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數學證明總要研發一個新的概念或者理論來證明原命題,在原命題的體系內無法證明嗎?
據我所知費爾馬大定理是搞出一個新的體系來證明的,而哥德爾定理也是研發出一個新的符號體系才證明原命題的。
謝邀。
研發了新理論,問題並沒有改變。不是說長江里不會游泳,換成死海就會游泳了,這是耍賴。但是新理論中的發現,可以幫助解決問題。新的理論可以提供一套新的語言:寫程序用打孔機還是用 C++。
比如,麥克斯韋方程組有四個式子,也可以寫成一個式子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xwell%27s_equations#Alternative_formulations_of_Maxwell.27s_equations
經典力學也可以寫成一個式子 http://en.wikipedia.org/wiki/Least_action_principle#General_statement數學裡,新語言經常使不可能變為可能。比如沒有微積分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問物體運動的路程,卻無法精確計算。只有在使用微積分的語言,嚴謹地描述了運動之後,才能解決這個問題。新的理論可能提供了新的思路:面對一面牆,是硬撞,還是繞行。
比如複分析中的留數定理,很難的實數積分,在複數域就會非常容易。http://en.wikipedia.org/wiki/Methods_of_contour_integration在複數中轉了一圈後,最後要得到的是實數問題的答案。新的理論可能是一套新的工具:在牆上挖洞是用指甲還是用衝擊鑽。
比如上個月聽了大神 Bjorner 的一堂課,他將素數作為空間中的點,利用整除關係將數系構造成一個拓撲結構(CW復形 http://en.wikipedia.org/wiki/CW_complex),然後用他熟悉的拓撲方法,證明數論中的定理。他的最終目標是哥德巴赫猜想。他用的是拓撲的方法,但是解決的仍然是數論問題。數論問題可以轉換為拓撲問題,但最終是要得到數論的答案。
新的理論也可能是對之前成果的整合,然後在領域之間起郵局的作用。
大多數新理論的提出並不以證明特定定理為目的,直接的目的更多是整合和拓展數學體系。比如擬陣理論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troid 可能是鮮為人知的一個數學體系。這一理論抽象了圖論、代數、幾何等很多領域中 「獨立」 的概念,於是各領域中原本不相關的問題就變成了同一問題,互通有無後都得到了發展。同時擬陣本身也發展成了一個漂亮的理論體系。新理論沒有憑空創造新的世界,只是對原有數學體系的拓展。這個問題超出我的能力了,超能力解答呈上:1、新的概念、符號,有時就是新的工具,且在目標問題上比已有的工具更好使。不用新的概念可能也能解決問題,只不過會很麻煩,估計差不多相當於你每次要用時都臨時、重新、傻傻地、費墨地組裝一次新的工具。2、新的概念、符號,有時是新發現的不變數,不變數就代表規律。所以新的概念有時是階段性成果的產物。常煮飯的,就知道 1.2 的水米比例是不變數;會吃飯的,肚子差不多飽就收工了;懂大解的,在哪兒都都先脫褲子。心裡有譜好辦事。3、新的概念、符號,有時是對現有數學對象的新的抽象,代表更高層次的視角。這也許是必需的,也許不是,而只是讓你更犀利罷了,當然你也可以認為「犀利是必需的,不犀利毋寧死」。而你一旦犀利起來,很可能問題就不是一個一個地解決,而是一類一類地消滅。4、概念、符號,本身是用別的概念來定義的。所以新的概念、符號不一定是洋娃娃,也可以是本地種,只不過是重組、整合了一下。也可以說是就地取材,打造了一身前所未有的革命性裝備——想像各種「生活小竅門」的畫面。
個人認為,新理論和舊理論(前提是「正確」的舊理論),多是一脈相承的。
舉例而言,同餘理論建立在整除的基礎之上,所有的同餘都可以用整除來代替。
但是大量的問題,用同餘更方便,並且能提供新的視角,比如同餘方程。有句話說,用一次是個技巧,多用幾次就是例行公事。
新理論就是把舊理論中的特殊技巧選取出來,找出一般性,提純成新理論。很多時候,你完全可以拒絕新的理論,採用舊的理論去敘述,只不過看起來體系更亂而已。比如,常微分方程的初值問題解的存在唯一定理,你用古典的picard逼近,和你用完備度量空間的壓縮映射不動點定理,本質上是一樣的,但後者更一般化。
再如,如果你願意,你總可以不適用複數,用二元實數代替,代價是解析函數的理論更加瑣碎,複數提供了簡化的方便,為何不用呢?
新理論有時是對錯誤的舊理論的否定,但在近現代,通常是對舊理論的發展,是從以前沒有系統考慮過的思維方式中挖掘出一般性。為什麼有新概念,因為新概念有用。舊理論的自然發展,必然催生出新理論。正因為在原有的體系中難以直觀體現,所以許多定理和猜想才成為著名的難題。並不是說非要建立一個新的體系去證明和研究,只是代表著不要拘泥於現有的體系之內。
數學與一些科學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只要某個體系在其內部是自洽的,那麼他就是對的。數學的體系並不需要實踐去驗證。也就是說,任何一個體系只是認識和研究數學的工具和方法,沒有「原體系」和「新體系」之分,只有「常用」和「不常用」的分別。就好比級數展開可以展開成泰勒級數亦可以展開成傅里葉級數,僅僅看哪種更方便更直觀而已。
我想表達的就是,並不是「非要」,而是「能抓住老鼠就是好貓」。有些問題雖然問題本身完全是A領域的,但是他解決卻必須牽扯到A+領域
比如把同一個平面上的兩個全等三角形相互變換,如果兩個三角形的頂點順序不同,比如一個順時針一個逆時針,那麼在平面內是無法完成的。
但是如果在三維空間中解決就很簡單,只要在三維空間里翻個個就可以這就是操作空間的擴展,使得原來很難的問題變得很簡單再比如,求解三次方程(還是四次方程,忘了-_-!)時,雖然三個解都是實數,但是他們的求根公式,在運算時卻必須進入虛數域。這曾經是讓數學不得不接受虛數的理由原因在於「閉合性」!
首先得說,題主舉的費馬大定理的例子不是很恰當。
其次,「很多數學證明」這個斷言我覺得不恰當。個人感覺,需要新理論的證明比不需要新理論的證明要少得多。前面大家的回復都將重點放在了「新理論」方面。我這裡提兩個個例子,它涉及的是提問的後半部分。
- 開始,Hadamard和 Vallée-Poussin 藉助複分析給出了素數定理的證明。但有些人提出了疑問:難道這個限定在實數範圍內的命題真得藉助複數的知識才能證明嗎?後來,Selberg和Erdos給出了素數定理的一個初等證明,將論證限定在了實數範圍內。
- 上世紀七十年代,Lovasz利用代數拓撲的工具證明了Kneser猜想。這個證明同時開創了一個叫拓撲組合學的分支。本世紀初,Greene給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簡單的證明,據說作者當時還是一名本科生。(這方面完全不熟。這個例子是我前幾天無意中在網上看到的,敬請組合學人士指正。)
為什麼一些證明需要新理論呢?因為這個證明「夠簡單」,以至於提出證明的人只能想出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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