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信佛,勸說我的結婚喜宴戒葷,我該如何勸說她?

本人是無信仰家庭,家裡對信佛的態度也較尊重,伴娘信佛,便勸說我喜宴盡量戒葷,禁止甲魚黃鱔還好說,連雞鴨魚蝦也不能活殺,可以用素食盡量素食代替。這對於現在的喜宴來說不免有些強人所難,我尊重她的信仰,但是不能強求別人不吃葷,畢竟來喝喜酒的人不是為了來吃全素宴的。求問,我該如何勸說伴娘,在自己信佛的基礎上,做到不干涉他人,不強迫他人吃素?


又想起了素全法師

5.12汶川地震的時候,什邡市婦幼保健院病房大樓成了危房。院長去找隔壁羅漢寺的僧人,問能不能讓我們把孕婦安置在寺里?問的時候院長很擔心,佛門清靜地,又是女的,又是待產孕婦,估計人家會不讓。

僧人想了想:行吧。

到了寺里安頓下來,孕婦要補身子。僧人允許在寺里殺給孕婦補身子,但是因為長年不吃肉,僧人們聞到肉味吐了。孕婦要生產了,僧人把三張禪凳拼成一張床。地震後停電,沒有足夠的光線手術,僧人找來手電筒。打著手電筒,醫生們順利完成剖腹產手術。

佛教講究戒葷腥、殺生、血光,僧人算是全破了。

有人問起僧人,僧人說:佛無定法,眾人的苦難都是我們的苦難,眾生歡喜就好。

讓人稱奇的是地震期間一共誕下了108個孩子

後來截止至所有產婦撤離時,像天意一般,在什邡羅漢寺正好接生了108個寶寶。災區重建後,108個媽媽每人從孩子的衣服上剪下一塊布,縫成了一件百衲衣,送給了素全法師

這才是真的信佛,用信仰來感化世人,而不是強迫別人。總覺得你的伴娘信的另一種帶顏色的宗教,自己不能吃什麼,就看不得別人吃


換伴娘。


找幾個最迷信的老人,讓他們去認證伴娘資格,問伴娘屬什麼,幾點生的,是不是黃花閨女,有沒有墮過胎,會不會衝撞得你們小兩口將來破財、不生孩子。

以為想當伴娘就能當呢?!

以毒攻毒。


上個月我辦婚禮,也有類似情況。

我的一位老師信佛,覺得我辦婚禮宴席,難免會殺傷生靈,給我增加業力。我的親朋好友則大多無肉不歡,要是全辦成素食,親友那裡有些說不過去。

老師也沒有勸我,而是請上師做了一場法會,自己掏錢置辦供品,為我祈福,希望能消除我辦婚禮帶來的業力。在他的祝福之下,婚禮圓滿熱鬧。

佛教徒從來都是反觀自身,而不強求他人。


如果我處在你的位置上(不知道你是新郎還是新娘,假定是新郎),發生了這種事,我會告訴她:

「謝謝你的好意。只是,結婚不是我個人的事情,並不方便以我自己的偏好為主。還是要考慮新娘、雙方父母、到場賓客的意思。如果是我們夫婦單獨請你吃飯,肯定會一起吃素。但在結婚這種場合,鑒於雙方父母和絕大多數來賓都是世俗中人,沒有佛教信仰,在吃飯上,還是隨順眾生比較好。」

說明:

1、說「不方便以我自己的偏好為主」,實際上是不方便以她的偏好為主,但不能說「不方便以你的偏好為主」,那樣說,就成了抬杠,容易產生對立和觸惱。

2、有人說:為什麼要避免觸惱?就是要觸惱嘛,就是要把她換掉嘛!——問題是,伴娘是誰找的?不還是你們自己找的嗎?不經你們同意,人家會登鼻子上臉來當伴娘,還要硬給你們建議?——有人說,不是我找的,是新娘找的,我一開始就不同意,新娘硬要找她。——那就更是推卸責任了。這說明你們小兩口的溝通有問題,也說明你們看人有問題。很多事情就是因為,對人不夠了解,看人看不準,把不合適的人拉進來參與某種事,等問題出現了,只去追究別人的過失。說到底,這種事,不是自己錯在前面嗎?

3、既然問題已經出現,就要認識到,之前的溝通,以及對伴娘的了解,都有不足。——這種不足當中,一定包含自己的過失——並不全是伴娘的過失,或者伴侶的過失。事已至此,能做的就是面對分歧,把它化解掉。

4、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伴娘,哪怕一開始會對吃葷者提出戒葷的建議,在這樣溝通後,絕大多數都不會再堅持了。所以,在一開始,完全沒有必要直接對她說出「換伴娘」這種話。這是比較傷人的,畢竟人家是你們請來的。——有人說:是她的要求先傷害我了嘛!——這倒未必,你要了解,她這樣做,是無意的冒犯,還是故意的傷害。她是私下說一句「我覺得全素的婚宴更好」,還是強烈地向你們提出建議?

5、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對方真心覺得全素很好——出於信仰,有人的確認為吃素積攢福德,她希望你積攢福德,才給你建議,但她對人與人之間的種種不同了解不足,造成了對你的冒犯。這是完全可能的。還有一種,對方自以為是,學了一點佛,路子還不太對,就想飛上天,處處指導別人,這種人也很常見。如果對方是前一種,你粗暴地提出換掉,就難免傷害了人家的好意。之前找她就是錯,再粗暴地換掉,又錯上加錯。如果對方是後一種,說明她學佛可能走到了岔路上,學成了增上慢,難免導致生活中的格格不入。這種人,是值得同情的。何必像某些答主說的,去找個大媽,盤問她的感情史,問她配不配當伴娘。傷害一個值得同情的人,是不太好的。

6、如果對方正好是後一種,在經你解釋後,還是不能理解你,不能尊重彼此的差異,事情就會向兩個方向發展,一種是,她自己提出不做伴娘了。這樣挺好,畢竟你沒有主動去傷害她。如果她感受到了傷害,也主要是因為個人信仰與世俗社會的不契合。另一種是,她不但沒提出不幹,還繼續強烈要求你辦素宴——碰見這樣的伴娘,幾率大概萬分之一吧,但不能說沒有。眾生是千奇百怪的。這時,下面的話就到了說出的時機:

「非常感謝您的好意。我們也很抱歉,對您的宗教信仰考慮不周,把您拉來搞娑婆世界這一套,真是非常不合適,為了表示歉意,我們夫婦想改個時間,專門請您吃素齋。婚禮這種世俗場合,就不麻煩您再費心了。」

自己請的菩薩,自己好好送走嘛。

整個事情上,我想,最重要的原則有兩個:

1、無論分歧多麼大,都寧願相信對方並非出於惡意。

2、如果分歧無法彌合,就善巧地避開接觸,不以惡意傷害對方。

很多人,碰到這種人,似乎覺得比碰見殺人放火的人還可惡。實際上,難道對方真的出於惡意嗎?這只是源於彼此對世界的理解不同。自己心中的惡念被激發,很多時候,並非因為對方幹了殺人放火的勾當,只是因為,去理解別人和自身的不同,也是十分困難的。


你說你信伊斯蘭教,讓伴娘必須裹得嚴嚴實實蒙臉參加


為什麼伴娘會有這樣奇葩的要求?

