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小說《一個人的朝聖》?

近日看到的一部小說,個人認為很溫暖,不知眾知友怎麼看待?


哈羅德的朝聖是盡自己所能在幫助奎妮;是贖罪;也是對個人和生活的探索。

小時候,我們都會有類似這樣的想法:如果我能夠單腳連著跳十步,那麼我期末考就可得滿分;如果我猜對了自己投的骰子的數字,那麼那個女生就是喜歡我的。甚至現在,當我們遇到一些問題,發現自己無能為力的時候,總會希望出現一些奇蹟,也常常抱著這樣的心態,似乎自己連著跳十步,猜對一個數字,就已經做出了必要的努力,就會得到回報。這是可笑的,但這又是可悲的-有時候我們真的只能夠用這種「努力」來做出對命運的反抗,得到小小的安慰。對於哈羅德來說,他希望通過這場旅行讓奎妮康復,同時也是對自己的罪行的一種救贖。

這種衝動,幼稚的想法就這樣付諸實踐了。

在這場旅途,或者說是朝聖中,哈羅德回顧了悲慘自己的一生:妻子莫琳,兒子戴維,朋友奎妮。這場旅途提供了一個機會,讓哈羅德去梳理自己的一生,直面自己,這對他來說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但是也只有去刺痛傷口,才能夠帶來清醒。

出發時候,他是糟糕透了的一個老頭。兒子的死亡帶給他的家庭巨大打擊。他學會了酗酒,也因此酒後砸碎了痞子老闆的珍寶,卻只能夠讓奎妮來為自己被黑鍋,而痛不欲生的妻子卻將兒子的死歸罪在他頭上,這種種讓他麻木地生活著。生活對他,對莫琳來說,再也沒有了意義,沒有了愛,夫妻倆之間產生了巨大的溝壑。

這場旅途可以看做一場恰到時機的逃離,讓這個家庭暫時逃離冰冷的狀態。

這也帶給哈羅德一個目標,讓他有一個信念生活下去,哪怕這個信念十分幼稚,但卻正是他最需要的。他在旅途中接觸了許多人和事,反省自己過去的一生,反省自己的懦弱,對家庭的冷漠。他開始慢慢去改變,這種改變不是頓悟,而是一種漸悟;這種改變不是來自對過去的罪行的懺悔,而是去尋找新的生活方式,去構造新的自己,以新的姿態去面對生活。他放下了很多,肯定是放下了很多(雖然我現在還很愚鈍,不知道他放下了什麼),看開了,他覺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們有些千絲萬縷的聯繫,又不過是個匆匆過客。哈羅德開始明白這也是他旅程的真諦。他既是一個偉大的過程的一部分,又不屬於這個偉大的事物(︶︿︶恕我愚鈍,不能徹悟)。

這讓他整個人的精神狀態都發生了巨大的改變:經過商店看到玻璃放射的影像,這男人看起來堅定穩當,哈羅德看了好幾眼才確信真的是他自己。手中的指南針始終穩穩的指向北方。屌絲大逆襲!瞬間變成陽光開朗好老頭,目光堅毅。哈羅德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開始了。他還以為在決定向貝里克出發的那一刻就開始了,現在他才發現當初的自己多麼天真,帥氣老頭開始意識到自己過去的愚昧了。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幾個起點,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開始。有時候你以為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他直面並克服了自己的短處,所以現在終於可以說他的旅程真正揭幕了。

而這自然也給了莫琳一個緩衝期,讓她也像哈羅德一樣去漸悟,去做出改變,精神病疑似患者變身擁有少女心的老婆婆。從她拿掉了窗帘,開始和外界溝通中可以看出她也得以重獲新生。她懷念和哈羅德剛見面時候那種少女的悸動,懷念懷抱戴維的時候為人母的愉悅。她開始期待哈羅德的回歸。

當她見到哈羅德時,不禁再次被打動,被吸引了,哈羅德沒有長高長胖,但看著這麼滿面風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樣的皮膚,蜷曲的頭髮。她突然覺得自己像一張白紙一樣平淡無奇,不堪一擊。是他那種生命使她顫抖,好像他終於成為了早該成為的男人。

回憶-自責-做出改變-懷念-開始新的生活,哈羅德和莫琳都得到了改變。

這就是佛教中所謂的漸悟,但是畢竟佛家所要求達到的境界還是很困難的,需要悟性,哈羅德本就不是一個很有悟性的男人。他用自己的方式去生活,但是仍然沒有達到無我正覺的境界,還是會被外面的世界所影響,他開始不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開始動搖。

這時候莫琳的支持恰到好處,「逼」他走過最後16公里,這個懦弱的男人終於來到了奎妮的面前,護士就像修女一樣領他贖罪,結束這場旅行,讓他以新姿態和莫琳走下去。

或許生活真就是如此,有時候,我們會遇到一些困境,走入人生低谷,卻發現自己竟是如此無能,即使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也不能改變現狀。那麼,就索性來個小小的逃離,一個人,多出去走走,想想,或許就通了。但前提是,不要失聯。


這本書我看得斷斷續續,前後大概花了半年的時間,今天得以把它讀完,心卻不舍那結局。

最初在拜讀這本書之前,還以為是一個宗教者的信仰,在涉讀之後,方才明白是一位老者對生命的重新探索。

但故事的開頭並未能夠吸引到我,這也是我讀了這麼長時間的原因。之前大概也就讀到哈羅德一半的路程吧。

最近情緒的低落讓我決定陪著哈羅德走完這剩下的路程。

走得越遠越孤獨。(筆者讀到後面有感而發)

縱使在哈羅德出名之後,陪同他朝聖的人越來越多,但陪同者更多只是為了達到朝聖的目的,而遠不能明白其行走的意義。這一點是里奇,凱特等都不所明白的,是生活中許許多多的人都不所明白的。精神上的孤獨才是真正的孤獨。(缺乏精神上的知己是筆者最近消沉的原因,所以讀到這段的時候,與哈羅德的內心產生了共鳴)

如願,哈羅德徒步行走了600多英里最終見到了奎妮(奎妮不能說話了,遺憾)哪怕他在最後十多英里時想過要放棄。(幸好她妻子沒有讓他放棄)你不禁思索生命的強大,不禁感嘆信仰的力量。

結局是那麼的安靜。奎妮去得如此的從容,就像小孩一樣。哈羅德和莫琳也掙脫了愛情的困境(戴維的死讓他們之間的愛情隔著一道厚厚的牆),兩人坐在大海邊,聽風講著屬於他們的故事……

筆者是屬於有感而發,只是將自己複雜內心的一部分寫了出來,寫得很簡單,最深刻的在於內心。今天情人節,也沒有去寫哈羅德和莫琳之間感情微妙(筆者怕寫出來的是淚呀,原諒筆者的私心)最後祝大家(除狗以外)情人節快樂!!


