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戰爭財」是否有錯?

在新聞上看到,雲南那「難民營」因為突然湧入大批逃難人員導致酒店價格暴漲。

本來我覺得是挺正常的一件事,大概想法就是由於市場稀缺性造成,結果打開評論我看到大家都在罵酒店商家不要臉,云云。

這件事情需要上升到道德層面去考慮嗎,商家的做法是否有錯?


很多人沒弄清楚概念就來回答,美國那樣才叫發戰爭財,你們最多算投機倒把,不要動不動就搞個大新聞把人批判一番


經濟學上的問題,很難簡單地用一個「對」或者「錯」來解釋。

因為市場是一個多方博弈的場所,對於參與者都有不同的得失,不可能用單一的標準去衡量。與其糾結對錯,讓我們撥開道德的浮雲,深入探討一下這個行為背後的經濟邏輯。

1、經濟學的倫理

在進入主題之前,需要澄清一個問題,那就是倫理與經濟之間不存在隔閡。

經濟學和倫理學都必須承認:在一個有限的世界裡,每採取一種行動都意味著排斥其他的行動和機會,這種機會成本倫理上和經濟上都是相關的。被放棄的機會成本不會和實際發生的成本一樣,由於另一種機會還沒有發生並且再也不會發生,我們從來就無法確切地知道按照實數計算另一種機會成本究竟是多少。

雖然如此,被棄的機會意味著被棄的效用,因而對經濟學而言,它意味著機會成本,對倫理學而言,它意味著被棄的機會。對於不可逆的決策而言尤其如此。因為這種決策的機會成本花任何代價都無法改變。不可逆的決策尤其指倫理的決策,因為它們面對的是令人不敢問津的改正成本。

而在現實的經濟生活或商業活動中,作為一個生產者或消費者的行動主體遠不止是一個精打細算的成本最小化者或實現目標的最大化者。經濟或商業的世界作為人類交往以及生產和消費改革創新的領域,不是一台演算的機器,而是一個有著投機因素的領域,在這個領域中,演算和投機相互作用。投機的要素不可能還原為演算,因為演算的變數不可能事先全部給出。

所以,如果不去探究為什麼漲價、如何漲價、漲價的後果,而直接跳出來判斷「漲價是合理的」、「道德是沒用的」,那就會陷入一種「自立靶子自己打」的困境。

2、漲價的策略

因為關於這個酒店要不要漲價問題,相關的事實並不太清楚。就目前來看,漲價的行為(也被公眾從道德上評價為「趁火打劫」)並不多見,我們看到的只是酒店價格的上漲,並未看到其他日常消費品的漲價,而單單從酒店價格上漲來說,並不能是一個很突出的現象。

對酒店業有一定了解的應該知道,除非是座落在商務中心等絕佳位置的酒店,大部分酒店不可能全年全時段保持客滿,而酒店的人員、設備與日常支出是很難減少的。為了維持酒店的運轉,同時又盡量節省支出,大部分的酒店都會在客流量少的「淡季」,或者是在午夜12點後的時段,對部分客房進行打折促銷;而在客流量多的「旺季」與正常時段,對客房進行適當的溢價銷售,或者是提價來獲取利潤,用以彌補淡季時的損失,這是很正常的經營行為。

但是,「漲價」是否一定就符合酒店的利益,這其中又有可商榷之處。因為在一個自由市場里,經營者不能也無法對顧客進行篩選,也就是說酒店業只能對顧客執行統一定價,價格歧視的行為招致的麻煩遠比帶來的收益多。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酒店是無法將難民與正常旅客區分開的,如果當前價格提高的幅度超過「旺季」的平均水準的話,將打擊到正常旅客的住宿需求並削減他們的旅行之處,而難民的客源其實並不穩定,當難民撤離的時候將造成反彈性的市場萎縮。從這一點上看,漲價對於酒店的收益與其帶來的經營風險不好量比。更何況,難民的生活需求還會帶來管理難度的增加。

