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國警察裝備M1911會出現什麼畫面?
01-26
其實我們想要八一杠。。。
全警配備五四的時代還沒完全過去,你這是開歷史的倒車!
那我就去考公安局!我就喜歡M1911。畢竟槍在手,啥都有
1911倒是不錯,操作簡單,拆卸方便,外觀霸氣有威懾力
關鍵.45 ACP一發入魂,被打中就算穿防彈衣也得喪失戰力
缺點是價格貴而且火力持續性實在太低
國產NP29(9mm版本)也能湊合,雖然準確度略微不太好,但是至少比CF98好,而且設計成熟,可靠性相當不錯
拆開就這麼點,大概2分鐘
對比就是shadow 2,第一次拆了我半小時,之後平均5分鐘+一身汗
PS:坐在公交車上打字,有點語無倫次,簡單總結一下就是1911是好槍但是子彈不夠用,國產版本準確性不夠但是可靠性完全沒問題,反正手槍對準確性要求不是很高,不要偏差的和CF98一樣就沒問題應急情況槍扣不響。樓上說1911操作簡單不太正確,起碼比glock用起來要複雜。就國內訓練強度來說,有多少執法機關人員會condition 1 carry?就是帶彈擊錘放倒上保險。1911要不是以condition 1來攜帶的話也就沒什麼優勢了。況且,1911 condition 1攜帶需要大量拔槍-解保險訓練,不熟練的情況下難以擊發美國警察軍隊都愛用操作簡單的striker-fired槍是有原因的。
啪啪啪啪啪啪啪!操!從後備箱拿出芝加哥打字機(??????) ?
1911的海狸尾長的可以開瓶 開罐頭起釘子了為什麼要裝備m1911?
威懾力大大增加,比起現在的64小砸炮再也不用擔心四槍撂不倒一個暴徒了。.45口徑一發入魂,絕對趴地上老老實實的。警察的人身安全可以很好的得到保障。
這麼想要火力的話,有斯捷奇金,還有盒子炮,你們要不要?
首先從警察的執法環境入手。現在中國警察的法律權威性太弱了,真的是太弱了。假如某天你遇到有人行兇,你開槍擊斃了。運氣好的話你的執法過程能夠被完整的為公眾所知,但依舊會有一些聖母婊節奏大師噴你為什麼要擊斃別人,打腿打手不好嗎balabala一片屁話;但要是你運氣不好,被某些人把你的執法過程斷章取義,發到網上故意招黑,那麽在網路愚民的無腦口水中你的人生和事業就完了。哪怕你是清白的,上面為了顧及影響也會好好把你處理。所以執法環境的惡劣,讓配槍持槍用槍這一前提都給否決了。再者,M1911是美國的槍械,現在中國的那些管這方面的領導以及部分愚民為了所謂支(保)持(護)國(主)貨(義),是會盡全力不讓裝備外國槍械的,本國的槍再爛也得用本國的(排除新疆那邊的確切需要而採購了GLOCK-17),而且中國在軍火採購上還是受到大多數西方國家的限制(沒錯美國為首)。所以採不採購得了,裝不裝備得了也是個不怎麼樂觀的問題。最後,讓我們再迴歸到執法環境的角度來看看裝備M1911合不合適。眾所周知中國管槍和當年元朝管刀是一個等級的嚴格,中國一線處突巡警在通常情況下是不會碰到高烈度衝突的(新疆雲南廣東這些因為暴恐走私販毒特殊因素出現的情況除外),衝突最多也就是扛把砍刀或者自製的關公刀這種烈度。M1911發射.45英吋(11.43mm)手槍彈,停止作用很大,但是對於無防護目標的穿透力也不小(詳情可參考輕兵器的一篇關於停止作用的文章)。如果是在城區人員密集處使用容易因動能過大而發生過穿透造成不可控的二次傷害。同時停止作用大也容易使受控分子死亡,不符合警察的非傷亡準則,也容易被愚民噴,這種情況下還不如64或者77式小砸炮的7.62mm還有05警轉的.38英吋低能彈更適合中國警察執法,烈度再高點還有92式,NP22,NP43,GLOCK等發射9mm帕彈的全尺寸戰鬥手槍,還不夠的話還有機動警察的97霰79衝95等等等等,所以以執法的武力需求而言M1911有點武力過剩。再者M1911原版是單排彈匣,最多7+1發的彈容量,不夠用於適合.45ACP的高烈度執法環境,雙排彈匣的話咱們亞洲人的手可能不夠握,.45ACP的後坐力和槍口上跳我們的民警也不一定控制的住。再者相比64和77式手槍,M1911的操作更複雜一點(雖然只是保險,擊發和換彈的問題,但是對於一年摸不了幾次槍的缺乏訓練中國警察來說也蠻麻煩了)並且M1911略顯笨重不適合巡警等一線警察長時間裝備佩帶。暫時只想得到那麽多了
我們要用也是用仿製的P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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