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是高利貸嗎,高利貸利息超出銀行貸款同期利息4倍的部分不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嗎?

向法院起訴然後要求只還本金和合法利息不行嗎,如果可以那些欠款翻了好幾倍最後走投無路自殺的學生為什麼不尋求法律幫助呢?


1,絕大多數的校園貸都是陷阱。因為在校大學生本身不具備穩定的收入來源,那就代表著沒有還款能力,逾期的比率必然較高。這些校園貸只能通過增加利率(設置各類手續費和違約金)和加大違約成本(聯繫借款人父母,上借款人學校催收,甚至發布裸照)來保證自己的收益。

2,可以使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很多的條款是違法的。

3,因為校園貸的錢被用於各種超前或者不正常的消費,最後又無力還款。背負的道德壓力太大,導致有些學生走了極端。

4,推廣校園貸和當年推廣校園信用卡分期的人一樣無恥。可惜的是現在校園貸額度更大,威力更猛。大家千萬不要使用,包括(花唄)


高利貸從來不是法律的專業辭彙,高利貸只是共產黨在革命時期對高額利息的行為一個籠統的定義而已,後來在推波助瀾下,高利貸成為罪惡的代名詞。

但是事實上,在所謂的高利貸的行為是雙方自助協商的,借錢期限,利率都是雙方認可的,如果單方不認可,最初的借錢行為也不會發生,既然是雙方都同意的,拼什麼說是高利貸呢。對於債務人來說,你認為利息高,可以不借,既然借了,就會有兩個層面:債務人認可這個利率,或者是雖然不認可利率,但是由於已經完全沒有其他途徑借錢了,只有被迫了,但是債務人沒有其他借錢途徑也不是債權人的問題。

事實上,只要有經濟交往,就會有資金短缺或者富餘,也必然會出現借貸行為,尤其是民間借貸。在改革開放後,民間經濟活躍,但是金融市場不放開,對於民間企業或者個人的資金短缺,由於國有金融的封閉或者是效率低下以及安全性等問題,導致很多人無法通過合法的金融系統解決資金問題,民間借貸則成為很多人的融資方向。

所以高利貸不是惡魔,高利貸在別人走投無路的時候給人錢,賺的是利差,不是天使,但是也不是惡魔。

好了,回到題注問題:法律保護的是一份合同的4倍利息,不是多個合同累加的利息。每一個合同都是對應的一個不同的法律行為,兩個合同,哪怕是左手套右手,也是不同的。就像有限責任公司只有一個老闆,但是老闆個人的財產和公司的財產即使事實上混雜在一起,但是在法律關係的主體上也是兩個。

同樣,校園貸現在被很多媒體妖魔化,他們壓根不管具體的操作,動不動就是借錢3萬,然後一年後就是還30萬,怎麼可能。能考上大學,起碼不是腦殘,他們社會經驗淺,不代表他們是SB。如果告訴他們借3萬,一年還30萬,正常人根本不會借的好不好啊。這背後有故事的,媒體從來不提,同樣不是很了解借貸的人,也會被蒙蔽。那些校園貸都是有專業律師,他們的借款合同是格式合同,已經把所謂的法律4倍風險已經規避了,換句話說,就看他們告到法院,法院也會判債務人履行債務的。

具體怎麼弄的,答主就說一個最簡單的流程。

校園貸一般都是針對大學生,大學生借錢的目的不是生產,而是消費,所以一般校園貸都是短期借款,從1月到1年不等。我們以月息2分,也就是24%的年利率來說明。24%的年利率沒有超過法律規定吧!

假設小紅需要8000塊錢買腎7,他回去找校園貸,校園貸會明白的告訴他,不好意思,我們借錢1萬,需要扣除手續費2000元,一個月後償還,月利率是2%,利息是200元,你要不要。小紅為了腎7,咬咬牙同意,然後就是簽合同,拍裸照。合同是制式合同,裡面寫的很清楚,金額1萬,期限為1個月,利率2%,利息200元。那麼好了,合同沒有問題,但是小紅只拿到8000元,但是還10200,實際利率是27.5%。你說手續費,不好意思,合同中沒有提到,小紅也沒有辦法證明有2000元的手續費,有些校園貸是轉賬轉1萬,但是會要求借款人在轉會2000,有些是直接給8000,但是會讓債務人寫明1萬元已經收訖的證明。很多方式會規避2000元,即使小紅告到法院,但是沒有證據證明2000元的手續費,即使是有資金往來的證明只有8000元,也只能證明有8000元的資金往來,不能反證2000元後續費沒有支付,畢竟誰主張誰舉證,小紅無法舉證,但是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小紅已經收到1萬元,即使法院知道,法官知道,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只能判小紅履行債務。即使合同中有手續費,也不重要,手續費是合法的,數額沒有法律規定,也是雙方協商的,比如中國銀行的信用卡分期就沒有利息,只有期初一次性收取全額的手續費,即使提前還款,手續費也是不退的。民間借款的手續費也是同樣如此,古代的九出十三歸就是這種手法,不過就是換個手續費的名稱而已。

