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love the way you lie?

嗯,請從多角度來講。


這種爭議這麼大的問題怎麼沒人回答呢。。讓膚淺的我來說兩句好了

我們先從結果上來看,這首歌是相當成功的,讓世人開始正視說唱。榮譽我不贅述,百度上都有。這一首歌捧紅了唱的兩個人,Rihanna方面我們以後再議,很多很多人都是因為這首歌才開始知道Eminem甚至是說唱,也有很多人因此喜歡上Eminem和說唱。無論本質粉還是路人粉,Eminem很成功的通過這首歌收穫了不少人氣。從一定意義上說,這首歌毫無疑問促進了說唱的流行化改造,讓說唱變得更注重一耳朵的聽覺感受和更平易近人。最後,Eminem的目的達到了。我們結合這首歌之前的背景來看,自從04年Encore之後Em進入一個事業中斷期,他復出時急需快速恢復人氣。09年復出Relapse,又一次和老師傅Dr.Dre合作,Refill版更是來了一首Ft. Kanye, Lil Wayne Drake的Forever這樣的大手筆。但是,這張專輯還是不夠轟動,因為缺少一首足夠轟動整個音樂界的頂樑柱。於是,在Recovery這張「極富表現力」的專輯裡出現了這樣一首能讓並不熱愛說唱的普通人記住的歌。Em成功的、「驚世駭俗」的復出了。直到現在iTunes Store的Em主頁里這首歌下載量還是排第一。不得不承認,這是Em商業化最成功的一首歌。這首歌讓他人氣達到了巔峰,有粉絲聽才能持續做出動聽的音樂。收錄在Rihanna五專里的Pt2和去年的新歌The Monster顯然都達不到這個高度。以上是我們從正面作用來看。

如果從負面看,那這首歌值得吐槽的地方太多太多了。首先,主觀方面,這首歌過於商業化了,完全是為了火爆而唱,不客氣的說,把說唱當做賺錢的工具而非藝術;流行取向太明顯了,完全是為了流行而rap,把原本次流的hiphop硬搬上主流的舞台;正如Nas所唱Hiphop Is Dead,這首歌一方面也加速了hiphop的死亡。我們從歌曲內容來看看,這首歌實際上呈現的就是一對情侶不斷吵架和複合的場景,並沒有太多深度。Em在99年The Slim Shady LP和2000年The Marshall Mathers LP的時候的Hardcore風格才是最真實的自己,而真正的hiphop死忠最欣賞他的也應該就是這兩張專輯了吧。但是如果他一直保持這樣的風格,他只能活在最初的那些本質粉的世界裡,沒有可能擁有現在的名氣。他不是第一個白人說唱,而他之前的白人說唱遠不如他火的原因一方面就是因為缺少這麼一首標誌性的核心歌曲。早在Relapse: Refill這張再填充專輯就已經可以看出Em打算走商業化的路線了,Forever這首歌請來了YM的Drake和Lil Wayne這兩個南部活寶,這簡直與Em之前的作風大相徑庭,不要說什麼請另外三個歌手來襯托Em的強大,我看到的只有商業化的墮落。第二,客觀方面,這首歌成功收到了很多路人粉,以至於很多人一提到Em就會說哦,唱LTWYL那個啊,但你要再問哪怕多一點點,路人粉恐怕要不明覺厲了。不少人甚至是沖著Rihanna的副歌去的,甚至自製了去除Em部分的版本。實際上最體現Em說唱水平的歌還是在那兩張專輯裡,具體是哪首這個還有點爭議,但絕不會是這首。甚至這首歌收來了不少腦殘粉和小學生粉,看看之前的Em百度貼吧就知道了,氣氛讓人覺得噁心。有些聽了一首口水歌就自詡了解Em的人,以整天把Em和別人比來比去為樂,動不動就爆粗還自以為很hiphop。這首歌也成功的拉低了Em粉的質量和門檻。不想多評論這些人,我是來回答問題的(捂臉)。因為粉絲質量的直線下降,Em在通過這首歌招粉的同時也招了不少黑。

總體上說,這首歌是hiphop在21世紀仍不被主流文化接納的窘境中欲尋求突破的產物,評價如何與欣賞者如何欣賞有很大的關係。如果你把它當做一首流行歌曲來欣賞,它是很好的。如果你是個本質hiphop粉,那你可能會認為這首歌很俗氣。說不上差,21世紀真正差的說唱多了去了,集中在南部。以Lil Wayne的Young Money為首的炫富幫和Wiz Khalifa為首的嗑藥幫一直都在一點點的把hiphop玩臭玩爛,並不差Em這一首歌。而商業化這個事,也不是光從Em這首歌才開始的,遠的咱不說,就說Rihanna唱副歌的另一首,08年T.I.的Live Your Life,曾經的冠單,早就已經這樣了,而由於我聽得不算多所以我還是沒法準確說出到底是從哪個人的哪首歌開始hiphop變得商業化,但是,可以確定的是LTWYL這首歌並不是第一首。說真的,我作為一個不迂腐的、膚淺至極的泛hiphop粉,並不想太多的誇張這首歌的負面作用。我只是個聽歌的人,歌好聽,我就聽,我聽歌的時候不會太去管這些框框條條,一首歌如果非要結合上下背景作者人生經歷當時社會環境七大姑八大姨之後才能聽得懂,我想不會有很多人願意主動去聽吧。就好比中學語文課本里的文章,嗯我承認寫的很好很到位很有水平,但我就是不喜聞樂見,不逼著我就不看。就從這首歌來說,聽覺感受還是很棒的,開頭Rihanna渾厚而有穿透力的聲音足夠吸引人,接下來Em的說唱很有節奏感很流暢很Hardcore,Chorus和Verse的設置也很合理。我也聲明一下我既不是Em粉也不是黑,Em對整個音樂界的影響我不誇大也不貶低。

以上我的看法。希望對你有幫助。我覺得我的回答夠辯證、夠符合樓主的「多角度」這個要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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