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感覺國外的法律都很嚴格,但中國處罰卻很弱呢?

比如今天聽到高空拋物砸傷小孩的事情,卻沒人管,在美國,新加坡等國家的法律對這個卻處罰極嚴格,甚至會沒收房產。還有撞猴子,摔倒訛人的事情,中國管的也很松,但國外同樣管理非常嚴格。中國除了殺人搶劫吸毒等重罪處罰很嚴以外,但真正和老百姓相關的那些死刑以外的法律法規,為什麼卻那麼「溫柔」呢?確實沒搞懂。


1、中國的警察人均數量在世界處於相當低的水準:

按人口均攤的警察人數是衡量一個國家強制能力的重要指標。根據聯合國有關組織的最新估算,全世界各國每10萬人口佔有警察人數平均約為300人,只有不到十個國家的每10萬人口警力數低於100人。

在中國,任何時期距離這個所謂的國際標準都相差甚遠。今天,按照全國160萬警力計算,中國每10萬人口平均警察數量已經增至120人,但仍然大大落後於世界平均水平。另外一項相對指標是警察所管轄公民人數的合理範圍,從這項指標來看,1991年世界平均水平是每個警察平均管轄500個公民的安全,而中國在1991年這一數字達到1400,目前平均每一個警察摺合管轄人口接近800人。

2、以不足世界平均警力三分之一的警員人數,能夠維持目前較為穩定的社會治安,保障重大惡性治安案件少發,已經是一線警員疲於奔命的結果。在警力極為緊張的長期狀態下,警方也不得不犧牲一些並不惡性的案件的偵破率來保障惡性案件的相對低發。

警員絕對數量不足的情況下,只有增加沒有編製的輔警來濫竽充數,而輔警的素質,大家都一目了然。


法律的威嚴在於實施,法律的生命也在於實施。

其實這個問題各國有不同的國情,所以法律不盡相同。你不能說所有國家法律一樣。比如高空拋物,可以算過失犯罪,但是對於過失犯罪我們是不是應該給責任人一個改過的機會呢?

好了,不得不承認,我們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在法治上差的很遠。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原因是什麼?首先,看物質基礎。對,法治程度高的國家絕大多數都是發達國家和地區。有足夠的物質基礎。我國還沒有達到這個程度。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很正確的。

其次,我國還是一個很新的國家。十年浩劫讓國家陷入癱瘓,八十年代開始法制化進程,只不過幾十年我們能夠制定出全套的法律已經很不易,法律能基本得到實施更是成績斐然,要達到歐美百年積累的成果真的有點強人所難。

而且,目前仍然有很多人不懂法不守法。尤其是貧困地區與農村,最常見的例子就是老人贍養問題。在過去,我國因為教育水平等等,人口素質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更有很多人為所欲為踐踏法律,其中還有不少幹部。不信,看反腐成果,不信,看冤假錯案。全都是違法亂紀導致的。

最後,中國是兩千多年封建思想的壓迫。所以能夠做到現在的程度已經很不錯了。

目前,國家自上而下的強調法治。但是請給國家時間。法治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何況面對如此巨大的普法壓力。

另外,請不要說我崇洋媚外。歐美在法治上確實是先行者也確實做的好,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也對我們的法治進程具有重大的意義。當然,歐美法治就毫無問題么?那也不是。所以應該更理性的看待這些問題。


1,缺錢。

2,缺人。

3,歸根結底是缺錢。


一則新聞,中國夫妻在美國醫鬧,被美國警察一槍托砸暈,全國人民拍手稱快,說美國警察乾的漂亮;在中國同樣一對夫妻醫鬧,中國警察上去拉架不小心推倒在地,舉國謾罵警察,說警察真不愧是狗腿子。什麼原因呢?


因為管不過來,乾脆就不要做表面文章了。缺警察,缺檢察官,缺法官,缺律師,唯獨不缺違規違紀違法的。


謝邀!

因為我朝的思路是「法律不是擋箭牌」。執法常有選擇性和彈性尺度過大的現象發生,加上無司法獨立這個觀念。


男神上課說的一句話。中國法制建設才40多年你指望他多好。已經很不錯了。


一是缺錢

二是缺人

三是部分人不幹正事,比如抓個吐槽食堂不好吃的

精選評論

關於作者


因為廣電總局

很多人對國外法律制度的了解多是從相關影視作品中而來,如果國內的律政劇和法制節目不政審的話,可能會顛覆你的觀點。


一是法不責眾。二是基層執法人員執法不嚴。三是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十六字四條原則,唯有第一條比較認真落實了的。


我國法律是否嚴格依據的不是行為,是受害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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