不請自來,分享剛寫完的讀書筆記:《再不起眼的人,也有波瀾壯闊的內心》!

忙著做生意,亦或是創業,連續2年,沒有靜靜的去讀一本書。最近不忙,完整看完了《一個人的朝聖》。所謂,任何一個花費比較多時間的經歷,行為,事件,我們都要有一個儀式去紀念、記錄,這樣好知道時間都去哪了,昨日的我如何成為今日的我。所以寫下一篇讀書筆記,一來作為一個容易忘卻的人,把看書所獲整理一下,供日後回顧;二來寫下分享文章,講給別人聽,也許是最好的內化。

一.為什麼選擇讀這本書

哈羅德,一個65歲的老頭,工作上:在小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後默默退休,沒有升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隱忍、妥協以讓自己不起眼。生活上:很小時,母親離他而去,16歲父親又趕他出門,工作後,又遇到個糟糕的老闆,干著枯燥的工作,而且不幸的是,唯一的兒子還自殺身亡,妻子20年來和他形同陌路,幾乎沒有任何交流,鄰居也幾乎互不認識。總之,他搞砸了自己的一生,如果他突然死去,世界不因他有任何改變。但,就是這麼一個人,因為20年前同事的一份信,偶然出發:一個人,87天,627英里,橫穿整個蘇格蘭。在別人眼裡,他是朝聖者,是英雄,完成了大部分人都完不成的挑戰。當然,這一路,他也完成了自我救贖,可以和這個世界好好相處了。

看到這些介紹,讓我決定閱讀這本書,我好奇:一個人,是靠著什麼信念,去堅持走下全程的;這一路,都發生了什麼,有哪些人和那些事;他一路的心路歷程是怎樣,如何完成自我救贖。

二.看完這本書,我的收穫是啥

1.行走,真的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不光肉體,還有精神。肉體上,你會體無完膚。精神上,你會無數次懷疑自己出發的意義。如果哪一天,我也選擇出發,那麼要多做一些準備,讓自己的選擇少一些挫敗感。

2.行走的確可以讓人完成救贖,就如以前一句話:手上有煙,發獃不顯得寂寞。同樣,再一步一步往前機械行走的過程,你大腦可以進行思考,進行回顧,不會被其他事情打擾。

3.我們周遭充滿了形形色色的人,他們都有自己的喜怒悲傷,如果你覺得你痛苦,那麼大家都把痛苦放到桌面,一比較,你會覺得一切沒啥。因為99.99%的痛苦都不會死人,只要不死,就有希望。

4.我們需要一些常識,如果不是哈羅德,看了一本植物圖鑑,那麼他早就被毒蘑菇搞死了。後期,因為其中一位行走,不專業,大家鬧肚子什麼的就是佐證。

5.因為是人,就會思考,就會有喜怒哀樂。比如街上一個乞討的老頭,比如星巴克一個對著電腦打字的少女,比如地鐵上背著包沉思的小夥子。如果我們開放懷抱,去傾聽接納他們,那麼我們會收穫很多真實的人生。

6.哈羅德走完了全程,但終點和起點一樣,甚至本來以為轟轟烈烈的見面場景,奎妮都不能說話了。我們一直追尋的終點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過程。

7. 有多少人過的就是如下的人生:古板、怯懦、無趣、無特長、循規蹈矩做好人,沒有熱情的工作、生活。等老了,空空虛虛的等死,沒有感動過別人,也未曾感動過自己。所以,不想要過著無聊的日子,現在就開始,去努力把事情做到極致,去經歷去做,雖然轟轟烈烈也會有一天會死,會被忘記,但你回首往事時不會再自責,再遺憾自己曾經的不作為。


1

《一個人的朝聖》,終於讀完了,讀到結尾時,淚水模糊了我的雙眼。

雖然開頭就覺得他們的兒子是死了,但莫琳與兒子對話,兒子還告訴她應該怎麼做,甚至哈羅德在一個人行走的過程中還看到了兒子,雖然兒子突然快速奔跑離開了他,我幻想著也許是他們的兒子與父母產生嚴重的衝突,離家出走了,不想見到他們。最後事實真相全盤托出,他們的兒子20多年前就死了,且是自殺!

終於明白橫亘在夫妻二人之間的隔膜和裂痕是什麼,又有多深了。而這正是哈羅德踏上這條朝聖之途的真正原因。

2

小說的表面情節很簡單,就是哈羅德接到老友奎琳病危的電話後,決定徒步去探望。這是小說的明線,暗線則是哈羅德的反省之路,反省他與兒子與妻子之間的種種,最終勇敢冷靜地直面過去直面現實,憶起初心,重新找回平靜與幸福,因此這趟徒步之旅才被稱為朝聖之旅。

他的行走其實不完全是為了他的老友,他為什麼要徒步?原本去看病危的好友可以直接開車或者搭車,很快就可以到達,627英里,他用了87天。因為徒步是緩慢的,讓時間慢下來,這樣奎妮的病也可以慢下來,更重要的是,他的心也可以慢下來靜下來,他可以獨自一人面對自己的內心,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緒,回憶,反省,發現……身體之旅變成了心靈之旅。

他要找回他的兒子,死去的人不可能復生,他要的是勇敢正視與兒子的關係,正視兒子患上抑鬱症並自殺的現實,雖然事情已經過去20多年,但其實他一直都沒有勇氣去正視。

兒子從小聰明乖巧,不用父母操心,輕鬆考上了劍橋大學,一直是他們的驕傲,但是哈羅德與兒子之間的溝通一直有問題,妻子一直覺得他不夠愛兒子,而其實他只是不知道怎麼做父親,不知道如何表達愛。

劍橋畢業後的兒子卻成了酒徒,甚至離不開藥物,他患上了抑鬱症,他心疼卻束手無策,只能裝作若無其事地加以掩蓋,直到兒子最後自殺。

兒子幼時溺水的那個畫面不斷地在他腦海里回放,哈羅德跑向海邊,卻蹲下來要解鞋帶,是救生員及時救了他兒子,晚一點兒子就可能沒命了,為此妻子莫琳一直責怪他。他自己也一直在自責中無法擺脫或者乾脆逃避。這種反省是痛苦的,但他終於能夠面對了。

