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笑來各種ico集資,對比特幣圈子造成災難,已經成為一個毒瘤,比特幣的愛好者,有什麼辦法可以去整治他?
李笑來一個自然人的ico募集金額頂得上股市裡的7個公司的ipo募集金額,募集不特定對象超過數萬人,這麼明顯的非法集資行為真的不該被查查嗎?多年來李笑來通過募集所得的財產性收入逃稅漏稅行為還少嗎?從國人手中募集到的數十億資產轉移到外國套現這真的合法嗎?現在李笑來的ico就是通過嚴重違法甚至犯罪行為來搞死幣圈?
虧錢總需找人怪,才能寬慰非我蠢。
一個去中心化的技術衍生出來的圈子,投的都是區塊鏈資產也不是法幣,參與的人世界各地都有,本身就是缺乏監管的。每個人也都可以搞項目ico,也必然導致90%項目都是騙錢的。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前提,交易網站上也反覆提醒你沒看見嗎?那你為什麼要去玩?
無非是想抓住那真正有價值、會暴漲幾十倍的10%項目。但是同時你也要承擔你選成垃圾90%項目的風險啊。你既沒有識別能力去篩選項目,又容易被垃圾項目短期操盤暴漲吸引,也不懂分散投資、做長線,最後賺不到錢就怪別人是毒瘤。本質還不是你自己貪婪,挑的項目是騙錢的你卻不知道嘛,也沒人逼你給人的ico送錢不是。
覺得什麼項目是毒瘤,就列出為什麼這個項目的邏輯是不可行的沒價值的,你說得在理,大家都不投了。就不會從你投的項目里吸血了。這才是有價值的做法。
不過你確定不是你自己投得項目本身是騙錢的毒瘤?不被李笑來項目吸血就不會被其他項目吸血?所以不能有新項目,資金都只能往現存項目上跑才行。所有新項目都是吸血毒瘤,妥妥的。
至於李笑來的各種ico項目,我有看好的有不看好的,不做過多評價。但是和這個圈子的所有其他項目沒有本質的不同,李笑來也不比其他創始人更卑劣。初期都是畫大餅講理念,能不能成功靠的是代碼開發和後期運營。不要一上來就掛上騙錢毒瘤的標籤,從創始人是否靠譜、代碼實現是否可行、後期是否有資源運營推廣,都是需要自己判斷的,然後做出投資決策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每個人都有犯蠢的時候,錯了就反思改進。不去認清規則,優化策略,規避風險,而一味責怪規則不公平,你永遠不會進步。沒有人會去為你修改規則。
你們現在看到區塊鏈圈野蠻的ico覺得沒監管都是騙錢,和2000年左右瘋狂的互聯網被傳統工業謾罵,說沒有實業支撐搞個網頁買幾台電腦就十幾個億市值、危害國家實業基礎、圈錢沒什麼區別。當然,區塊鏈能不能走向主流成為新一代互聯網底層框架還說不好,這項技術目前才剛剛開始走出極客圈而已。
沒有現實世界有資源有影響力的一批人(李笑來也算是最早一批)推動,區塊鏈也沒有今天。至於人家自己的資產,砸盤還是套現是個人行為,你怕你就別接盤。多想想為什麼騰訊、阿里也開始搞區塊鏈研究,多看看白皮書漲點姿勢水平比到處發泄有用。
看到有人要實名舉報他經濟違法啦。來自另一個知乎問題: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1460352/answer/198755430?utm_source=zhihuutm_medium=social愛好者?老老實實承認投機者不好嗎?都是玩比特幣的還有高下之分?
這個你得找一個全才的律師,不過我相信李笑來已經找過了,並確定這個灰色地帶無人監管。目前還沒到災難的地步,但是最近的情況應該是李計劃的一部分了。
不是很多投比特幣的人能細數眾多比特幣的優點甚至是不可替代性,在未來會取代貨幣,因為去中心化,通縮屬性(和一個買的朋友探討了通縮通脹對經濟的影響,最後變成罵街),為什麼一個人出來搞個ICO,大家就慌了?難道這些「明顯」的優勢這麼不堪一擊?
回去寫一篇5萬字的「我為什麼這麼蠢」,再來問這種問題
這事就像前兩年總是諮詢我的,被非法集資詐騙了該怎麼辦,張口不超過三句就是,能不能想辦法抓住他,實在不行就判刑。
律師們都管這個叫垃圾諮詢。一句話,投資有風險,現在不過是風險爆發了而已。高回報必然有高風險,你又想保本增值又想博一下天降餡餅一夜暴富,一點經濟學頭腦也沒有的人,就是被我們篩選拒絕的無效客戶。
題主不用擔心了,已經有新聞啦。8月30日晚間,ICO項目信息中介平台ICOINFO發布公告稱,為防範風險,從即日起,主動暫停一切ICO業務
什麼,顯卡要降價了,喜大普奔!!!
然而參加EOS眾籌的人確實大賺了一筆
怎麼非法集資了?國家本來就不承認虛擬貨幣的地位
推薦閱讀:
※如何評價李笑來向 OTCBTC 團隊索要 16000ETH 以太幣的行為?
※你對2018年的幣市走勢怎麼看?
※以太幣4年漲幅超過4000倍, 現在價格都1200多美金了, 現在買還來得及嗎?2018年能翻倍嗎?
※ethereum (以太幣)6個月內可以漲30倍,為什麼還有人願意通過開直播賺錢,「知識變現」?
※求問 區塊鏈,以太坊,超級賬本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和聯繫,新手應該從哪裡開始學習區塊鏈以及將它應用實現?
TAG:經濟 | 經濟學 | 比特幣Bitcoin | 非法集資 | 以太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