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王寶強離婚案現在還沒有判完?還有什麼流程?
01-23
為什麼王寶強離婚案現在還沒有判完?還有什麼流程?
普通人去法院起訴離婚至少也要耗上一年半載才能判離,更何況王家這筆爛賬:財產分割(存款、房產、股權、各種理財投資)本來就夠錯綜複雜了,還要爭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沒有那麼快。王寶強的公關做得太棒,公眾普遍同情被戴了綠帽子的他。自瀘州遺贈案後,在審理涉及婚姻問題的案件時,我國法官開始注重維持正義和公序良俗原則,相信此案最終會做出對王寶強有利的審理。
王寶強在發布離婚聲明前,一定有資深律師和公關團隊為他布好了局。可能是因為疑難複雜案件的審限可延長,沒判完很正常,一審之後可能還有二審,判決生效後還有執行程序。當然,也不排除再審的可能。
拋開判沒判完不說,我只想說王寶強律師這一仗打的真是漂亮。出事之後先爆出王寶強出軌並重點強調錯在馬蓉,讓大眾同情王寶強噴馬蓉,給法官施加壓力,以此達到目標。。
王寶強案件標的物涉外(國外的房產),具有涉外因素,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70條的規定,涉外民事案件的審期,不受一審、二審審期的限制。
也就是說,法律沒有規定涉外民事案件的審期。
且等吧。
附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限制。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因為他沒貸款,無抵押信用貸款,有需要的可以找我
法院壓根還沒判決呀,什麼叫判完…簡單說,現在都還是在審理過程中。在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時,離婚圍繞對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這兩個問題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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