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有波粒二相性,波到底是什麼?是物質嗎?還是一種運動形式?


費曼曾說與其說波粒二象性莫不如說其既不是波也不是粒子,其實這種思想很多近代物理學家都是接受的,而且物理學類的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也是深有體會的。因為現在描述物質波物理學性質的概率波並不具有全部的波的性質和粒子的性質(這段在哈工大井孝功先生的書中有過論述),所以與其寄託于波動和粒子這兩個經典模型還不如建立新的物理模型。不過就此問題,波動可以看成是場的能量的輻射,具有能量,這樣就可以簡單地應用質能方程將其理解為是一種物質。


波具有確定的頻率和波長,並且在空間內無限拓展。 可以產生干涉,衍射,散射,折射等現象。 而粒子是指可以在空間內在任一時間唯一確定位置和自由度的物體。 所謂波粒二象性的關鍵矛盾就我所理解是波的空間延展性與粒子的空間確定性的矛盾。 在量子力學描述中,波函數的平方是某粒子在某處出現的概率。

經典物理里波是傳遞能量的一種方式,繩波、水波諸如此類是運動形式。電磁波是物質。

光波粒二象性里的波,就是物質中電子躍遷所放出的能量的總體表現。以電子為例,單個電子運動呈現粒子性,大量電子運動呈現波動性(也就是規律性)。所以說,波也可以說成是微觀物質運動所需遵循的規律。應用於光電效應,E=hv,這裡的波就是能量,屬於物質範疇;應用於光學,衍射、折射等,這裡的光就是運動形式。所以說波是物質是運動形式並不衝突。

我也不知道回答得準不準確,所學有限,抱歉:)


波應該是比物質更基本的存在。 道聽途說,但本人覺得很有道理。


物質存在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有質量的物質,一種是場的形式存在。光是波動性是場形式存在的物質的一種屬性。


光的性質其它答案已經說的很清晰了,我就不多贅述了。

我就從另一個角度來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我們所有的觀測手段都是已一個物質去撞擊另一個物質,觀測撞擊物質反彈回來的信息來確定觀測的結果,是屬於間接觀測。很多事物只有通過直接觀測才能夠得到答案,而我們永遠也不可能知道這個答案。

什麼是直接觀測,人的自我思維就屬於直接觀測。還有人的自我痛覺、聽覺、視覺。都屬於直接觀測。但別人的感覺是否和我完全一樣,那只有天知道,因為只有上帝才能直接觀測。我們能做的只能是對所有人痛覺的描述來統計一個大致的區間。

只有直接觀測才能準確的描述可觀實在。

用光來觀察光。所以就是以波來觀測波,我們得到的也還是波。我們只能通過波的性質推斷組成波的到底是什麼。歸根結底還是統計。

波是群體統計得到的結果,是描述一堆光子運動狀態。屬於統計學。

粒子對是單個光子性質的描述。屬於幾何學。

這兩個取決於不同的動機和不動的觀察手段,是光的兩種屬性。

舉個例子,中國人的平均身高是1.75米(波)和我的身高是1.75米(粒子)。

由於所有的認知都是間接觀測統計得來的,所以我們描述粒子的信息都是在描述波的狀態,所以沒有客觀實在的粒子,只有波。

所以光子是波、石頭是波、你是波、我也是波。


電磁波,顧名思義就是電與磁,由麥克斯韋方程知,變化的電場產生磁場,變化的磁場又產生電場,然而就一直循環下去就形成了電磁波。


在量子力學中,粒子性是指其客觀屬性,如其質量,電荷,而不包括經典力學裡的其具有確定的演化軌跡,即用廣義動量和廣義坐標來描述物體的運動:在經典物理中,波一般都對應著一種分布,如電磁波,水波等,但在量子力學中,波更本質的特徵是滿足疊加性,有干涉和衍射,建議你去看一下曾謹言寫的《量子力學》


二象性還是二相性? 個人覺得波粒二象應該是結合一起比較容易理解,兩者是有一定聯繫的,如果非要單獨,那麼我覺得比較好理解的就是波類似於軌跡。科學本身就是存在爭議中。

(生活中的我們更需要用具體的事物來闡述一個科學現象,光用理論還是不行的,太較真也是不行的)


波就是振動,振動就是能量,能量就是物質

業餘人士請看 上帝擲骰子么-量子物理史話


是物質,物質有兩種,一種就是我們日常說的物質,另一種是構成基本作用力的波:

膠子- 強相互作用的媒介粒子,自旋為1h,有8種

光子- 電磁相互作用的媒介粒子,自旋為1h,只有1種

W 及Z 玻色子- 弱相互作用的媒介粒子,自旋為1h,有3種

引力子- 引力相互作用的媒介粒子,自旋為2h,只有1種,尚未被發現


由於玻爾提出了波粒二相性因此,光即是波也是粒

當然,波是會穿越物體的,就像聲音會向四周散射

最後要說一下什麼是物質,物質就是真實存在的東西,難道波不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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