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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主義者的內戰:美國立憲時的共和主義 | 城與邦

作者:@姜源 (執業律師,政治哲學業餘愛好者。)

引言

美國建國初期,在聯邦黨人和反聯邦黨人展開的激烈交鋒中,雙方都使用了大量的共和主義術語和理論。聯邦黨人和反聯邦黨人都主張自己才是「真正的共和主義者」,並且宣稱對方誤解、歪曲甚至違背了共和主義的精神。那麼,今天當我們回首這段歷史時,又當如何來理解這場共和主義者之間的內戰呢?一種習慣性思維告訴我們要去尋找理論背後的「正確含義」,以此才能辨別究竟哪一方正確闡釋了這種「正確含義」。然而,由於共和主義是一系列有一定內在聯繫的理論和傳統的組合,並不指向某種單一而清晰的理論,因此這種試圖尋找共和主義「正確含義」的努力註定是徒勞的。美國立憲時的理論爭議是一個龐大的話題,本文將討論其中的三個議題,從中我們可以窺見共和主義乃至近代政治觀念在18世紀末發生的重大轉變。

1. 一個面積廣大的共和國?

我們現代人深信,在一個國家的領土面積和這個國家的政體之間不存在任何內在關聯。但在18世紀,領土面積和政體之間的對應關係則是政治理論的常識。人們普遍認為,一個「大共和國」便是違反常識的存在。因為共和主義的基本原則就是,每一個公民都能積极參与共和國的政治生活,並在參與政治生活的過程中不斷地克服私慾,培養自己的美德。而只有一個國土面積狹小的國家,才能保證人民經常集會,並為公民培育彼此之間的友誼提供條件。除此之外,如果共和國的人口過多,每個人的重要性就會被大大稀釋,而這既不利於培養公民的美德、也不利於維護公民的自由。基於這種認識,18世紀的思想家大都傾向認為:大國適宜君主制,小國適宜共和制。

共和制起源於城邦式的國家

事實上,這一理論發軔自提出一國政體和一國風土之間內在聯繫的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儘管孟德斯鳩本人並不全然是共和主義者,但他的理論卻得到了18世紀共和主義者的普遍認同。反聯邦黨人在反對聯邦政體時頻繁的引用孟德斯鳩的言論:「很顯然一個共和國只應有一小片領土,否則它就不可能長期維持」。此外,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還指出,狹小的面積雖然有利於維持共和國的精神,卻很不利於國土防禦和安全,對此孟德斯鳩開出的解決方案是建立一個共和國之間的聯盟,或者說建立「聯邦共和國」,而這恰恰是反聯邦人主張十三州組成邦聯國家方案的理論基礎。

聯邦黨人對這一問題的答覆集中在《聯邦黨人文集》的第九、第十篇中。在第九篇中,漢密爾頓已委婉地指出孟德斯鳩關於共和政體面積必須狹小的理論是過時和錯誤的。而在第十篇中,麥迪遜更是對這一問題作出了更富有原創性的解答。麥迪遜區分了民主政體和共和政體。按照麥迪遜的分類法,民主制度是指直接民主,這既是孟德斯鳩所說的民主制,也是之前主流觀點認可的對共和國的定義,而共和政體和民主政體存在兩個主要區別。其一,共和政體並不採納民主政體的直接民主制,而是將政府委託給由公民選舉出來的少數人。第二,共和政體所能管轄的公民人數較多,國土範圍也較大。按照麥迪遜的觀點,國土廣袤、人口眾多所帶來的,恰恰是黨派與利益的分殊,而這能有效抑制全國性黨派或者多數人暴政的出現。基於此,大共和國優於小共和國。

2. 共和國需要何種代議制?

按照經典共和主義的觀點,一個共和國是由多個不同的階層、等級、職業混合產生的共同體。一種良好的共和制度可以實現各階層之間權力的平衡,發揚各階層的優點,並且克服各階層各自的缺陷。對此,美國人最熟悉的混合模式即為英國式的國王、貴族和平民的混合,也就是所謂「一個」、「少數」與「多數」的混合。鑒於殖民地既不存在國王,也不存在貴族,有一些殖民地的精英曾經嘗試在殖民地創造貴族階層。這種「人為的」貴族階層的判斷標準可能是擁有土地或者其他出眾的財產(按照哈林頓的理論,土地可以帶來責任心、收入、閑暇等各種有益於共和國的要素),也可能是擁有特別卓越的教養、學識、才能。不過到1770年代,這種嘗試和思想就被平等主義的大潮徹底淹沒了。美國立憲時,英國式的貴族院/平民院的代議制度早已不是一個備選方案。

舊時的英國貴族

那麼,既然貴族與平民的界限在新大陸上變得模糊,那麼議員和廣大的同質的平民之間是何種關係呢?對此,聯邦黨人持「獨立理論」;他們主張代議制代表需要根據選民的利益獨立判斷如何行動,在極端情況下,代表的行動甚至可以違背選民的指示。而反聯邦黨人則持「授權理論」,即代表必須嚴格體現選民的意志。事實上,授權理論和一種傳統的共和主義觀點相契合。按照這種觀點,代議制代表的不是分散的選民,而是一個特定階層。代表作為本階層的一份子,不僅是代表了被代表人的意見和利益,更要分享與被代表人共同的態度和情感。因此,反聯邦人主張在議會中代表人數應該較多,農民、技工、商人等各階層均要有其代表,而代表必須體現所在階層的意志。反聯邦黨人進一步指出,「獨立理論」會導致代表和公眾陷入「腐敗」。共和主義傳統中「腐敗」一詞和我們現在熟悉的詞語含義有一定的差異,此處的「腐敗」是指統治者或者公眾不再關心公共利益,而熱衷於追逐個人利益,對於一個共和國來說「腐敗」是最致命的問題。反聯邦黨人認為,在聯邦黨人設計的憲法下,富人更有可能被選為代表,農民、技工等中下階層的人則可能缺乏一席之地。而由富人組成的代表群體更有可能形成黨派和利益小團體,漠視公共利益,這就是典型的「腐敗」。

