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醫院耽誤救治,起訴醫院會有勝算嗎?

我爺爺上周五突發腦梗,凌晨5點在醫院發病,值班醫生說生命特徵沒問題,就沒醫治只照了CT(之前一直住在心內科病房,醫生也是心內醫生),等到7點多了主任醫生來了才發現是腦梗,才找的相關醫生會診,那時候已經發病2小時以上了,到了8:30才推到手術室,9:30開始手術。現在我爺爺確定右腦2/3壞死,最好狀況是左半邊癱瘓+喪失語言功能,我們目前是打算出院告醫院,畢竟耽誤了將近5個小時才救治,求各位大律幫忙看看我們的情況

(人家說了,讓律師來回答,醫學生請繞道。)

可能之前我沒有表達清楚整個事件我再整理一次

1、5點左右發病,老人自己靠著床滑到地上,沒有摔倒萬幸

2、我家人和病友一起及時把老人抱上床,並且叫了值班醫生(時間離發病過了不到5分鐘)

3、值班醫生來了之後,看了眼睛和血壓告訴我們沒有問題

4、老人一直在床上自己使勁拉被子,不叫人動,醫生說是鬧覺,重點!!!!!!!!!

5、我們家人要求照ct,醫生說5點沒上班,不能照,等心內主任來了再照。

6、我們依舊要求照ct,值班醫生說只能急診照,我們就趕緊掛急診照片子(這時候已經6點多了,一直都在扯皮)

7、照完片子醫生就回去了,我們等著結果,在無數次去確認片子出來沒時候遇見了心內主任(7點多了,將近8點)

8、主任趕緊來了病人,使勁按老人眼眶希望他能睜眼,終於睜眼了,主任判斷或許是梗了,趕緊會診,並且打了溶栓藥劑

9、很快老人被推到手術室時間8:30

10、因為我爺爺有支架,無法做核磁,做的造影,9:30和我們商量全麻還是局部,並且開始手術

11、12:14手術結束,栓子非常多,只能清除一部分,但是手術非常成功,老人轉入ICU

12、事件結束

我們很感謝醫生的全力營救,保住老人生命,但是我們不能接受「鬧覺」處理!!老人後遺症我們接受,我們也做好了老人離開的準備,但是,我們一定要醫生給我們一個他按照鬧覺處理的說法!!

或許知乎里的道德帝會說我們家屬太矯情,就是要錢。我們家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是治病錢還是有的,我們也供得起每天給老人吃安宮牛黃,所以訛錢我們不需要的,我們只要一個說法!!


談點個人看法,供參考,如言語不當還望見諒:

1.題主覺得值班醫生耽誤了你爺爺的病情,這是基於後面已經弄清楚了病情的情況下再返回去找原因,換個詞語來說的話就是馬後炮。實際上在當時面對病情變化時,基於病情的複雜性和醫生個人經驗水平等因素,在當時並不能保證每個醫生都能十分完美的診斷清楚並完美處理,畢竟醫生都是普通人,不是神,你不能以神的標準去要求普通人做得事事完美無缺。如果每個病人都按這種模式清楚病因後再追責前面醫生的失誤,那基本每個醫生都得吃官司,因為每個醫生都可能遇到一時診斷不清楚的病人,後來送別的醫院最後診斷清楚,如果都像題主這樣去打官司,那基本上沒人願意當醫生了。

再打個題主能理解的例子,比如你是一名司機,路上碰到一名受傷的遊客,你本著救人的想法帶他去醫院,但由於是在外地,路不熟,走在岔路口的時候,有兩條路方向是對的,其中一條路遠,一條路近,你也不知道選哪條路是最近的,只能憑經驗選其中一條路,但最後到達醫院送遊客就醫後,才發現自己其實是選了遠路,比走近路多花了幾十分鐘(實際上可能早幾十分鐘也並不一定有更好的結果),這時候那個遊客怪你耽誤了他的救治時間,要跟你打官司要你賠錢,你覺得你應該賠償那個遊客嗎?你下次遇到這種情況還願意救人嗎?

