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如何看待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的區別?

異性婚姻在馬克思主義中被視為一種剝削,那麼同性婚姻又如何看待?

1.一種全新的,與異性婚姻有本質區別的、高尚純潔的關係(由於婚姻中的雙方經濟地位等因素的不平等帶來的壓迫並不必然出現在同性婚姻中,比如兩個無產階級之間的同性婚姻)

2.同性婚姻是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為了爭取權益而不得已的妥協,只要不再存在由婚姻關係帶來的法律權利,同性戀由於無法像異性戀那樣進行依靠婚姻實行的男女剝削,所以本身沒有追求婚姻的意願

3.同性戀追求婚姻的意願是受到異性婚姻佔主導下的社會文化的熏陶導致的對異性婚姻的形式模仿,與實利無關的結成同性婚姻的需求是一種被異化導致的幻覺。

是否存在除以上三種之外的更符合馬克思主義的看待方式?哪一種或哪幾種看待方式更為合理?為什麼?


只要家庭這一形式存在,不論是同性還是異性的應該都存在剝削和為私有制的延續發展作為基礎。

但是,同性婚姻的存在打破了以血緣為紐帶進行財產繼承的傳統方式。當然,毫無疑問的是,這依然是資本的。但是同時也是進步和革命的,或者說,是資本在跨國後又是一跳躍,即資本不再需要某一血脈的人成為其代理人,其性質是反封建的。

另外,對於馬克思主義體系而言,我們只反對私有制和對內剝削的家庭結構,並不反對同性之間的愛情,畢竟我們是以人的解放—包括了性的解放為目標而鬥爭的。


得分開看。馬恩兩人毫無疑問是恐同反同的,這明顯是時代局限性造成的。你無法要求十九世紀的直男去理解LGBT和性別酷兒這些20世紀晚期才完全成熟的新概念和性學理論。

至於馬克思主義者,列寧本人是比較開明而且反對基於性取向,性別的歧視。列寧算得上是共產主義者裡面比較早期的一個具有平權思想的領袖,在二十世紀初實屬不易。相比之下托洛茨基和斯大林無疑是反同和恐同的。

至於上世紀中期的西馬,支持同性戀的合法權益是一個較普遍的現象。九十年代中期以後,西方國家的社民黨,民社黨和其他馬列毛主義政黨都明確支持LGBT平權,視父權制和性別二元論是私有制和剝削階級的一部分。不同之處在於,很多西方共產主義者支持廢除異性婚姻,卻支持同性婚姻。我本人也持有類似立場,雖然同樣是婚姻,同性婚姻是一種反抗傳統性別的嘗試,雖然也局限性,但卻是必經的一步,所以支持同性婚姻是正確的。


恩格斯個人對同性戀的看法:

對婦女的侮辱,卻在自己身上得到報復,侮辱了男子本身,直到他們墮落到違反自然的男色,直到他們墮落到玩弄男童的醜惡地步,並且用加尼米德的神話使他們的神同他們自己一樣都受到侮辱為止。

德意志人在其遷徙時期,特別是在向東南方,即黑海沿岸草原游牧民族區遷徙時期,在道德上墮落得很厲害,除騎馬術以外,他們還從這些游牧民族那裡染上了醜惡的反自然的惡習(同性戀),阿米亞努斯關於泰發耳人,普羅科皮阿斯關於海魯萊人的敘述就是明顯的證明。

——選自《馬克思選集》第4卷(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

再來看下面一段故事:

19世紀有一些同性戀人權運動活動家曾經向左派尋求支持,如Karl-Heinrich Ulrichs給馬克思寫信,介紹同性戀爭取權益的運動,還給他送了一些同性戀方面的書籍。 1869年6月,馬克思寄給恩格斯一份別人的宣傳冊子,恩格斯回信說:「你給我寄來的是一名非常奇怪的『同性戀者』的東西。這真是反天性的暴露。雞姦者開始清點自己,而且發現他們在國家內部代表一股力量。他們只是缺乏組織,但在這篇文章之後,似乎組織已經存在了。幸好我們已經太老了,不必害怕在這個黨派勝利的時刻必須用身體向勝利者進貢。但你可以料到,一旦德國北方刑法立法採納肛門權利,那就大不一樣了,對於我們這些用前面傢伙的可憐人、受到女人的幼稚引誘的人,這會變得很難過。