1.結婚的不是她,她隨口說說不用付什麼責任,沒啥壓力。

2.她是不是真的懂佛?歷代帝皇信佛的不少,也沒聽說哪個結婚吃素的。

3.別看一個人說了什麼,看她做了什麼,伴娘家的親戚婚宴都是素宴了嗎?見過素菜館辦婚宴的嗎?反正我是沒見過。

4.我佛慈悲為懷,伴娘以佛的名義給題主帶來這麼大的煩惱,是作孽。

給她單獨準備一份素菜就好了。別聽伴娘的話弄了個全素酒席,到伴娘結婚的時候發現人家都是正常葷菜,那就蒙了個大逼了。

實在不行就換伴娘,伴娘易換,賓客不能換啊。


「謝謝,你的意見對我們很重要。我們內部先開會討論一下,你回去等消息吧。」


換個伴娘。

另:這個人就有問題,不是信不信佛的問題。

她喜歡把自己的觀點強加給他人,這樣的人信佛真是罪過!我會和這樣的朋友斷交。


「但是我信的是摩門教」


太閣立志織田有句賊經典的台詞:猴子的意見很好,但請允許我不採納。

我反覆確定,不是新娘……


反對樓上高票回答說的,伴娘是新娘推出來找茬的,這才是惡意揣測了新娘,製造了矛盾。

本來是伴娘沒腦子,現在你一揣測,變成了新郎,新娘,伴娘都沒腦子。

首先,伴娘和新娘的關係,可以有多種。

並不是什麼,必須最好的閨蜜,才能當伴娘。娘家人,不熟悉的親戚,無腦的閨蜜,都有可能當伴娘的。

另外,就算真是最好的閨蜜,發小,也絕對不能讓他們胡鬧。

閨蜜之間,發小之間,兩面三刀,互相傷害,難道少了?

那些鬧新郎的,故意羞辱,破壞婚禮。那些鬧伴娘的,性侵害,耍流氓,鬧得沒法結婚的,難道少了?

遇到惡意刁難的,還真就得提前劃定界限,現在鬧得不好看,讓她滾。好過現場鬧得所有人滾。

提前說清楚,這種事情過線了,婚禮的主角,是新娘新郎,需要尊重的是雙方的家人和親戚。

如果有什麼狗屁發小,什麼狗屁閨蜜,非要在別人結婚的時候,惡意刁難和羞辱雙方家人,讓他們滾,亂棍打出去。

該軟的時候必須軟,該硬的時候必須硬,而不是反過來。

結婚的時候,新郎新娘不一條心,而是由著狗屁閨蜜,狗屁發小羞辱另一方,自己在一邊看熱鬧,這是什麼狗屁婚禮?


伴娘關係鐵不鐵?鐵的話,那單開一桌素的。我就是這麼做的,當然不是因為伴娘而是因為其它到場親戚有要吃素的。如果不鐵的話呢,那她的話就左耳朵進右耳朵出就行了,不需要正面回應。

宴請的賓客中有很多都是得罪不起的,有沒有人要吃素,這是一開始就要弄清楚的事。伴娘這麼重要的人物需要吃素,你一開始就應該調查清楚的嘛。

至於伴娘要求你所有桌素,你沒必要回應嘛,這是伴娘,又不是你娘,打個哈哈敷衍過去就行了。反正你給她開了一桌素的,至於其它桌吃什麼,這不是她應該過問的。

只有一桌素席導致不在同一方的素食代表被安排在一桌,這是不是個問題?現實在我這不是問題,因為吃素本身就是個共同話題,該桌上很融洽。

至於某人說新娘是主角新郎是道具。。。看來我參加過的幾十個婚禮都是假的?事實上新郎新娘都是道具,新娘並沒有任何特權。新娘有特權的場合是婚紗照,不是婚禮酒席。所以如果說這是新娘找茬,感覺不太妥。

話說回來,就算真是找茬,開一桌素席也會是比塞紅包更好的應對策略。一旦開了素桌,你會發現喜歡素席的人比你想像的要多,湊一桌毫無壓力。


六祖慧能在深山與獵人住在一起,一鍋而食,六祖只食肉邊菜。


為什麼我竟然有種 題主被形婚了的感覺


佛的戒律規定,佛弟子們不但不做飯,連種田也是犯戒的,一鋤頭下去,泥土裡不曉得死多少生命,所以不準種田。

夏天則結夏,弟子們集中在一起修行、打坐,不準出來。因為印度是熱帶,夏天蟲蟻特別多,隨便走路踩死了很多生命,故不准許。在夏天以前先把糧食集中好了應用,到了秋涼以後才開始化緣。

你跟伴娘說,吃素也不對呀,蔬菜種植過程中,農藥會殺死很多小蟲子呀,小蟲子也是生命。

那婚禮不吃飯,只喝水吧。

……

喝水也不行哦,佛觀一碗水,八萬四千蟲。

……

一心修佛得自在,

醉夢紅塵亦幸福,

最怕可憐的,

是那些在紅塵與凈土之間迷路的小傻瓜。

.


伴娘重要肉重要?

你摸摸你的良心。

紅燒排骨、粉蒸肉、可樂雞翅、油爆大蝦、清蒸鮑魚、白斬雞、海帶骨頭湯、松茸土雞湯、鹵牛肉以及各式燒烤重要還是一個人重要?

當然是肉重要啊!

遙想當年我無肉不歡,於是我老媽在某個假期欺騙我去寺廟裡住了整整兩個月。

就是那種房間里沒有空調、風扇、電視、wifi、浴缸之類的東西,真的完全不吃肉,與世隔絕一樣的寺廟。

我住了兩個月回來,我媽問我有什麼感悟。

我說,

我一輩子都不信佛了。


這個問題真的是試金石,一下子就把很多知乎用戶根本沒談過戀愛沒結過婚但是就樂於指點人家婚戀問題的丑妝扒的是體無完膚。

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群太監上青樓。

婚禮的主角是新郎新娘嗎?開玩笑!

婚禮只有一個主角,就是新娘。新郎的作用是當新娘的道具。

所以一般問題出到這個級別,伴娘都對婚宴指手畫腳了,作為婚禮的絕對主角新娘還不吭聲,我覺得這就問題很大了。

要麼,問題是編的。

要麼,這茬是新娘出的。

如果是編的,我也就不說什麼了,祝題主變成小毛蛋。

如果不是編的,那就能說道說道了。

伴娘不可能是新郎找的,伴娘一定是新娘找的。

而且一般都是最要好的閨蜜當伴娘,這閨蜜是不是吃齋念佛新娘心中難道沒有點B數嗎?

而且這個是婚禮啊,如果伴娘真的把新娘當好朋友,除了祝福還是祝福,吃齋念佛?自己不吃不就可以了。不會去管他人。

更可笑的是,新郎和伴娘是不宜接觸過多的。在婚禮前接觸太多,太不避嫌了。防火防盜防閨蜜,新娘真的大丈夫嗎?

就算拋開新娘大不大丈夫,婚宴都是飯店裡面的標準酒席,雞鴨魚肉都是配好的菜。你說吃全素就全素了?素齋館承辦不了這麼大的宴席,正常飯店也臨時拿不出一桌子十幾個蔬菜幾千塊標準的酒席。

所以,真要合理化的解釋,真相只有一個。

這是新娘派伴娘來找茬了,目的我也不知道。可能只是女方立威信的一個手段。

其實要化解這個提問,也簡單。

我是新郎我就直接和伴娘說:

我已經和酒店那邊聯繫過了,他們很抱歉的告訴我,如果全素的話,這3888一桌的酒席就沒法做了。我這吉日快到了,臨時換酒店也來不及了。來,你拿著,這是我單獨給你包的一個紅包。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您多包涵包涵。我和你閨蜜修成正果不容易,這也是終生大事,我相信佛祖會明白的。

當然,如果提問者本身就是新娘,那上面這一段話也可以直接說,毫無違和感。

PS:很多人低估了換伴娘這個事情的難度。

首先,很多伴娘和新娘十多年閨蜜,早就說好了誰先結婚另一個就當伴娘。這個是一個約定,不是說來了一個新郎就會改變的。男人怕別人說自己重色輕友,女人也在乎悠悠之口。

其次,不是說換了伴娘,老婆就和這個人斷絕來往了。不怕賊來偷,就怕賊惦記。和閨蜜結了梁子,以後早晚是個禍害。

最後,結婚是喜事,講究皆大歡喜。那些說一拍兩散,欺人太甚的人,恐怕也是意氣用事。最後受傷的,多半還是自己。


原來是伴娘啊,我還以為是你娘呢。


問問新娘啥意思 ,新娘如果強烈支持伴娘,在你多次商討後依然堅持站伴娘,那麼這婚就別結了吧。別問我為啥


兄弟,首先恭祝新婚之喜,筆者現分享以下幾種思路.....

