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改變降落地,乘客是否有權要求退款?

由於天氣惡劣,飛機改降,乘客由於行程原因不能等待再飛,是否可以要求航空公司退還全部或部分票款?因為我所了解的部分合同關係中,不可抗力的風險是由合同雙方共同承擔,在這個情況中,有什麼不同嗎?


關於航班延誤的原因,國際上一般將其分為可控原因和不可控原因兩種。歐盟指南、英國民航局所指的「特殊情況」,所指即是航班延誤的不可控原因。「特殊情況」表明該情況已經超出了航空公司的控制範疇,歐盟指南規定「特殊情況」需滿足三大原則:不可預計不可避免外部因素。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53條也有相似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57條規定:「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商務、機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務」。第58條規定:「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承運人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可由旅客自理」。根據法學理論,「可」是「可以」,而不是「應當」或「必須」,即費用可以由旅客自理,也可以由航空公司支付。

公司願意給你解決餐食住宿都已經是業界良心了,你還想要賠償?

那這一輪華南雷暴廣州深圳珠海延誤堆積如山,全國的航空公司是不是都得垮了?


有些乘客啊!還真是長亭外,古道邊,芳草天~目的地機場打雷哐哐的你非要司機按照合同給你飛下去挨雷劈~活著不好嗎?非要選擇被同班乘客和機組打死的死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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