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精通婚姻法的配偶是怎樣的體驗?
本院一位女法官離婚的時候對配偶說:
家裡的錢都是我打理的,存了多少,買了多少基金你都不知道;
家裡的店面房是我們一起買的,但登記在婚前還是我的名字;婚房是你父母出錢的,但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汽車我一直在開,如果我把車藏起來,你根本找不到;
..............我跟你這麼說,是希望你將來娶新老婆別那麼傻,她未必會像我這樣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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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女法官手記》作者孔祥鳳(美女哦)。大家都在說離婚,可能我的題目令人理解有偏差。。我自己離婚齡還差了一年,不過我想引用我最喜歡的婚姻法老師的一段話。老師名叫杜江涌,選修他的婚姻繼承法律實務,最後一節課快下課時他說(原話早已記不清,但是由於這段話挺深入我心,所以自己組織了下語言,大概意思如下):「對我個人而言,學習婚姻法目的並不是讓我變得更謹慎,不是教我如果離婚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也不會使自己在婚姻中更有底氣。我研究婚姻法,學到的是更加珍惜我的愛人和孩子,使我的家庭更美滿。我也希望你們不要將婚姻法當作武器,而是通過它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語畢全班響起轟鳴掌聲。
被離婚案件煩的不行的民工上來喘口氣。
可惜內人不玩知乎,不能邀請她回答呀。
對我而言,什麼婚前財產公證、婚內財產協議都太麻煩,既然結婚了就糊塗過日子吧。
萬一走到離婚這一步,我會盡量平心靜氣跟妻子分割財產,如果存在有爭議的地方那就讓給她好了。學習法律不是用來欺負身邊人的。萬一妻子不幸遇難,我會自覺把自己名下的財產分一半出來作為遺產處理。
萬一我不幸遇難...我正在考慮去公證處立一個遺囑好了。
就醬。你要約,我合意
這合同無限期我願意
嫁給你
無期徒刑一輩子浪漫不浪漫?
我認識的一個師兄,民商法專業,畢業後做了一段時間律師,天天給夫妻分割財產感覺自己牛逼的不行。
就在這段時間談了一個女朋友。女方家是書香門第有些老派作風。這哥們可能是走火入魔了也可能是見多了離婚案件了,非要拉著女孩去婚前財產公證,簽什麼婚前財產協議諾,你是不是想聽現代版霸道律師何以笙的故事?太連清了!圖樣故事的結局是 當他連遺囑都想立的時候,女方終於忍不住了和他分手了。
法學情侶檔,最大感受就是大家都能講通道理,遇事情可以分析,在大原則上能夠保持一致。鬱悶在於不會出現「我老婆都是對的」等一系列甜言蜜語……
同學:聽說和律師結婚後連內褲都分不到?
我:別瞎yy,內褲屬於你的私有財產,離婚不做分割。
同學:如果是你買來送她的內褲呢?
我:贈與之物所有權歸受贈人所有。。先前的這些回答負能量好重,搞婚姻法的一定就精於算計?
我婚姻法老師算是位強勢女性,三五個男人說不過,為人犀利的不行
然後她嫁了位退伍軍官,去年生了個女兒起先我以為是一物降一物,兵哥哥威風不減當年
後來發現完全不是,兵哥哥被吃的死死的和他們兩口子出去吃飯的時候,我老師盡顯溫柔本色,遇到兵哥哥的前戰友也是大方得體善解人意,給足了面子那反差萌嚇得我筷子都掉了並不是所有搞婚姻法的都對於財產耿耿於懷,能耿耿於懷的,我敢說他們本身人品教養就不過關,也不值得嫁或者娶
正因為見過了那麼多夫妻的分分合合,感受過那麼多苦命鴛鴦的怨氣,才會明白能安安穩穩過日子是件多麼幸福的事情正是因為不想讓別人的悲劇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才會極力避免財產公正這些無聊的把戲我老師是位女權主義者,個子不高,也說不上美,還挺胖,但她從來都沒像現今在個人簡介里寫著女權主義的那些小姑娘嚷嚷過這不公那歧視,女人的婚姻就是在犧牲自己青春之類的話可她身邊的所有男同事都很尊敬她,也包括她的學生在我們眼裡,她真的是位美女真正的自強和自立,是發自內心的氣場,而不是從嘴裡說出來的聲相
才談戀愛那會,男朋友就強調一定會加名字。
我說加了名字,在物權上就是分了一半了啊。
然後最近天天問我怎麼才能把房產上加名字。
┑( ̄Д  ̄)┍
他家,我朋友,我爸媽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會日常詢問,
這買房怎麼規避婚姻共同財產,
這大傻子就是口袋裡就十塊錢,也先想著給我買個雞排頂著炎炎夏日給我送來。
┑( ̄Д  ̄)┍
懂法不是為了算計愛的人,還是為了防身。
先關注了,未來讓我老公回答他娶我是什麼樣的體驗
1、這也能特別拿出來說...