一、明確了解清楚,要結婚的是老公跟老婆,關伴娘屁事,那一個伴娘製造事端,叫她滾!

二、少數服從多數,親朋戚友蒞臨「喜宴」最重要祝賀一對新人, 並不是吃「自助餐」,這個場合不是「美食節」, 揀飲擇食者,叫他們滾!

三、究竟有多少個伴娘,就當有50個伴娘已經人多勢眾,重點是全場有多少人參加喜宴,伴娘的百分比佔多少?如果伴娘百分比接近30%才有資格說話,否則叫伴娘兵團每人必須付「雙倍人情金」,否則,滾!

以上不是說笑,全部依照「成本效益、角色比重、市場佔有率」來定斷,反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說到天光都不會有定案。

建議伴娘兵團了解一下輕心的文章,就會知道「素食」所牽涉的生命是「肉食」的千倍,如有疑問,叫他們私訊本人。

P.S 特別為伴娘兵團設置素菜便是,請他們尊重所有來賓,明未?祝你們百年好合、永結同心。加油啊!兄弟!

辦喜宴,只代表功能是籌備,一對新人結婚可能是題主的鄰居,並不是題主結婚,閣下應該叫未看清題目的答主,馬上滾!hahahaha.......


信佛的人不都講「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告訴你伴娘,現在是她充分發揮佛教徒先鋒模範作用的時候了,讓她早入地獄………


伴娘?不是新娘?這世界有點亂,分不清大、小王了。

所謂佛法不壞世間法,這麼干是障礙眾生正常生活,是破壞佛法的聲譽。這不是一個學佛人應當做的。戒律是戒自己,不是戒別人,學佛要成佛,是自己要成佛,不是別人要成佛,是要自己去努力持戒修行。這麼簡單問題這麼還搞顛倒想呢?

一個伴娘出來橫加干涉,大家很容誤會,這是幾個意思啊?學佛人要懂得用智慧處理問題。《華嚴經》云:若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


題主你好

老子是酒店廚子( ????? )大誤

老子要說,給你炒的油光鋥亮鮮美可口的豆角蔬菜。都是用豬大油炒加了 湯寶的。否則你為什麼做不出我這種滋味。吃素?

吃個屁吧,素菜的味道怎麼可能這麼好


看答案中有不少對佛教誤解的地方,實在看不過去,澄清一下:

1、

最高票的答案,有句話很不妥:

佛教講究戒葷腥、殺生、血光,僧人算是全破了。

說這句話是要負責任的。別造謠。

僧人並沒有破戒,只是破例。

人命關天,羅漢寺慈悲為懷,允許孕婦進去生產。

這是破例。

但僧人們沒有自己去殺生,飲食葷腥。如果有,才是破戒。

至於什麼見不得血光,佛教沒有這種歪門邪道的禁忌。

戒律是針對僧人的,不是針對磚瓦造就的寺院,不要混淆概念。

2、

另外,拿素全法師和羅漢寺例子出來對比很不合適。

那是危難時刻佛教開的方便之門,是非常態。

並不意味著他們認同殺生吃肉的做法。

在平常,我相信他們一定是常常教化世人要少殺生,少吃肉的。

難道他們也是多管閑事?

3、

關於殺生和吃肉,是不同的概念。

以佛教的業來說,殺生是嗔心引起的業,比較重。

吃肉則複雜一些。

吃肉的行為本身是沒有什麼惡業的。

但吃肉有幾種壞處:

一是引起人的強烈貪執,有人實在是無肉不歡,這個業其實挺重的;

二是吃肉直接會導致殺生,而殺生會導致人的嗔心熾盛,從而讓世界陷入爭鬥。這是環環相扣的,我們都說喜歡和平,但吃肉則間接會毀壞這種和平。

三、吃肉過多會對身心健康造成影響。

除貪和嗔之外,還有共同的痴業。所謂痴,就是對諸事的因果不明。

4、

一場婚宴喜慶祥和,自不待言。

但以佛教思想的立場去看,其中有很多惡業產生。

主刀的廚師和下手,要殺雞宰魚,犯的是殺業;

而參加婚宴的人,大多對肉食都有濃厚興趣,這是貪業;

伴娘勸說要辦素宴,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究其原因是對因果不明,這是痴業。

注意,並不是針對是這場婚宴,任何人在任何場合任何時候都會犯貪嗔痴,哪怕是僧人。因為貪嗔痴跟行為和對象沒有關係,主要是看心理活動。畢竟行為都是由心而發的。

最後說說伴娘。

很多人覺得,不應該拿自己的信仰去干涉別人。

但這位伴娘只是對朋友善意的勸告,遠算不上強迫和干涉。

她是信佛之人,希望朋友能避免在這麼美好的時刻犯惡業,不管是否「迷信」,至少完全是出於好心。

不該承受這麼多人對她的指責甚至謾罵。

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是戴著頭套拿著槍指著新娘新郎的頭,要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無非是這種勸告太有悖於常理,造成了大家的逆反心理,才把她視為「恐怖分子」。

佛教發展到今天,可能造就了一批讓人瞧不起的傻瓜,但沒有恐怖分子。

這位新娘危險嗎?

不,如果危險的話,我相信新郎早就辦起了素宴,而大家評論她的時候,不會是不屑,更多會帶著恐懼吧?


這是我第一次覺得可以鬧一下伴娘


我真服了。

見過父母/岳父母/妻子/爺爺奶奶甚至領導有了某項自以為高尚卻不近情理的要求該怎麼辦的問題,第一次見到因為個伴娘提出荒唐要求就得求助的。

怎麼辦?結婚這麼大的事情,前前後後得忙乎多少事啊,哪還有工夫去跟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嗶嗶。把精力用在籌備婚禮的正事上,至於這個伴娘,直接換了啊!


換個伴娘唄,又不是新娘不能換


很多人可能是缺乏慧根,一直在誤會佛法。

不吃葷腥主要是要讓你第一不要殺生,不因為肉吃多了動物油脂過多影響了自己荷爾蒙,激素水平,進而心開始煩躁,身體蠢蠢欲動,進而影響一個人的行為和心理健康。

真正懂得天理的人,心有慈悲的人會被自己身體產生的惡欲所捆綁嗎? 必定是會經常反省自身,以求得保持清醒。必然是心靈控制身體和大腦,而不是反被大腦和身體控制。

但是對於沒有慧根,不識天理的人,你給他少吃一頓肉,他可能要吃兩頓去補回來。何必要勉強要求在座的所有人都強行遵從自己意願行事呢?如果真按這個伴娘去做說不定附近的餐館和夜宵檔還要感謝你的舉動讓他們的肉食脫銷了呢。那你是做了機緣內的事?還是更違背因果造成更多的殺生呢?有些學佛之人只注重自己一時的舒服,根本不注重因果,還有那些放生的,下游就有人在那裡等著撈,這些動物還要被撈,被釣,判了死刑好 不容易活過來又要經歷一次膽戰心驚,放生的人輕鬆了,回家開心了。那其實這種 行善和自己去花錢購物或者去遊樂場動物園喂一下動物讓自己覺得自己做了天大的好事一樣,就為了舒服是沒有什麼區別的。

教化別人的本心是好的,但是你可以從本質出發,就比如你可以放一個捐款箱在門口,是資助到貧困地區的學校的,可以讓大家想捐就捐,也可以拿一部分禮金先捐出來。因為人會因為教育而脫離愚蒙,脫離了愚蒙才有可能不因為慾望而干一些急功近利的壞事。然後婚禮也可以更樸素一點來體現這個慈善的主題。

