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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的時間觀是怎樣的?


這個問題有點大,更適合的角度或者話題可能是人類學與宗教學或者哲學。

人類並不是生來具備對時間的感知,是他們所處的環境與文化賦予他們時間的觀念。按照埃文思·普里查德在《努爾人》里的論述,人類的時間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生態時間」(oecological time),反映人類與自然的關係;另一類是結構時間(structual time),包括重大事件的時間,年齡群時間和世系時間,反映人們在社會結構中彼此的關係。

中世紀的人們對時間的認識很大程度上受限於自然的約束,從自身的勞作習慣中得出一天與四季的觀念,甚至按照農活來劃分時間,比如一個典型的日耳曼部落的曆法:「休耕月」(6月),「收割月」(7月),「播種月」(9月),「酒月」(10月),「打穀月」(1月),「枝月」(2月),「牧月」(4月)。查理曼曾經想用這些名稱來統一曆法,但是沒有成功,因為這些叫法在不同地區代表了不同的時間。「年」這個詞的本來概念指代的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時間概念,而代表了「收穫」的含義,反映了一種時間的循環與周期性的人類活動。

貝里公爵的豪華時禱書(Les Très Riches Heures du duc de Berry),1412-1416

自然界與人類活動的周期變化使得傳統社會人類的活動被標準化,「現代性」反而成為了一個貶義詞,代表了違反傳統與褻瀆神聖,甚至用「前所未有的變革」這樣的字眼來形容異教徒。所有人的生活方式都可以無限追溯至他們的祖先,從而與英雄乃至神靈聯繫起來。人們記錄下自己的家族氏譜,形成一種「祖先式」的時間形式。所有的活動都被賦予了重要的意義,被認可屬於一套神聖的秩序,使人們生活於神話的時間,而非世俗的時間之中,節日與儀式的產生就是一種最好的體現:它們不僅僅是神話情節的復刻,更是作為儀式而表演,從而也是對其崇高的真實性和影響力的再次體驗。這意味著過去與現實並沒有明顯的分界線,過去並不會消失而是一種永久的持續。

正如聖奧古斯丁沿著柏拉圖的道路指出的那樣:

「攬取卓然不移的永恆的光輝, 和川流不息的時間作一比較, 可知二者絕對不能比擬, 時間不論如何悠久, 也不過是流光的相續, 不能同時伸展延留, 永恆卻沒有過去, 整個只有現在, 而時間不能整個是現在, 他們可以看到一切過去都被將來所驅除, 一切將來又隨過去而過去, 而一切過去和將來卻出自永遠的現在。」

聖奧古斯丁為代表的思想在中世紀主宰了歷史學。高貴者比得(約673—735)在《英吉利教會史》中將歷史劃分為兩個時代:他所敘述的時代與《聖經》中的時代。他以《聖經》中的範疇來理解他所處的時代,把他周圍的世界看成《聖經》的世界。在他的筆下,歷史是一段不斷重複的過程,《聖經》在過去發生的事情一直延續到他生活的時代。

這種循環式的時間觀使得早期的歷史學家們對歷史事件發生的時間格外感興趣,因為這是他們唯一能夠確認某個時間點的方式。他們或許懷有一種樸素的時間向前發展的意識,但同時某個長時段事件持續的時間,以及某兩個事件之間相隔的時間,他們又無法明確。

基督教在改造民眾生活的同時自己也被改造。農事的時間與教會儀式的時間掛鉤,用人們能回憶起的基督生活中的節日與聖日來劃分一年。例如「四季大齋節」,本來是一種苦行主義的修行儀式,但它的在各個季節慶祝的時間卻與收割節、釀酒節與播種節相一致,體現出節日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向大自然祈福的儀式,然後被基督教改造成了對全能造物主的感恩,以天賜禮物為祭品的禮拜式。

如何計時是另外一個問題。儘管對時間的計量很不精確,但中世紀的經院哲學家對時間進行了一種純粹理性的分割,這種思想來自於希臘哲學的「原子化」思想。Honorius Augustodunensis(1080–1154)把時間分割成4個點,10個分鐘,15個部分,40個片刻,15個「signs」和22560個原子,但考慮到基本生活的時間單位是年,季節,月和天,這種劃分是完全沒有實踐基礎的。

教皇Sabinianus(604-606在位)的訓令要求,修道院的時鐘每24小時敲7次,這些準確規定的時間就是規定的祈禱時間。因此,如果說13世紀城市才出現工匠規範生活節律的需要從而產生機械時鐘的話,需要定時活動的修道院是最早的鐘產生的地方。

在沒有機械鐘錶的年代,能夠使用的報時儀器只有水鍾,沙漏以及不準確的日晷,人們不會用具體的刻度來記錄時間。阿爾弗雷德大帝(849-899)首創了一個方法:在他出遊的時候總是隨身攜帶許多長短一致的蠟燭,依次將蠟燭點燃來計算時間的流逝,這個方法至少沿用到了法國國王查理五世的時候(1337-1381,1364年-1381年在位)。而平民們沒有那麼多儀器,只能採用「雞叫」「太陽下山」之類的用法(這些作為農業社會的殘留同樣仍然保存在漢語的表達習慣中)。他們也會用時間概念來描述空間概念,就像傳說中常有的那樣,主人公能得到的土地以一天之內能圈佔的範圍為界限。人們不需要知道準確的時間,能把一天分成幾段就夠了。

最早的機械鐘是13世紀發明的,就像這個樣子:

阿方索十世的水銀鍾,出自《里洛波斯·德爾·薩伯的天文學》(Libros del Saber Astronomia,1276-1277) A.重鎚驅動的滾筒;B.被有孔隔板分開的水銀容器;C.轉動刻度盤E的銷釘。

14世紀的時鐘終於出現了面板和指針,將時間的歷史進程轉化為了空間的運動:

約1390年的修道院鬧鐘,紐倫堡,最多可以記錄16小時的黑暗時間。教堂司事每晚在夜幕降臨的第一個小時調整時鐘,從此教堂司事敲鐘的功能逐漸被鐘聲取代。

在公元1345年左右,人們開始普遍接受將一小時劃分為60分鐘,一分鐘為60秒的做法,這種對時間劃分的抽象框架逐漸成為人們思考與行動的參照點。

機械鐘的發明終於實現了時間的機械化,從此時間不再僅僅是自然界的標度,人類逐漸形成了這樣一種觀念:時間是一個被人測量得出的,獨立的、數學可度量的標度,是一條單向延伸的直線;從而人類真正形成了線性的時間觀。也正由於這種時間不可倒流的觀念在人類的思想中成為共識,才能將過去、現在與未來嚴格地區分開,同時也讓文藝復興時代的人們在想像中恢復對古文明光輝的崇拜。在將來的幾百年內,標準化生產的廉價鐘錶帶來的守時有規律的作息習慣成為了工業化生活的先聲,「時間就是金錢」成為了新興資產階級的道德傳統。

參考資料:

馬克·布洛赫《封建社會》

古列維奇《中世紀文化範疇》

吳國盛《時間的觀念》

芒福德《技術與文明》

《技術史》第3卷

另外勒高夫的《試談另一個中世紀》也對中世紀的時間觀念有過探討,不過這本書我還沒有。

本回答由於知識水平限制基本未涉及基督教的時間觀念,這部分可參考路易·加迪《文化與時間》中的「基督教的時間觀」一節。

(我才不會說我沒寫的原因是看不懂)

最後,看在寫了這麼長的份上求個贊(逃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像的共同體》第二章

漢娜·阿倫特《論革命》第一章

我能說這兩段我完全沒有看懂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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