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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資金來源可否通過 P2P 籌集?


這個顯然是可以的,因為已經由公司這麼做了,目前我知道的就是融信融資租賃,平台是普資華企,合作方式就是利用互聯網平台為融資租賃公司籌集資金。但就融資租賃公司通過P2P平台籌資這一塊,可能需要考慮幾個問題:

1.成本:

融資租賃資金來源有股權和債權融資兩種渠道,比如股東投資和銀行貸款。由於政策限制,租賃資產到了一定規模,要麼增加資本金,要麼出售原有資產。融資租賃公司各種融資渠道的資金成本不同,股東增資、上市融資、銀行貸款、銀行保理、金融租賃公司同業拆借、發行金融債券、私募債、海外融資、信託融資,甚至資產證券化,這些融資渠道成本都不一樣,大概在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或者上浮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左右。

P2P是利用互聯網的便利性向互聯網用戶募集資金的一種方式,由近期餘額寶及各類P2P平台的刺激效應可見,P2P平台可以短時間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但是這些互聯網產品由於其面對的都是個體,且其風險相對更大,投資者投資回報率要求太高,因而雖然發行過程中成本很低,但是到了融資企業手裡時融資成本已經相當高,一般的P2P平台年收益率都在8%—20%的水平。

這樣來說,如果融資租賃公司能夠有其他資金成本更低的渠道,很少會考慮利用P2P平台來融資。

2.期限:

P2P平台上的投資者都是個人,多屬於個人閑置資金的臨時應用,一般對應的貸款品種都是短期流動資金,一般也在幾個月到一年,而且這些產品還不能通過轉讓等方式流轉,對於個人而言,最高接受的期限也在一年左右。

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項目一般都在三年以上,至少也是一年,很少有一年以內的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公司通過P2P方式籌集的需一年內償還的短期資金,用於投資三年或以上的長期項目,項目資金收回的期限與須向P2P投資者分配收益和償還本金的期限不匹配,容易造成融資租賃公司流動性危機,影響融資租賃公司長遠發展。

3.操作:

P2P這種籌資方式可以類比融資租賃公司與銀行發行理財產品籌資,或與信託公司發行集合資金信託籌資的模式,大致有這兩種操作方式:

融資租賃P2P模式:類似眾籌,即在項目開始時利用P2P籌集資金用於購買租賃設備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以收回租金償還P2P投資者收益及本金;

租賃資產收益權受讓P2P模式:類似應收賬款轉讓,即在項目過程中租賃公司將未來(未到期的)租金收益權打包出售,利用P2P籌集資金用於其他融資租賃項目,P2P投資者的本金及收益依賴于于該融資租賃項目的未來租金收取情況。

第一種模式目前我還沒有見到過,說一下第二種:融資租賃資產收益權P2P。採用P2P平台來融資,更準確的說是P2B平台,即個人對機構的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向廣大互聯網用戶籌資。其操作已經有過,可以參考我的另一個問題:「普資華企」這樣的融資租賃資產交易平台有無投資風險?風險在哪?

這種方式是融資租賃公司先將租賃資產所擁有的債權轉讓給另一資產管理公司,實質是融資租賃公司應收賬款收益權轉讓,相當於融資租賃資產私募證券化,但其實租賃資產並未「出表」,風險也沒有「出表」,資產管理公司不承擔應收賬款催收、管理以及壞賬擔保。

資產管理公司在受讓該筆應收賬款之後進行份額化和標準化,再委託P2P平台對此進行銷售。投資者本金及收益由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回購擔保,資產管理公司再對融資租賃公司回購義務進行設定,最後的擔保責任仍然落在融資租賃公司身上。項目中投資者的本金及收益來自承租人按期償還的租金,如若遇到承租人不能按期償還租金的情況,則按規定由資產管理公司或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墊付或者將債權進行回購以償還投資者。

在這個過程中,P2P平台只是作為資產管理公司從融資租賃公司處購買的債權進行分割再銷售的一個平台和渠道,本身不承擔擔保義務,也不對本金和收益進行剛性兌付作出承諾。

4.風險:

融資租賃通過P2P籌資的整個過程中,投資者的風險有以下幾道防線來保障其收益。

第一道:承租人利用租賃物獲取的收益足以覆蓋每期租金應還款額;

第二道:承租人自身實力及自身信用,足夠使其在使用租賃物獲取的收益不足以償還每期租金時有能力也有意願利用自身其他資產收益償還;

第三道:與承租人有關聯的第三方信用擔保或者資產抵押擔保,這種擔保可能是承租人的母公司,或者普通的融資擔保公司,或者與其有關的廠商或經銷商回購擔保,這些擔保使得當承租人本身無力償還租金時,得以從有實力的第三方代償以保障融資租賃公司租金收入;

第四道:融資租賃公司回購擔保,當從承租人和擔保方處無法得到租金收入,而應當向投資者支付報酬時,則由融資租賃公司負責從資產管理公司處進行應收賬款回購,並將回購款項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向投資者分配。融資租賃公司在回購後可以以承租人租金逾期造成合同違約為由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取回租賃物再行處置。