他也一直無法面對兒子的死亡,並因此沒去見兒子最後一面,這也成為妻子一直怨恨他的原因之一,在面對老友死亡的那一刻,看到脆弱的哈羅德,妻子終於明白了其實他並非不愛兒子,而是害怕面對死亡,害怕面對親人的死亡,其實她自己也一直在逃避,兒子房間一直保持他生前模樣,她幾乎每天都和他說話。

雖然他希望用自己虔誠的朝聖行為挽救老朋友的生命,但在行走的終點,面對讓人不忍目睹的遺體,面對老友無可挽回的生命時,他變得平靜,並且在妻子的鼓勵下勇敢地面對了老友的遺體。

3

哈羅德和兒子之間的問題也影響了他和妻子的感情,在兒子死去的20多年裡,曾經互相深愛的他們變得疏離,隔閡很深。

哈羅德在行走中反省,在家的妻子莫琳也開始了反省,在反省和回憶中發現了以前不曾注意到的細節,丈夫其實是愛兒子的,只是表達方式有問題,面對兒子令人痛心的種種,她也同樣有責任。

她發現在她對丈夫的種種指責中都有另一面的存在,她不該只是責怪他。她也發現和想起了她對丈夫的愛,找回了當初戀愛時怦然心動的感覺。互相反省,終於能夠理解並原諒一切,重新踏上愛的旅程。

小說的結尾是他們手牽著手在海灘上散步,並且不時地激起一陣笑聲「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遠。只是剛走了一半,肯定有誰又想起了那句話,再次激起一輪狂笑。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因為他們同時想起他們第一次見面時的場景:「你說得對,連好笑都算不上。」哈羅德邊說邊用手帕擦眼睛。有一會兒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愛的威力。其實是最平常不過的一句話,一定是我們太快樂了,所以才覺得那麼好笑。」

這讓我想起那句 「人生若只如初見」, 這句話出自清代著名詞人納蘭性德,現在幾乎被說濫,都為感嘆和感傷人生不復如當初,但換個角度說,如果我們一直不忘初見時的美好,那麼美好就仍會一直存在。其實,人生何只如初見!

4

哈羅德一個人走到了療養院,雖然歷經艱辛,終於見到了奎妮,但奇蹟並沒有發生。他的朝聖之旅沒有挽回老友的生命,加油站女孩的愛也沒有讓她阿姨戰勝死亡。對於期待奇蹟和一般雞湯文的讀者來說,這可能是個意外。沒有奇蹟的現實才是更真實的人生,我覺得這也讓這部小說有了更深的震撼力。

小說沒有渲染信念的價值,哈羅德相信了加油站女孩的話,走上了挽回老友垂危生命的旅途,最後奇蹟並沒有發生,它讓我們明白現實的殘酷,也讓我們明白這個世界並非只有成功只有奇蹟才有意義。

加油站女孩相信她的愛能讓她阿姨戰勝死亡,哈羅德也相信他的友誼能讓朋友奎妮的病好轉,雖然這兩個奇蹟都沒有發生,但他們的信念同樣是有意義的。而在哈羅德與妻子身上,可以說發生了奇蹟,他們重新找回了失去的愛,年邁的他們,深度隔膜20多年的他們在面對這麼多痛苦之後,卻再次找回了他們曾經的愛,如同年輕的戀人一般,狂笑著共同走向遠方。

當然,這段朝聖之路並非只有心靈和精神的象徵意義,它也有實在的徒步旅行的意義。徒步運動如今在世界範圍內成為流行運動,書中也寫到了哈羅德不時遇到的徒步旅人,我也想起近年來自己所在小縣城流行起來的徒步運動,徒步讓人貼近大地,貼近自然,在司空見慣中發現陌生與新鮮。

5

這部小說還有一點讓我倍感親切的是,小說主人公身份如此平常,甚至是卑微。哈羅德只是一名酒廠的銷售代表,而且是最默默無聞的那種,他的家庭也平淡卑微甚至有些不幸。如果從這個角度講,哈羅德可以稱得上是標準的底層了,但小說給人的感覺和我們通常所說的所謂「底層敘事」根本不同,它也完全不同於所謂的心靈雞湯式的故事,它直面了現實中的種種,沒有渲染痛苦,讓我們覺得他的痛苦是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見的。

如此平常平凡的人,生活中也有許多愁苦,但他和莫琳第一次見面時,莫琳卻覺得他身上有種從未見過的光芒。

也許我們註定平凡乃至卑微,但只要有愛的信念,再深的痛苦再多的錯誤也敢於直面和接受,並且始終不忘初心,那麼這種光芒也將會一直伴隨著我們。

雖然世事變幻,人生無常,但只要我們堅持「不忘初心」,就無需感嘆「人生若只如初見」。如果我們堅持記住走過的過去,記住當初為什麼出發——不論是理想信念還是人與人的感情,那麼當初的一切美好就都可定格在現實乃至未來。


《一個人的朝聖》,聽名字滿滿雞湯味兒的書,掃過很多次封面,卻從未有過拿起它的願望。要不是臨時給班裡的大美女推薦形色這個APP,她順帶給我推薦了這本書,還說自己讀了三遍,我估計自己一輩子都不會拿起它,而且就書名而言,我壓根兒不會想到是一本小說,在我的腦海里它一定會是什麼加措,什麼禪師的大作,而我是向來對這類書籍產生免疫了的。

Harold,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頭兒,連退休時的歡送會都可以免了的小老頭兒。在收到自己20年前的同事兼摯友Queenie的病中來信,信中奄奄一息的Queenie勾起了Harold的無限回憶,他邊回憶邊踏上了北上去看Queenie的路,這一條穿插著Harold一路見聞與自己對過去回憶的路便是他地朝聖路。

故事很精彩,無論是主人公與妻子對過去交織的一切的回憶與反思還是主人公在一路上作為第三者的見聞,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芸芸眾生的故事,充滿著生而為人,平凡人的苦惱與無奈,醜陋與善良,糾結與豁達……,對待自己,Harold最終找到了一生中唯一一次的雄起,正如他自己所說的,彷彿等了一輩子,就為了這一次行走;而他的妻子Maureen也在丈夫離開後開始反思自己,開始意識到並重拾對丈夫的愛,充分詮釋了一個為了生活,迫於現實,從懵懂的少年時就開始忍耐不幸,對人生麻木無趣,甚至不懂如何去愛,如何去表達的老頭兒在人生中的退休時刻找到生活真諦,重新開始生活,也刻畫了一個愛子深切的母親由於自己逝去的兒子從對丈夫耿耿於懷到原諒丈夫,重拾摯愛的形象。而一路上Harold的見聞,以他一個膽小怕事,對生活頓感的老頭兒的眼光,只是冷眼旁觀一路上遇到的各類奇葩,充分揭示了一個真理:表面去看,生活中誰都波瀾不驚,而內心的波瀾壯闊只有自己能理解。而Harold的沉默讓他成為一個傾聽者,得以聽到那麼多故事,見證那麼多的悲歡離合,他也從未讓那些傾訴者失望。