馬克思個人對同性戀的看法:

拉薩爾派的陰陽混合系與純陰系聯合起來了,這就是威廉的全部成就!他操勞的結果多好啊!自然,——在現在這種事態急促發展的情況下——施韋澤將再度當選,那時他又是由普選產生的當選者了。對這件事威廉也是一直保持緘默。

你給我寄來的《好男色的人》這本書,荒誕到了極點。這是極端違反自然的暴露。好男色的人們開始計算自己的隊伍,認為他們正在國內形成一種勢力。他們只是缺少一個組織,不過從這些材料來看,他們的組織似乎已經暗中存在。而且既然他們在一切舊的黨派甚至新的黨派中擁有從勒津到施韋澤這樣的傑出人物,那末他們的勝利是必不可免的。「向前面宣戰,給後面和平」!——這將是現在的聯絡暗語。幸好,我們本人已經老了,不怕在這個黨取得勝利後強迫我們把身體獻給勝利者作貢品。可是年青一代呢!不過,也只有德國才可能有這樣的事:出來這麼一個傢伙,把豬玀行為變為一種理論,並且宣告:干吧,……。可惜的是他還沒有勇氣公開說自己是「這種人」,他當著全體公眾的面還是不得不「從前面」行動,儘管象他有一次不小心說出的那樣,他沒有「從前面進」。可是等著瞧吧,一旦北德意志新刑法承認屁股的權利時,情況就完全不同了。我們這些對女人懷著幼稚的傾愛而習慣於從前面活動的可憐人,那時可就相當糟糕了。如果說施韋澤還有什麼用處的話,那末倒可以從這個出奇的庸人那裡弄到關於高級的和最高級的好男色的人的情況,對於他這樣一個與他們情投意合的人來說,了解這種情況當然沒有困難。

——《馬恩全集第32卷》305頁-306頁


馬克思主義者應該是不樂於見到婚姻這種建立於資本社會舊道德舊倫理基礎上的東西的(無論婚姻雙方本身的談判或者創造的契約再怎麼平等,這也是舊道德,(雖然我是箇舊秩序的擁護者))。所以你談婚姻就很不馬克思了。

除此之外,建立於雙方相愛的感情基礎上,那麼兩個人的自願結合應該是馬克思主義者喜聞樂見的。

在某種程度上,馬克思主義者應該是可以擁有不同的,多個性伴侶,並且不會為這件事感到負擔的。


俺選3。

如果真的愛彼此,又何必要個婚姻的名頭。


同性與異性婚姻的差別在於性而非愛。

性來自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基因要求,來源非常簡單。

但愛在人類社會中來源複雜。

人類社會中性愛的發展有這樣的規律:

性愛作為一個整體,最初是性的佔比大,愛的佔比小;但隨著社會的擴大,人與人交往增多,性的發生機會增多,性的需求對個人來說急迫性下降,愛的選擇要求就會增多,愛的佔比就增大。

以上描述就是大自然對人類社會群體繁殖能力的總的約束和規律。由此看出,人類社會不會無限膨脹,在此規律下,隨社會發展到極限,人的性需求將降至最低,人類社會就會衰退,進入老年社會。

而對於同性婚姻,最主要體現的是愛而非性的結合。是人類社會的一個重要現象,體現了社會愛的需求。無所謂剝削與否。


是私有制下的婚姻,普遍存在通過勞動分工體現出來的剝削,不是說婚姻就是剝削。

所以說從馬克思主義平權的角度,該關注的是家庭勞動分工,而不是要不要婚姻。

認為同性婚姻天然不存在內部剝削的,等價於說性別是家庭內部剝削的唯一原因,而這個命題是不正確的。

簡而言之,馬克思主義首先就主張任何婚姻都不應存在內部的剝削,在這個基礎上,異性和同性婚姻並無區別。


馬恩胡阿克巴!


婚姻制度本身是反動的,同性婚姻作為對傳統婚姻的部分否定,在一定時代背景下有它的進步性。而它的局限性主要在於沒有徹底否定伴侶間的人身依附和性剝削。

在解放人類的事業中,LQBT群是思想相對進步,革命熱情相對高的一個群體,是應該團結和爭取的對象。


都共產共妻了,還要什麼婚姻?婚姻的基礎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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