2.題主覺得醫生耽誤了你爺爺的病情,實際上還存在一個誤區,就是認為如果值班醫生按你所想,做完CT出了結果後立馬送去手術,就能完全恢復正常。因此把目前爺爺癱瘓的責任全部怪在那個醫生身上。實際上這是非常錯誤的,因為你認為爺爺及時手術就能完全恢復只是你一廂情願的臆想。事實上並不是每個腦梗塞患者及時治療都能得到最好的結果,有些嚴重的大面積腦梗患者即使溶栓後也有挺不過去死亡的,有些挺過來的,也只是病情緩解,恢復部分功能,然後穩定後長期康復訓練,有的甚至終身不能完全正常。因此你把責任全推在醫生身上是說不過去的,這也是你不懂醫學所造成的誤解。請注意,造成你爺爺癱瘓的,不是醫生,是腦梗塞這個疾病。你爺爺這種大面積腦梗,死亡率是非常高的,醫生把你爺爺從鬼門關前救回來,保住命,這已經是很難得的了,要知道還有很多救不回來的,你爺爺比起他們已是多了一分幸運。從這一點,你就該感謝醫生。那你說,如果醫生再早一個小時做手術,會不會就恢復的更好?這是不一定的,歷史無法假設,只能說理論上有可能。但這好結果是否就一定能落在你爺爺身上呢?不一定。永遠不要把一個可能有的東西,當做一定有或已有的東西。就好比你看到有人中獎了,你想如果昨天你也買彩票的話,你就中獎了。這就太荒繆了。

3.那你這個事件里,醫生有沒有耽誤你爺爺的病情,我談下我的看法,不一定對。首先值班醫生是心內科醫生,而非神經內科醫生,當他面對你爺爺這種病情變化時,他作為非專科醫生,經驗是很有限的,他安排你爺爺做了CT,CT報告沒問題,以他的能力和經驗,他認為腦梗塞依據不足,目前生命體征平穩,暫時觀察病情變化是合理的(這就是前面講的第一點問題,走了彎路)。主任上班後,他其實是有及時向主任彙報的,不然主任也不會專門過來看你爺爺,而主任經驗比較豐富,查看病人後認為還是要考慮腦梗塞(可能這時病情更加明顯有利於判斷),於是及時聯繫手術血管造影加溶栓。從5點多發病到8點半準備做手術,約3個小時。腦梗塞溶栓時間窗是6小時,因此是在時間窗內完成了治療,並沒有耽誤,只是不夠想像的那麼完美。如果是醫生導致你爺爺錯過時間窗無法做溶栓取栓,我覺得你怪醫生耽誤病情還情有可原。但醫生是在時間窗內給你爺爺完成了治療,並不算耽誤,還保住了你爺爺的命,說起來非但無過反倒是有功的,你所認為的耽誤,只是客觀情況導致的瑕疵,用馬後炮臆想出的完美去苛責醫生,是否有點恩將仇報呢?因此你覺得醫生耽誤了你爺爺的病情只是因為前面講的第2點的思維誤區。

這裡再舉個例子幫你理解這段話,毛主席用兵如神,紅軍一路走來直至建國,勝多敗少。但毛主席再厲害,紅軍也有吃敗仗的時候。如果你翻開歷史書,說當年毛主席這個敗仗為何不這麼這麼打?否則就贏了,不會死這麼多人,建國就更早了,要追究他的責任。毛主席聽了估計會跳起來跟你說,你這馬後炮有本事你來,把你放在當時他的情形下,你就能每次都判斷精準料事如神百戰百勝?換你來指揮,紅軍最終能否存活都還說不準呢。誠如偉人都不可能事事完美,何來苛責普通人事事完美無暇?