Harold的一生在這本書中都有寫到,少年母親離開的孤獨,成年被父親趕走的無助,中年喪子的悲痛與妻子誤解的無奈,到了老年的一場適時地旅行,一場心靈與身體的洗禮,重新為他的人生帶來曙光。Harold是一個小人物,你我也都是小人物,偏安一隅,存在感極低,我們在最初渴望的逃離,到漸漸認命的麻木,我們缺的是一場旅行嗎?或許是,又或許不是。我們渴望喘息,渴望有人理解,渴望有人愛甚至渴望學會愛別人,可是我們還是沒有勇氣走出Harold的一步,我們恐懼太多,麻木一旦蘇醒是蓄勢的能量,正如Harold,而我們確實恐懼。我們也需要一場旅行,一場反思之旅。因為我們大可不必去走Harold年輕時的苦難之旅,我們可以完成當下的愛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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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楓影JustinYan

鏈接:每周讀書#106 花甲老人徒步穿越英格蘭——《一個人的朝聖》 - 每周讀書 | 楓言楓語 - 知乎專欄

來源:知乎

楓影有過幾次自行車旅行,旅途中遇到了些有意思的人,聽到了些奇怪的故事。我發現當一個人與自己熟悉的生活疏離,成為一個渺小的過客,旅途中陌生的一花一草彷彿都有了新的意義。一個人的旅途是如此簡單,所做的事情不過是把一隻腳抬起來,另一隻腳踩下去,一直騎下去。有時候遇到陡坡與狂風會困苦,會疲累,這時候路人善意的大拇指與小孩天真的笑容能讓你再度充滿動力,艱難的旅途總是容易感動,這種陌生人間的簡單正是旅行的魅力所在。

可能有些讀者會覺得騎自行車長途旅行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其實只要會騎自行車就能走完全程。這種看似艱苦的旅程其實困難的只有一點,就是出發。2012 年英國前 BBC 廣播編劇 Rachel Joyce 在退休後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說《一個人的朝聖》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這本書講的就是退休老人哈羅德如何踏上徒步穿越英格蘭去看望罹患癌症的朋友的故事。

故事開始於一封來自多年不見的朋友奎妮的來信,信中告訴哈羅德奎妮得了癌症,以此信告別。哈羅德大感震驚,他走在去寄回信的路上,一邊猶豫一邊錯過了一個個郵筒,最後他終於下定決心,打了個電話給療養院,要奎妮等著自己,他要徒步穿越英格蘭去見她。

這是一部情感類小說,作者 Rachel 還在 BBC 工作的時候寫過短篇廣播劇 To Be a Pilgrim(2007),退休後以此劇為基礎寫成了長篇小說。這部廣播劇是 Rachel 獻給當時在跟癌症搏鬥的父親的,很可惜父親沒能撐到作品問世的時候。

由於故事的內容是哈羅德徒步穿越英格蘭去見昔日朋友奎妮,所以主要的看點就有兩個:

  1. 主角倉促出發而沒有交待的背後的故事
  2. 主角在路上遇到的光怪陸離的人與事

Rachel 的文筆很好,常常把人物的細膩情感與美麗的風景天衣無縫地揉和在一起,比如哈羅德致電療養院希望跟奎妮談話的時候,接電話的女人一聲長嘆,哈羅德心中頓生寒意:太晚了,奎妮死了。這時,

那個聲音說:「恐怕軒尼斯小姐正在睡覺。我可以幫您傳個口信嗎?」

小朵的雲在地上投下影子,走得飛快。遠山的光影一片霧蒙蒙,不是因為薄暮,而是因為山前蔓延的大片空地。他思量著現在的情景:奎妮遠在英格蘭的那一頭小睡,而她站在這一頭的小電話亭里,兩人之間隔著他好不了解、只能想像的千山萬水:道路、農田、森林、河流、曠野、荒原、高峰、深谷,還有數不清的人。他要去認識它們,傳過它們——沒有深思熟慮,也無須理智思考,這個念頭一出現,他就決定了。哈羅德不僅因為這種簡單笑了。

楓影讀的是北京聯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由黃妙瑜翻譯的版本,譯文彷彿有些何其芳的影子,優雅曉暢,讀起來非常舒服。全書 32 小節,除去開頭和結尾,有 26 個小節是在路上發生的故事。這裡面的內容有一部分是旅途中發生的事情,另一部分就是「回憶殺」。

回憶殺在這部作品中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哈羅德走得過於匆忙,需要對背後的動機作出解釋,另一方面回憶也是一個平行故事。回憶殺如果用得好是錦上添花,用的不好就啰嗦拖沓了。看過《火影忍者》的讀者,想來還對「回憶殺」心有餘悸吧。這部小說的回憶部分只能說差強人意,不算啰嗦但也不夠簡潔。只有到了全書結尾,支線故事回歸到主線,作者把留好的大招一併放了,推向全書高潮,才算精彩,其他的回憶則有些累贅。作家在決定下筆寫書的時候曾和她的經紀人見過面,經紀人問她你現在手頭有多少字了?她說 35,000 字。但是回家一看只有 8,000,現在看來作家急於擴充字數可能也有影響。

他們順著藍色的地毯往前走,一點聲音都沒有。沒有掌聲,沒有笑著的護士,也沒有歡呼的病人。只有一個哈羅德,跟在一個修女鬆散的剪影后,走過一條空蕩蕩的、乾淨的走廊。

作家非常擅長這種通過環境來突顯人物心理的手法,相比之下,旅途前期遇到的人與事就是畫蛇添足了。哈羅德曾遇到奇臭的流浪漢給予擁抱,時髦的紳士向他吐露自己是同性戀的苦悶,也有遇到騎自行車穿越英格蘭的一群瘋狂的女人。但是這些分支都對故事主線沒有什麼幫助,彷彿作者就是想要營造「一個人的旅行應該會有的那些事情」的感覺。這些獨立的小故事如果對主線沒有作用,讀者是提不起興趣的,反而會覺得被分散了注意力,還得在主線和支線間來回切換,有點懊惱。這點到了故事後期有所改善,哈羅德「朝聖式」的徒步開始獲得公眾的關注,大家對他的看法不一樣了,開始有些奇怪的人要求加入朝聖隊伍。這時候發生的故事對主線就很有幫助了。