總結一下,對於這個事件內的酒店來說,此次漲價只不過是突然出現的一個「熱季」,他們的漲價行為完全可以理解,也是符合市場規律的。

3、道德上的義務

在這件事情上,倫理學普遍的擔憂是:「漲價損害了弱勢群體的利益」。首先,我們要確定這個「弱勢群體」的定義,在戰爭中受到傷害的人與家庭,相對於和平地區的我們來說,的確是弱勢群體。但是,這種定義是社會學意義上的,並不能簡單地與經濟學上的「弱勢群體」直接掛鉤。

我們要看到,受到戰爭傷害的群體里也存在著階層差別,這裡面既有家破人亡的逃難者,也有資財豐厚的流亡者,更多的可能攜帶了一定的資本出逃者,對於各個階層的難民不可一概而論。如果我們從道德層面出發,想要對「弱勢群體」進行救助的話,首先遇到的問題是,只能對所有的難民無視差別地進行救助,而這種灑米粒式的救助並不能起到多好的效果。

而如果我們暫且放下道德的尺子,把這個問題先交給市場的話,或許答案就有所不同了。在市場看來,酒店的漲價行為是一種有效的篩選。有能力也有條件入住酒店的難民,他們在得到高一等的生活待遇後,所需要投入的救助資源相應地可以減少;而沒有能力入住酒店的難民,他們大部分都站在了生存的邊線上,應該得到更多的救助。其實你們看,酒店業的漲價行為,某種意義上是解決了道德上的篩選困難,本質上是與道德要求不衝突的。

那麼救助從何而來,當然不是市場化經營的酒店,而是承擔國際義務的臨近國家與組織。富有的難民完全可以住酒店,而大量生活無著落的難民應該住進難民營,這就是我們強大的國家力量發揮作用的時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82年9月24日交存加入《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同年12月23日該公約對中國生效。)

所以,當我們回到最初的答案,就會發現一切不言而明。無論是漲價也好發「戰爭財」也好,都是市場經濟下的合理行為,市場人的行為並不會造成道德上的危害,只會促進道德更加完善。


發戰爭財沒錯,為了發財發動戰爭才有錯!


中華民族是一個很奇怪地民族。

在這個國家裡,有一些人喜歡並習慣把任何事都上升到道德的角度。

落水不救人道德不道德?

貧苦家庭生幾個小孩是道德的?

發國難財道不道德?

不好意思,看到這樣的問題其實我是很反感的,因為法律是人行為的準則,而道德只是心靈的窗戶,我們有什麼權力去指責別人的心靈?因為我們只能對自己負責,我們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不是嗎?

是,就我們從古至今流傳下來的傳統價值觀來說,懲惡揚善,救死扶傷。這些才算是道德的一種表現。

可是你們想過沒有,為什麼,為什麼我一定要犧牲自己的利益來幫助你?為什麼我一定要冒著生命危險來拯救你?

為什麼我要把有限的資源提供給你?

中國人習慣性把自己放在一個擁有至高道德的點上來評價別人,似乎這件事你不做你就不道德,你就不是人。

可是,事情真發生在我們身上呢?

如果你的家庭比較窮,你有好幾個兄弟姐妹,你會去討論道德嗎?你那時考慮的應該是怎麼改變你的家庭環境吧?

如果你身邊有人落水,你不會水,你會下水救他嗎?不救他,他死了,他的家人會怪你,別人會說你見死不救,不道德。救他,你會死,你考慮過你家人的感受嗎?可能你會被死後追認救人模範,死後雷鋒。但是你的家人願意要這個用生命換來的榮譽嗎?

前幾年有個故事挺有意思, 喜歡的人可以去找一下。一個人在火車上買了兩張硬座票,然後一張放了行李,另外一張自己坐。我們叫他a好了,同時呢有一個人b沒有買到坐票,他買的站票。他請求a把多餘的座位讓給他來做,a拒絕了。這時就好像引洪閘的閥門被打開了,車上的乘客和b對a就進行了長時間的譴責。可是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譴責a?