總之,題主還算是很有素質的人,想到的也是走法律途徑,沒有說去醫鬧。只是因為並非醫療專業,所以對醫療以及疾病的認識還存在一定的認識誤區。而且人類在面對不幸時,往往都有一種要追查原因找人負責的心理。有時是責之於己,有時是責之於人,以此來減輕心理負擔。當親人發生不幸時,由於這種心理,你們在心理上把責任都推在了醫生頭上以減輕自己的心理負擔(這都是潛意識的心理,不能怪你們)。但忽視了造成你爺爺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疾病這個事實。更因為這種心理,忽視了醫生將你爺爺從鬼門關拉回來,撿回一條命延長了壽命這個事實。

生老病死,本就是每個人都會面對的事情,是自然規律,中國人在文化里和成長過程中缺乏對死亡和疾病的正確認知,平常往往選擇避而不談的逃避態度,當事情來臨時又只能慌張的面對,要麼過於自責,陷入抑鬱,要麼推卸他人,陷於紛爭,於是乎長時間不得安寧。這正是中國人缺乏良好的平常心去面對這個自然規律導致的。這是我們目前文化中一個很大的缺點。家人得了疾病的確是不幸的,是否打官司也是題主的自由,只是個人認為你如果花很大精力去打官司,然後因官司長期陷於不良情緒里出不來,影響到後面正常生活,而且因為此事中醫生並沒有太大責任,可能最終勞心勞力還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結果。這實際是有點得不償失。我更希望題主能調整好心態,從悲傷和憤怒中走出來,回歸正常的生活軌跡,把更多精力花在照顧家人上,讓家人過得幸福,將會是更睿智的決定。

不管您最終決定如何,都祝您一切順意。願世人永得康樂,安靜祥和!


更一下吧。看了看其它回答還有題主在其他答主評論下的補充,我再說點。

診斷急性腦血管病查體是最快最重要的,就是醫生的檢查,包括生理反射,病理反射這一套。這是神內醫生的強項,心內醫生不會。。。

CT排除腦出血是即刻,但定腦梗死,最長可超過6天才顯影,而且小腦、腦幹不能作為診斷證據,因為有偽影。

最快的影像學是核磁共振DWI象,6小時左右顯影。

所以急性腦梗死初期的診斷和鑒別診斷是:神經科查體確定腦血管病,然後頭ct排除腦出血。

但你在心內科,心內的醫生未必會神經科查體,而且是凌晨5點發病,8點就進手術室,醫院沒有耽誤。

因為前循環溶栓是6小時以內都可以,後循環是24小時以內。

看你家人的核磁共振能看出來哪裡梗死,如果是大面積腦梗,本身就是危急重症。也就是說,即使醫生5點發現病情,立即去手術室,也未必不留後遺症(腦組織耐缺血缺氧的時間大多在3分鐘到10分鐘。且神經細胞梗死,不可再生。)因為溶栓本身就需要時間。

所以,我覺得你這個官司可以打,但未必能成功。

再補充一句,如果你爺爺不是左利手,那麼右側腦梗死,除非意識喪失,否則不會影響語言。如果影響了,可能左側也有梗死灶,甚至腦幹也可能有。因為語言中樞在優勢半腦顳中回。(右利手的人優勢半球多是左側,左利手多是右側)舌咽神經核等在腦幹延髓。

感謝評論區猴猴知友指證。


謝邀。

急性腦梗CT是看不出來的,只有磁共振彌散相能夠確診。

但問題是,大部分醫院裡夜裡只有急診CT,沒有24小時的磁共振。所以為了排除腦出血可能,一般都是急查CT,這個醫生的處理方法沒有錯。

接下來,每個醫院都是八點上班,按你的描述,七點多主任來了,根據臨床經驗判斷是急性腦梗,立刻就安排了手術,九點鐘就上台了,這個流程不僅處理正確,而且及時,並沒有看到什麼疏漏之處。

人生了重病,就是命運抽到了下下籤,沒有人害你,醫院也沒有置之不理。建議把精力放在對親人的照顧以及其恢復期的康復訓練上,多盡孝心,同時學會一些基本的醫學常識和護理方法,以備不時之需……

至於打官司,如果你自己覺得有必要,就去打吧。但是據我所知,目前很多醫院為了自我保護,也開始向航空公司學習,設立黑名單了。畢竟大家都有家人老小,都是吃的五穀雜糧,都是凡人,能力和精力有限,誰願意去伺候那種動不動就左手道德大棒,右手法律盾牌的鐵血戰士們呢……


那就告唄。

對醫療過程,抱有疑問,通過法律途徑合理解決,沒有毛病。同意題主的觀點。

但因此帶來對醫護的言語攻擊,人身攻擊,鬧,打砸,是不會被法律允許的,望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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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更新了些他得到的當時情況,居於此,我也更新一些對這個情況的看法:

1.你讓醫學生繞開,只要大律答,這個根本是脫離實際,沒有幾個大律能參透臨床的那麼多知識,如果有大律能參透,他也不定有興趣來答題。更何況,知乎醫生答主多數贊成你「走法律,不鬧」的做法。

2.5點在值班的醫生,我能感同身受,但從你提供他的處理過程,我是不能完全接受你的一面之言的。為何出現目前這種情況,我看醫學生不要繞開了,有興趣的,具體我們可以私聊:怎麼去處理這個典型案例,對於你們以後的行醫之路都有幫助。

3.走法律可以,但請善待那個值班醫生。應該還是個小醫生,他不是神。所有的醫生,包括醫學,都在摸黑著前行。

4.最後,是疾病,而不是醫生造成你爺爺的目前情況。


這種問題首先應該讓醫學專業的回答,醫療糾紛重中之重是要做醫療事故鑒定,只有做完了這個鑒定分好了雙方責任才能做出判決。在起訴前了解到自身情況在醫療事故鑒定中大概會是個怎樣的情況難道不重要?所以說叫醫學生繞道是什麼意思?

至於大致處理流程有人總結過:

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複印封存病歷——提起訴訟——第一次開庭(質證病歷)——委託醫療事故鑒定——(不服)申請再次鑒定——司法鑒定——再次開庭——判決——(不服)上訴醫療鑒定流程:醫患共同向市醫鑒會提起(或委託鑒定)——受理——交費——提交陳述書等材料——查看專家名錄——選出需迴避的專家——專家隨機編號——抽號——組成專家鑒定組——患醫各陳述15分鐘——退庭——專家討論——出具醫鑒結論報告——(不服)向省醫鑒會提起再次鑒定。


簡單說下,因為只有題主你提供的這部分信息,我暫時沒辦法做出準確判斷,真準備走法律途徑,建議你還是去諮詢當地律師。我只是針對題主的描述,大概說幾點注意事項。

首先,你得有辦法證明你爺爺目前的情況,和那位醫生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導致晚了五個小時進行手術有直接的關係。這個你得自己想辦法,我從你這種程度的描述中是找不到的。

其次,你要證明那位醫生存在過失,即他應當能夠及時發現問題。根據《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第二十二條,對於是否盡到與當時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是要適當考慮到醫務人員資質的。考慮到醫生及時做了ct進行檢查,我認為這一點上你還是存在劣勢的。

最後還有一個,醫療責任是個過錯責任,雖然舉證責任倒置,但如果對方醫院能積極舉證,提供病歷等證據證明其沒有過錯,那麼其責任是可以免除的。我不是學醫的,所以我判斷不了這種情況醫院到底有沒有過錯,能不能證明。但這確實也是訴訟中應當考慮到的問題。

補充一點,上知乎來問不是不行,但你真想得到最有價值的回答,我還是建議你直接去找當地律師。。。 網上諮詢,比如我回答這個問題,在沒有相應證據材料的情況下,是沒辦法給出準確回答的。最多提一下大致要注意的點。


同意樓上的說法。急性腦梗24小時內CT是看不出來,所以是否進行CT檢查對病情及時發現沒有影響。此外,主任7點多來院~~會診~~準備手術,9:30就開始手術了,並未有明顯延遲。手術並不是馬上就能作,術前準備、麻醉都需要時間。由樓主所說,病情達右腦半球的2/3以上,說明病情嚴重,即便當時手術(實際無法做到),也無法保證手術效果。另有,要正視死亡,既然可以喜悅迎接新生命,也要勇於面對生命結束。醫生不是神仙,並不會改寫生命篇章,只能做到讓那些想插隊逝去的生命回到自己原來的位置,正常離去。


首先,理解你「醫院如果在發病當時就查出腦梗,更早得到手術,情況會不會好一點?」的心情。

第二,你們沒有因此去醫鬧,去打醫生,而是上知乎來尋求幫助,並打算走法律途徑,確實是比較理智的做法。

第三,支持你尋求法律的幫助。


你要是住神內 這事你可以去說道說道

心內的話 他們約ct排除出血已經是很儘力了 以當時的情況腦梗他們沒法診斷 也沒法治療


我覺得有幾個細節沒交代清。

第一,說之前一直住在心內,因為什麼病住的心內?