在這些支線情節中,作者都刻意要諷刺現實針砭時弊,試圖以此與哈羅德徒步旅行的簡單樸實作比,但是下筆不夠犀利,柔和的文風沒有挖掘出人性的深層,所揭露的事情流於表面,不夠過癮。

比如對那個在火車站吐露自己是基佬的紳士,作者只是做了幾句不軟不硬的點評:

全英格蘭的紳士都是這樣的,一個個買著牛奶,給自己的汽車加著油,或者正在寄一封信,但沒人知道他們內心深處背著的包袱。有時他們需要付出簡直不為人道的努力來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裝,還要裝得稀鬆平常。那種不為人道的孤獨感。

把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複述一遍又有什麼意義呢?既不能喚起讀者的同情,也對主角沒有什麼深刻的影響。從這個角度講,26 小節的旅途大約有三分之一都是平平無奇的。

所以楓影對此書感興趣主要還是由於哈羅德一個人的旅程。他是一時興起出發的,沒有受過專業訓練,沒有良好的裝備,也沒帶換洗衣服,甚至手機都忘在家裡。這讓我想起以前環青海湖騎行的時候遇上一對從來沒有騎過長途的情侶,他們騎得很辛苦,但最終還是完成了旅程。哈羅德做的是徒步旅行,比自行車要更艱難,所以作家安排他在旅途中遇上好人,幫他解決了腳上的水泡問題,還送了一身裝備。

旅途中的陌生人互不相識,也不了解對方的過去,但是有什麼所謂呢?對陌生人你可以表現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甚至成為一個自己「想成為的人」,這些現實生活中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在陌生人面前是如此簡單,這就是旅行的魅力啊!

我回想起在旅途中遇到的小夥伴們,旅途結束後他們回到自己的生活中,照樣過著平凡的生活。但是他們的故事已經成為你回憶的一部分,你也已經成為別人回憶的一部分,這些故事是真是假是雲是霧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旅途的美好,你業已體會,旅途的記憶,已成為是你的記憶。

2016.01.02/下午

於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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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暢銷小說,其實名過於實。很多人會拿它與《追風箏的人》比。同樣身為暢銷小說,比《風箏》差多了,不論是形式還是內容的充盈程度,以及對文字的駕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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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孤獨

因磨難而緊閉的心扉,盛裝日益乾枯的靈魂,無助間,期盼甘潤之露,等待叩響之聲。渾噩於冥冥,終消殞,而殆盡,是未知寂寞的歸宿;及其緘默於黯淡,卻漸漸體察心路孤獨,尋得明澈之鑰,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開。

陷於人生泥沼,歲月蹉跎,掙扎消弭,一個由六旬軀殼包裹的靈魂。無神雙目收到貝里克友人的來信,承載塵封記憶,奎妮開啟了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追隨朦朧本心指引,恍然間已徒步踏上回憶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細薄的帆布鞋,重複將一腳簡單移至另一腳前,千篇一律卻愈發沉重,六百二十七里,心潮卻是洶湧澎湃。心靈的留聲機,重述童年,喚起母親離別時的惘然若失;記憶的幻燈片,記錄兒子的自殺,湧上泣不成聲,觸及妻子的絕望,懊悔無及。曾責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贖,實永駐麻木。終於寄望奎妮,卻又在朝聖路上,瞭然孤獨,重獲新生。

「要真正地注視,必須一個人走路。」龍應台熱愛與風景間的單獨私會,深諳素淡間才可微笑審視,孤獨中才能蘊藉雋永。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所泛起陣陣漣漪,僅在寂寥靜謐中,無所流連時分,才能讓心靈震撼激蕩,至此叩開心扉。始覺,心路必定屬於孤獨,孤獨沉澱自我救贖。「郁孤台上清江水,中間多少行人淚。」勞碌無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於無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後者吞噬希望,心靈若是不堪重負,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屍走肉亦或墮落深淵,埋怨生憎恨,而瘋狂報復無所不至,帶來生命厄運般終焉。

實在無人料及病床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讀來下一塞,滿是沉痛,不安。深感結局於哈羅德,於這位悔恨萬分而虔誠的朝聖者,實在不公。然而哈羅德會感動於熹微晨光已然將奎妮呈現面前,感動於緊握奎妮病態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與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經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釋然。再度抬頭,與莫琳相執手,笑容瀰漫。

僅有獨自跋涉,才能在緘默中排卻喧囂,重新發掘生命中點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個人走。於此路彼端,步入時光盡頭、人生末尾,拂去歲月蒙塵,歷經心路孤獨,則又是一番感動。


看完這本書,很溫暖,很治癒。寫點書評吧!

哈羅德,六十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也沒有開。他跟妻子莫琳住在英格蘭西南部的鄉間,生活平靜,感情疏離,日復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是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身患癌症,寫信告別。

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由於捨不得寄出回信,他經過一個又一個的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歷時87天,路程627英里,只為一個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要活下去。

這是一場偉大又荒誕的朝聖之旅,從哈羅德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朝聖緣起】

一個溫暖的春日早晨,哈羅德收到來自英國東北部貝里克郡的一封來信,朋友不多的哈羅德不知道誰會從貝里克給他寄信,直到他拆開信封閱讀完後才發現這是他二十年前在釀酒廠的女同事奎妮的來信,這是一封告別信,來自聖伯納丁臨終關懷療養院。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在生活中你永遠不知道禮物和噩耗哪一個先來。哈羅德震驚於還有朋友記得自己這個內向孤僻的老頭,又悲痛於這個朋友行將就木,可能來不及告別。

哈羅德情難自抑,坐在椅子上潸然淚下。他提筆欲千言,卻又無話可說,最後僅僅寫下「我感到很抱歉」這幾個蒼白至極的文字裝進信封走出家門,準備寄回。

他很快走到了一個郵筒前,沒有捨得投遞,於是他繼續走,邊走邊回憶,他走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都快走出了市區,最後他來到了一個電話亭前面。

他撥通了療養院的電話,在得知奎妮還彌留人間尚未離去後,他跟接電話的修女大聲地喊道他要走去貝里克郡見奎妮,是走過去!只要他有一天還在走,奎妮一天就要活著!

