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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諮詢,輔導,治療的界限在哪裡?它們是育人的途徑嗎?如果是,相比教學,其優勢和劣勢體現在哪裡?

諮詢,輔導,治療在概念上和作為實踐活動,它們的區別在哪裡?它們是育人的途徑嗎?相比教學這一途徑,它們的優勢和劣勢體現在哪裡?


一家之言,歡迎指正與討論。

心理諮詢、心理輔導、心理治療,某種程度上是一樣的東西,都是一種談話的治療方式,通過談話的方式來幫助人解決個人的問題,但在其使用對象、技術、擅長領域上可能會略微不同。

最早的心理治療是從弗洛伊德開始的精神分析,而隨後精神分析發展到當代心理動力學取向的心理治療,在英文裡面會叫做psychotherapy(心理治療),但是當前在中國是被叫做心理諮詢的。我們也會稱沒有處方權的諮詢師叫諮詢師,但是在英文裡面與別人溝通,都習慣說諮詢師是therapist而不稱作counselor。

心理治療目前在中國只能被用在醫院系統下,在美國是通用的;心理諮詢適用於所有的情境;心理輔導常用於學校或者社工領域。

諮詢和治療這個名稱糾結,是在新精神衛生法出來之後,明確了心理治療和心理諮詢的一些區別(前者是有醫學背景的醫生做的才是心理治療,後者是普通非醫學背景的做的是心理諮詢)。這個說起來就很複雜了,簡單來看,在非醫院背景下做的正規的諮詢叫心理諮詢(這裡的諮詢師是沒有開藥和診斷權利的,如果問題比較嚴重,是需要建議去醫院先診斷,並看看是否要服藥,再輔助心理諮詢),而在醫院背景下的,比如醫院的精神科醫生或者心理科醫生做的那叫心理治療(一般去醫院的來訪者相對問題可能嚴重或者急性,治療師是可以開藥的或者建議住院)。我們再次就不糾結這個術語問題了。

心理輔導常見於學校領域,諮詢師的取向和技術相對普通諮詢師和治療師來說會更具干預性,因為在學校或者社工領域,受助者是面臨某種特定的現實問題(學業上的、家庭上的等),那麼是需要學校諮詢師(學校心理輔導員)提供比較及時和恰當的干預,並評估狀況,做出是否轉介或者採用其他手段(行政干預、法律干預等)的一些決定的。由於這部分工作者的工作對象很廣泛,工作量很大,所以諮詢干預策略偏向短程解決問題取向,並不側重於對個案做深層次的挖掘探討或者進行人格層面的探索,而是更重視在現實領域是否給到足夠的支持和改善。

教學和以上三者就有很大的區別了。客觀上,教育學和心理學本身就是兩個不同的學科(當然心理諮詢和心理學也不同)。我想了幾點,想哪兒說哪兒。

1. 教育是一個主動的行為,諮詢是一個被動的行為。在諮詢裡面有一個原則,不求助就不幫助,我們強調的是來訪者的內在求助意願對諮詢效果有很大的影響。如果你看到一個「諮詢師」成天就分析這個人,分析那個人,那麼這可能不一定是個很稱職的諮詢師。而在教育里,教師是主動施教的,甚至還要想方設法來提高你的學習動力,幫助你更好的學習。教師會學生到辦公室談心,請家長談心,各種主動「請」,從而達到幫助學生的作用。教師和諮詢師都有助人的意願,教師是打開門,站在門口熱烈迎接歡迎人進來;而諮詢師可能是關上門但門未上鎖,你如果願意走進門,那門裡的人一定會歡迎你的到來。

2. 教育傳授更多的是知識;諮詢關注更多的是感受。
教育讓人成為一個明白人,懂道理的人;不過有很多的人懂道理,也什麼都明白,但是就是做不到(「臣妾做不到啊」),這個時候也許卡在了感受層面。所以,有的人的問題卡在了「他不懂」上面,那麼你可以通過教育告訴他一些知識,一些應對的辦法和方法,當他們懂了辦法,自然而然也就會了,就成長了(不少的孩子的問題,更多的是他們很多時候確實是不懂的,所以需要耐心的給予講解和引導);但是有的人的問題卡在了「懂,但做不到」上面,那麼需要去探討是什麼影響了他們,伴隨著怎樣的內心體驗和感受才讓人如此難以「做到」,當他們明白自己的感受,明白自己內心的衝突,他們也有機會去討論解決內心衝突之後,他們就自然而然知道怎麼辦了,或者他們也就可以執行他們懂得的道理了(不少成人的問題,更多的是卡在內心衝突上,他們其實是懂道理的,但是做不到,所以你給他們講道理,教育他們,其實對他們沒什麼作用)。

大概想了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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