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雲服務公司前員工期權事件,現在塵埃落定,雙方公開發布諒解備忘錄
2016 年 6 月 14 日,我的豆瓣前同事授權「職人社」發布了他在 E 公司工作滿兩年後,離職時被告知「期權不能行權」的遭遇,見《註冊在開曼的公司,其期權究竟能不能買?》一文。這個事情很快在互聯網圈引發了大量傳播和討論。
2016 年 6 月 19 日 17:00,E 公司 CTO 代表公司與該前員工進行了洽談。雙方就期權合約的處置事宜進行了友好的協商,達成了一致的共識,將通過期權轉讓的方式保障前員工的已成熟期權獲得合理的現金收益。E 公司承諾,將於一個月之內,落實雙方達成的共識方案,定分止爭。
文章發布後,有三位知乎用戶通過私信聯繫我,希望「職人社」也能夠報導他們碰到的類似情況。某知名自媒體人& CTO 最近在離職時,也碰到了類似的期權情況。在當前法律框架下,行業關於期權的處理方案,缺乏通用準則。
兩個月過去,很高興看到這件事情有了結局,前同事拿到了他應得的合理現金收益。整個過程中,我看到了一個優秀工程師對於「正確的事情」的堅持,也被上百位豆瓣前同事的集體幫助所感動,他們一起為事情的解決提供了無比強大的推動力量。也希望這個事情的解決,能夠成為一例正面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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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就此事的來龍去脈澄清如下,並獨家發布此諒解備忘錄於「職人社」。
壹 ▼
員工離職之時,正值 E 公司拆分 VIE。公司法務認為鑒於該特殊時期,加之中國法律政策的限制,原有的員工期權難以合法合規的履行。
CEO 曾經表態尋求解決方案,但口頭承諾暫無馬上可以實落的具體方案,法務又告之開曼公司期權行權不可行,感到自己的利益訴求無法切實保障,遂授權職人社發文救助,尋求期權行權的辦法。後因大量網路評論介入,給公眾造成雙方對立的輿論氛圍。
雙方就以上事實達成的諒解如下:
公司 CEO 重視規則,希望公司所有的行為都能合法合規。這點我們可以理解,CEO 從事 IT 研發出身,IT 本身就是遵循嚴謹的規則來保證數據的安全。而現實世界最大的規則莫過於合法合規。
前員工,長期從事平台開發。平台開發者都要牢記的一句話是「每個用戶都會是居心不良的黑客」。而黑客最讓人防不勝防的,就是「社會工程學」。所以,對口頭承諾不信任,也合情合理。
因為 E 公司的工程師文化,雙方在專業都是上非常出眾的人。但也正因為各自不同的經歷背景,思維慣性,未能快速達成一致認同的方案。
貳 ▼
E 公司前員工,離職豆瓣、入職 E 公司時,其妻子曾多次反對。但,他考慮再三後仍決定加入。
那時的他覺得,在 E 公司,能夠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加入 E 公司兩個月後, 他又在與妻子的電話說,「 E 公司是個能讓我為之奮鬥一生的地方」。
雙方一致認為:
E 公司在技術上是可圈可點的雲計算公司。包含了雙方以及大量在職員工的心血。雙方都不希望此次事件影響到大家對 E 公司服務的使用。
前員工曾這樣說:
「要是否定了 E 公司的技術,豈不等於否定了我兩年來那麼多的不眠之夜」?因此,無論在期權問題上曾出現過何種疑惑,都不能否定前員工對 E 公司的認可與感情。
在這裡,雙方也對程序員們長期以來對 E 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達最真摯的感謝。
叄 ▼
經過這次風波,E 公司也意識到了在相關問題的經驗欠缺和法務服務工作不周全之處。在本次事件處理上,雙方都是第一次,都有不成熟的地方。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對於創業公司而言,每一次波折都意味著成長。E 公司也借著這個機會,在嚴格遵守國內相關法規的原則下,將對員工的重視及保障員工權利的意願落實為具體條款。
相信,比起更多還含糊不清著的創業公司而言,E 公司因為經歷過此次事件,更加懂得如何將保證員工權利的意願落實為實際行動。
過去的種種不解和疑惑,已經通過真誠有效的溝通變成了彼此的理解與共識。前員工看到了 E 公司的誠意與誠信,也希望大家能看到。
引申閱讀 ▼
杜國棟律師開設的專欄「創思舍」,裡面記錄了多起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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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公司真正意識到優秀產品經理「一將難求」、一個頂尖工程師的生產力可能是普通工程師的數十倍、真正的體驗驅動而非美工時代已經來臨、產品同質紅海競爭的環境里更需運營拼出一條血路。職人社致力於書寫職人的故事,連接優秀的職人和公司。微信內搜索「職人社」或「Shokunis」可以關注我們的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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