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9歲女孩跳河自殺 另致5名施救者溺亡」?


第一、我真心建議先去看看新聞,這幾人深更半夜地在橋上喝酒,死的六個人只有一個大概是清醒的,加上晚上,能活才是怪事。

第二、我覺得女孩未必真心想死,只是喝高了,喝高了真的攔不住。

第三、知乎以前有回答問剛學會游泳怎麼下水救人,我的回答是剛學會游泳不要下水救人。


我是個工人,類似的事故在我們安全教育案例里有的是,我們準則里有一條就是,別人發生危險你不能盲目施救,沒有相關準備你去救人救上來你也是違章的,這些都是建立在別人血與淚的教訓上的。

施救的這5位英雄,我敬你們是條漢子,不過希望更多的人吸取教訓


第二次修改:

截止2017年7月19日。仍未出現對女孩自殺原因的相關報道。和我理論的也沒有人關注嗎?

第一次修改:

我不是想呼籲什麼,只是希望看到這個問題的人能真正的用心想一下這個問題實質的地方(我並沒有說我的回答就是問題的實質)。

這個問題已經有很多人回復了,裡面不乏大V。有些回答,我自己看了覺得有些難過。你們有特別多人的關注,你們的回答會直接推送上很多普通人的知乎首頁上,你們的回答是否需要認真思量而不是一時興起?

這個問題和「如何看待老人家摔倒有人扶起後碰瓷」這類問題何其相似!扶不扶?救不救?管不管?這樣的思考方式應該不對吧(個人觀點)?

我們是否應該關注如何扶?怎麼救?怎樣管?想怎樣的方法杜絕這樣的社會現象?

回到原題,我們更應該關注的不應該是:這個女孩為什麼輕生?如何減少青少年心理壓力?如何快速正確救援?

600%的死亡率?什麼狗屁觀點?!!!

在家裡死?什麼邏輯?!!!

整個人崩潰了!行屍走肉了!還不是走到哪想到了就放棄了!周圍的人沒有發現!親人沒有發現!朋友沒有發現!這才是問題!!!

以下原回答:

哎。

今天公司里就在討論這個問題,言辭激烈。

怎麼看待?感覺很可惜。可惜了5個施救者和那個年輕的女孩。

可惜,那個女孩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是什麼原因,讓她無法承受,而做出這樣的選擇?為什麼沒有更多人關注你選擇輕生的原因及背後的故事?我無法評價你最後選擇的正確性。我猜,這也是你最後一刻能做的最後的選擇。好可惜,為什麼沒有人能在發生這悲劇前發現你的失落?反而有人對你最後選擇在大庭廣眾下求死予以斥責?我甚至都能想像到,你在最無助時無知覺的走到橋邊的神態。

可惜,那5位施救者,你們的生命沒能挽回那個年輕的生命,最後還會成為別人口中的,與你們正確行為的最好反例。看看那些對你們英雄行為的評價,那些人沒能領會你們的精神,反而讓你們成為這病態社會的最佳證據。

也許,沒救回也好,不然,那女孩背負的,一定更讓人絕望。走好。

以上均屬於個人觀點。最後強調一點:看我知乎的一句話描述。


如何快速分辨不慎落水者和自殺後悔者?

在線等挺急的。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

自殺的人讓他去死,不要救。


忽然想起自己曾經構思過的一篇偵探懸疑小說,想反映「自殺者死後需承擔極大的社會輿論」「救人者身亡,自殺者挨罵」等社會現象。

甲跳海自殺,乙為救甲身亡,後甲被丙救起。人們議論紛紛,乙的家人向甲索賠。甲卻堅稱是被乙失手推進海里的。

偵探通過蛛絲馬跡發現,其實想自殺的是乙而不是甲,乙怕自殺後家人承受社會輿論,所以推甲入海,再以救人未遂的英雄名義死去。

但偵探又發現,上述推論是被人誤導的,甲當時的確是想自殺。甲之所以不承認這一點,是怕人們罵他懦夫膽小鬼。甲更不想承擔乙為救自己而死亡的責任。

偵探又發現,甲有一個網友,整天給甲灌輸一些轉世輪迴、死就是解脫的思想,並有意無意地提到後來甲選擇自殺的地點。而這個網友,就是丙。

丙承認自己太虛榮了,想當救人英雄。偵探卻認為,真相可能是:丙想謀殺乙,所以才設了這個局。又或許是甲想謀殺乙,丙只是障眼法?

但是,事情真的這樣巧合嗎?

然後我就編不下去了。哪位大神來幫幫忙?

