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語 | 如何自私地活下去——《自私的基因》讀後記

「我們似乎確實正在慢慢被一種精緻的利己主義思維所包圍。」翻開這本書前,我這樣認真地思忖著。從生活中的點滴小事,到人與人之間的或是疏離或是親密的關係,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教你怎樣去找到自己的界限,怎樣保護自己,怎樣適時終止一件事情,防止沉沒成本的增加。 於是我想,這本書不過也就是那樣一本,告訴我該怎樣繼續自私地活下去的書吧。

我什麼功課都沒做,便信手翻開了這樣一本書,然而在讀完第一章後,就忍不住想回過頭去將那個自以為是的自己從沾沾自喜中拉出來,好好看看這本足以顛覆我那幾個穩妥地樹立了十幾年的所謂三觀的書。

它們創造了我們,創造了我們的肉體和心靈,而保存它們正是我們存在的終極理由。這些複製基因源遠流長。今天,我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它們的生存機器。」作為一個普通得甚至有些愚鈍的民眾一員,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尚且佔據了我對進化知識的大部分印象,這樣一句關於基因的佔領性地位的描述話語顯然令人感到細思極恐。然後我開始意識到,原來這本書的主角並非我所以為的自大的人類,而是那些組成我們的,小到能被常人忽略的小東西——基因。

而這僅僅是開始。在書中,為普及現代進化論知識而操碎了心的道金斯教授一邊用著冷冰冰的語調闡述著現在看來是無可辯駁的關於基因的真理:「它們被描繪為接近於值得賦予不朽稱號的遺傳實體。我們作為在這個世界上的個體生存機器,期望能夠多活幾十年,但世界上的基因渴望生存的時間,不是幾十年,而是以千百萬年計算的。……我們完成我們的職責後就被棄於一旁,但基因卻是地質時代的居民——基因是永存的。」一邊又苦口婆心地解釋著自己之所以要使用「自私」這個具有人性化的詞來描述基因的原因:「自私在這裡只是擬人化的用法……我只是講事物是如何進化的,而不講人類應該怎樣行動才符合道德準則。」在這樣矛盾而又從容的科普過程中,道金斯還在論證與闡釋過程中用了大量有趣生動的類比例子,來說明進化進程中的基因行為:比如將染色體在細胞核中的排列喻為巨大建築物中的書櫥;將細胞分裂過程喻為活頁抽出排列;將等位基因間的競爭或合作行為比喻為賽艇隊員間的競爭與合作,凡此種種,舉不勝舉。對於門外漢的普通讀者來說,這樣貼近生活的例子無疑為理解書中所語的艱澀難懂的科學定義鋪設了捷徑,而這樣相對愉快的閱讀體驗同時也印證這位偉大的生物學家確實在盡責實踐的科普任務,收效甚佳。

當適應了道金斯的論證目的之後,啃下這本更趨近於生物學領域普及讀本便不再那麼困難了。「我將論證選擇的基本單位,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是遺傳單位基因。」這便是全文的中心論點。全書分為十三章,從第一章開始,作者便展示了想要解釋的基因進化行為這一統領性的進化現象,並延伸至社會科學乃至哲學的角度,說明了其對人類生命的重要性。行文至第二章,便漸露科普之風,從生命起源的原始湯說起,逐漸進階到基因進化的雙螺旋結構(第三章),以及無數這一結構與細胞構成的基因的生存機器(第四章)。自第五章開始,作者立於前四章的基礎之上,開始從我們肉眼所及的世界中生物的行為來說明基因的自私行徑(第六到十章)。而在我看來,本書最有趣的部分也正在這幾章之中。在道金斯的筆下,大至飛鳥走獸,小至微觀蟲蟻,都被獨特而自私的基因「控制」著行為。不論是關於族群繁衍,還是進犯行為、兩性戰爭的利弊分析,作者都以大量實證舉例論證自私的基因的反映出的生物行為。在這其間,他還穿插引用了大量博弈論知識來支持動物的進犯、繁衍行為選擇傾向,而依託這一知識體系闡釋而出的基因行為,似乎變得更加「擬人化」,也更能為普通讀者所理解並接受。

但恰恰是因為這些讓大眾能夠更加貼近這一進化理論的著述特點,使得這本書在生物學領域引起了大範圍的不適反應。而縱觀書前後的序言與名家評萃,也不難發現,這本書中的許多觀點在現在看來已經有些許過時,而更多更完善的定義已經發展成熟,比如道金斯在書中反覆提及論證的進化穩定性策略(ESS),在博弈論中早已被定義為「納什均衡」,這兩個概念大致可以相互對應,而作者在書中也以不同動物為例舉了相當數量囚徒困境的重複博弈假設。這些理論與情形創設在當代的我們看來,已不是什麼新鮮的觀點了,然而在本書被寫成的時代里,卻都是足以刷新時人認知的新觀念。