2、我們學法律也不是用來欺負人的...
3、我們普通人結婚一般都不是沖著離婚去的...替我愛人回答:離婚後房子和車子都是我的,你一分錢也別想拿到。
謝邀,邀的很有針對性!背景:法學檔夫妻,婚齡8年,專業學的都不錯,且女方做過律師! 然並卵,不離婚誰也不會想起婚姻法啊,日常生活中吵起架來,誰能想到法啊,都是毫無理性可言的瞎吵吵!
當然,估計兩人內心都明白,真要有那天,誰也不是吃素的,不論是法學理論還是法律實務,那真是針尖對麥芒了!
不過,官司這東西證據是關鍵,我們之前誰都沒有做準備,還是和一般夫妻離婚一樣,只不過程序更熟悉些罷了~回答就是:本人是學法律的,周圍的妹子大多是專業同學,有一次談到這一點,一群人的觀點奇蹟般統一……和平分手的話,大家都好,如果是因為多了啥真愛的話,傾家蕩產凈身出戶都不足以消心頭之恨……後來,有個女生默默的嘆了口氣,難怪我們學校的男生都說不能找法學的女生……orz……
律師。沒有配偶。等哪天我嫁了讓我老公來回答。
更新:已嫁,但老公死活不玩知乎,此題無解了。這題必須強答一次。前天萌爸的朋友A君,律師一枚,出差到我們這裡來了,第二天要開庭,又喝酒了,只好住下。但是A君正在創業期,又離婚了,有車沒房,每個月僅孩子的贍養費、房租就是五千多。出於朋友間的關心,萌爸讓他在自己的辦公室過夜。萌爸回家我們聊起A家裡的事,不約而同地雙雙對A君表示嫌棄。具體原因嘛,就不說A君與前妻加上各自的原生家庭的那些足夠上天涯頭條的狗血劇情了。某一次,A君前妻正懷孕呢,婆家來了一出狗血劇,A君又向著自己的娘家,然後就是冷戰,升級成了熱戰。情急之下,A君的前妻說出離婚二字。
然後——
A君真的閉門寫離婚協議書了。真不愧為是專業人士!只是這情商值太低太低太太低!後來倆人經過朋友勸說合好——萌爸也是朋友之一——但提起此事,A君的前妻悵恨不已。後來他們真的離婚不知道和這事有沒有關係。朋友B君,和萌爸、A君都是朋友,也是混法律圈的。平日在家裡趾高氣昂,因為夫人的工作是他安排的,因為他的學歷比夫人高。(妹的,婚姻又不是學習競賽,還看學位定地位,要照他的理論,我家萌爸在家連頭都抬不起來。)夫人的父母全心全意幫忙帶外孫,B君還不滿意,他認為自己娘家帶孫子的權利被剝奪了。天天作,成功地把岳父母趕走了。但他的父母以身體不好為由拒絕帶孫子,遇到夫人忙的時候,大男人B君只好自己上陣。有一次,B要和夫人離婚。委託A寫離婚協議書。A按照B的意思寫了。對B的夫人來說,堪比喪權辱國的賣國協定——家產全部歸B,兒子也歸B。總之什麼都是B的,B的工資一向自己花,從未拿回家;夫妻倆的車子是女方父母買的,也歸B。這種散發著大男子主義臭味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協議書,哪個女人簽了就太腦殘了。最後,還是在一幫朋友——包括萌爸在內——的勸說下,倆人又合好了。從此我禁止萌爸和B這個人再有什麼私人往來,這是我唯一一次干涉萌爸的人際往來。A、B兩家發生這種事之後,我和兩家的夫人曾聊過天,主題是怎麼和這幫法律混子斗才能保護好自己,然後我們絕望地發現:論鑽法律的空子、抄法律的小道,我們是比不上人家專業人士的。後來我問萌爸,如果我們離婚你會怎麼做?萌爸說,只要是你要的都給你!憑這麼多年的了解,我相信真有那一天,除了孩子之外,萌爸真的能做到我想要什麼就給我什麼。所以,和法學專業人士結婚,感覺如何得看人。對了,A離婚的時候家產平分了。儘管如此,我還是厭惡他,就因為多年前他在髮妻懷孕時寫的那一紙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