這僅僅是第一步,1個月後,小紅還錢了一切都沒有問題,但是小紅沒錢還,怎麼辦!

第一種情況:校園貸會告訴小紅:不好意思,我們無法提供展期,這樣吧,我們有很多好朋友都是做校園貸的,我給你介紹下,你找他們借錢還我的。小紅沒有辦法,只有去另外一家,另外一家假設條件一樣。意味著合同金額要做到12200元,月息2%,利息是244元,扣掉2000元手續費,實際到手只有10200,只夠還上一家的錢。小紅在這種情況下,咬咬牙,只有簽字。

第三個月,還是沒錢還,咋辦,繼續借錢,假設條件同樣,小紅則是欠校園貸14733元,第四個月同樣的話是17068元,第五個月是19449,第6個月是21878元,第7個月就是24355元,第八個月是26883元,第九個月29460元,第十個月是32089元,第十一個月34771元,第十二月37507元。

小紅最初僅僅是想借8000元買腎7而已,但是一年後卻欠最後一家校園貸37507元,綜合起來年利率是368%。

第二種情況也是類似,不過就是校園貸提供展期,但是本質還是一樣。

不知道大家看明白了嗎?所謂的高利貸通過預扣手續費的方式的盈利,但是由於借款期限短,交易次數高頻,每次交易都需要支付手續費,這些手續費本質上也是財務費用,和利息是沒有本質區別的。就和證券交易所永遠會暗示大家高頻交易一樣,每交易一次就是一次手續費。

當一年以後,小紅會面對的情況是欠最後一家校園貸37507元,也許他會繼續借新換舊,如果2年後呢,3年後呢。很多網站前端時候都會出售裸照,或者債權人提供拉皮條,讓欠債的女大學生賣淫肉償,也有家裡面還錢。

也許有人提出可以報警啊,可以告到法院啊。不好意思,相關法律規定,在債權人沒有違法的情況下,警方無權介入民間借款。報警了,警察也會建議你們還錢或者是走法律程序。那麼告到法院呢,你讓法院怎麼判,合同明明白白的,利率沒有超標,在借貸關係中也沒有什麼明顯的違法行為或者強迫行為,小紅就算訴說整個事情,法官給予同情,但是同情歸同情,過去的借新換舊是小紅自主行為,至於說借錢目的啥,畢竟是單獨的法律行為,不能簡單等同,過去的借貸行為也沒有問題,訴案的其他行為是要另案的處理的,當前的合同還是要需要履行的。

我們看到媒體曝光很多,沒有那個是高額利息,每個都是合法利息,但是因為是高頻次的借新換舊,導致債務越來越多。以上例,從8000元到37507元,是12個合同,不是一個合同。所以即使媒體曝光了,但是很難獲得法律支持或者幫助,尤其是沒有哪一起是獲得法律支持不還錢的。

每個人都是理性的,那些校園貸的受害者也是的,如果真的像媒體說的那麼簡單,合同是幾倍的利息,接報警或者走法律程序,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可以獲得法律支持的。但是這種情況沒有發生,很多受害者家庭都是乖乖的還錢,他們也會諮詢律師,也會去法院的,但是不管是律師也好,法院也好,都明明白白的告訴他們事情的緣由,和相關的法律規定,會告訴他們合同沒有問題,即使打官司也會敗訴。

也許有人憤憤不平,校園貸就是這種不合情但是合理合法。所謂的合法能理解,合理也是,小紅借C的錢還給B,對於C來說,小紅和B的事情是他們的事情,C不問的,但是小紅的欠C的錢還是需要還的。