這看似是多麼無理和荒誕的承諾,可哈羅德又有什麼辦法呢?他欠奎妮一聲對不起,他怕無法當面告訴她。

【奎妮是誰】

二十年前,奎妮是釀酒廠半路入職的會計,矮矮胖胖,貌不驚人,前臂永遠掛著一個手提包。因此同事們經常背後取笑她,模仿她走路,老闆也好像故意盯著她等著她出醜,她終於有一天無法壓抑內心的委屈,在書櫃前一個人默默哭泣,剛好被哈羅德發現。

哈羅德笨拙地安慰著奎妮,兩人敞開心扉互相傾訴,從那次之後,奎妮和哈羅德這兩個沉悶又低調的陌生人變成了朋友。

有一天,哈羅德的兒子戴維由於抑鬱症自殺,他的妻子莫琳從此以後變得鬱鬱寡歡,埋怨哈羅德沒有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神神叨叨地在戴維的卧室獨自說話,她給房間裝上窗帘,想要與世隔絕。

在這段灰暗的日子裡,身心飽受痛苦的哈羅德有一天喝醉了酒,打碎了釀酒廠老闆母親的遺物,就在這個時候奎妮站出來撒謊說是自己打碎的,然後在接受了一頓痛罵之後離職消失了。

從此以後,二十年,奎妮杳無音訊。

【朝聖之路】

在電話亭打完電話後,哈羅德趕緊拆開信封在信紙上加上了兩個字,然後終於把信寄了出去,那兩個字是「等我」。

沒有徒步用的專業裝備,沒有急救藥品,沒有換洗衣服,沒有手機,哈羅德連家都沒回,直接踏上了去貝里克的路。

一路上他遇見了很多陌生人,他跟那些陌生人交談,講自己正在徒步去見一個即將死去的老友,他同時也傾聽陌生人的故事,並由此想到自己的生活,相似的片段,他開始不斷地反思,不斷地後悔以及不斷地扔掉之前的怯懦和孤僻,變得堅強和篤定。

他從未感覺到如此自由。他孑然一身,行走在英格蘭澄澈的藍天下,呼吸著新鮮甜美濕潤柔軟的空氣,注視著環佩叮噹隨風搖擺的楊柳,浸淫著明亮恬靜皎潔如銀的月光。

他享受這樣的旅程,直到他腳底起泡,鞋底磨破,體力透支,筋疲力盡。他開始意識到自己微不足道的路程,他怕自己走不到終點,他開始為自己的衝動感到羞愧,他好像突然間回到了現實。

他碰頭垢面,鬍子拉碴,衣衫襤褸,這時候的他已經不再是英格蘭精緻而體面的老紳士,而是印度恆河邊佝僂邋遢面容枯槁的苦行僧,他舉步維艱,踉踉蹌蹌,他就快邁不動前進的腳步,直至他被一位外科女醫生邀請留宿。

當晚,女醫生瑪蒂娜為他處理了腳上的水泡、淤青、膿包、傷口,他們相談甚歡,第二天天沒亮哈羅德便踏上了北上的旅程,路上又開始出現他驕傲的踽踽獨行的背影。

他重振旗鼓,彷彿他的旅程才剛剛開始,他路過一個又一個的城鎮,翻過一個又一個山坡,遇見一個又一個陌生人,買了一個又一個禮物,寄了一張又一張明信片,打了一個又一個電話,他終於走到了終點。

來到療養院,沉默中的哈羅德看見了病床上陌生的奎妮。她瘦小的身體就像一具皮囊,臉上碩大的腫瘤讓他不免害怕。她把頭轉過來,找到了他的目光,看著他在身旁坐下。哈羅德伸手去握她的手,那樣脆弱的一雙手,幾乎一點肉也沒有。它微微地蜷曲起來,也碰到了他的手。他笑了。

把買給奎妮的禮物掛在床頭,安靜地看著奎妮的臉,相顧無言。空氣靜止了很長一段時間,空蕩蕩的,直至她的手從他手中滑落,她的呼吸慢下來。

一個小小的木質十字架下面,躺著奎妮曾經的身體,白色的頭髮鋪在枕頭上,雙眼緊緊閉著。她的手臂放在床單外面,手心鬆開向上,好像主動放開了某樣東西。

【心靈的朝聖之路】

與哈羅德在現實中用腳步丈量的朝聖之路並行的,還有另一條心靈的朝聖之路。

在哈羅德的兒子戴維死後,他和妻子莫琳的感情每況愈下,莫琳把床搬進了客房,兩人交流越來越流於形式、浮於表面,終日行屍走肉似的做早餐、午餐、晚餐,沒日沒夜地處於冷戰、埋怨、爭吵之中。

這是一個不幸失去孩子的家庭,莫琳把戴維自殺的原因歸咎於哈羅德對孩子的不關心,她認為哈羅德從來沒有抱過戴維,對戴維沒有愛,甚至導致戴維有一次差點淹死在海里。內向的哈羅德面對莫琳的責罵和抱怨常常以沉默應對。

可他們曾經無比相愛。多年以前,哈羅德在跳舞,他突然發現隔著一整個舞池的莫琳在注視著自己,他依然記得那一刻瘋狂揮舞四肢的感覺,彷彿要在這個美麗女孩的見證下甩掉過去的一切。他鼓起勇氣,越跳越起勁,雙腿踢向空中,雙手像滑溜溜的海鰻扭動。他停下來仔細觀察,她還在看他,這次她碰到了他的目光,忽然笑了。她笑得那樣樂不可支,抖著肩膀,秀髮拂過臉龐。他生平第一次不由自主的穿過舞池,去觸碰一個完全陌生的人。天鵝絨一樣的秀髮下,是白皙而柔軟的肌膚。他沒有迴避。

沉悶壓抑的日子從哈羅德踏上去往貝里克郡的朝聖之路起宣告結束。對於哈羅德來說,離開那個沒有感情的、灰暗的、悲傷的房子是一種解脫,是一種前所未有的自由。他可以獨自一人走在沒人認識自己的街道上、曠野上,他可以獨自一人傾聽陌生人的故事,也分享自己的故事,他慢慢在一個個陌生人的故事中為自己曾經相似的經歷和舉動感到羞愧,為自己對待兒子的態度自責,為自己和妻子之間畸形的關係感到內疚。他不斷在別人的故事裡救贖自己,也同時用自己的故事振奮別人。

