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大神是學法律的,請問一些關於私人僱傭的問題?

我爸買了輛車,然後跟a是私人僱傭關係(應該是這麼說的),a替我爸開車(具體什麼我也不清楚,反正不犯法),我爸給工錢。前幾天a在駕駛的時候出了車禍(車禍原因大部分是a自己的原因,跟車沒關係,跟對方關係也不大,是a想超車,結果翻下了馬路),車完全報廢,人現在在重症監護室里,醫藥費什麼的都是我爸墊的錢。而且,a跟我爸沒有簽合同。想問問,在法律上,我爸有責任給a賠償嗎?拜託了大家,求告


簡單,僱傭關係,這跟簽不簽合同沒有關係,他為你爸提供勞務你爸給報酬這就已經形成了事實的僱傭關係,只要不是你爸讓他開車去幹什麼事出的事故就不擔責,對方微信或通話記錄不能證明是你爸讓他去辦事出的事故就很難舉證讓你爸承擔責任。


基本認定是僱傭關係,適用僱主和僱員的法律關係。

具體法條可以去看侵權責任法和最高法關於人身損害的司法解釋。

提示一點,一切看證據,看對方有沒有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僱傭關係。就我的經驗來看,應該比較容易,如果對方有律師的話。

建議,真誠協商賠償問題,積極治療。很多情況下,受傷很重但是後期恢復好的話,傷殘級別也不會特別高。

不要為了少賠錢而想亂七八糟的辦法!


照你這麼說,你爸跟a是僱傭與被僱傭的勞務關係了。侵權責任法規定,受僱傭人員因從事勞務而受傷,僱傭者是有責任的。但是結合到你家實際情況,首先需要交通部門的事故鑒定書,明晰事故的原因與責任,如果是a因其自身原因而導致事故,那麼你爸是不用承擔多大責任的。即使時候a或者其家屬要求賠償,你爸也不會承擔多大賠償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受僱人在工作中受傷,僱主根據過錯程度的大小給予賠償或補償。或多或少都要賠的,只是多少的問題,具體得看案件的詳細情況,分析各方的過錯。


僱傭關係中,僱主對僱員的人身損害承擔無過錯責任,受害人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你這個案子中,對方一旦證明僱傭關係存在且出車禍那次就是履行僱傭義務,除非能夠證明受害人存在重大過失,否則你爸爸就要承擔責任。


簽不簽合同,你爸跟a就已經形成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了


不是樓主你說是私人僱傭就私人僱傭,具體看他倆業務模式,到時候給定個非法用工就不好了。

單說私人僱傭的話,因為勞務受到損害怎麼賠取決於雙方各自的過錯程度,你爹這事上要是沒錯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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