校園貸的受害者都是通過這樣一步步借新換舊,最終欠下巨額債務,從法律層面來說,沒有辦法的,必須還錢,不管是賣房也好,賣血也好,還是賣淫。如果不還錢,最好的結果是做老賴,但是一個尚未畢業或者剛剛畢業的大學生,一個老賴的身份決定了再這個社會寸步難行。如果債權人不走法律,也有很多方法讓債務人還錢,當然,自從校園貸曝光後,很多手段都收斂,但是也有很多合法的手段。我說一個最合法的簡單手法,不管是大學生還是父母總要工作吧,校園貸安排人每天去單位和周圍人說一遍債務人欠錢不還,你讓債務人還有父母在單位怎麼抬頭,甚至有些私營單位處於考慮,要麼勸其還錢,要麼處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讓其辭職。這種手法是比較合法的,畢竟沒吵沒鬧,沒打人沒拘禁人,也沒有寫大字報潑油漆,擾亂社會治安的,可能他就每天跟著你,畢竟大路朝天,每個人都可以走。

以上是校園貸的套路一種而已,是借新換舊的模式,還有一種是巨額罰息,目前國內對民間借貸的利息有規定,但是罰息沒有規定,信用卡的罰息是萬分之五每天,而且是按月複利。但是校園貸是沒有規定的,那個罰息可能都是利息的數倍,這個罰息是不是能在法院得到支持,答主不是法律專業,也沒有相關的案例,無法得知。但是至少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起碼也不是違法。

其實說了這麼多,校園貸不是高利貸,如果有穩定的還款來源,短期周轉一下是很方便的,當然拍裸照啥的就沒有必要,給多少錢都不能拍。但是沒有還錢來源,那就呵呵噠,碰都不能碰、


你的方案可行,且國家正在解決這個問題並得到高層重視和支持。補充:凡認為高利息在法律和現實中能成立的第三者(無利益衝突的旁觀者)都是弱渣。理由:別說中國所謂的特殊國情,就是歐美也一樣,只要法院(非法律)認定簽定的合同是在欺詐、不合規合法、非有效性前提下就可以不用履約,所以必須「有效主張」才有效。案例:1、希臘政府還不起國際債務連續數次和債務人談判減記利息(雙方通過合規協商解決)。2、次貸危機中出售過信貸違約掉期CDS(高息合同)的未破產公司並沒完全對付合同(CDS)利息甚至本金也木給,如被美國政府接管的兩房,甚至還有大小摩,不信你去香港台灣、新加坡問問那些上訪民眾(非有效性)。3、次貸危機中有些因高息房貸破產的房屋購買者起訴相關金融公司勝訴並獲賠償(欺詐)。4、國內部分地方債(地方政府債)、部分大型國企或私企債的高息被減免(主要是不合規合法)。但前提要有效主張,自己不主張,願意全額還沒人反對你!還有,要記住:如果還是管理不了、控制不住自己慾望,遲早還要付出代價!

趕緊去告訴你們的同學!國家現在正嚴抓校園高利貸和金融秩序,強烈建議未解決高息問題的學生去法院主張合理的權益(合理是重點,代價還是要有的)!如還有痞子還敢頂風作案、甚至聯合二處的人作局威脅師生,那就去集體去舉報他們!

好好學習,別在犯傻!這種事在國外真沒人同情和支持你們!不信出去後看看。


謝邀。那個校園貸其實是高利貸改了個名字。

有哪個正經貸款是靠要人裸照貸還不起就逼人自殺的。


借錢的時候,已經明文告知了,合同看好,利息算清楚,你情我願的,有能力就借,沒能力千萬別借!

來自平安信貸經理的忠告!


1 是高利貸 都到日息5%了 如果這都不算是高利貸 那我就不知道什麼才能算是高利貸

2走法律途徑沒有用的 你覺得心黑成這樣的畜生會跟你講法律么?

日本有很多描寫高利貸的作品 暗金丑島君 浪花區金融道 看了也就能明白這幫放高利貸的人是有多畜生了 看漫畫 其他衍生作品因為審查會有美化的情況


是可行的。而且不緊緊是所謂校園貸,所有貸款都是如此。可以查的到法院的判決書,已經有很多判例了。校園貸這種,其實就是利用人性的一些弱點和不懂法來賺錢,實際上漏洞百出,根本不是合法合規的。


因為有「把柄」之類的在債主手中?還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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