是,他多買的座位違法不屬於他,可是也不屬於b啊,也不屬於所有乘客。這張座位其實是屬於鐵道部的呢~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處置他,就算有,也不能強行逼迫。

我堅持認為我們沒有資格評價別人的行為,是,他違背了普世價值觀了可能,但他憑什麼不能違背。普世價值觀一定是對的嗎?在未上升到法律準繩範圍內的任何行為我認為都是允許的,都是被接受的,因為國家機器在考慮這件事時首先要考慮的是人,是一個人的自我本身,是一個人的自我選擇。這些事情只要沒有對社會對集體產生危害也都應該被接受。

畢竟有些事情叫義務,還有一些事情叫權利!

他們可能不是發戰爭財,他們是在掙錢。這件事無關道德的。他們沒有錯!

因為我的房間有限,而難民無數,我只能把房間提供給少數人,怎麼去選拔?

到來的時間順序,還是免費?

好,我們一個個來分析好嗎?

時間順序。我努力開拓我的房間,儘可能讓後來者住進來,可是有很多的後來人,住不開後對其他後來者來說我是不是不公平,是不是不道德?那時候我要面對的是其他後來者的職責不是嗎?那時我要怎麼辦?

免費,所有人均可入住,知道中國人有一種劣根性嗎?那就是幻想式佔有。只要是免費的,就都可能是我的。生怕別人在前面搶去了我的機會和我的利益。排隊還好說,但是中國人可不太喜歡排隊吧?他們恨不得你的大門這個時候能拓寬兩倍以上。

不排隊的話我絕對可以相信那些人會打起來。因為我們都是多麼的爭先恐後啊,那時最好沒有門。

所以請相信,有效資源的佔有者都擁有一些條件,這些條件和資源是我們沒有的。這樣是我們羨慕的地方,這也是我們說特權階級難以戰勝的原因。我們所能做的是努力掌握這種資源才對,不是嗎?妄圖特權階級和我們享受一樣的權利,目前還比較難。以後說不定是個很好的可能。

所以提高物價,變相篩選,是一個符合自然發展的選擇。

所以這不是一個道德問題,這只是一個經濟問題。

所有指責者都把自己放在了至高點,可是我們不是造物主,我們決定不了別人的人生,而且人家只是用自己的物質來換取更多的可能吧。

道德從來都不是我們能定義的,因為即使普渡眾生,也有金剛怒目。

所以接受他人的行為,不要妄談道德吧。畢竟你我都不是造物主,畢竟你我都是個旁觀者。

不是所有問題都有道德可言的。

以上是我的想法,希望能對題主有幫助。

以夢為馬,手指天涯。


小孩才分對錯,大人只講利弊。


你們問我資瓷不資瓷發戰爭財,我不資瓷,但你們又不高興,說違背了市場規律,但這樣破壞國家穩定團結的行為我怎麼能資瓷啊,對外發戰爭財還好,對內發戰爭財就會引起社會嚴重不滿,爆發流血起義事件的話你們不要來怪我。按照市場規律販毒賣貨也要按照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經濟法不是?你們啊,不要現在悶聲發大財發得爽,不管不顧的,等鬧出事了跑到西方國家躲起來比誰都快!到時候我萬里追兇,會不客氣的!

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內 啊 難民們可以把店主打死 啊 把貨物哄搶走 然後他們再內訌 這樣打打殺殺的 然後出來一強勢人物或集團清剿其他人的一切殺伐 維護起一套規則 和平一段時間。人類幾十萬年就是這樣下來了。面對這麼多的犧牲,我很感動。


發戰爭財算是個灰色地帶,武器賣給本國當然責無旁貸,賣給外國甚至潛在敵國也可以,凱奇叔也說了:「我賣給他們槍,是希望他們朝天射擊,並不希望他們去殺人」。

但是同時賣武器給交戰雙方,古往今來各種社會各種文化都往死里噴。

這個現象挺奇怪的,大概誠實是人類社會的基礎之一,比道德的其他方面要堅硬得多。


戰爭財和戰爭財也是不一樣的- -

真正讓人厭惡的是發國難財,至於發戰爭財,雖然不怎麼厚道,不過是對是錯,還不好說,嘿嘿。

打個比方,南宋困守襄陽遇荒年糧餉不濟,此時城中糧號糧倉滿滿偏偏要高價賣糧,城中人心大亂,眼看城破要被蒙古人屠城。這種時候郭巨俠使開降龍十八掌把奸商拍個萬點桃花開,簡直大快人心。