第五道:資產管理公司回購,當前面四道風險防範措施都無效的時候,則由資產管理公司自身向投資者回購債權,向投資者償還本金及收益後其再向融資租賃公司追償。

這樣的風險防範措施在實際中最後的違約風險其實很小,但是由於P2P這種方式本身屬性的原因,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對於P2P平台,P2P平台的監管目前還沒有明確,既沒有規定監管部門,也沒有規定監管條例,屬於還在自行發展的階段。其操作之簡單到簡單建設一個網站,掛上幾個投資標的,打電話和其他方式向不定向人群進行銷售,籌集到的資金或者不經過平台本身,或者可以由平台之間挪用,發生的跑路風險近期可以看到其實很大,跑路的公司也很多,這個可以從已經報道過的很多平台公司攜款逃跑的案例看出來。

再者對於資產管理公司,很大程度上涉及到非法集資的法律風險的邊緣,關鍵在於P2P平台本身是否進行擔保,資金是否進行託管,這些對P2P平台本身的運營者要求很高。

而對於融資租賃公司,為什麼可以接受這麼高的融資成本,是否因為其其他融資渠道融資額度受限較大,其對於負有回購擔保責任的P2P互聯網產品是否有足夠的擔保能力?如前所述,融資租賃公司存在著利用短期資金進行長期投資的資金錯配的風險,對於承租人償還的租金,融資租賃公司同樣也有挪用的可能,這裡的風險如何防範?如果到期承租人租金逾期,融資租賃公司是否又有足夠的能力進行回購?

最後對於投資者,目前針對餘額寶等貨幣基金產品及P2P借貸產品,了解得相對多一些,但是對於融資租賃租賃資產為標的的互聯網金融產品了解還不足,其投資時並不能真正了解產品背後的基礎交易,即融資租賃這種交易結構,其中的承租人資信、租賃資產質量、租賃業務中的擔保等風控措施,這也會帶來很大的風險。

綜上所述,利用P2P平台為融資租賃公司籌集資金,我想目前只能是作為一種嘗試,一種備選方案,按照大規模或者有依賴性地利用P2P平台籌資融資租賃項目資金存在很大困難,也存在很大風險,至少在目前看來可能還沒有多大利用價值。


基本融資租賃交易關係示意圖

「三方兩合同」

1. 承租人選定租賃物和供貨人,並確定交易條件.

2. 承租人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3. 出租人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並向出賣人支付租賃物全款.

4. 出賣人向承租人遞交租賃物.

5.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結束後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租賃物所有權.

融資租賃的實質

承租人享有所有權中能夠創造價值的部分,出租人保留的權力主要在於風險控制,其實質就是一種債權融資方式。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實際上是物權從出租人-融資租賃機構-承租人的轉移過程,與目前部分有抵押貸款模式類似,但有抵押貸款不存在物權的轉讓,而融資租賃則是物權與資金流的逆向轉讓過程。

三種業務模式

P2P直接投資模式

由融資租賃機構作為P2P項目發起方,通過P2P平台,面向特定承租人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服務,資金來源通過P2P平台對外發標募集,以承租方的租金在扣除傭金後作為投資人報酬,投資期限就是融資租賃期限,一旦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則由融資租賃公司擁有該設備的處置權。這種形式適用於資金額較高的大型設備的融資租賃服務,一旦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則由租賃公司擁有該設備的處置權;

P2P轉債權模式

同直接投資模式流程類似,只不過資金來源由中間人先行支付,然後中間人通過P2P平台對外轉讓債權

眾籌模式

由承租人直接在P2P平台上發起項目(平台需要對承租人的承租合同,持續盈利能力做專門考察後,確定是否立項),承租人在項目成立後,即可通過融資租賃的形式取得設備使用權(P2P平台暫時託管設備物權),承租人按期向P2P平台投資人支付租金,在租約到期,租金支付完畢後,P2P平台再行轉讓設備所有權到承租人。一旦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則由平台收回設備,並有權按照有關條例做出處置。在這個過程中,P2P平台將承擔類似第三方的職能,該流程模式適用於小型設備的融資租賃,如農用機械或小型製造機械。

無論哪個流程,實際上都能解決物權和債權的對接,平台則發揮類似支付寶的功能,在債權未盡之前,投資人通過平台享有物權


答案是肯定的。

其實融資租賃的互聯網融資模式其實不外乎兩種:

一是:債權轉讓模式,即融資租賃公司將原有融資租賃項目下未到期租金的債權轉讓給投資者,用於籌集融資租賃公司開拓其他新項目的資金,投資者收益來源於原轉讓債權的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公司所籌集資金用途與投資者並無關係;

二是:眾籌方式,由融資租賃機構作為p2p項目發起方,通過p2p平台,面向特定承租人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服務,資金來源通過P2P平台對外發標募集,以承租方的租金在扣除傭金後作為投資人報酬,投資期限就是融資租賃期限,一旦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則由融資租賃公司擁有該設備的處置權。

目前,國家政策也對融資租賃P2P給予支持。9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創新經營模式,支持融資租賃公司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加強與銀行、保險、信託、基金等金融機構合作。


成本太高了吧。。。


現在監管政策出來了,這種模式基本就廢了。可以考慮其他渠道融資了。散了吧


通過p2p的是有多弱。。。


可以啊,後來租賃公司就掛了


可以的,很早就有融資租賃公司這樣做了,和p2p 平台對接。一單一做和打包都有。


是不是這樣融資租賃公司就可以做一些小的項目呢?


可以啊,不過現在P2P利率成本都10以上,租賃公司只要覺得有利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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