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傷人,人就那麼該死嗎?

最近的世道總是不太平,恐怖分子四處作惡,連老虎都出來補刀了。

正如你所熟知的,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出事了,遊客在參觀猛獸區時中途下車,被老虎襲擊,1死1傷。

網路輿論照舊站隊,迅速分成幾大陣營,有質疑動物園管理不善的,也有為死者默哀的,但更多拍手稱快的聲音成為了主流——

「該!死得好!心疼老虎……」

道德譴責向來是最無腦的,不需要什麼技巧,只消雙目圓睜,指著對方的鼻子罵:你還有沒有良心?人都死了你還能笑得出來?

這話一出,對方保准要矮一頭。是啊,人都死了,為什麼還可以如此冷血,在死人的墳冢前踏上千萬隻腳呢?

但仔細想想,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浮出水面。在出事之前,人們多半連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名字都沒聽說過,對死者更是無冤無仇。他的死,為什麼會激起群眾巨大的情緒?

原因很簡單:陌生事件觸動的感情,大都來源於共鳴。換言之,老虎咬人事件,讓你想到了身邊與自己息息相關的一些人——

那些不守規則,卻又得不到懲罰的人。

有多少次,你老老實實排著隊買早餐,有人突然插隊,你要求他排隊,他卻充耳不聞?

有多少次,熊孩子在你身邊胡作非為,他的家長卻輕飄飄一句「小孩子不懂事」,你只能悻悻離去?

有多少次,隔壁深夜燈火通明大呼小叫,你無法入眠,卻又無可奈何?

他們都是破壞了規則的人。不違法,但缺德,像個無頭蒼蠅一樣擾得人心煩意亂。

排隊就該先來後到,家長就該管好自己的孩子,夜深人靜時不該打擾鄰居休息。大部分人都做到了,但有些人做不到。他們習慣破壞規則,犧牲他人的利益,最可氣的是,不僅得不到懲罰,反而活得很滋潤。

而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這個不守規矩的當事人,卻受到了懲罰,並且是「剝奪生命」這個最嚴厲的懲罰。這相當於給了情緒被壓抑、得不到宣洩的大眾開了一次閘。

所以,我們應當明白一點:

網民們針對的不僅是死者本人,還包括身邊無處不在的,深受其擾的,損人利己的規則破壞者。在此情境下,群眾看似冷血的言語,便也可以理解了。

很多情況下,人們對於「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引申出的社會問題」,並不能區別對待。這是狂熱群眾的特點。

舉個例子:

三個月前,包貝爾婚禮上,柳岩被伴郎捉弄,扔進水裡,引發了無數對於伴郎的聲討,伴郎的微博被紛紛攻陷,一片唾罵聲。

伴郎該被罵嗎?

該。但我們更該揭露的,是婚禮上所謂的「鬧伴娘」等陋習。柳岩事件我沒有發文章,是因為輿論已經引導了這點,並掀起了全網範圍內關於婚禮陋習的討論,我覺得特別好。

但此次老虎咬人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三天,我看到的更多只是「如何在動物園自保」,而對規則破壞者的聲討,並沒有掀起多大波浪,更多只是集中在單純的語言發泄上。

這也許是此次八達嶺動物園事件中唯一的槽點了。

國內有個不好的風氣,叫作「死者為大」。似乎一個人的生命終止了,他的負面影響就該一筆勾銷。於是有人跳出來說:人都被老虎咬死了,你還在這裡說三道四!

確實,做為一位活人,我當然希望死者可以轉世投胎到一戶好人家,或者按基督教的說法,不論他進了天堂還是地獄,我都衷心希望那裡沒有東北虎。

但請不要忘記,死者除了受害者這個身份之外,他的另一個身份叫「責任人」,並且是"主要責任人"。而野生動物園,從它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來看,充其量只能負次要責任。

舉個例子:

我是化學專業出身,我知道在化工廠是嚴禁吸煙的。到處貼有警示標語與橫幅,安全生產責任大會每月都會召開,安全責任人每個周期都要查崗。

但畢竟工廠做不到在每個人頭頂上飛一個帶攝像頭的無人機,監視他的一舉一動。有人就願意作死,在灌滿了易燃有機溶劑的設備旁抽煙。

此類情況,一旦設備引燃爆炸,產生傷亡,工廠是一定要負責任的,停產整頓是必須的,如同八達嶺動物園閉園整改一樣,但這都只是次要責任。

而主要責任的鍋,永遠要由明知其後果,卻仍然要引火燒身,最終釀成大禍的當事人來背。

最後來回答文章的標題:

老虎傷人,人就那麼該死嗎?

沒有人活該去死,但在滿是兇猛動物的園區打開車門的一瞬間,我們就應視其已知悉了全部可能存在的風險,並準備隨時付出代價。

這個代價,就是生命。

(PS:開車門的直接當事人並沒有死亡,死亡的是他的母親。有時我在想,也許當事人活下來,並在餘生承受喪失親人的痛楚,是對他更大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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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我的私人公眾號。

在公眾號中回復「知乎」,為你講述一個我永遠也不會在知乎上講的故事。

微信號:mengshu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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