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熱媒介和冷媒介的參與程度?麥克盧漢對此的分類存在缺陷嗎?
麥克盧漢對於兩者的區分是信息的多少和參與程度,可是參與程度如何界定呢?還是說本身對媒介的分類存在缺陷?
我們不妨先來看看麥克盧漢第一次提出如何界定冷熱媒介時是怎麼說的:
There is a basic principle that distinguishes a hot medium like radio from a cool one like the telephone, or a hot medium like the movie from a cool one like TV. A hot medium is one that extends one single sense in "high definition." High definition is the state of being well filled with data.
現在大陸同行的翻譯是:
如何區分收音機之類的熱媒介和電話之類的冷媒介,電影之類的熱媒介和電視之類的冷媒介?這裡有一條基本原理。熱媒介只延伸一種感覺,具有「高清晰度」。高清晰度是充滿數據的狀態。
原文中,作者分別使用了兩組短語, distinguishes a hot medium like radio from a cool one like the telephone 以及 distinguishes a hot medium like the movie from a cool one like TV來表述這個句子,在這裡,麥克盧漢在強調了這樣一層意思,hot medium 和 cool medium 是在比較之下產生的,收音機相對於電話來說是熱的,電影相較於電視來說是熱的,而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收音機和電影都是熱媒介,電話和電視都是冷媒介。而我們現在的譯並沒有處理出這樣一層意思。其實認真閱讀原文不難發現,麥克盧漢從來不會孤立的提出一個媒介是冷的還是熱的,永遠是在對比中談及冷的或熱的媒介。
這種對比又分成了幾個層次,首先是媒介之間的對比,就像我們剛剛看到的一樣。
然後是媒介和環境間的對比,在《理解媒介》第二章的一開始,麥克盧漢就說:
在這個爵士樂的世紀,我們可能會忽略一個事實:華爾茲是一種熱烈、奔放的舞蹈,它衝破了宮廷舞和教堂舞那種風格刻板的封建藩籬。
這裡說華爾茲熱烈、奔放是在相對於它誕生的時代而言的,但是到了爵士樂的時代,華爾茲就不再是它誕生之初那樣的熱烈了,因為它處在一個跟熱的時代。
現在我們再回頭來看題主的問題:如何界定熱媒介和冷媒介的參與程度?
我想這個問題本身應該是無法成立的,因為既然冷熱媒介這一對概念本身就是在對比中被定義的,那麼其實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參與到了什麼程度」就是熱的,或者冷的了。
至於「麥克盧漢對此的分類存在缺陷嗎?」我覺得這真心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如果我上面的分析說清楚了,題主也可以接受,那麼我想這個問題也就不成立了,但是如果題主不能接受,或者像另外一個回到中所引用的「不存在一貫的標準」即為「有邏輯缺陷」那麼存在缺陷的估計也補僅僅是麥克盧漢的這一對概念啦。
「熱媒介」與「冷媒介」是麥克盧漢就媒介分類提出的兩個著名概念,對這兩種媒介的分類標準,麥克盧漢本人未進行明確的界定,人們只能根據他的敘述進行推測。
麥克盧漢的這種分類並沒有一貫的分類標準,而且存在著邏輯上的矛盾。這種分類本身並沒有多少科學和實用價值,重要的是它給我們的啟示:不同媒介作用於人的方式不同,引起的心理和行為反應也各有特點,研究媒介應該把這些因素考慮在內。
-------摘於郭慶光《傳播學教程》120頁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