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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坐在主審判官兩邊的那個法警是做什麼的?

看了大家的答案,我有失誤。我的意思就是法警,不是人民陪審員不是審判員。

因為我看了很多審判視頻,看到的法警就獃獃的坐著,所以好奇問了這個問題。

謝謝大家的回答和指出問題上的錯誤。


法庭是個什麼地方?

有法律常識的人能夠理解,法庭是開展司法審判工作的主要場所。

沒有法律常識的人呢?

那就是個撕逼聖地啊!

原告被告上法庭主張自己的權利,是靠證據和律師嗎?

其實不是,他們主要靠罵街……

中國的法治現狀是,很多連道理都不懂的人,卻認為自己懂法律。

凡是判決對他不利的,要不就是惡法非法,要不就是法官枉法。

法院是可以申請旁聽的,我就旁聽過幾次。

印象很深的有兩次。

一次是個子女贍養父母的官司,老太太請了律師。

老太太的律師話還沒說完,被告的兩個兒子互相罵起來了

:『你什麼東西?』

:『你什麼玩意?』

:『我草你媽!』

:『我草你媽!』

他們的媽就在對面坐著流眼淚啊!

所以像這種畜生,沒有法警鎮著,你以為他們不敢上天?

還有一個是離婚官司,丈夫有家暴史,法官判了離婚。

丈夫當時就要衝上去打法官啊!

被法警按住了,嘴裡還不停的罵

:『你給我等著,老子弄死你!』

這個鬧騰的太凶,給拘留了。

那是個女法官,有四十多歲,沒法警攔著,我很懷疑會被打死。

順便說一下,還有旁聽群眾看不下去了扔鞋的……

在庭審中有哪些搞笑、離奇的事? - 生活經歷大家可以看看這些答案。


知道包青天審案的樣子吧?

我們就跟那衙役一樣,當然我們不用喊"威武---",手裡也沒有棒子!!

基本上我們就是那麼坐著,全程靜音模式,就看審判員,和公訴人,律師,被告人他們在那裡巴拉巴拉,

我們講話的時候,基本就是維持一下秩序,有些旁聽家屬,不習慣這種嚴肅的審理過程,就喜歡插一兩句嘴,手機沒有關機手機響的,跟小時候上課似的跟旁邊人交頭接耳的,我們就會警告,實在不行審判員要求我們也會強制帶離。

一般就出現在刑事案件審理,如果民事或者行政案子,法官在之前聯繫送達階段發現,當事人特別容易不開心,我們也會在開庭時候派駐警力,防止他們吵起來,打起來,嗨起來。

嗯,基本我們值庭乾的就這活了。。。。。。

遇到過,兒子販毒,母親在法庭淚流滿面,情緒崩潰的,

遇到過,離婚,兩口子撕逼爭孩子,爭家產,退彩禮錢的

各種奇葩當事人多了,也有搞笑的事,慢慢更新

一更:一次開庭,兩個女被告,因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起訴,沒錯,就是那個什麼全能神的,以前都沒接觸過,這類人,所以還是很好奇的,很好奇他們的世界觀到底是什麼樣子的,一個有正常自己的思維的成年人怎麼會被一個在基督教教義上修改出來,一看就漏洞百出的事物那麼的痴迷,結果開完庭回去的路上,有個約四十多歲的女被告,就在跟我們宣傳了,說什麼全能神怎麼怎麼好,信了可以脫離凡塵世俗,她們信奉的全能神,無所不能。結果我一個同事樂了,說:他要無所不能,你讓他來救你唄,他要無所不能,你今天還能被我們帶著出來溜達啊」然後她不說話了,我好奇就問她,你們的教義是什麼,她說她們的教義是由基督教轉變過來的,是超越了基督教的,然後就給我科普,說在1949年上帝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我幽幽的看著她。。。。。。。。。。大姐,1949年新中國剛成立


反對所有答案。

基於本人多年開庭經驗,我認為題主犯了認識錯誤,將法官/人民陪審員誤認為法警了。

坐在主審判官兩邊的,要麼是審判員,要麼是人民陪審員,無論刑事訴訟、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訴訟都如此。

