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訴訟策略?

我看很多律師提到訴訟策略,而且一個案子準備好幾套,請問,怎麼準備,如何決定用哪套?


之前的一個回答:

我們把我們的健康託付給醫生,把我們的財富,並且有時還把自己的名譽和生命,託付給律師。

--亞當.斯密

大家都知道在進行訴訟前,我們都要想好訴訟的策略,有時為了找出一個好的訴訟策略,我們可能要花上一天的時間在思考,查閱資料。

說個案例吧!

這個案例是:2017年W的村委會找到我們想讓我們代理,起訴確認上一屆村委會和R公司簽訂的廠房租賃合同無效。

W村委會認為這個租金太少了,租用的年限又太長。想要麼讓對方能調解加租金,要麼能確認合同無效。

我查看了租賃合同的確按當時的市場價格是有一點低了,租用的年限也在10年。

這個一般人或許會主張用合同租金太低顯失公平,租用年限較長為由來進行訴訟,變更或撤消合同。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59條規定:民事行為顯失公平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撤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72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而大家都知道由於法律對顯失公平的規定標準過於抽象,缺乏合理的構成要件,在適用過程中要把握準確有很大的難度,每個法院甚至每個法官都會有自己的標準,這樣起訴的話風險太大了。

這時大家不妨換個角度思考,這個合同最終損害的是誰的利益—是村集體的利益,沒錯,這個廠是村集體所有的,當然損害了集體利益。

這樣我們的訴訟策略就馬上出來了,即:以村民小組的名義起訴村委會和R公司簽訂的合同,損害村集體利益。並且因為這個合同是沒有通過村民小組會議通過的,而且事後村民小組會議也沒有追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召開村民小組會議,應當有本村民小組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同意。屬於村民小組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企業和其他財產的經營管理以及公益事項的辦理,由村民小組會議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討論決定,所作決定及實施情況應當及時向本村民小組的村民公布。」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我查了幾乎全國的所有的案例,只要是以村民小組的名義起訴村委會和第三方簽訂的未經村民小組會議通過的合同,損害集體利益的,全國幾乎大部分法院都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認定合同應屬無效合同。

這樣我們的訴訟風險就降低的很多啦!

這也告訴我們律師朋友,選擇好的訴訟策略,有時會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給我們的當事人大大的降低訴訟風險,而這個正是我們的當事人請律師的目的。

所謂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嘛!


1、訴訟策略當然是根據案件事實、法律關係、當事人手中的證據、法律規定以及當地司法實踐選擇制定的。

2、如何決定,那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但一般會勸說其選擇律師認為能將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和策略。

以上。


沒有好幾套,

只有一套,

只是一個事件中可能包含幾種法律關係可以主張,你選擇最適合你的法律關係去主張。


漫天要價 就地還錢


推薦閱讀:

如何評價電梯勸煙案二審改判勸煙者無責任?
川普:一個想上天的美國總統
小丑所設計的殺局真的存在道德陷阱嗎?如果存在,是怎麼產生的?
辱母殺人案:這是怎樣一種荒誕

TAG:法律 | 律師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