哈羅德行走在路上,他的肉體接受著疲倦、勞累和傷痛的折磨,他的心靈卻在一次次和陌生人的交流中得到洗滌、升華和救贖。

可見,這627英里是一條心靈的朝聖之路。

對於莫琳,在哈羅德不在身邊的這三個月里,她從一開始堅信哈羅德不久後就會失敗而歸,到後來為哈羅德的轉變自慚形穢,也同樣經歷了一段心靈的朝聖之路。

哈羅德剛離開的那段日子裡,她跟鄰居雷克斯撒謊說哈羅德受傷了,因為她為哈羅德走去貝里克郡的做法感到丟臉,因為她習慣了哈羅德的懦弱。

哈羅德每到一個地方都要跟莫琳打電話,莫琳從一開始的愛理不理到後來的越聊越多,兩個人的心靈開始靠近。

原因之一是莫琳平日里會跟鄰居雷克斯一起聊天,聊天內容關於雷克斯那個同樣因為癌症去世的妻子,關於妻子去世後的生活,關於哈羅德。從旁人的眼中她開始看到哈羅德的內心,她甚至開始為自己感到自責,有一天她在一張照片中突然發現單腳站立的戴維身後,有一隻手正在扶著戴維,那隻手是哈羅德的。

她幡然醒悟自己對哈羅德原來一直存在偏見,哈羅德是愛戴維的。她開始理解哈羅德習慣性的沉默,她理解他的不辯解、不說明,因為他總是認為自己做了就好。

強烈的內疚讓莫琳坐不住了,她決定和雷克斯驅車前去跟旅途中的哈羅德碰面。

她在人群中找到了像陌生人一般的哈羅德,莫琳瞬間放下了所有的武裝。他當然沒有長高長胖,但看著這個滿面風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樣的皮膚、捲曲的頭髮,她突然覺得自己像白紙一樣平平無奇,不堪一擊。是他那種生命力使她顫抖,好像他終於成了早該成為的男人。他看起來這樣明亮,莫琳無法直視他圓滿的笑容。

兩個在朝聖途中的心靈相遇了,他們好像終於找回了那個存在與好多年以前的,也缺失了好多年的東西。

那個東西就是愛,它沾上了好多年的塵埃,終於等來了這場洗禮的風暴。哈羅德用他一個人的朝聖成就了他和莫琳的修行,拯救了他們之間的愛,同時也打碎了他們因為戴維的自殺而戴上的沉重心靈桎梏。

【後記】

如果生活中有一些人或事值得你像哈羅德一樣奮不顧身去經歷磨難、去虔誠朝聖,去坦然贖罪,那麼無論對於你還是那些人和事,都是值得慶幸的。

我依然相信,星星會說話,石頭會開花,穿過夏天的木柵欄和冬天的風雪之後,你終將抵達。

請一定要心存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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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完這本書不久,看了前面的回答,覺得都挺文藝,所以想寫寫自己看這本書的一點收穫。

讀完這本書的第一時間,合上書,閉上眼,忘掉所有或瑣碎或簡潔的語言,忘掉所有書中的明線暗線和情緒中的細枝末節,留在我的腦海中的只餘下一個畫面:

一位在自己人生中所有角色都一敗塗地的懦弱男子,在一條望不到邊的路上艱難前進。無數次想過放棄,又因為或是覺醒或是被鼓勵而最終堅持到了最後。

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這個老人的普通,他不像很多小說中的主人公,他既不巍巍然如山川湖海也沒有卑劣無恥沒有下限,他就是你身邊的他他和他,就是與你擦肩而過的某某某,就是你和我。

這本書讓我明白,讓一個人堅持下來的動力,往往不僅僅是意志貫穿始終,更多的是掙扎、猶豫、疼痛和痛苦後的自省。

當然還有不可避免的外界環境

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提供給如我們這樣普通的人也可以拾級而上的一個故事,一份期冀,一個朝聖成聖的救贖之路。

一棵草可斬星,一粒塵可填海,沒有去嘗試,便不能說不可能。

多年以後,我忘記了哈羅德,忘記了莫林和奎妮,但是喬伊斯帶給我的那種信仰會一直存留。

這本書給人的,是勇氣


有時候,我們要找萬千個借口才能上路。有時候,卻不需要任何一個理由就出發了。

有時候,我們擔心自己的裝備是否齊全。有時候,沒有任何準備就已經在路上了。

有時候,我們千辛萬苦想挽回一個小小的遺憾。有時候,沒有任何跡象,遺憾已經發生了。

有時候,我們期盼時光倒流,推到重來。可結果總是覆水難收,無法挽回。

當一個人拋去一切,獨自走在路上,會發現一個新的世界,一個新的自己。

六十歲的哈羅德,穿著帆船鞋,歷經87天,走了 600 多英里,只因為奎妮的一封信和她的癌症。本想去街頭的郵筒寄一封回信,因為加油站女孩的一番談話,讓他思考了『信仰』這個詞,產生了走路去看奎妮的衝動。『只要我一天還在走,她一天就要活著。』

哈羅德這一路,走的當然不順利,這不是旅行,而是一次救贖與重生。沒有計劃、沒有裝備,也沒有補給,只有一個目的地和走下去的信念。這一路上,也使他重新認識了這個世界,認識了自己逝去的兒子戴維、自己的妻子莫琳。『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到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哈羅德無法再否認其實一路上見過的每個陌生人雖然是獨特的,卻又是一樣的,這就是人生的兩難。』

這一路,是這位老人的自省之路。同樣,也是妻子莫琳自省之路。

『人的生日,並不單是媽媽生你的那一天,還有很多,能令你心境改觀的,便是你的生日。』《道士下山》里這句話,對哈羅德來說竟是如此合適。

我們每個人不可能都能經歷這樣一次一個人的朝聖之路,讀讀這本書,頭腦里想像自己獨自走在路上的感覺,我們每個人都是哈羅德。

2015-10-10


很久沒有讀到一本能這樣打動我的小說了。上一次讀到的一本還是是《追風箏的人》。從書名來看《一個人的朝聖》是一本帶有宗教色彩的書籍;看完開頭我又以為這是一個愛情故事;可當我讀完整本書才發現這是一本講述勇氣、愛、接納、和心靈成長的書籍。

65歲的哈羅德是一名退休的酒廠銷售代表。在一個平常的早晨,他收到一封來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來信。信中奎妮說自己身患癌症,時日無多。哈德羅絞盡腦汁,只寫出一封乾巴巴的回信。他原本只打算去郵局把這封信寄給奎妮,卻臨時起意,展開了一場毫無計劃、說走就走的徒步之旅。他在一位加油站女孩的啟發之下,產生了這樣的信念:如果他能徒步走到奎妮養病的療養院,就可以挽救奎妮的生命。於是,在這個信念的支持下,哈羅德用了87天,徒步行走了637公里,終於到達了目的地。

隨著哈羅德徒步旅程的展開,他遇見了形形色色的人:他跟他們交談,傾聽他們的故事,也給他們講自己的故事,和徒步旅行的原因。這讓哈羅德開始回憶過去,反思婚姻生活。原來哈羅德的婚姻已岌岌可危:妻子莫琳跟他分房多年,平時兩人鮮有溝通,只是勉強維持著名存實亡的婚姻。