法警有什麼權利可以可以坐在法官旁邊?那可是審判席,坐上那個位置,是要享受法官的權利、履行法官的義務的,只有法官(嚴格說來叫審判員)、陪審員才能坐。

法警的職責不是審判,而是維持法庭秩序,根本無權坐在審判席,坐上去了可就是違法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

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與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依照本法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的制度。

第一百七十八條 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陪審員在人民法院執行職務,同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三人以上的單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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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張照片:來自楊浦法院進行預備法官現場教學

這張圖很明顯,坐在審判長旁邊的是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法警可不能坐在審判席上,只能坐在下面。

我也很奇怪題主怎麼會有這樣的認識,難道人民陪審員長得太像法警嗎……

如果說是因為人民陪審員因故未能出席,讓法警頂替陪審員的位置,那更是嚴重的程序違法


看起來沒啥用,是好事情。

街上走來走去的巡警看起來也沒啥用。

等你們看到他們有啥用的時候。

通常也是最危急的時候。

希望他們一直這樣,看起來沒啥用吧,挺好的。


法警?維持秩序唄!

不過你把人民陪審員當成法警是幾個意思啊?

基本上當事人被分為三類:

1.尊重法庭秩序的

大家都是來解決問題的,坐下來談談,在內蒙,沒有什麼是一頓燉羊肉解決不了的( ????? )

其實大部分人對法庭懷有畏懼心理的!

我記得有幾個旁聽的家屬曾經嚇得連廁所都不敢上!

後來膽戰心驚的舉手問我們:「長官,我能上廁所不?」

聽到這話以後,那場庭審的審判員差點笑場了!

2.比較蠻橫的,而且人比較多的!

(公開審判,都能來聽)

其他的法庭,我並不是特別熟,我在交通事故專業法庭實習(該法庭常駐於交警隊,就在交警隊辦公),當事人大都先被交警嚇唬慫了,曾經遇到過比較「蠻橫」的當事人,這群二貨叫囂的要砸法庭,結果都被交警直接關在醒酒室里教做人了!

我在院里實習期比較短,但是也聽說過如何處理蠻橫的人,大多就是你如果動手,先保證工作人員與當事人的安全,其他的方面,庭審都是有錄像的!你敢砸我們就敢罰!

當然,人少的話就無所謂啦!走廊里喊一嗓子,起碼有6到7個法警或者司機能聽見!分分鐘乖乖閉嘴!

3.最頭疼的一種------以弱賣弱的人

數民一庭遇到這種人多,因為他們負責離婚案件所以,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拌嘴當庭就開始啦!

有時候女方當場就撓,誰攔撓誰!

男方有時候罵人,但是基本上被咋呼幾下也就乖乖閉嘴啦!

最糟心的就是不講道理的撒潑的人!被蹭了一下,連傷殘都構不成的情況下各種獅子大張口,最駭人聽聞的一次是一大媽被成了十級傷殘(最低等級,約等於一個手指失去功能)

然後,這個大媽就強行要我們判肇事者死刑!對方若不死,就非要說法院司法不公!大家都很煩這種人,叫公安來也不好使!

⊙﹏⊙:話說,有些時候,窗口單位的工作人員態度不好其實是被逼的!曾經見過一剛實習的書記員前一秒客客氣氣就因為有幾個當事人沖她大喊大叫所以瞬間變為超級母老虎!不過大部分情況下大家都是保持禮貌的!


就中國人這素質,法警可以保證依法審判不變成一場笑話。還可以讓法官延年益壽。


有歌唱曰: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辨忠奸,江湖好漢來相助,王朝和馬漢在身邊。

對的,法官旁邊兩個法警就是現代版的王朝和馬漢。

附,大過年的抖個機靈,恭賀新禧,猴年大吉!


