到刻奇;

……

阿爾弗雷德·諾貝爾在關於文學獎的遺囑中說,這份獎金授予「在文學領域裡創作出具有理想傾向的最傑出作品之人士」。從這個尺度上看,米蘭·昆德拉無疑是滿足條件的。然而他始終未能得獎,也許是因為瑞典學院不想讓諾獎顯得被知名度過高的作家綁架。

作家最好的發言是作品,作品最好的尺度是時間。生於1929年的米蘭·昆德拉今年已經87歲高齡了,也許此生註定無緣諾獎,我想他本人應該對此也早已不在意。

但我相信,《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部融合了文學、哲學、歷史的小說必將成為難以被超越的獨特經典,人類用小說勘探出的存在與意義的版圖上,也終將會留下米蘭·昆德拉的不朽之名。

老慣例,扔個原文link:你們都忘了!這個人才是早就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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