作為一名普通的小白讀者,在專業生物知識方面,我完全無法在此採用例證探討的方式來闡明自己對本書的觀點。畢竟匆匆一次的囫圇吞棗般的閱讀,還遠遠無法讓我完全理解書中提及的諸多概念。縱然這本書如道金斯教授自己所宣稱的那樣,是一本可以為門外漢所接受的科普讀本,但實際上許多人評論道,要徹底理解此書的含義,還需具備相當的行為生物學、博弈論、經濟學等領域的基礎知識。而顯然,我還離這樣的基礎差的太遠。

然而即使如此,我仍覺得這樣一次走馬觀花似的被普及之旅為我帶來了相當大的價值觀層面的震撼。讀罷此書之後,我再翻閱知乎、豆瓣上的諸多關於此書的評論,發現大致上分為兩類人,一類是生物學領域內人士,一類是與我立場相仿的普通人群。而這兩類人,自然也就分出了兩種立場。前一類專業人士對於此書的看法相對較為客觀,在條分縷析其中的觀點之餘,許多人都提到書中提到的理論只不過是進化理論領域中的一個分支而已,對於業內人士來說,許多人並不接受這一理論,對此仍持保守抗拒的態度。而後一類普通讀者,實際上所持理念也與我相仿,但是不難發現,有許多人在讀完此書後,生出了更為極端的理解。而其中見到最多的便是:人的自私是自然進化而來的,所以我們理應自私護己,這是順應進化的最佳策略

看到這樣的讀後感時,我不禁心頭一涼,因為顯然,這樣扭曲的解讀並非作者本意。但可以理解的是,在全書通篇出現的「自私」二字的轟炸之下,我們很難不將這些基因的本性與人類自身的行為與命運相掛鉤。因此,道金斯在全書開篇中講到的立場說明,也就更加容易被棄之腦後了:「如果你也和我一樣希望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個人與人之間相互無私合作的社會,那你就不能指望從生物的本性獲得什麼助益……因為我們生來就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縱觀全書,我們不難發現作者在絕大部分的篇幅中,都用了人類以外的生物來進行例證舉例。而關於人類行為的相關闡述,往往會被置於一章的末尾稍作輔證,同時加以區分說明。從這樣的撰寫理念中,可以發現作者並未打算切實地將人類的行為加入證明例子之中,而這樣做的原因無非是:我們的這個物種,存在著太多的特殊性

人類的特殊性,與其他動物相比,無疑可用廣義上的文化一詞來概括。換句話說,人類是可以通過被教育而獲得教養,從而產生意識改變從遺傳學角度繼承下來的生物特性的。從這個角度來看,作為這個物種一員的我們,可貴之處絕不該只局限於認識到自己是本性自私的,而更應該是,如何在了解之後,超越這種天性,從所謂的可以驅使我們的基因中掙脫出來,而非屈從於它的生存策略。 而這一點,作者在書中也作了點到為止的闡釋,人類作為具有獨立思維意識的物種,相對於基因來說,更能夠發現它的這一生存策略在進化過程之中的疏漏之處,比如「時滯性」(基因生存策略在遇到瓶頸時的調整具有滯後的特性),以此來獲取生存意識的主動權。

而之所以將這一點評論單獨提出來說,大概也是基於我在當前紛繁複雜的社交媒體中,看到的許許多多帶有號召利己主義特質的言論,諸如倡導人們將人情交往的點滴折算成成本與利益,或是許多情感專家提出的將男女兩性的原始特性延伸至現代生活模式,並分類對待的理論。(關於這一點,本書的「兩性戰爭」一章或許能為你提供更清晰客觀的理論解釋)然而事實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這一特點,以及人在原始的文明混沌時期所採取的自保策略,行至今日,早已大有改觀。今時今地的我們的生存環境,暫且不論追溯至千百年之前,就連回溯至本書初版的上世紀,都已經足夠令人咋舌。親密關係漸趨疏離的相處態勢,人們自我供需要求的滿足水平,已然難以用原始環境和進化理論來一以概之。

許多人讀完此書後,感覺心中空落落的,因為意識到或許生活在這個茫茫宇宙中的我們,不過也是被控制的一員而已,也因為如上所述的觀點,終於清醒地明白了人性自私這一理論。然而實際上,生命本就毫無意義,正如荒誕派文學的核心理念所述的那樣,我們不過是要在這無意義的生命中找出一些似有若無的意義,以此作為人生的信條,平靜而坦然地活下去。

而同樣地,從生下來便已被體內基因的秉性所決定的自私的我們,最不需要去學習的事情便是該如何自私的活下去。因為自私本就是存活於我們血脈中的一種天性,但之於你這樣一個個體來說,對生活做出怎樣的選擇,乃至於堅持怎樣的超脫於自身天性的信念活下去,等等諸如此類的事情,基因不會左右你的抉擇,而你,也絕不該被它所左右。

(行文匆忙,有許多想法難以濃縮於一篇讀後記中展開述說,但是這本書的經典性確實值得我們一讀再讀。或許再隔多年,科技的發展會完全顛覆書中的看法,然而我相信這其中閃耀的人類的新奇的、富有創造性的智慧光芒,永遠都不會熄滅。

在此,用這篇小短文向教授致敬,也誠摯推薦此書,不論是對這個領域有興趣或是興緻乏乏的讀者,相信這本書一定會給你帶來些新的生活靈感,祝閱讀愉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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