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該不該主動追男生?當然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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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奇葩說》話題「女生該不該主動追男生?」,覺得好過癮。陳小春說得很好玩,馬東總結得也很好玩,他說老虎帶著牛偶爾吃吃肉,牛帶著老虎偶爾吃吃草,吃著吃著,王子和公主就幸福地在一起了,Happy Ending。兩性關係中,本來就是互有主動的。該不該主動,該採取怎樣的主動,也是因人而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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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這個辯題而言,我個人覺得其實是很有利於正方來辯的。很簡單,如果你說,女生該不該主動追男生?那當然是該啊。且不說女生應該對自己的人生大事要有主動的態度,哪怕從男生的角度,如果一直讓男生主動,女生打死也沒反饋沒互動,從來也不主動,幾個男生願意長久堅持啊?男生沒那麼賤,好么?
如果你說女生該不該死纏爛打不講方法不講策略踐踏尊嚴沒有底線地追男生?那顯然是不應該啊。這還用辯嗎,正常情商的姑娘,都不會用那樣的方式去追男生的啊。所以,正方辯論的重點,如果緊緊抓住「女生應該主動地有技巧地以女生的方式來追男生」,勝算應該會比較大。隨之可以講講採取主動對待愛情的態度對女生的自我成長和擇偶結果有哪些好處,相比於愛情中女生講究技巧地主動經營,被動等待被挑選有哪些不好等等,也挺好的嘛。畢竟,辯題是:女生該不該主動追男生?而不是:女生該不該對男生死纏爛打?
3最後「女生該主動追男生」的正方輸了,我覺得很可惜。我認為,作為反方團長的蔡康永最厲害的地方,是溫溫和和地指出了正方的兩個致命的漏洞:
一個是柏邦妮說,她在追男生的過程中,最高興的是追到了一個人,那就是更好的她自己。蔡康永說,追男生追到最後只追到了自己,是一個多麼悲慘的結局。雖然柏邦妮的出發點,是想說追男生的過程中,她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有了別的人生收穫,但既然是在談論兩性關係,那麼確實應該以最後獲得了兩性關係上比較圓滿的結局作為例子,更能讓人信服。這個點本身是好的,我覺得,如果她更側重於講這樣的經歷,為她以後更成熟的擇偶觀和戀愛觀奠定了基礎,談戀愛先「練愛」,在主動追求中她收穫了最直觀的感悟和成長,而如果只是乾等著,很可能依然沉浸在幻想中蹉跎人生,蔡康永應該就不會抓住這個點不放了吧。4一個是胡天語引用張愛玲的「遇到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但她心裡是喜歡的,從塵埃里開出花來」,蔡康永說,張愛玲自己的愛情經歷那麼慘,用她的這句話來指導天下女生談戀愛很不妥。在這一點上,我覺得胡天語是沒有對反方的「女生主動追求就是免費送上門,男生會覺得廉價不珍惜」作出恰當的應對,他作為正方,居然承認了主動追別人確實卑微,以「我雖然卑微,但我樂意」的邏輯來辯論。結果呢,你樂意,別人不一定樂意啊,這樣很難打贏。倒不妨學學陳銘對這個觀點的回擊:「免費並不能說明它卑賤,只是說明他願意給你一個機會,試試它,讓你沒有成本地了解它到底有多好。要不然無商不奸,你以為超市那些東西免費送給你吃是為了啥?金主穀粒多給你喝了免費的飲料,難道是為了讓你覺得它廉價?」,其中自然能推理,女生主動追,恰是我大大方方給你一個了解我的機會,給我們雙方的幸福一個機會。剛開始是否免費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如果你覺得我好,以後你還不是一樣要乖乖花錢買嗎?如果你覺得我不好,以後你不喝了,對我也沒啥損失,一瓶穀粒多才幾塊錢,作為國際扛餓大品牌,我財大氣粗我損失得起。