他在旅途中回想起跟莫琳的初相遇時的美好時光,以及婚後溫馨生活的點點滴滴。他也想起了跟他疏遠的兒子戴維,更記起了那些他想要遺忘的、令他痛苦的童年生活。

這些記憶讓他再次觸及了那些他過去因為逃避而遺忘了的傷口。但這些傷口並沒有因為他的遺忘而隨著時間自行癒合,只是他變得麻木了而已 -- 他習慣了用麻木來抵擋這些傷口帶來的痛苦,用逃避來假裝這些傷口從不存在。

這一次,他終於學著不再逃避,而是與這些傷痛在一起。於是他在旅途中完成了與過去生活的和解,他學著原諒和接受曾拋棄他的母親和醉酒的父親。他也意識到因為自己童年缺少關愛,他不知道該怎麼愛兒子,不知道怎麼表達他的愛:在兒子吸毒醉酒時,他因害怕而沒能問一句為什麼;在兒子遇到困惑時,沒能以父親的身份給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兒子的葬禮上他也沒能好好地跟兒子告別。他也看到自己的懦弱:因為害怕妻子責怪和拒絕,他放棄了挽救婚姻的嘗試,任憑妻子跟他漸行漸遠。

在不斷的回憶反思中,他那顆冷漠、麻木的心逐漸復甦, 過去的傷口也漸漸癒合,他找到了再去愛的勇氣。

彷彿走過這麼遠的路,他只是為了找到回家的方向。


剛看完,感觸頗深。


在古代,我們不簡訊,不網聊,不漂洋過海,不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翻兩座山,走五里路,去牽你的手。


一個人的小事,見微知著。思想之深邃和筆法功力之深厚盡在一步一景中。

曾經喜歡鴻篇巨製驚濤駭浪錦繡河山,但後來慢慢懂得,一個人平實無奇默默無聞腳踏實地的生活才是最能帶來真真切切幸福感的。

走好一個人的朝聖之路,然後偶爾發發神經,轉個方向,追隨感性或者好奇,總會美麗的。


我的老師告訴我,讀一本小說,其實沒必要記得所有情節,故事。只要回憶起來的時候,有那麼幾個片段沒有忘記,就夠了。

真不是為自己不大記得住情節開脫。

其實,真的不是路難行,如果你只是簡單的重複著左腳,右腳,就可以走的很遠。

我為什麼前行呢?

為名?為利?為了信仰?

我只是想走,只是因為山,就在那裡。


看完之後,再回過頭來看這句話,好感慨。

確實是感人至深的作品。


朝聖之路就像人生之路。就這樣沒有準備,也沒有防備的開始了。

開始你躊躇滿志心裡想著自己的目標勇往直前一無所懼,即使碰到困難也可以自己解決。

後來熱情開始減退,困難接踵而至,你感覺力不從心卻又不能放棄,只能一直向前。。

再後來呢,你會開始從生活的艱辛中發現美好,路邊的小草綠的發光,溪中的金魚也美得驚人,更別說那天邊驚鴻一瞥的晚霞和遠方如黛的青山。

於是你習慣一個人行走,熱衷於一個人的生活。但生活總不會太如人意,總會有一些人試圖闖入你的生活,打亂你的節奏,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守住自己的心。

最後你終於走到終點,實現了那個一直心心念念的目標,卻發現最重要的東西不是目標,而是那個願意在原點等你回頭的也願意拋下所有陪你到終點的那個人。。

一點拙見,請多指教。


無關愛情無關風月

只為信仰

但是非要說他的行為對老朋友的病情有什麼幫助嗎

答案是沒有

他以自己的行為為她樹立了一個標杆 你看 我可以穿著帆船鞋完成這幾乎不可能的事 你也可以痊癒 沒有什麼不可能

我也喜歡哈羅德的妻子 她只是難過 追逐 並沒有多激烈的阻攔

所以理解萬歲

加油站女孩只是一個契機 哈羅德也該讓自己的生活里有那麼光輝的一筆

一個前半生勤勤懇懇毫無作為的人 忽然爆發的這種力量 真的很打動我

附上我很喜歡的一段

他們都相信他。他們都看見了他的帆船鞋,聽過了他說的話,卻用心說服了理性,選擇忽略一切證據,去期待一種比不言自明的現實更大、更瘋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我相信他的前半生就像一面鏡子一樣折射出了許多人的生活。然而生活的精彩轉瞬即逝,我們大多數時候卻沒有想過去把握它,不能及時的表達自己的情感,不敢有任何的動作,甚至是呼吸,生怕被人注意到:"看~這裡有個looser".所以他只能將自己的愛藏於心底,化為無奈。哈羅德窮其一生都在怕這怕那,都在為別人而活,卻收不到絲毫感激。作者語言精練,裡面有些不經意的人物刻畫實在是生動的可怕;如 「在他兒子的葬禮上,哈羅德依然在想,在這樣的場合應該說些什麼好呢?「細思極恐!和兒子生活了這麼多年卻不知兒子死時該說些什麼,這樣的人著實卑微的可怕,讓人無法理喻。可你又不得不承認,面對這樣的父子關係,你要說些什麼好呢?

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因為哈羅德一直在忽略自己的感受,在這樣的場合他應該說些什麼好呢?最後我為他找了一句話,找了一句在他兒子死前就應該說出來的話,他應該拍拍兒子的肩膀然後對他說:」你應該學會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為了向我證明什麼,因為我是愛你的!"

誰都不想做個卑微的人,不想做個維諾的人,他的兒子應該怪他的父親,也不應該怪他父親,畢竟把所有過錯推到父親身上有些過於牽強,因為哈羅德也只是上一代的延續,在那樣的環境下他沒有遇到能改變他一生的人,他的悲慘讓他施展不開手腳。他想維繫一切,所以拚命討好他人,可在別人看來這都是小丑的行為,壓抑多年的情感也沒有想過爆發。

直到奎尼的來信哈羅德才開始醒悟,「我不應該這麼對她」不應該像他在他兒子的葬禮上那樣草草了事,不應該像以前一樣選擇放棄或者安慰自己「我只能做到這個程度了」所以這次哈羅德沒有逃避,而是邁開了腳步去尋找此行的意義。途中他失望、絕望找不到前行的意義。他一點也不渴望到了終點能夠收穫鮮花和掌聲,最後也沒有寄希望奎尼能夠因為他的這次「朝聖」而「好起來」。最終的結局並不不暖心,只能說哈羅德在活了大半輩子之後才真正為自己活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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