連最基本的隨心隨緣一切皆虛妄皆來自心境都不能理解到,這個素吃起來也和吃肉其實沒什麼區別了。

不過許多人的理解也就只能看到表面,也只能遵守所有經書表面的規定,不會去思考佛祖,上帝到底是為什麼要讓你不能做這個不能做那個,其實本質是什麼呢?是因為知道大多數人智慧不夠,常會失控。

其實本質就像你教一條小狗不能亂咬人,不能亂撒尿是一個道理。但是如果你是一條有覺悟的狗,不用教也知道怎麼做的,和吃肉不吃肉根本沒有太大幹系。吃多了肉就會變瘋狗亂咬人?那這條狗基本也就是一條很差勁的狗了,人也一樣的道理。



這個伴娘有點矯情,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如果你要勸說她,最好的方法莫過於告訴她佛陀也吃肉。事實上也是如此,不僅佛陀吃肉,而且他的弟子還吃人肉,後來佛陀禁止吃人肉,但沒有禁止吃人骨。既然佛教本來就這麼開放,又何必那麼多禁忌呢?

釋迦牟尼是吃野豬肉中毒而死的。早期的原始佛教並不禁止吃肉。

因為佛陀認為吃肉與否並不影響一個人是否能夠升進成佛。在佛教早期的巴利文經典中,有兩個故事可以作為證據。

第一個故事記載在巴利文律藏《小品》。有一個叫提婆達多的僧人,野心很大,想取代佛陀的位置。據巴利文三藏之後的佛典記載,這個提婆達多還是佛陀的表弟或堂弟。

一天,佛陀為大眾說法,提婆達多起身說道﹕「世尊年事已高,到了生命的最後階段。世尊現在可以休息,安度晚年。請世尊把僧團交給我,我會領導僧團。」佛陀回答說﹕「行了,提婆達多!你別指望領導僧團。」提婆達多再次提出這個要求,佛陀作了同樣的回答。提婆達多第三次提出這個要求,佛陀回答說﹕「我甚至不會把僧團交給舍利弗和目犍連,又怎麼會交給你這樣一個無用的人!」

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87頁

於是提婆達多心存報復,決心在僧團內製造分裂,他糾集一些僧人,提出「五事」﹕[一] 一個好比丘應該住在林中,而不應住在村中。[二] 應該乞食,而不應接受邀請吃飯。[三] 應該穿糞掃衣,而不應穿施主贈送的衣服。[四] 應該該住在樹下,不應該住在屋內。[五] 應該不吃魚肉,而不應該吃魚肉。提婆達多帶著一些追隨者去見佛陀,提出「五事」。佛陀回答說﹕「行了,提婆達多!誰願意住在村中就住在村中,誰願意住在林中就住在林中。誰願意乞食就乞食。誰願意接受邀請吃飯就接受邀請吃飯。誰願意穿糞掃衣就穿糞掃衣,誰願意穿施主贈送的衣服就穿施主贈送的衣服。我允許一年中八個月住在樹下,而雨季不必住在樹下。我也允許吃魚肉,只要本人不看到,聽到或屠宰。」

於是,提婆達多進入王舍城,並說佛陀反對這「五事」,一些不知情的人便以為提婆達多克苦修行,而佛陀則貪圖享受,生活奢逸。

另一個故事記載在巴利文《長尼迦耶》第16《大般涅盤經》,此經與漢譯《長阿含經》《遊行經第二》相應,是記載佛陀最後一年的傳教活動。

那時佛陀在薄伽城住了一段日子後,前往波婆城,住在鐵匠之子純陀的芒果林。純陀前來邀請佛陀第二天吃飯,佛陀以沉默表示同意。第二天早上,佛陀手持衣缽,與眾比丘一起前往純陀家裡吃飯。佛陀坐下後,對純陀說道﹕「把你準備好的軟豬肉給我吃,純陀!把你準備好的其它食物給眾比丘吃。」純陀遵命照辨。然後,佛陀叫純陀把吃剩的軟豬肉埋在坑裡,因為誰吃了都不能消化。

而佛陀吃了純陀供養的食物後,發赤痢,劇痛瀕死。按巴利文佛典,佛陀當時所吃的是 sukaramaddara,由 sukara (豬) 和 maddara (柔軟)兩片語成 。《遊行經第二》在述同一故事時說﹕「時周那尋設飯食供佛及僧,另煮旃檀樹耳,世所奇珍,獨奉世尊,佛告周那勿此此耳與諸比丘,周那受教不敢。」這裡將佛陀所吃的譯為「旃檀樹耳」,即旃檀樹上的木耳,是受後來素食思想的影響。據季羨林先生考證,釋迦牟尼是吃變質的野豬肉中毒而死。

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102頁

佛教的戒律最早流行於中國的是《薩婆多部十誦律》。按照佛教的規定,戒律是不準一般人觀看的。為什麼佛教要對戒律如此保密呢?說明不可見人。原來印度的風俗習慣十分落後野蠻。和尚們擔心中國知識精英看到裡面記載的印度人種種不堪的行為會鄙視佛教。故此極力想掩蓋真相。將佛教黑暗一面躲藏起來。後期中國流傳的四分律就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印度原始記載的赤裸裸。下面摘錄一些讓大家參觀,都來自《薩婆多部十誦律》:

1.阿難給尼姑們看釋迦摩尼的下體畸形特徵。迦葉火冒三丈。大迦葉復語阿難。佛滅度後。汝何以出佛陰藏相。以示女人。以是事故。汝得突吉羅。是罪如法懺悔。阿難答言。是女人福德淺薄。欲得見佛相。見已厭離女身。後得男子形。以是故示。

2.不許吃人肉只許吃人骨。佛種種因緣訶責。何以名比丘。啖人肉。佛種種因緣訶已。語諸比丘。從今日不應啖人肉。人脂人血人筋。若啖犯偷蘭遮。啖人骨無罪。

3.戀童癖的高僧。跋難陀釋子有二沙彌。一名卑陀。二名摩伽。僧坊內共作淫慾。

4.迦留陀夷和相好尼姑意淫生了一個孩子。迦留陀夷生染著心。諦視其面。比丘尼亦生染心。視比丘面。比丘尼作是念。此視我面必生染著。我何不在前起行。時迦留陀夷單著泥洹僧。共行來往欲心動發。畏犯戒故不敢相觸。諦相視面便失不凈。離急熱已即還本坐。掘多比丘尼作是念。長老迦留陀夷還坐本處。必失不凈。掘多比丘尼還著上衣已。來近迦留陀夷。語迦留陀夷。持是衣來。我當與浣。迦留陀夷更著余衣。脫此衣與比丘尼。比丘尼持是衣小卻一面。捩衣取汁著小便處。即時有福德子。來受母胎。腹漸長大。

5.佛教史上最著名的修不凈觀慘案。鹿杖梵志一日殺六十餘和尚。佛在婆求園令諸比丘,修不凈觀,諸比丘如教修習身而厭生。如人以蛇繫於其頸。或有比丘發心欲死,求刀自殺。或服毒藥,或轉相害。有一比丘,往鹿杖梵志所,贊言善人,汝能殺我與汝衣缽。時即以利刀斷其命根。有天魔贊梵志言:善人汝得大福,是沙門釋子未度者得度,未脫者得脫,兼得衣缽。如是殺六十比丘。

