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19南大碎屍案,這算是完美犯罪嗎?

南大碎屍案就是刁愛青碎屍案。具體就不描述了。有幾點疑問。 1.當時案子為什麼破不出來,現在技術先進多了能破出來嗎。 2.這算是完美犯罪嗎,畢竟這麼多年的懸案。 3.警方會按照天涯網友比如黑彌撒推理的去驗證嗎


剛好前幾天看了這個案子。

案件難以偵破的原因我認為主要有三:(以後想到再補充)

①死者社會關係簡單;

②事發在高校,為了照顧學生情緒和不干擾教學安排,警方在摸排的時候難免會有限制;

③刑偵技術不夠先進也是重要原因(不過據說受害人被切成了2000多塊,而且犯罪者的心理素質極高,將屍塊煮過,導致喪失了很多有價值的信息)

其實任何犯罪都不可能是完美的,總會有相關信息的留存,但是在我認為,可以出動大部分警力,甚至在時經多年都沒有被偵破,已經是「完美」的犯罪了。

網友的猜測無非也是給警方提供更多的方向去思考而已,說實話,這個案件的社會影響太惡劣了,以至於還有很多網民在默默的關注這個事件。但是現在就算是技術先進了,能找出兇手的可能性我認為也是微乎其微。不說事情相隔這麼久,現場和線索已經被破壞的差不多了,而且當時與此案件有牽連(有所了解)的人也難以再尋。屍體上也得不出太多有價值的線索(高溫煮過後對鑒定造成了很大困難)。而且兇手隱藏的太好,這麼多年都沒有再次犯案(當然,也許是犯案但是也沒有被抓到或者是沒有承認,但是至少沒有再以這樣的殘忍手段作案了)


手機打字好麻煩,隨便說說自己的看法,如果我殺人碎屍,第一破碎的就是特徵性部位,讓人一看就是人的部分,比如手腳,如果真有精力破碎成2000多塊,那我為啥不破碎頭部呢,將不特徵的部分破碎偏偏留下特徵部分,你覺得他怎麼想,再退一步說,沒破碎特徵部分的話,你怎麼拋屍,肯定是放一起藏起來,再把不特徵的部分丟出去,最好讓什麼東西撿去吃了才一了白了,可是人家偏不,每部分都專門放一些特徵的部分,似乎就是告訴別人,這是個人哦,趕緊報警哦,什麼人會有這想法,嗯,大膽揣測一些,這人的行為和jack the ripper其實是一樣的,他沒有再犯罪有可能是覺得這樣都找不到線索,好無聊呀,老子不玩了吧。


近乎完美,但真要說完美的話應該是失蹤。


幾乎沒有完美犯罪,只要作案都會留下痕迹,只是以當時的技術條件,只能靠指紋比對,腳印對比,血型比對,畫像這類技術,而且當時的指紋對比都是人工一張一張比,不像現在錄入電腦,自動對比。即使留有證據,以當時的技術,也沒法檢測,沒法用。何況這麼多年過去了,生物證據可能都沒保存下來。哪像現在滿大街的監控,痕量dna技鑒定術等等。現在痕量dna技術,能做到你摸過的東西,哪怕只留有幾個細胞(細胞多大你自己想),都能檢測出你的dna,幾個人混合的血液,都能分辨出有幾個人的dna。九幾年哪有這個技術啊。就算當時存放碎屍的袋子里外留有兇手的細胞,以當時的技術,也保存不到今天了吧。


並不是完美犯罪,此案多年未破,有當時技術條件的限制和制約,也有運氣成分,但是從犯罪手法上,非常粗糙。如果案發在現在,也許幾天就破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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