評論區大神@面癱61續寫的結尾,我服了:

後來又發現,甲不是第一次溺水,之前也有過溺水被救的經歷,並且當時的施救人員也同樣溺亡,而丙的父親是一位職業撈屍人,乙的屍體正是他以12000元的價格撈起來的。

最後來看普京大帝:


劃定自殺專屬區,尊重他人對自己生命權的處分。


怪不得英國法律對自殺者最高判處死刑


看到這樣的新聞,心裡不舒服,也不知道自己如果在場會怎麼做。

要自殺的人絕沒有想過要拉人下水,指責自殺人意義不大。

在這個看見老人倒地都要猶豫扶不扶的時候,有人能挺身而出,他們的精神和勇氣是每個人都應該欽佩和學習的。

加強施救學習,努力做到用最合適的方式救助他人,保護自己。

對這樣的人間悲劇,少說幾句風涼話。


自殺是最無用的選擇,年輕是用來生活的而不是永久的消失


19歲女孩一言不合就想上天堂,還害死救她的同事.好心人,這絕對是一條可悲的消息,即使不認識這些同齡人也覺得特難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就如同《大魚海棠》裡面的靈婆所說現在的年輕人一點都不珍惜生命說不要就不要,老人都期盼多活一天。批判完不懂事的尋死女,說說法律上,尋死女孩的同事對女孩沒有救助義務,女孩是成年人自己去了河邊自己想自殺,跟一群同事無關,同事即使不救她也沒有觸犯法律。


還是得和民眾們多科普,會在泳池裡游泳和能在河裡救人,基本上沒有什麼關係……


好人好事也要量力而為。

很冷漠地說,他們都不應該下水。其實我們並不知道救人者的游泳實力,但是從結果上看,並沒有到能救人的水平。熱心是好的,搭上自己沒必要。眼見別人不愛惜自己生命,更應該珍視自己生命的重量。


不要沒事給別人添麻煩,不要沒事給自己找麻煩

對了,我看了一下新聞,又想到一個,沒事離酒瘋子遠點,不管男的還是女的,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樣,反正我在路上遇到酒瘋子都繞著走,就算沒打起來讓吐一身也是干吃虧,沒法讓他賠衣服不是?更何況那味道實在太噁心了

17日,某個體企業6名員工在敦煌黨河風情線護欄邊飲酒,其中一19歲的女生聲稱不想活了,翻越護欄跳入水中,被同伴救起後再次翻越護欄跳入水中,不幸溺亡。同伴5人在施救過程中4人溺亡,還有一名參與救援的群眾也不幸遇難。

現在有些人吧,酒品非常不好,明明二兩的量,偏要喝半斤,然後就發瘋。喝酒嘛,應該跟咱家這樣,二斤的量,經常找借口不喝,實在推不開也就喝一斤拉倒,喝完自己還能打車回家,連出租司機都不帶拒載的

比如一個我不待見的同事借調到外地現在回來了,科室準備給他接風,剛好這幾天我胃潰瘍,名正言順的不用去喝了


該救的還是得救……但前提下得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你不會游泳……還要下水救人…………………………(不作死就不會死)……誰不是爹媽養的……該幫的時候幫一把……吧……


水中救援不止一種方式。

對自己的水性和應變能力沒有十分信心十分信心十分信心的話,不建議下水救人,採取別的方式會更好。即使下水救人,也要考慮身上衣物是否會帶來不便,該脫脫。

這種事件既是悲劇也是笑話,沒什麼好說的。

硬要說的話,四個字——求仁得仁


自殺也要選對方式,比如找個沒人的地方服毒啊。幹嘛要選擇在人多的跳河跳樓之類的,禍害好人。此外跳水救人的時候最好要把被救者打昏。


那五位的家裡人找誰說理去?這世上最憋屈也不過如此吧,看天上地下,這個仇找誰去報?


歲數不大還都是孩子,這件事兒告訴我們年紀輕不要zuo,一個人的不清醒會害了你周圍很多人。二十多歲的人父母也得四十開外了,一次就毀了六個家庭。一個失蹤拐賣兒童可能就會毀了四個家庭十年的光陰,更何況是成年人。悲劇就是一瞬間的事情,死了的沒什麼,而對活著的人來說,剩下的只有煎熬。這世上沒有最壞只有更壞,但反過來看這也不是最好總有更好。用老郭的話說「兩個說相聲的對著罵街,誰活得長誰是藝術家」。真他媽精闢


好像這種事情真的不少。不贊成救自殺者。要自殺也應該考慮好,不要後悔


她死一萬次也不能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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