6.迦留陀夷手淫、意淫、邪淫。佛在舍衛國。爾時長老迦留陀夷。有別房舍。別房舍中有好床榻。被褥敷好獨坐床。掃灑內外皆悉凈潔。以凈水瓶盛滿冷水。常用水瓶盛滿冷水。是迦留陀夷。淫慾發時便自出精。離急熱故得安快住。後時迦留陀夷知識比丘來。共相問訊在一面坐。語迦留陀夷。汝忍不足不。安樂住不。不乏不。答言。忍足安樂住不乏。爾時迦留陀夷比丘。犯種種僧伽婆屍沙罪。第一犯故出精一夜覆藏。第二犯觸女人身二夜覆藏。第三與女人粗惡語三夜覆藏。第四讚歎己身供養四夜覆藏。第五犯媒嫁五夜覆藏。

7.獸性大發的和尚,奸死馬屍。開眼見此女人。即時起貪著心發淫心失禪定。欲摩女身。女人即卻漸漸遠去。是比丘即起隨逐。時林中有死馬。到死馬邊女身不現。是比丘淫慾燒身故。共死馬作淫。作淫已欲熱小止。

8.和尚日猴子,搞人獸戀。佛在舍衛國。爾時憍薩羅國有一比丘獨住林中。有雌獼猴常數來往此比丘所。比丘即與飲食誘之。獼猴心軟便共行淫。是比丘多有知識。來相問訊在一面坐。時獼猴來欲行淫。一一看諸比丘面。次到所愛比丘前住諦視其面。時此比丘心恥不視獼猴。獼猴尋瞋攫其耳鼻傷破便去。時諸比丘急問其故。便自廣說如上因緣。諸比丘以種種因緣呵責。汝所作事非沙門法。不隨順道無欲樂心作不凈行。出家之人所不應作。

9.華色比丘尼遇賊施肉,帶回寺院共享。可見早期佛教不禁止吃肉。時夜過已。華色比丘尼作是言。賊因我故。以氎裹肉懸著樹上。作是言。若沙門婆羅門須者以施與。我不應啖此肉。當持與僧。氎當自取。即持是肉至祇桓中。問作食人處。以肉與已。出祇桓去。

10.和尚吃肉太多,不滿意普通飯食。 爾時舍衛國節日早起。白衣多持豬肉乾糒與眾僧。諸比丘受取嘗看。漸漸多啖飽滿 爾時大臣往上座所言。何故不食。為慈愍我故。為世儉故。為食不熟不香不美。上座直實言。我不以慈愍故。不以世儉。不以不熟不香不美故。今是節日。早起多得豬肉乾糒。初欲少嘗漸漸飽滿。是故食少。大臣聞說是事。即發恚言。收是好食去。持豬肉乾糒來與。爾時使人即收好食。持豬肉乾糒滿缽與。大臣言食。汝謂我家無是食耶。諸比丘即時慚愧不食不語。

11.吃人肉的和尚。守門人見作是念言。是比丘有疫病死時不來入城求食。無疫病時便來入城。是比丘身體肥大多脂血肉強壯多力。此人必啖人肉。

12.和尚分黨結派罵街。群比丘與諸比丘共斗諍已。便出他過形相輕喚。下賤種姓下賤名字技術作業。

13.變性尼姑。比丘尼所言。共行不凈事來。華色比丘尼念言。我若逆者。或強捉我。語言。小住。問言何故。但當小住。是比丘尼即以神力。變內身為外身。

14.迦留陀夷為尼姑縫衣服,裡面綉有房中術。諸比丘尼言好。誰為汝作。答言。大德迦留陀夷。可舒看。即為舒看。當中條有男女和合像。中有年少比丘尼喜調戲笑者。

15.和尚不得洗澡。比丘未滿半月浴波逸提。若滿半月浴若過不犯。

16.不洗澡和尚得病,廢除戒律。爾時春殘一月半夏初一月。是二月半大熱時。諸比丘不得浴故。身體垢癢煩悶吐逆。

17.和尚罪惡滔天。釋迦摩尼只好定戒律制止揭發。爾時有比丘得天眼者。見諸比丘犯罪如雨駚下。見已便遮以是因緣故。斗諍事起。不得布薩說波羅提木叉。是事白佛。佛語諸比丘。莫用天眼。隨以肉眼所見應遮。諸比丘以肉眼遮時。有斗諍事起。不得布薩說波羅提木叉。佛言。應以所聞事遮。用聞遮時多有所聞。聞某比丘犯波羅夷。某犯僧伽婆屍沙。某犯波夜提。某犯波羅提提舍尼。某犯突吉羅。聞已皆遮。以是因緣故。斗諍事起。不得布薩說戒。佛言。應以疑遮。諸比丘多有所疑。若疑身犯口犯。若疑犯有殘犯無殘。若聚落中若阿練兒處。以是疑故。遮斗諍事起。不得布薩說戒。佛言。應以自言遮。清凈者默然。

18.和尚射精。見到尼姑,高僧激動的當時泄了。什麼道行? 毗舍佉鹿子母。信眾僧兩手接足頭面作禮。次到迦留陀夷接足作禮。迦留陀夷即失精墮其頭上。優婆夷小卻兩手拭精。歡喜唱言。

19.和尚分黨爭鬥。 六群比丘共十七群比丘。斗諍相罵心不和合。時六群比丘共十七群比丘斗諍相罵已。六群比丘。欲令十七群比丘疑悔故。作是言。汝等不滿二十歲受具足戒。若人不滿二十歲受具足戒者。不名得具足戒。若不得具足戒。非比丘非沙門非釋子。

20.調戲婦女的和尚。是中一織師婦。有小事不隨夫言。夫以手腳痛打驅出舍。是女父母家。在維耶離城中。婦作是念。我當還歸。作是念時。有迦留羅提舍比丘。從跋耆國遊行向維耶離。是婦出外見是比丘。問言。善人那去。答言。向維耶離。婦言俱去。即便俱發。爾時以染心相看調戲大語掉手臂行。作種種不凈事。

21.偷看走光的王后。末利夫人。請迦留陀夷為師。爾時諸夫人次第直宿於王。時末利夫人。下著珠網衣。上著磨貝衣。內身露現。如共王宿時。即著是衣出。在中庭床上坐。爾時迦留陀夷地曉時。著衣持缽入王宮。至門下立彈指。末利夫人看見師來。便言師入。即生慚羞。胡跪而坐不得起。迦留陀夷見已亦羞。還出到祇洹中。以是事向諸比丘說。

22.強姦尼姑的盜賊出家。而且強姦的還是阿羅漢級別的尼姑。是薩羅林中本有惡賊破法。劫奪比丘尼作毀辱事。小比丘言。諸長老惡賊。是我同業親友。我亦作此惡事。

23.和尚當母牛面殺牛犢剝皮。 跋難陀語言。汝犢子雜色斑駁。是可用作尼師檀。優婆塞言。汝須耶。語言須。即殺犢子剝皮持與。便持皮去。犢母鳴吼從後逐之。

24.和尚不施捨飯食。僧坊外作食煙火起。露地多人見來索飯食。比丘各各分與使僧食少。以是事白佛。佛言。從今日不聽作凈地羯磨。

25.佛有病也得看。不聽醫生囑咐,釋迦摩尼的病也好不了。 佛在王舍城。佛身冷濕須服下藥。佛告阿難。我身冷濕。是事汝自知。阿難受教。往耆婆藥師所。是優缽羅華熏以下藥。可以治身。願佛受之。此葯一嗅十下。二嗅二十下。三嗅三十下。佛受已默然。耆婆知佛身病未盡。白佛言。須飲少暖水。飲已更一下。如是隨順滿三十下。耆婆還家辦隨病葯飲食軟飯粥羹。嘗伽羅葯奉進所須。起居輕利無復患苦。佛得瞻力。還複本色。

26.和尚到施主家打架。諸比丘入居士舍。斗諍事起相言相罵起身惡業。出家人所不應作。是居士語諸比丘言。大德小住。皆令就座。自手行水。自與多美飲食。

27.釋迦摩尼組織教團開始。沒有日常生活常識,害死人無數。諸比丘露地敷繩床。結跏趺坐禪。天熱睡時頭動。有一毒蛇繩床前行。見比丘頭動。蛇作是念。或欲惱我。即跳螫比丘額。是比丘故睡不覺。第二螫額亦復不覺。第三螫額比丘即死。