再比如抗戰時期官商勾結囤積居奇,聚糧謀利,結果老百姓沒飯吃大家要麼逃荒要麼聚嘯山林,致使國家內政混亂,軍隊後勤不濟,然後前線崩潰戰敗,更有甚者戰敗了還不忘刮地皮,弄個水旱蝗湯的「美名」,此等民賊槍斃半小時都不夠解恨的。

再比如,咳咳,二戰期間某位中國富商去日本哄抬物價,食日而肥(假設他能做到),這時候不光沒人罵此人發國難財,沒準還給立個愛國華商的牌坊。。。。。。

至於官方的態度,當年南北匈奴死掐的時候,漢匈互市熱鬧著呢。當代兩伊戰爭土共兩頭賣武器賺錢,笑的嘴都咧到後腦勺上了,誰做道德批判了?

發國難財坑中國人的,活該被中國人按地上爆菊,至於去中東發財的那些位,普通人誰在乎這個,只要沒偷稅漏稅沒出賣國家利益,官方也懶得操這份閑心。

還有人扯到民族性上來了,除了互聯網以外,您見哪個位面的中華民族是道德帝了?這麼大個公雞難不成是稿費買的么?


啥叫「發戰爭財」?

舉個栗子,正在打仗的時候,我給國家生產坦克,掙工資算不算?

放大一點,我有個廠子給國家生產坦克,掙點錢算不算?

再放大一點,英國正在和德國開片,我大美利堅的工廠給英國造船,掙點錢,算不算髮戰爭財?

這TMD太正確了,太有道德了,太天經地義了!!!


是不是有錯,也要看用什麼評價標準。

用法律來評價,當然沒錯。用經濟人假設來評價,當然沒錯。

用道德準則來評價呢?說不太好,我覺得應該沒錯,但是大家的道德觀不見得一致。


《飄》里的白瑞德,發戰爭財,是他被上流社會排擠的原因,甚至她女兒融入上流社會,都需要說明父親最後還是參戰了。白瑞德再驕傲,為了女兒,還是要淡掉自己發戰爭財的背景。

《風月俏佳人》里,男主高帥富吧?但有個大大的被鄙視點,就是他通過兼并的方式來發展事業。和妓女比也沒高尚到哪裡去。所以最後愛情升華,他還不兼并了。

國人現在惟利是圖,連外國人的道德底線都沒了。不過要知道是外國人的道德底線是如此,是不是又要認為自己奇特了呢?


1) 沒犯法就可以

2) 資源有限,當平均分可能不夠時,要如何分配?錢是其中一種方式。能用錢說明尚存一定秩序。至少比用拳頭分配的秩序好。

3) 道德中也有按重要性排地位的。最大的道德是言而有信。我們還要看看是哪個級別的道德被冒犯了。有一些不很重要的可以放棄去保住更重要的。


這不是戰爭財,只是供需關係吧,畢竟酒店是營業的。

至於公益,我國政府可以提供難民營的。


實名反對第一名的答案。

(我是來跑題的,求摺疊)

中華民族最神奇的問題是,經常喜歡把一些世界通病歸到中國人通病身上。

當然,西方還是很多國家我都沒去過,不知道上面那句話是不是也犯了自身指出的問題。


酒店要生活啊,難道讓難民免費住進來?那麼誰住進來,誰不進來?豈不要在酒店打仗了……


這尼瑪說有道德錯,說沒道德也錯。。。

這尼瑪根本不是可以拿來用道德來討論的事情好嗎?要不怎麼說國人素質有待提高呢,這就是商業社會一個很正常的供求關係規律。那些說這種行為不應該的人和在菜市場喊我買菜不想花錢有什麼區別?

核彈弄出來也沒見人去罵海森堡啊?那要不讓海森堡弄這個我們現在還停留在燃煤發電時代。

真的,就在類似這一類事件上面最能體現我國蠢人還很多,而且還在網上很活躍(注意哦,我是說很多沒說都是哦,別犯蠢哦!)小孩子千萬不要學習,多讀書,多看報,少吃零食多睡覺。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