首先,那叫審判員,不叫判官,說到判官我還以為要去地獄呢,嚇我一跳(? ??_??)? 其次,旁邊的是兩個審判員或者一個審判員一個人民陪審員,這是普通程序的要求。而且一般民事庭里是不配法警的,刑庭里才有,作用大家都說了,我就不補充了。其他答主們回答先看清問題好嗎,怎麼一點進來都是討論法警的重要性的,法警不能坐在中間的好嘛


看起來沒用,打起來的時候就有用了。

實際上,除了維護秩序,法警還要負責在各個當事人、合議庭之間傳遞證據材料。刑事案件法警還要押解被告人等等。


原告掏出一把刀子要把被告天誅了的時候就有用了


法院的亂象,看院長「高興」唄!


主審法官覺得當事人情緒較為激動,不好控制,庭審就需要法警維持秩序,以便庭審活動正常進行。其實就是怕雙方打起來傷及無辜,就包括審判席坐的各位啦。


執行死刑。。


鎮場子的

沒他們看住,有的人早就大鬧法庭了


當過一年法警,來答一下。

一般民事案件開庭法警是不在場的,一是大部分案件不需要,二是法警人數根本不夠用,每天開庭的民事案件遠多於法警人數。除非旁聽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情緒有不穩定傾向,審判員認為有必要的,才會像法警隊申請派員參加庭審。這個時候法警的作用主要是維護庭審現場秩序。

刑事案件中,法警的主要作用是押解犯人。其次是維護庭審秩序,傳遞證據材料,確保庭審工作順利開展。一般刑事案件庭審中出不了什麼問題,法警人數是嫌疑人的兩三倍。因為準備充分,性質不一樣,一般沒有人敢鬧事。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開庭,比如黑社會性質、殺人搶劫團伙案,法警人數是嫌疑人的4至5倍之多,里外里三四層。


(一)起到震懾作用,類似於「威武」,提升法律的尊嚴。

(二)有特殊情況發生時維護法庭秩序,保護訴訟活動參與人。

(三)帶入、帶離被告人什麼的也由法警執行。

(四)法警也是訴訟活動參與者,有監督司法活動公正、檢舉違法的義務。


首先坐在審判長兩邊的要麼是同一合議庭的審判員要麼就是一審案件中的人民陪審員,民事案件中法警並不常駐法庭。好吧,我就是天天坐在台下記錄的呢個書記員。來法院對簿公堂的人相互有深仇大恨的出現率很大,比如離婚,繼承,等家庭事務;或者集體案件,如拆遷補償,逾期交房違約金等各種群發性案件。總之就是為了錢或者錢等等錢的糾紛,情緒激動,把法庭當做競技場任意揮灑情緒和武力,在安檢不那麼嚴格的時期,有的當事人攜帶硫酸,至今法庭牆上還有被燒的痕迹,還有的攜帶利器,也有直接徒手當庭開撕的,這時候只能靠法警大哥動用強制力維持秩序了,畢竟我們臨時工不敢輕舉妄動。你說法警重要不。


在法院工作。

其實法警大多數時候只是一個擺設,為了體現法律的嚴肅及權威,就像古代衙門審案拿著長木棍敲地面喊威武的那些衙役,讓你知道到了老娘的地盤就得守規矩。民事案子一般沒啥用,刑事案子里法警就會負責看守候審的嫌疑犯並且把嫌疑犯帶上庭來,而且我們單位法警里的負責人每隔一段時間還會根據需要跟去執行死刑,據說我們院里幾個老法警都親手對死刑犯行刑過。我們法警隊的隊長一直說下次帶我去看行刑現場,估計是騙我的,不過好期待的說。


我曾經旁聽過也只旁聽過兩次庭審,一次民事案件一次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時候,動物侵害案件,被告(一老漢和一老太)始終不承認自己的狗咬人,法院沒有安檢,老太直接帶了瓶毒藥進來,還好法官看見了,派法警給拿走;

刑事案件是個死刑案件二審,法警帶了嫌疑人進來,被害人父母情緒一直很激動,後來被告律師辯護時,被害人父母直接站起來破口大罵律師,簡直是嚎啕大哭,我都要嚇尿了...法官制止了兩次吧,後來實在沒辦法只好讓法警給拉倒庭外去了。

這就是法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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