28.和尚吃豬腸。有一放豬人失豬。有弊惡人。祇洹塹邊殺豬。割肉各分持去。爾時諸比丘。中前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見地豬腸。各相謂言。汝取是煮。我入城乞食。有煮者有乞食者。時失豬人入祇洹求豬。見煙起至比丘邊問言。大德。此中何所作。答言。煮豬腸。是人言。我今失豬。汝等煮腸必殺我豬。答言。不殺。問言。何處得。答言。塹邊地得。共相謂言。是比丘不肯直首。將詣官斷。即將詣官。時斷事人言。大德。實殺豬不。答言。不殺。我等祇洹塹邊地得是腸。時斷事人。多信佛法能正斷事。作是言。比丘必不殺豬。諸比丘去。從今莫復取露地豬腸。

29.蛇入尼姑女陰。佛在舍衛國。爾時偷蘭難陀比丘尼。中前著衣持缽行乞食。食後以尼師檀著左肩上。入安陀林中大坐一樹下。時有蛇來入女根中。是事白佛。佛言。從今不聽比丘尼大坐。若大坐突吉羅。若展一腳坐不犯。

30.尼姑扔死孩子。時有年少戲笑人見比丘尼棄瓫。共相謂言。是所棄瓫中有何物。即便往看。見死小兒作是言。諸沙門釋子作淫慾。令比丘尼生兒殺棄。

31.佛門暴力對待尼姑。長老迦留陀夷。中前著衣持缽入城乞食。偷蘭難陀比丘尼隨後來至。以手摩觸迦留陀夷。迦留陀夷即以手腳蹴打卧地。語言。弊女。汝唾摩訶迦葉。謂我亦爾耶。諸比丘尼不知云何。是事白佛。佛言。從今比丘尼。不得摩觸比丘身。摩觸者犯罪。

32.自慰的尼姑。爾時偷羅難陀比丘尼。用澡豆浴身入女根中。是事白佛。佛言。從今不聽比丘尼用澡豆浴用者突吉羅。

33.扔屎尼姑。爾時偷蘭難陀比丘尼。擲大小便牆外。是僧坊近大巷。時波斯匿王大臣名摩尼。著凈衣服從是巷過。屎墮頭上。諸比丘尼集諸屎尿棄著草上。草即臭爛乾死。

34.又是自慰尼姑。偷蘭難陀比丘尼。以樹膠作男根。系著腳跟。後著女根中。爾時失火。燒比丘尼房舍。偷蘭難陀比丘尼。忘不解卻走出房外。

35.尼姑同性戀。爾時助調達二比丘尼。共一床卧作種種不清凈事

36.有背景的尼姑奪人房屋。比丘尼重言。汝但出去。汝欲惱我欺我耶。汝若不去者。我有官力。令汝得惱。居士作是思惟。諸比丘尼為王所護。有官力勢。或當惱我。作是念已怖畏即出。是居士老瘦無力。於冬寒時出舍垂死。

37.釋迦牟尼對各種奇怪性行為的解釋。若比丘咒術自作畜生形行淫。得波羅夷不。佛言。若自憶念我是比丘。得波羅夷。若不憶念偷蘭遮。又問。若二比丘咒術。俱作畜生形共行淫得波羅夷不。佛言。若自憶念我是比丘。得波羅夷。若不憶念得偷蘭遮。又問。如佛所說。與非人女行淫。得波羅夷。云何是非人女。答可得捉者是。又問。口中行淫齊何處得波羅夷。答節過齒得波羅夷。又問。女人身作兩段。比丘還續行淫。得波羅夷不。答言。得。又問。女人頭斷口中行淫。得波羅夷不。答言。得。又問。女人頭斷於大小便道行淫。得波羅夷不。答言。得。又問。余身分處作孔於中行淫。得波羅夷不。答言。不得。得偷蘭遮。若出精。得僧伽婆屍沙。又問。若齒外唇里行淫。得何罪。答得偷蘭遮。若出精。得僧伽婆屍沙。又問。如佛所說。三道中行淫得波羅夷。頗有比丘三道中行淫不得波羅夷耶。答言。若不觸四邊若屈。得偷蘭遮。若出精。得僧伽婆屍沙。又問。如佛所說。女人命終形體不壞行淫得波羅夷。云何名形壞。答。若女根爛若墮若干若蟲嚙。是處行淫不得波羅夷。得偷蘭遮。若出精。得僧伽婆屍沙。又問。云何命終形體不壞。答。若女根不爛不墮不幹不蟲嚙。是中行淫得波羅夷。又問。如佛所說。若死女人身體不壞共行淫得波羅夷。云何死女人身壞。答。若女根爛若墮若干若脹若蟲嚙。是中行淫不得波羅夷。得偷蘭遮。若出精。僧伽婆屍沙。又問。云何死女人名不壞。答。若女根不爛不墮不幹不脹不蟲嚙。是中行淫得波羅夷。又問。若於熱豬肉中行淫。得波羅夷不。答不得。得偷蘭遮。若出精。僧伽婆屍沙。又問。 有比丘獨入空舍。得波羅夷不。答言有。如藍婆那比丘弱脊比丘是。又問。若女人身破裂。比丘還合共行淫。得波羅夷不。答不得波羅夷。得偷蘭遮。若出精。僧伽婆屍沙。 又問。如佛所說。若比丘裹男根於三道中行淫。得波羅夷。頗有裹而入不得波羅夷耶。答曰。有。以厚衣厚皮厚木皮若竹??葉裹。如是行淫不得波羅夷。得偷蘭遮。若出精。得僧伽婆屍沙。

38.王后床上的和尚。憍薩羅國有一比丘。深山林中獨住。有非人女來。語比丘言。共作淫慾來。比丘言。莫作是語。我是斷淫慾人。女言。汝若不來。我當破汝利與汝衰惱。比丘言。隨汝作。我不共汝作淫慾。作是語已中夜比丘卧眠。鬼女合納衣。持比丘著王宮內夫人邊卧眠。王覺見已問言。 酒家人明日見比丘在酒瓫中。問言。汝是何人。答言。我是沙門。

39.不助人的和尚。比丘使沙彌白衣僧。釜中煮肉飯粥羹。釜傾轉。呼佐我支。諸比丘不肯。是事白佛。佛言。從今日聽佐正。正已不應復觸。

40.釋迦打官司爭遺產。釋子跋難陀死。衣缽直三十萬兩金。憍薩羅國王波斯匿言。是人無兒子故。是物應屬我。佛遣使語波斯匿王言。大王。王賜城邑聚落人稟。頗少多與跋難陀稟分不。王言。不與。佛言。誰力故令得生活。是應分。僧力故今應取。王聞好教便止。諸剎利輩言。是比丘與我同姓同生。同是剎利種。是衣缽物應屬我等。

41.和尚自宮。爾時有比丘。起欲心故。自截男根苦惱垂死。


她沒讓你婚後禁淫邪你就知足吧……


叫她滾


跟伴娘說:去你奶奶個孫子吧


既然她可以把信仰強加於你,你也可以把信仰強加於她嘛。


以前我一個堂哥結婚,嫂子家是廣州的,也信佛,家境挺好。我們去吃喜酒,該有的都有,吃完聽人聊天,才知道是她們從廣州帶的廚子,把素宴做出了葷菜的味兒。

你可以叫伴娘出錢給你雇個廚子。


換個伴娘唄


不懂你們為什麼要否定伴娘,人家這麼善良有錯????

伴娘普渡眾生慈悲為懷當然要肯定她!