感情上也同理,如果成了,剛開始我主動沒錯,但並不代表以後你可以不珍惜我。如果沒成,我連追都沒追到呢,感情還淺得很呢,最多只是好感而已。我主動追你,你喜歡我更好,不喜歡我,我換個人試試唄,多大點事,作為元氣少女,這點小傷算個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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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時最忌諱的,大概就是被對方牽著鼻子走吧,在這一點上,陳銘比胡天語明顯技高一籌。同樣被對方牽著鼻子走的,其實還有范湉湉。范湉湉從「女生也要享受捕獵的樂趣」、「現在女生都如狼似虎,不主動好男人就被人搶走了」、「珍惜當下,把每一天都當做最後一天來過,所以喜歡的要趕緊追」這三個角度,結合了自己的親身經歷,很煽情地把票數拉到了91,然而,這顯然不是辯論本題的聰明做法。前兩點,其實就是針對馬薇薇和蔡康永都咬住不放的反方最有力的論點:男女雖平等,但男女畢竟不同。社會再怎麼進步,基因決定了,男人是狩獵者,女人是養育者,男生本能上更喜歡追求的過程喜歡征服,而女生天性上更喜歡被追求被寵愛。要從這一點上去反駁是極其困難的,正面交鋒的結果肯定會徒勞無功。享受捕獵樂趣的女生畢竟是少數,對於如狼似虎去搶男人霸佔個位置先的女人,男人大多也還是避之唯恐不及的,這樣無論男生女生,都很難共鳴。而對於最後一點,舉例她的閨蜜英年早逝,這個例子本身也不太好,我以為她會講閨蜜深深暗戀誰沒來得及告白,最後快咽氣了才發現對方也深深暗戀著她,所以抱憾而死,沒想到她的遺願是沒有大口喝可樂,感覺有點跑偏。而且雖然當時是挺感人的,大家一時衝動掉了幾滴眼淚,但稍稍冷靜一下就緩過來了,這種極端的例子,生活中也畢竟是少數。現實中,我們總不能因為人生無常,真的把每天當人生最後一天來過。所以肖驍很輕易就把票扳回了,只說了一句:不是誰都是范湉湉。范湉湉能有幾個?潛台詞:以偏概全是沒有說服力的。
6這一次,陳銘依然用了更聰明的做法。他迴避了正面交鋒,借力打力,提出「追有明追,也有暗追,有傻追,也有巧追,對方說來說去,不都是個追嘛。」這個演繹起來其實很有趣:好啦,反方你不是說女生不該主動追男生嗎?那意思是要被動等待嗎?反方說不是啊,我們主張勾引,主張「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主張「你若盛開,蝴蝶自來」。那就對了嘛,你也不是無動於衷,完全被動嘛。你也有主動去發揮你的優勢嘛。勾引不也是主動追的一種方式嗎?桃李要發出氣味,花朵要盛開,目的是為了把人追到手,至於手段,就是自己擅長什麼就用什麼唄。誰規定了主動追的意思,就等同於放低自己曲意逢迎,等同於哭著喊著要跟他生孩子?八字還沒一撇呢好嗎?多謝對方不僅同意我方「女孩要主動追男生」的觀點,還完美地提供了主動追的最好的方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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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非常贊同陳銘的觀點之外,我自己對於這個話題,也特別有一些不吐不快想補充的觀點。首先,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能享受「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的待遇的女孩,已經是班花校花級別,幾百人里才能出一個。大部分是跟我一樣,是默默無聞的「那些年,我們這些沒人追的女孩」。依據所謂的基因決定論,男人是視覺動物,而美女是稀缺資源也是公認的事實,那你說,我們這些長得一般般的女孩子,沒人追,自己又憋著不能追,我們在最美好的年華,就只能心碎了無痕地暗戀嗎?其實我們也不差,對嗎,只是我們的優勢並不在外表。我再怎麼提升自己,我就長這樣了,怪我咯?
每個普通的女孩,都有自己獨特的可愛之處。當異性的注意力都在那些外表光彩奪目的女生身上的時候,我作為醜小鴨,是不是可以選擇對自己心儀的對象,主動跟他接近,沒事跟他嘮嗑,動不動給他暗送秋波,讓他注意到,我也有我的可愛之處,我特別有才,我特別樂觀,我特別幽默,我特別懂他。。。等等。說不定他就喜歡上我了呢?試了不一定成功,但不試一定沒戲啊。
同樣,對於男生而言,能追到那萬眾矚目的大美女的,也畢竟是極其少數。大部分普通男生也只能唱唱「對面的女孩看過來,寂寞男孩情竇初開,需要你給我一點愛吧」。有女生拋個媚眼過來,他們是不是要樂開懷呢。至少能證明,他也是個有魅力的男孩子嘛。女孩主動點,自己不留遺憾,男生也因此更自信。多好啊。至於會不會因此而造成男生不珍惜主動的女生?渣男就算主動追的你,追到手了始亂終棄的也有啊。會不會因為被拒絕造成女孩自尊受挫懷疑人生?那是少男少女們成長過程中應該交的戀愛情商稅,是該有的代價啊。就算是男生主動追的女生,也不能保證女生百分百不受傷害,對吧?女生主動追男生,是普通女生和普通男生最溫馨的雙贏福利。這是第一點。
我想,很多女孩會有這樣的經歷:
我明明喜歡高帥富,追我的是個窮矮搓,怎麼辦?
我明明是個顏控,可是追我都是歪瓜裂棗,怎麼辦?