對此,漢密爾頓回應道;各行各業如果都要派代表,那麼立法機關的規模就會過大,這在實踐中並不可行。並且,工匠和製造業者會願意投票選舉商人,因為「不管他們對自己的良知有多大的信任,商人比他們自己更能有效的促進他們的利益」。此外,聯邦黨人認為在一個大共和國中,更難形成有全國範圍的利益集團或者黨派,反而可以更好的避免小共和國中的多數人暴政問題。需要說明的是,這幾種解釋雖然討論的還是克服共和國弊端的問題,但是其論證的核心是「利益」,而非傳統上更受共和主義者關注的「美德」/「腐敗」。

[1]

中國的人民代表制

不僅是代表,反聯邦黨人認為「獨立理論」還可能導致公民的「腐敗」。因為在「獨立理論」下,代表將會代表普通公民參加政治生活。普通公民除了定期投票選舉代表,不再被要求參加其他政治生活,即使想要參加政治生活,普通公民的影響力也被大大削弱了。這些都會導致普通公民不再關心公共利益,而只關注其私人生活,所以反聯邦人從共和主義傳統出發,反覆指責新憲法會導致民眾對公共利益的冷漠和道德的喪失。聯邦黨人對此的回應則完全突破了共和主義的原有框架。

3. 公德還是私利?

事實上,在上述指責中,反聯邦黨人所指出的「獨立理論」所可能造成的公德喪失問題,也就是公眾的「腐敗」問題是聯邦黨人面對的最棘手的問題。「美德」在共和主義傳統中始終處於核心的位置。共和主義者認為公民和共和國之間存在著緊密的關係,公民通過參與共和國的各種政治生活不斷培養美德,而擁有美德的公民也能夠使共和國更加強大。前文提及的國土面積大小的爭議,代議制代表性質的爭議其根源都在於反聯邦黨人的一種根深蒂固的信念;即聯邦黨人推崇的制度會導致公民遠離政治生活,喪失公民美德,並最終毀滅共和國本身。

但這種共和主義的傳統觀念在18世紀受到了挑戰。部分思想家已注意到,依託傳統美德建立的倫理體系與商業社會事實上並不契合。對此,《聯邦黨人文集》第十篇有一段非常精彩的闡述。在麥迪遜筆下,政府的首要目的已不再是共和主義傳統下的培養個人美德/實現個人與共和國的共同發展,而變成了保障個人發揮其才能。借用貢斯當的術語,政府的首要目的不再是保護古代人的自由,而是捍衛現代人的自由。在此基礎上,儘管麥迪遜也承認了黨派之爭可能會損害公共利益並進而破壞共和國的傳統觀點,但對他來說,解決問題的正確路徑已不再是抑制和改造個人利益。相反,「利益」可以用來始終處理困擾共和主義者的問題。顯然,在這裡麥迪遜和漢密爾頓並沒有回應公民美德喪失的問題,而是基於「利益」提供了全然不同的政治制度方案。對聯邦黨人而言,立憲者需要做的是在保護利益的基礎上,通過精巧的制度設計儘可能削弱利益之爭產生的不良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共和主義傳統中關於權力相互制約、平衡的理論被保留了下來,但是「美德」卻永遠喪失了原本的核心地位。

商業社會的形成讓「利益」取代「美德」進入共和制的討論

結語

相比固守共和主義傳統的反聯邦黨人,聯邦黨人雖同樣參考了體現共和主義傳統的制度並通過新制度和新思路解答了共和主義的許多傳統困難,但是從結果上看,聯邦黨人在有意無意之間根本性地改變了「共和」二字的含義,公民依據美德的要求直接參加公共事務的舊範式在18世紀末被轉變為個人根據自己的私利以投票選舉的方式間接地影響決策的新範式。時至今日,大多數人都使用這種新範式理解現代共和國,舊範式則只存在於少數政治哲學學者的記憶中。至於古典共和主義的傳統在新時代是否有可能復興,並且克服現代社會的一些現實問題,則是另一個巨大的話題了。

參考文獻

《「一個共和國——如果你們能維持它」》特倫斯·鮑爾,載於《概念變遷與美國憲法》

《馬基雅維里時刻:佛羅倫薩政治思想和大西洋共和主義傳統》波考克

《聯邦黨人文集》漢密爾頓 / 傑伊 / 麥迪遜

《美國革命的思想意識淵源》伯納德·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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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波考克在《馬基雅維利時刻》中轉述了戈登伍德在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中提出的另一種解釋。按照這一解釋,聯邦黨人提出了一種新的共和主義範式:多重代表制,即行使權力的多種方式(如行政、司法和立法)都是人民選出代表的獨立方式,而行使權力的多種方式形成了一個內部的制約和平衡體系,從而避免了任何一方陷入腐敗。這一理論看上去也比較複雜,但我沒有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所以無法在此作進一步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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