哎對對對你說得太對了,眾生平等!植物也是生命啊!這樣,你也別吃了,你在喜宴上就多喝熱水吧」


【孫志超】在虛偽的世界裡堅持自己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 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 其實這個問題吧,和佛教關係到不是很大,你仔細觀察生活中,有這麼一類」熱心腸「的人,對人熱情,對別人的事過問過多。譬如某些鄰居大媽,長輩。其實他們許多時候,出發點是好的,起心也是好的,只不過沒有注意一個」「的問題,往往」交淺言深「,什麼樣關係的人,該說什麼程度的話,哪些話該說不該說,沒搞明白,往往」好心辦壞事「,徒增人反感。
  • 其實在佛弟子看來,婚宴不宜殺生的確是對的,伴娘勸你也不過是出於好心。但是沒有考慮別人能不能接受。也沒有考慮彼此之間的關係到底適合不適合說這種話。
  • 我也吃素,但是我從來不會四處去勸人吃素,包括要好的朋友,大家出來吃飯,也是他們吃他們的肉,喝他們的酒,我在旁邊吃點素就是了。這就是所謂」機緣不到不開口「,但是若遇到來問我為什麼吃素,我也會視情況看對象,擇機說兩句。大多不熟悉的人,問我為什麼吃素,我一般只是說我是」素食主義者「。

這也就是」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的道理。許多佛子弟初學佛時,往往滿腔熱血,恨不得逢人就勸人信佛,教人吃素。但往往事與願違,反而會造成別人的反感。

  • 在我看來,伴娘無大錯,不過是」失言「了而已。她也只是勸你而已,婚禮是你自己的,沒人能強迫你。


我想到了《武林外傳》有一集,佟掌柜的小師妹來到客棧。大肆宣導全體吃素戒葷,連酒都不能喝,因為酒是小麥釀的,而可愛的小田鼠食物是小麥。

後來老白大概是這樣勸告的,(作為一個武林外傳腦殘粉,我努力把台詞想起來吧):你口口聲聲說為了保護動物,但你是有沒有想過,我們人類也是食物鏈上的一環。我們人類這麼多年的進步,從捕獵文明到農耕文明,重要的不是克制我們生來的慾望,還是應該反對濫捕濫殺。

還有這個伴娘管得也挺寬,建議換人。


換個伴娘。

她這是信的佛教還是綠教?佛教有管這麼寬的?是魔怔了吧。


信佛的朋友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因為信佛的朋友只會這樣要求自己,不會這樣要求他人


這是第一次我覺得結婚弄伴娘也是ok的


抱歉,我是環保主義植物守護者,拒絕食用任何植物,誓死和那些喜歡吃植物的動物鬥爭到底(??????) ?


敢於要求別人尊重自己信仰的伴娘,想來也應該做好了尊重別人習俗的準備咯~

我先出個節目,讓這位女施主扮演觀音,保佑新人早生貴子!大家說好不好啊?

樓下的,誰來扮演蓮花?


說吧,你和伴娘不得不說的故事


企圖將自己的價值觀粗暴的強加在他人身上的都是蟹腳。


@聖范錦意 ,你這個答案我要出來反對一下了,很不容易,因為我對你的答案向來是先贊為敬的。

最大的問題是:從問題描述里,我不能百分之百確定答主是新郎。

如你所說,伴娘是新娘找的——除非伴娘跟新郎也熟甚至有歪心思——伴娘要「勸」,必然是勸新娘,而不會越過新娘去勸新郎,這不合邏輯,也不合常理。從這一點來看,我覺得問題描述中的「我」,設為新娘也說得通或者更合常理,並不一定是指新郎。

設想一下:新娘找了個閨蜜當伴娘,這個伴娘是信佛的,勸新娘安排婚宴時戒葷——接下來兩種走向:一,是新娘對婚宴作主(情況較少但不是沒有),新娘知乎發問,意思就是閨蜜要求無理,怎麼處理;二,是新郎對婚宴作主,那麼伴娘的意思其實就是想通過新娘的口,讓新郎安排婚宴時戒葷,這種情況下新郎來知乎發問,但是問題描述中漏掉了很重要的內容(新娘傳達了伴娘的意思,同時新娘自己的意見也肯定告知了新郎,這些內容題主都漏掉了)

上面的設想在我看來也是合乎常理、合乎邏輯的,還有另一種特殊情況等會兒再說。

剩飯的答案,首先預設了前提:一、題主是新郎;二、新娘沒有跟新郎表明自己的態度。

我不是反對你的答案,如果這兩個前提存在,那麼答案我仍然點贊,但是從問題描述中,我確實沒能看出這兩個前提必然存在的證據。

那麼從我的設想出發,兩種情況:

一、答主是新娘,伴娘是閨蜜,伴娘提出婚宴安排時戒葷

如剩飯所說,婚禮中新娘是主角,這種情況下伴娘跟新娘提出這種非份要求,明顯是平時「作」慣了的主兒。對這種貨,又想解決問題,又不想得罪人,我的意見是:把責任往新郎身上推。就說——婚宴是新郎一手操辦,給新郎一個全力表現的機會,自己不便插手。如果伴娘知趣,OK,如果伴娘繼續「作」,那請她自己去找伴郎談,難題交給新郎——這種情況就轉到了我下面要說的第二種可能:「伴娘跟新娘表明了自己的要求,新娘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但題主沒說」

二、答主是新郎,伴娘是新娘的閨蜜,伴娘要求戒葷,直接跟新郎提出

想一下,伴娘不跟新娘談,直接跟新郎提這種要求的可能性有哪些?

1、伴娘跟新郎很熟,並且熟到了一定程度

這種情況下,新郎直接頂回去就行,態度好壞都無所謂。

2、伴娘跟新郎不熟,跟新娘提了要求,如前所述,新娘把難題推給新郎,伴娘直接找新郎

在這個把難題推給新郎的過程中,新娘實際上已經表達了自己的態度(不贊同、不接受,但是自己又抹不面兒,不想得罪這個閨蜜),新郎但凡有點兒腦子,也能理解這一點。那還有什麼好說的,自己老婆不好開口拒絕的,扔到自己這邊來,而這個伴娘跟自己又不熟或不夠熟,直接拒絕就好,連「委婉「都不需要,直接表明:婚宴請的是客人,不能因為咱們主家的喜好而忽略客人的需要。

3、伴娘跟新郎不熟,沒跟新娘提要求,直接越過新娘找新郎提要求

這種情況類似剩飯的假設情景。這是伴娘死作,不用懟,但可以直接告知伴娘這不可能,連往新娘那邊引水的必要都沒有——你想,你老婆的閨蜜,你竟然不熟,這種閨蜜跟你老婆的關係的成色就可想而知了,我認為不需要考慮她在你老婆耳邊吹風的威力。

不管哪種情況,如果題主是新郎,伴娘是新娘請的,那麼新娘的態度,就只有三種可能:

1)反對伴娘的要求,不好開口拒絕,面子問題,扔給新郎;

2)新娘表明了自己的態度是支持伴娘的要求,要求新郎照辦;

3)新娘不可能中立,那麼最後一種可能就是:把難題交給新郎,測試新郎處理問題的能力。

怎麼處理,上面我意見也給了。

剩飯的考慮,太圓滑(我比你年紀還大幾歲吶),我的看法是,剩飯太太的閨蜜素質比較高,剩飯生活的環境相對來說比較好,人與人之間相對和善,沒有需要撕破臉皮表明立場和底線的需要。


問問她戒不戒色,小心婚後勸你不要同房。


女朋友的閨蜜。

一開始我只知道她信上帝,沒想到這貨是清教徒。

今年五一,她和女朋友來內蒙玩,我負責招待,於是,第一天,早餐是羊湯泡饃,午餐是肉夾被子(內蒙的肉夾饃),晚餐是羊雜,第二天早餐是釀皮,午餐是燉羊肉,晚餐是豬骨頭燴酸菜。(無肉不歡的內蒙人啊!)

臨別之際

( ????? ):這幾天覺得我們內蒙的美食怎麼樣啊?