我明明喜歡幽默風趣的,可追我的是個獃頭鵝,怎麼辦?
我明明喜歡的是大長腿,可追我的卻是個矮冬瓜,怎麼辦?
我明明喜歡成熟穩重的,追我的卻虛榮浮誇怎麼辦?
按照女生不該主動追男生的建議,我是不是該違心去接受那些主動追求我的呢?
受過高等教育、生活在21世紀的女生,是不是會有點不甘心,憑什麼我只能在追我的人中選,如果追我的人中一直沒有我喜歡的,我就只能委曲求全為了結婚而結婚,或者寧缺毋濫孤獨終老嗎?
主動追一追男生,就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我並不是說,只要追了,就一定能得到滿意的答案,而是,在這個過程中,至少會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收穫:一是我們會不斷修正我們對於自己喜歡的類型、自己心目中男神的定義,使得那個看似遙遠的白馬王子越來越面目清晰。我們對一個男生產生好感很容易,而主動創造機會去跟男生相處一段時間,才能真的判定這好感能否持久,是不是真的吸引自己。而如果一直守著矜持,不敢跟他接近,對白馬王子該具有哪些特性,永遠都無從落地,永遠都只能停留在不切實際的幻想中。正在追的這個男生是不是我最終的Mr right, 我要接觸才知道。買衣服都要試穿呢,選個終生伴侶,又何妨主動點去接近呢?二是我們會不斷明確自己的定位,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知道什麼類型的男生會喜歡自己,而自己喜歡的那個類型的男生會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自己是否符合?只有那些我們追了卻沒追到的男生,才會促使我們痛定思痛地去思考。知己知彼,在擇偶上才能更成熟更從容。至少,我們會慢慢知道,我的男神喜歡我什麼,我會不斷強化,持續地保持和提高。或者,我們也會慢慢懂得,我的男神可能永遠不會喜歡我這個類型了,我無法改變的有哪些,我能提升的有哪些,我不願意迎合的又有哪些,是不是可以適當地抓大放小,降低降低擇偶標準?這樣兩個收穫,會讓我們在得到男神青睞時,清醒地知道自己的優勢,不自卑不矯情,不會弄丟了愛情;也會讓我們在被男神拒絕時,冷靜地知道自己哪些不足,哪怕做了退而求其次的選擇,也是心甘情願。這樣,當那些堅守著「我是女生,我堅決不能丟份主動追男生」的女生,單身時糾結「為什麼我喜歡的人不來追我」,結婚後糾結「我好像不怎麼愛他,嫁他只是因為他剛好追我」的時候,勇敢的女孩們,早就以自己的熱情和行動,補足了作為乖乖女這麼多年兩性關係上的必修課,雖然與最終是否幸福無必然關係,但至少自己主動掌握了自己能掌握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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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說的是,作為普通女孩(土豪隨意,美若天仙的大美女隨意),堅持「女生不該主動追男生」有什麼不好。對,我要說的,就是時間成本。如果不是堅定的不婚主義者,也不那麼贊成當高齡產婦的話,那麼在適當的時候做適當的事情是比較合適的。那麼,我們大學畢業後,工作個2-3年,具備經濟獨立能力,就差不多25了吧,要是讀了研究生,就要再推遲幾年。如果想30歲之前結婚生子的話(如果你想生二胎,30歲也不算早了,對吧),留給女生們擇偶的時間最多也只有那麼5年的樣子。這5年還要工作啊,加班啊,學習啊,旅行啊,充電啊,好忙的啊!更何況,因職業關係,圈子小的女生太多了啊,碰到一個中意的男孩,多麼多麼不容易啊。好不容易碰到了,因為矜持,覺得女孩子不能主動追男生,就眼睜睜地錯過,太可惜了哇!錯過就要再等五年啊!(忽然覺得我像做電視購物的,哈哈哈哈)好女孩們矜持地等著,看到大齡單身女孩子被人們惡意地叫做「剩女」,承受著來自社會各界的壓力,承受著原本不該承受的煩惱,除了想讓那些閑言碎語的人閉嘴之外,我好想厚著臉皮大聲疾呼:碰到喜歡的就追唄,有花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啊。我們不好意思明追,就暗追唄。自己擅長什麼,就有意無意地在男神面前秀一秀唄。。。要是成了,大家也好搓一頓慶祝慶祝不是嗎?真正懂你的人,會感激你曾經的主動,為你們的相逢開啟了美好篇章。而對於那些命中注定是路人的人,拒絕就拒絕了唄,反正也不少塊肉。時間久了,自然就忘了。
反正我是早就忘了我小學時暗戀過誰了。
我覺得這樣的狀態,我最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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