第二,還是那句之前住在心內,這個之前兩字,是說的截止發帖之前,還是說老人原先住心內,後來轉科,在第二個科室發病?如果是後者,那這第二個科室是什麼科,為什麼轉?

第三,老人發病,值班醫生說沒事。怎麼個發病法,值班醫生怎麼解釋說沒事的?

這三個細節很關鍵,我認為可以直接左右責任的劃分,希望樓主能補充完整。


急性腦梗24小時之內ct平掃是看不出來的,而醫生診斷準確很大程度依據各種檢查技術,所以針對這件事,理解你的心情,但是醫院無過錯。

順便附一張圖~~~裡面有一句話 CT:平掃,在發病24小時內常難以顯示病灶


現在專科分得這麼細,這樣的事情多了去了,同意走法律途徑,打砸鬧殺是法律明確禁止的


想告就告,但是算我跪下來求求你

千萬不要醫閙

千萬不要醫閙

千萬不要醫閙


看了這麼多,實在忍不住來說兩句。

作為醫生,我看不出處理有什麼特別的問題,一般醫院一般流程一般水平也就這樣,醫生患者大家都是凡人,普通人,醫生不可能準確的判斷每一個細節,患者也可能怎麼說就是不理解,醫院裡每天都是這樣過的。

但是,我自己也曾經是病人家屬,家屬的這種糾結也曾經體會過。

看看這些回答,很多已經解釋的很詳細了,但是,仍然有不接受不理解。這很正常。對疑問有追訴,這是患者的權利,既然患者主張,醫方應訴就好了。法律的問題交給法律專業人士處理,這也是今天法制社會的規則。

看完題主的各種發言,顯然,患者不會採取醫鬧的方式解決,而是會走法律途徑,在今天的社會背景下,已經是進步了,這本身就值得肯定。

我們當然要譴責打擊各種醫鬧行為,但也要尊重患者應有權利的主張。

對於醫生來講,要正視患者群體各種權利意識增強的現實情況,真的要有隨時應訴的心理準備了。因為現實社會就是這樣發展的,迴避是迴避不過去的。能用法律來和醫生說事的,已經都是文明的了。至少不是喊打喊殺的,人家走的是正路。

當然,醫生做好隨時應訴的準備的代價就是會給開病人開大量預防性排除性的檢查,以確保自己的醫療行為不會被追訴,這個代價肯定是要患者來承擔的。這個很好理解,既然讓醫生承擔這麼大的風險,那麼醫生必然要將風險可控。讓醫生少做檢查,少給病人花錢,還都能事事料事如神那就太過分了。不是說了么,誰也別當道德帝。

這就是社會發展中的悖論。今天美國高企的天價醫療費用,很多就是這麼來的。有人說美國的醫患關係還不如中國呢,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但確實有經濟學家建議美國醫患簽署醫生治療免責條款,醫生不必對治療效果負責,放手治療,以此來降低高的離譜的醫療保險費用。這在中國顯然是不可想像的。這方面內容羅輯思維里有一期提到過。

最後的建議是,真正在當地找個靠譜的律師好好聊聊,有沒有操作性,當地的法律系統,對類似的問題都是怎麼處理的。如果可行,那就去準備資料。如果不可行,那就接受吧。

知乎上說的再多,最終也是要落實在現實生活里的。


意思是得要治得像一個年輕人一樣活蹦亂跳還能跟街頭的小夥子們打籃球打滿全場勇奪MVP你才滿意咯?還是要通了腦梗瞬間變成世界最強大腦去研究廣義相對論?

大兄弟醒醒吧,老爺子大半夜的突發腦梗能撈回來就已經很不錯了,不要貪得無厭。


說句不太和諧的,回答者里可能有專業人士,也可能有啥都不懂瞎猜的。

題主覺得醫院或是醫生有問題,那法律手段改用就用。沒有人有權利或是有資格對你這個行為指手畫腳。

當然要求打算走非法律途徑就算了吧…加深矛盾的同時,不一定會有什麼好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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