*^_^*:還不錯,只是我很久沒吃肉了!有點不適應!

╭(°A°`)╮:你不愛吃肉嗎?

*^_^*:不是,因為我是清教徒。

╭(°A°`)╮:驚了!不好意思啊!早知道我就給你買點牛奶和麵包了!

*^_^*:我又不是苦修士,而且,我只是吃素,可是你們還是要吃肉的,再說,我總不能因為沒有素菜就把自己餓死吧!

╭(°A°`)╮:菇涼,您真豁達啊!


換一個伴娘不就行了?


給活人找不痛快

就別怪我不給面子


同時佛教徒一枚

看了其它答者的回答,首先很贊同,可以採納。

其次如果要勸說伴娘的話可以這樣講:

信仰宗教是學習宗教中佛陀的智慧讓生活更美好,再上一個台階是不僅僅讓自己的生活更美好,是讓大家的生活更美好。

很多居士戒葷不單單是從表面上看為了不殺生,深處看通過不吃葷可以加強自律性,因為人自身最大的弱點即是貪 嗔 痴 ,對美食的慾望即是最原始的貪慾 ,通過戒葷加強自律 減弱對無盡慾望的渴求,也是一種方式和途徑。

但值得注意的事這樣的方式需要大家自行感悟,萬不可強求,自覺自愿的吃素,令人身心愉悅同時身體健康,但強行要求他人吃素,不僅使他人對佛教對佛教徒產生反感,同時一頓無葷對於不信仰宗教的朋友來說也完全無用,適得其反。

一個佛教徒不應該把自己的意願強加於別人身上,那是狹隘的主觀的形事方法,不僅達不到佛教本身的意義,反而會造成更大的殺生!

萬不可如此 世間萬物皆有緣分 一個佛教徒應該通過學習佛陀的智慧懂得化干戈為玉帛,傳教於無形,讓芸芸眾生真切感受到佛教的智慧對生活的切實意義,而不是用修行的教條要求他人,造成矛盾。這是不理智的,也是對佛法的滲透和學習不深入的原因所造成。


信佛可以吃肉,有三凈肉。佛以普度眾生為己念,以慈悲為懷。

用自己的所謂的信仰去約束別人。那不是佛教徒,那是x斯林!是暴徒!是恐怖分子!


古印度認為有四類食物能長養身心,即四食:

麤摶食:物質的食物。印度人徒手抓食物吃,因此稱食物為摶食。

細觸食:根、境、識三者接觸而生喜樂、長養身心。例如「秀色可餐」,眼睛看到美色,乃至身體觸摸細滑,都是細觸食。

意思食:以思考、意志而維繫生命。例如「望梅止渴」、「精神食糧」。

識食:有識陰的識知、覺知作用,而資益身心。

《雜阿含》卷15詳細記載了對待四食的態度。並沒有區分素食和葷食。佛陀時期的出家人是托缽乞食的,不會挑食也不會要求施主一定得提供素食。目前,也只有漢傳僧人堅持素食,這跟梁武帝、跟漢傳寺院的農耕習俗都有關係。食用三凈肉是不違反佛法要求的。而食物、藥品、住處、衣物都僅僅是為了讓修行人身體不被疾病困擾,能夠儘力研讀經典、精進禪修到達涅槃的彼岸。

而經典中教我們怎麼對待物質食物呢?佛陀打了一個比喻:

比丘們!應該怎樣看待物質食物?

  比丘們!猶如一對夫婦如果取少量的糧食後,行經荒漠,他們有可愛的、合意的獨子[同行]。比丘們!那時,那對夫婦在荒漠中,他們少量的糧食會走到遍盡、耗盡,而還有那剩餘的荒漠未越過。

  比丘們!那時,那對夫婦會這麼想:『我們少量的糧食已遍盡、耗盡,而還有這剩餘的荒漠未越過。讓我們殺了這可愛的、合意的獨子,然後腌製成肉乾,吃著兒子的肉,這樣能度脫那剩餘的荒漠,不要我們三人全都滅亡。』

  比丘們!那時,那對夫婦殺了那可愛的、合意的獨子,然後腌製成肉乾,吃著兒子的肉,這樣能度脫那剩餘的荒漠。

 他們會吃兒子的肉,並且會搥胸[而嚎]:『獨子在哪裡啊?獨子在哪裡啊?』

  比丘們!你們怎麼想:難道他們會為了享樂,或為了縱慾,或為了好身材,或為了莊嚴而吃食物嗎?」

  「不,大德!」

「比丘們!難道他們不是只為了度脫荒漠而吃食物的嗎?」

  「是的,大德!」

  「同樣的,比丘們!我說:『應該這麼看待物質食物。』

經典出處:雜阿含373經[正聞本536經/佛光本372經](食相應/雜因誦/修多羅)

相應部12相應63經/像兒子的肉那樣經(因緣相應/因緣篇/修多羅)


換伴娘


新娘都不敢提這樣的要求……這伴娘一定對你老婆有再造之恩吧?

我也吃素,但如果別人普通請客我都不敢提這樣的要求,這樣的佛教徒只會讓普通大眾加深對佛教的誤解和偏見。

「慧能後至曹溪,又被惡人尋逐,乃於四會,避難獵人隊中,凡經一十五載,時與獵人隨宜說法。……每至飯時,以菜寄煮肉鍋。或問,則對曰:"但食肉邊菜"。」


這人對佛教有誤解,佛教的戒律不是用來要求別人的。

按照這種情商來看,換個伴娘比較合適。


跟她說吃肉可以防輻射。


承認人類就是比其他動物高等很難嗎?不吃肉哪兒來的能量。畢竟我們花了這麼多年爬到了食物鏈的頂端,創造了這麼多武器,科技,文化,憑什麼要求我們吃素呢?

況且素食主義者,又考慮過植物的感受嗎?

樹第一個不服:「我每天生產的氧氣可以供四個人類呼吸,難道不應該保護我嗎?」

「為什麼你們還在用木頭做房子,做傢具?」

就算純吃素,那麼不論糧食還是蔬菜抑或是水果,那樣沒有施化肥、撒農藥?施化肥和撒農藥肯定會對地里的昆蟲以及天上的飛鳥、蛾造成損害,甚至直接殺死這些昆蟲和小動物,哦,對了,還有土裡的微生物,要不要把他們的權利一起保護了?

邏輯上根本就說不通嘛。

不要再用眾生平等自欺欺人了,人類就是比這一切動物,植物都要高等,所以可以把這一切當作資源來利用,我們連人人平等都實現不了,還談什麼眾生平等。

內容來源於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我參加過的婚宴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是父母子女是社交達人,婚宴帶有傳遞社會關係的政治意義,屆時各界親友紛紛前來到賀,熱鬧非凡。

第二種是家宴,請的都是十分親密的親朋,規模較小,但其樂融融。

第三種是朋友集會,比較隨意自由,花樣繁多。

以上三種,無論哪一種,伴娘的意見都微乎其微,主要是襯托新娘的美貌與智慧,既不能挑三揀四,也不需艷壓群芳。

而題主話里話外的意思是婚宴上這位「伴娘」的地位和意見都特別重要:那就奇了怪了,她既不是新娘也不是親娘,你們是有什麼把柄在她手裡,非聽她的不可?還是她權勢熏天,你們結婚非巴結她不可?

如果都不是,那麼應該是伴娘的身份十分微妙。「形婚」是一種合理的猜測,新娘與伴娘是愛人,新郎與伴郎也是愛人,迫於各種壓力,只有辦一場婚禮,來成全兩對新人。如果真是如此,那只有你們自己協商,祝福幾位!

另外,我莫名覺得這位伴娘很像《武林外傳》里佟湘玉的那位表姐還是同學,就是特別愛吃素,還給了佟湘玉千年人蔘的那位。


愛來來,不來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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