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馬蓉起訴王寶強要求刪除微博並道歉 稱侵犯名譽」?

【馬蓉起訴王寶強要求刪除微博並道歉 稱侵犯名譽】今日上午,馬蓉委託律師到朝陽法院立案。馬蓉認為王寶強14日凌晨所發微博侵犯名譽,故起訴王寶強,要求刪除8月14日00:21分發布的微博並賠禮道歉。@北京朝陽法院 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寶強前妻馬蓉和經紀人宋喆這事已經嚴重傷害我的利益,這兩天用流量看了21部葫蘆娃,33部天線寶寶,我希望這對姦夫淫婦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我道歉!並把真正的視頻發給我!


這是意料之中的事。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網友們都能發現婚外情,王寶強作為當事人不可能是最後察覺到的。既然王敢於微博直接發力,必然是當天得到了最切實的證據。後來馬蓉一方的還擊,比如從孩子角度,從名譽權角度,在輿論上都是蒼白無力的。王寶強沒必要去造謠,他敢說必然有決定性的證據,假如真造謠他就是拿自己的演藝生涯開玩笑,拿他的朋友們開玩笑,這是一個演員萬萬不敢做的。

此時馬蓉的起訴,只能說是一個象徵性的還擊,而且不能起訴侵犯隱私權,因為如果自認隱私,那就承認了婚姻中的過錯,所以只可能侵犯名譽,她在期待王寶強證據不足,或者證據不被法庭認可,這是最後一搏,賭一把王寶強氣憤犯傻,賭王寶強在這一刻化身傻根,賭網友和法庭同情她的孩子。

圖窮匕首見,這是你死我活的時候了。即便王寶強妥協,馬蓉也不會放過他,即便馬蓉求饒,王寶強也不可能重修舊好。

輿論和法律都在等王寶強的證據,就是荊軻刺秦王時台下的飛來的那個葯囊。是親子鑒定,是照片,是視頻,是酒店賬單,是通信記錄,還是人證,拭目以待。


這都能告的咯,就事論事陳述事實都能侵犯名譽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101 條規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注意陳述,"侮辱誹謗等方式",王寶強全文並無這樣的方式,只是點到為止的陳述事實。"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聲明文中也無貶低的詞語。

王寶強全文:無非表達四個觀點,第一,自己無愧於婚姻;第二,妻子也經紀人出軌損害了婚姻;第三,自己的訴求,依法處理離婚;第四,感謝媒體和粉絲,希望給到空間。

僅僅是一篇,陳述事實,並無多言其他,無誹謗貶低詞語。

這是馬無力的還擊,但是必須還擊。

所以王寶強只需要用證據呼她臉就行。

這要是被告贏了

強姦犯:我也要告法院和原告和媒體,雖然我強姦了人,但法院媒體公開自己照片,讓父母抬不起頭做人,未來出獄不好找對象,還不好找工作,對自己名譽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希望媒體刪除對我的報道,案情陳述,照片,並對我賠禮道歉30天。


不謝邀,不關注,不回答


這個是正常的反擊。但女方這種反擊,讓人感覺女方手裡沒有其他武器了


從民法嚴格意義上來講,侵犯名譽權是指散布虛假的信息,造成某個公民的社會評價和名譽降低。

這裡包含幾層意思。

一是信息有嚴格的範圍,著重指有關道德評價方面,而不是一般的信息,因為道德、品質方面的評價是公民最容易受到傷害又最難以保護的部分,法律著重保護這方面的評價;

二是著重保護自然人的權利,也就是公民的權利,因為一個組織不存在道德方面的評價問題;

三是只要信息真實,就不構成侵權;還有一點重要的是,要構成嚴重侵害,才能說是侵犯了「名譽權」,而不是只說了一兩句話。 客觀公正的陳述被害的事實,成了侵犯名譽權,滑天下之大稽。馬宋的律師支的招吧?!!



當初畢業是個普通的大學生 嫁給26歲沒感情經歷的事業正旺的王寶強(剛拍完士兵突擊) ,是他的初戀 是他的妻子 每年畢業的女生成百上千萬人 誰有她那麼好的機會。如果不是王寶強 我們誰又認識她?

十個女人,就有一個好看的;100個女人中就有一個非常漂亮的。

但是一個百萬人口的都市卻很難出一個王寶強這樣財富和名氣的男人。

而馬蓉反以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王寶強只是井底之蛙。

殊不知當初是26歲的富豪下嫁草根姑娘


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真是活久見!


這是要把出軌行為抬到新高度啊!潘金蓮當年聯手西門慶把武大給殺了,現在馬蓉女士要聯手隔壁老宋譜寫時代新篇章了。


不要臉居然可以到這種程度,千古第一人啊


馬蓉出這一招,只是窮途末路,好歹反擊一下,順便探一探對方是否有她偷情的實錘,激將寶強,看寶強用什麼反擊。

畢竟能爭的東西太多了。2個億的家產,2個孩子,還有那麼多名牌包。。。


記的看權力的遊戲有一集全城饑民暴動要搞喬大帝,結果喬大帝下令全部殺光,被小惡魔一個恨鐵不成鋼的巴掌打臉,說我們這片土地上出過sb國王也吃過瘋子國王,沒想到現在有了個又傻又瘋的國王。

我覺得現在馬婊的反應有一種異曲同工的感覺,見過傻子也見過瘋子,沒想到還有又傻又瘋的


你問我資詞不資瓷,我當然是資瓷的啊!

王寶強在微博上直接點出老婆和經紀人出軌,算侵犯他人隱私么? - 法律@不說Mk2防偽版 都解釋的太詳細了,坐等馬蓉為寶強送上最後一記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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